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习近平:

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下午就加强改进作风制度建设进行第十六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抓作风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必须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工作水平。抓作风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下功夫、用狠劲,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之际,习近平首先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

这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由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全党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作风建设的情况。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希就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的情况作了汇报,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就突出领导这个重点、抓好作风制度建设,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就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改进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徐绍史就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四风”源头治理,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就锤炼过硬作风、强化制度执行谈了认识和体会。

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听取了他们的发言,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以来,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提高了全党对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我们党作为一个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作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作风问题抓和不抓大不一样,小抓大抓也大不一样,只有动真格打硬仗,才能扫除顽瘴痼疾,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出发点和落脚点归结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来,归结到为民务实清廉上来,使改进作风的过程成为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成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过程。

习近平强调,93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巨卓绝的斗争,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成就,使中华民族的命运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实践证明,我们党是一个坚持科学理论武装、先进性特征鲜明的党,是一个一切为了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是一个经受得住各种风险考验、不断成熟自信的党,始终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力量。我们取得的成绩越大,人民赞扬我们的声音越多,我们越要清醒认识党的历史和现实、优势和缺点、成绩和不足、矛盾和问题,坚持从严治党,切实把党管理好、建设好。

习近平强调,我们共产党人的忧患意识,就是忧党、忧国、忧民意识,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深刻认识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要教育引导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两个务必”,自觉为党和人民不懈奋斗,不能安于现状、盲目乐观,不能囿于眼前、轻视长远,不能掩盖矛盾、回避问题,不能贪图享受、攀比阔气。

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事

情要办好首先中国共产党的事情要办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应对和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关键在党。我们要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按照树立科学理念、积极改革创新、遵循客观规律、注重实际成效的思路,切实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使我们党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有战斗力。这是全党的政治责任,首先是中央政治局的政治责任。

习近平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善始善终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并经得起历史检验。教育实践活动越往后,需要整改的问题就越集中,只有一环接着一环抓,才能最终达到目的。要在分清问题成因的基础上,实行上下联动,该上级主动的就上级主动,该下级主动的就下级主动,该上下共同拿方案的就共同拿方案。

习近平强调,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是一项长期任务,解决作风问题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必须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要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新华社北京2014年6月30日电)

王岐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5月6日至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先后4次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他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王岐山强调,中央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骨干力量,其党组织和党员肩负着重要政治责任,一言一行均关乎党的形象,要增加而不能透支党的信用。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紧密联系实际,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的认识,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与实现国家

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系,把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在“五位一体”建设之中。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空洞的口号,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负责人不能忘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王岐山指出,贯彻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要害是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今年要把主体责任给中央国家机关、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党委扛上。中央国家机关首先要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作用,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把班子带好,把人用好,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简单表态、不能务虚,必须务实,要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要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增强党的观念。党的观念一旦淡漠,就必然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要分析研判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和国法的问题线索,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要领班子、带队伍,坚持抓早抓小,决不能出现“灯下黑”。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使之“不敢腐”。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不能腐”。

王岐山强调,党委对纪委工作的领导要旗帜鲜明、坚强有力。派驻纪检机构要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所在部门、企业的其他工作。对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清理、分类处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参加座谈。

(新华社北京2014年5月12日电)

“一把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日前在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时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王岐山强调,中央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骨干力量,其党组织和党员肩负着重要政治责任,一言一行均关乎党的形象,要增加而不能透支党的信用。

《求是》杂志研究员、党建专家黄苇町表示,中央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其决定往往是关系着整个国家政治、经济发展动向的重大决策,可能几个人的处室就决定着数亿资金的去向。权力大,影响面大。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春晓表示,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巨额国有资产,与一般私营企业不同,除了担负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外,还要承担相当程度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央企和国有金融机构的负责人是国家公职人员,他们如果出现腐败问题,不仅会产生非常负面的社会影响,还很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扰乱市场秩序甚至影响行业发展等问题。”张春晓说。

王岐山的讲话也被认为是对相关单位的党委及负责人提出了更明确的廉政和反腐工作要求。

他强调,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负责人不能忘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黄苇町说:“很多单位的‘一把手’认为反腐是纪委的事,这次王岐山提出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强调‘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这是很有针对性的。”

专家们指出,在做到严格自律的同时,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领导班子和负责人还应该注重在企业内部构建让企业良性运行的平台。张春晓强调,作风建设和发展业务不是相互矛盾的而应当是相辅相成的,内部腐败问题不解决,企业就不可能实现良性健康发展。

座谈中,王岐山要求,要分析研判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和国法的问题线索,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要领班子、带队伍,坚持抓早抓小,决不能出现“灯下黑”。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使之“不敢腐”。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不能腐”。

