第二节 歌剧、舞剧乐队一,何为歌剧、舞剧乐队

为歌剧或舞剧伴奏的乐队称之为歌剧、舞剧乐队,它的西洋管弦乐队编制常常为双管或三管编制加扩充,扩充时,一般在增加合唱队的基础上再增几件管乐组乐器,或民族打击乐器等,比如柴可夫斯基的舞剧

《天鹅湖》所用乐队,就是在双管乐队的基础上,又扩增了 2 支小号。

也有较少的歌剧、舞剧乐队用 4 管编制加合唱队,比如瓦格纳的歌剧《尼

伯龙根的指环》,便是在 4 管编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 4 架竖琴。

歌剧是在文学剧本的基础上,有演员的歌唱与表演,有时加入舞蹈, 再配合以舞台灯光、布景、效果和乐队、合唱队,创造的综合艺术。舞剧,则是在文学剧本的基础上,有舞蹈演员的表演,以及舞台灯光、布景、效果乐队、合唱队的配合,创造的综合艺术。在这些综合艺术里, 音乐往往放在第二位,然而乐队的要求是相当高的,比如技巧性,乐队演奏的交响性与戏剧性,所以许多好的歌剧、舞剧音乐片段,有些稍微加以改编,便可以由乐队独立进行演奏,甚至有些歌剧或舞剧已经不演出了,然而它的音乐至今还在音乐会上演出,比如比才的《卡门》序曲, 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组曲,斯特拉文斯基的《春祭》,罗西尼的《塞维尔的理发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