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的家训

包拯晚年,曾立下了这样一条“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包拯让石匠把这条“家训”刻在石碑上,竖在堂屋的东壁,要求后世子孙严格奉行。这件事深刻体现了包拯对贪污受贿的深恶痛绝,以及对子孙家人的严格要求。

包拯一生清廉俭朴,史书上说他后来做了大官,穿的衣服,用的器具,吃的东西,和他刚当官时没有两样。

包拯不讲排场。庆历七年(1047年)他被任命为陕西转运使。当时他在朝廷里的官职是工部员外郎,以工部员外郎出任转运使,按说应该更换“章服”,以示尊荣。可是宋仁宗却没有赐给他,他毫不介意,穿着原来的衣服就上任去了。没过几天,另一个升任转运使的人,却主动向仁宗提出更换“章服”的请求。两相比较,仁宗对包拯更为赞赏,特地派人骑一匹快马追赶包拯,一直追到华阴,赶上了包拯,把三品“章服”授给他。

包拯不通关节,既不向别人请托什么事情,也不答应亲友的请托。景祜三年(1036年),包拯在东京等候朝廷委任官职。当朝宰相吕夷简早就听说包拯是个孝子,又颇有才干,很想见见他。当时包拯恰巧住在相府附近,吕夷简认为这是包拯为了便于求见他,就一心等待包拯来拜见。没料到包拯得到了天长县知县的职务以后,就立即离京上任去了。在封建社会的官场里,像包拯这样不奉承巴结权贵的事是罕见的,吕夷简对此大为惊异。

至和二年(1055年),包拯任庐州知府。庐州是包拯的家乡,有他的许多亲戚朋友。有的亲友以为有包拯这个靠山,就可以为所欲为。他的叔伯舅舅横行霸道,结果触犯了法律。包拯一点情面也不讲,完全按法律办事,定了这位舅舅的罪,当堂打了他一顿。这一来,原来扰乱官府的亲友,也都老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