“相比过去侧重对腐败问题的事后处理,当前的反腐工作开始注重惩处和以制度性措施预防两方面并重。”张春晓说。

他认为,国有企业中,一方面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实现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领导,另一方面“通过纪检管人、通过监察管事、通过审计管财”三种监管同步推进将有助于建立一个防控腐败的动态化流程监控机制。同时,更加公开透明的监管方式也将提升企业的运行效率。

除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并从制度上建立预防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专家们还表示,通过深化作风建设,让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远离腐败诱惑同样重要。

(新华社北京2014年5月13日新媒体专电 记者程卓、孟娜、傅双琪)

反腐倡廉,要害是落实“主体责任”

中央领导同志近日在一次专题会议上指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要害是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要守土有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强调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项新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发力反腐倡廉,法纪约束日益强化,一批“苍蝇”“老虎”受到查处和追究。接连挖出的腐败案件既振奋人心,也说明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一些案例表现出来的“情人反腐”“网络反腐”现象表明,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委的主体责任发挥不到位,该抓的没抓起来,该管的没有管好。

从以往强调“全面领导责任”到现在强调“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

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必须是执行者和推动者。“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党委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

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党风政风出现问题、出现腐败案件,主要责任在党委。党委的领导权、管理权同时意味着责任,核心是选人用人、管理干部的责任。大量腐败案例警示,一些党委选人用人积极大胆,教人管人马马虎虎。一些党委领导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出现的作风问题不愿提、不愿管,怕得罪人,怕承担失察、监督责任,影响自己前途,直到“东窗事发”才被迫检查、整改。

事实证明,不正之风和干部腐败并非一朝一夕形成,而是从“小疾病”长成“大毒瘤”。这与有关党委缺乏敢管敢抓的担当精神、没承担好主体责任有很大关系。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打掉了一些领导干部“忍一忍就过去”“反腐一阵风”的侥幸心理。各级党委应乘势而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就能形成人人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记者陈俊、周畅)

一把手必须担负起反腐的领导责任

河北省秦皇岛市、安徽省淮南市等地近日查处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直接责任人被处理之外,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党纪处理。这警示我们,在反腐工作步入深水区的关键时刻,各级党委的“一把手”要确保中央精神落实到位,切实担负起反腐工作的领导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既在其位,必负其重。在事关党的事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反腐问题上,各级党委党组织应发挥积极作用,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这是党章的要求,也是广大群众的愿望。

不久前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

人,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这传递出一个鲜明的信号:党委“一把手”承担的反腐职责不能“空对空”,一旦失职,必须追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不断增强,“老虎”“苍蝇”不断落马,体现了中央反腐的决心和魄力,但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一些党委“一把手”并未很好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如果“一把手”能够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敢于抓反腐,不懈抓反腐,自然能够切实贯彻执行中央精神,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反之,就容易造成当地腐败蔓延,造成当地政治生态恶化。

党委“一把手”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在党的规章制度中早有明确规定。但长期以来,这些规定在一些地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反腐永远在路上”,让领导干部从“不敢贪”到“不能贪”,必须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使对反腐不力的“一把手”进行问责成为铁律,用制度构筑起反腐防火墙。

中国的崛起需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把手”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牢牢确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就是领导不力的责任意识,在做好自身廉洁工作率先垂范的同时,积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点点滴滴中。如此,才能对得起党组织的信任,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新华社北京2014年9月3日电 记者闫祥岭)

9位省区市委书记的廉政关键词

6月以来,新华社记者就党风廉政建设话题专访了部分省区市“一把手”。在系列访谈和对话中,记者梳理出9位书记的廉政关键词,从这些关键词中可以看出,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成为共识,敢担当、重落实、抓制度又成为书记们各自侧重的着力点。

“扛在肩上”“种好责任田”不当“甩手掌柜”之担当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是我党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一个突出亮点。

“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硬任务和政治责任,党委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抓

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讲到。

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认为,各级党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当好“操盘手”,不当“甩手掌柜”。

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表示,在认识上找准定位,就是要改变过去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这一手没有完全硬起来的问题,种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

记者经过梳理统计发现,“责任”“担当”等词语在各位书记的专访中频频使用。例如,在李鸿忠专访和王三运专访中,“责任”一词都高频出现40余次。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发展部副主任、研究员辛向阳说,种好“责任田”“不当‘甩手掌柜’”等个性表达,可以看出省区市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担当,明确认识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责无旁贷。

“动真碰硬”“抓早抓小抓苗头”敢当“黑脸包公”之落实篇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主体责任的担当贵在落实,不落实就会落空。

