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
国 首 |
名 都 |
捷克共和国(Czech Republic)。 布拉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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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 积 |
78864 平方千米。 |
人 | 口 |
1036.54 万人。 |
民 | 族 |
主要为捷克人。 |
军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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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国内生产总值 |
军费开支 |
军费占国内生产 |
(亿美元) |
(亿美元) |
总值百分比(%) |
|
1992 |
254 |
9.54 |
3.76 |
1993 |
312.4 |
8.012 |
2.56 |
1994 |
390 |
11 |
2.82 |
1996 |
— |
11* |
— |
1997 |
— |
13* |
— |
*表示国防预算。
国防体制 总统为武装力量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最高国防决策机构为国防委员会,由政府总理任主席。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最高军事指挥机构为总参谋部。正规军分陆军和空军防空军 2 个军种,军官军
衔分 3 等 11 级。将官分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分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服役期 1 年。各级军官最高服役年龄:将官 55 岁,校官 45~50 岁,尉官 40 岁。
总兵力 7 万人(现役)。
国防部 8000 人,另辖直属部队 1.8 万人。
陆军 2.8 万人,主要编成为:总参谋部直属部队为 2 个旅(快反旅 1
个,特种作战旅 1 个)和 1 个作战团;国防部直属部队为 5 个民防团;2 个
军部,下辖 13 个旅(机械化旅 7 个,炮兵旅 2 个,侦察旅 2 个,工兵旅 2
个),1 个防空团和 4 个营(防空营 2 个,作战营 2 个);陆军预备役部队
辖约 14 个国土警卫旅。
空军防空军 1.6 万人。主要编成为:空军司令部;8 个飞行中队(强击侦察机中队 2 个,战斗机中队 2 个,运输机中队 2 个,直升机中队 2 个);
教练机团 1 个;防空师 2 个(7 个防空团)。
准军事部队 5600 人:边防卫队 4000 人,内卫部队 16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