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国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行政机关。其组成人员是,总理一人,副总理和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召集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由每届人大一次会议组织产生。全国人大根据国家主席提名,以全体会议代表过半数通过, 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总理提名,人大以半数通过,决定国务院的其他组成人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任期 5 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务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