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认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勇于担当、动真碰硬,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工夫、求实效。推进关口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介绍,注重发挥巡视监督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通过“请喝茶”等做法及时警示提醒、诫勉谈话。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表示,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特别是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该当“黑脸包公”的时候就得当。

“抓好班子、管好队伍”是“一把手”的职责,记者梳理统计发现,“落实”、“监督”等关键词高频出现。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专访中,20余次出现“落实”。

惩治腐败一直是群众关心的问题,各位“一把手”在访谈中还“晒出”反腐倡廉建设“报告单”,用实例、数据为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代言”。

念好“紧箍咒”扎紧“制度笼子”打好“组合拳”之制度篇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多位“一把手”在访谈中均深刻认识到这一问题。“制度建设”在9位书记系列访谈中高频出现,书记们开出了“紧箍咒”“制度笼子”“组合拳”等药方。

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表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狠抓主体责任和责任主体,设好“高压线”、念好“紧箍咒”、扎好“铁笼子”,有错必究、有腐必惩、有责必问。

彭清华表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下去,并将从进一步

完善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方面,扎紧“制度笼子”,探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

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打好“组合拳”,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介绍,云南省委通过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执行意识,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明确细化主体责任,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创新责任落实机制,推动落实监督责任。

专家表示,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和廉政建设力度,下一步就要看省级“一把手”能否稳握这个接力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认为,在向地方甚至最基层传递决心和力量上,省区市委书记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只有“上梁正”,才有“下梁直”。

(新华社北京2014年7月27日新媒体专电 记者李伟、黄安琪)

落实主体责任 才有风清气正

抓工作,首要在明确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有责任就要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对各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

作风在抓、腐败在查、风气在变……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然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党委决不能淡化责任、放松要求。当前,还有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委,或是“挂帅不出征”,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是只重业务不抓党务、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或是对主体责任不以为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全推给纪委。事实证明,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会出问题;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哪里的反腐败工作就有新进展。

落实好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挥着清淤排阻、助力护航作用,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面对复杂局面和严峻挑战,没有党风之清,凭什么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没有政风之廉,靠什么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只有站在这样的高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各级党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才不是一句口号,反腐败斗争才有坚实的依靠,改革发展才有稳固的根基。

主体责任究竟该如何落实?简单表态、唱唱高调肯定不行。关键在狠抓作风建设,咬定青山不放松,真正让党员干部不敢、不能、不想腐败。关键在狠抓严明纪律,严防纪律松弛、克服组织涣散,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不让纪律成为一纸空文。关键在狠抓惩治腐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特别要坚决查处那些顶风违纪、不知收敛、群众反映强烈的贪腐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清代名吏余小霞曾在官署前贴上一联:与百姓有缘,才来斯地;期寸心无愧,不鄙斯民。封建官吏尚有如此认识,共产党的干部更应恪尽职守、赤诚为民。各

级党委负起自己的责任,以担当无愧于己、以行动取信于民,才能真正让党风好起来、政风清起来、民风正起来。

(《人民日报》2014年05月19日01版)

落实主体责任 净化政治生态

党委作为管党治党的责任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党委(党组)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工作中既重发展,也重党风,既看经济指标,也看廉政评价,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以上率下,种好“责任田”。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党委要主动担当、以上率下,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与各级各部门逐级签订责任书,逐项分解责任单,形成“年初定责、年中督责、年底追责”的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一岗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规范权力运行,树好“风向标”。对权力进行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有效制衡,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大事项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严把选人用人关,规范选任程序,扩大社会监督。坚持为业谋才,不为人谋官,从事业出发,对会干事、干成事的给平台,形成“凭德才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

狠抓制度落实,把好“作风关”。围绕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若干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深入治庸、治懒、治浮、治赌、治贪,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加大对“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通报曝光,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注重惩防并举,架好“高压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于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不包庇、不姑息,支持鼓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快、深挖细查、抓早抓小,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同时,将源头治理、预防腐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前移关口、把住源头,增强制度约束的刚性,确保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支持纪委工作,当好“主心骨”。切实发挥好党委作为领导者和责任主体的作用,全力支持纪委履职尽责,维护纪委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支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及时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和相关任务分工,在编制、职能上进行优化,在改善办案工作条件上给予支持,使纪检监察机关有更多精力聚焦主业。按照职责要求、结构需求、人岗相宜的原则,进一步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4年10月14日 殷美根)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担当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划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明确的界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无论是从制度规定上来讲,还是从工作实践上来看,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都起着关键的决定性的作用。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对此,党委书记必须有明确和清醒的认识,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研究、常部署,领导抓、抓领导,具体抓、抓具体,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能部门尽职尽责。

