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人口比例

我国城乡人口构成特点是:城镇人口比重小,乡村人口比重大。1990 年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 26.23%(1949 年末为 10.6%),乡村人口占 73.77

%(1949 年末为 89.4%)。建国40 多年来,我国城镇人口比重不断增加(约增加 16%),这是我国城乡人口的又一特点。

各地城乡人口构成差异很大。1990 年城镇人口比重:东北三省占 47.52

%,居全国之首,华北区占 31.78%,居全国第二位,华东区居第三,占 25.4

%,西南区占 18.85%。以省区而论,辽宁省城镇人口比例最高(50.86%), 西藏自治区最低(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