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要素的内容

环境是人们所在的周围地方以及有关事物,一般分为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构成环境的各个部分统称为环境要素。环境要素一般分为自然环境要素和社会环境要素两大类。我们通常所说的环境要素是指自然环境要素。环境要素包括水、大气、岩石、生物、阳光和土壤等。如水组成水体,全部水体总称为水圈;大气组成大气层,全部大气层总称为大气圈;由土壤构成农田、草地和林地等;由岩石构成岩体,全部岩石和土壤构成的固体壳层称为岩石圈;由生物体组成生物群落,全部生物群落总称为生物圈。

各个环境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主要动力是依靠来自地球内部放射性元素蜕变所产生的内生能和以太阳辐射能为主的外来能。太阳辐射能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是紫外部分,包括Χ射线等,约占太阳辐射总量的7%,主要对一些化学反应起显著的作用,对生命有致死的作用。

二是可见光部分,约占太阳辐射总量的50%,可见光对于植物的光合作用具有特殊的意义。

三是红外部分,约占太阳辐射总量的43%,主要具有热效应的特性。

那么,环境要素具有哪些特点呢?

一是最小限制律。整个环境的质量都要受到环境诸要素中处于最劣状态的环境要素控制,也不能用处在优良状态的环境要素去代替和弥补。所以,人们在改善整个环境质量时,首先应改造最劣的要素。

二是等值性。主要是环境要素对环境质量的作用。每一个环境要素无论存在什么差异,只要它们是处于最劣状态下,那么对于环境质量的限制作用就没有本质的区别,这就是等值性。

三是环境整体性。环境的整体性质能够体现出环境中各个要素的某些特征,但不一定能反映出各要素的全部特点。

四是环境要素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某些要素孕育其他要素的生成,如岩石圈、大气圈、水圈和生物圈都是随着地球环境的发展依次形成的。

环境要素的相互关系是通过能量在各个要素之间的传递、转换以及物质流通实现的。从食物链可以清楚地看到环境诸要素间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