主体责任是首要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作为党委最主要的成员应当首先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是由其岗位职责决定的。书记是党委班子中的班长,一个地区和部门的工作往往千头万绪,党委书记在工作中想什么、干什么、提倡什么,对班子成员和下级的工作起着极大的导向作用。实践证明,一个地方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好,必然有一个以身作则、敢于担当的带头人。如果党委书记顾虑重重、避重就轻,班子成员肯定会遮遮掩掩,讳疾忌医。因此,党委书记主体责任的履行显得至关重要。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首先是率先垂范,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为班子其他成员作出表率。其次是亲力亲为,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自己的职责,必须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勇于担当的魄力带动其他责任人责任的落实,从而推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须党委班子同心协力。任何一项工作的完成,都是依靠团队共同的努力。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中,党委班子每个成员都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党委班子每个成员都应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仅靠党委书记一人之力很难抓好。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党委书记要凝聚“一班人”的力量,发挥“一班人”的作用,使“一班人”做到思想上“合心”、工

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才能更好地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一种传递责任。因此,党委书记既要当好主体责任的践行者和示范者,又要当好主体责任的引领者和推动者,充分调动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逐级细分,层层传导压力,使主体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真正落到实处。

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必须在干事管人上敢担当。党委书记对主体责任能否敢担当,是主体责任落实的风向标。因此有必要对责任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强化刚性约束,不让责任制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当前首要的是建立责任追究办法,依据相关制度,制定并细化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界定对责任追究的主体、适用范围、组织实施部门、责任追究情形、责任追究方式、责任追究程序以及量纪幅度等内容,扎好制度“笼子”,便于实际操作。责任追究只有与党委书记的政治、经济利益紧密相连,才能凸显实效性和严肃性。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应取消其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责任追究应进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党委书记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可探索实行终身追究制度,实施责任追究不因党委书记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来保障主体责任的落实。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4年10月17日 陶宏)

以从严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日前,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公开通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9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其中6起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9名党委干部被追究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也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干警违纪违法问题集中爆发的6名法院院长进行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

这些问责举措表明: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从来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动真碰硬的实际行动!

知责明责,不等于尽责

履责号角虽已吹响,但履责缺位的现象必须引起警惕和反思,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依然任重而道远。

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这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地区各部门纷纷表态,要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知易行难。知责明责,并不意味着就能履职尽责。

在今年首轮巡视中,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问题集中反映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依然存在党的观念淡漠、责任担当缺失的问题,一些地区部门依然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情况。

7月12日,河北省廊坊市委在通报文安县建设局原局长邵俊德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日午间过量饮酒致人死亡案时指出,该县副县长刘凤顺作为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不严,对发生的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8月,原衡阳市委书记童名谦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此前,湖南省委就整改情况进行通报,承认衡阳贿选案暴露出地方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偏差。

惨痛的教训无不印证着知责明责不等于尽责。履责号角虽已吹响,但履责缺位的现象必须引起警惕和反思,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依然任重而道远。

履责不力,病根在哪?

说到底,主体责任缺位,根子还在党的观念淡漠。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责无旁贷。但当前有些地方和部门的党委(党组)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却出现了偏差、缺位甚至错位。

有的犯“偏瘫症”,重业务不重党务,重经济发展不重廉政建设。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有些则片面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抓得过紧过严不利于“软环境”的建设,不利于经济发展。例如,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金建平在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查处后反思“总觉得只要把集团业务干好了,事业稳定发展,就能一俊遮百丑”,廉政建设“只是走形式、摆样子”,一语道出了问题的根本。

有的犯“敷衍病”,只挂帅不出征,光张嘴不动手。有些党组织热衷于开开会、表表态、签责任书,做表面文章。有些党委(党组)书记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知之甚少、不管不问,甚至捂着盖着,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甚至成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例如,湖北省荆门市房管局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看似风生水起的背后却是多名班子成员和下属先后落马,该局原党委书记文云年自己也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涉嫌严重违纪被追究责任。

有的犯“甩手病”,只管“戴帽”不管“摘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隔岸观火”。有些党委(党组)书记在任用干部时当仁不让,而干部一出问题就推诿卸责。还有一些党委(党组)书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纪委的事,党委只要发文要求一下、开会强调一番就是履责。据悉,湖南衡阳多名人大代表候选人曾向童名谦反映贿选情况,童名谦只是召开会议对换届纪律进行重申,却没有真正对违纪违法行为“亮剑”,致使送钱拉票之风愈演愈烈,直至局面完全失控。

有的犯“软骨病”,怕得罪人却不怕成为罪人。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对制度执行不坚决,不敢动真碰硬,搞一团和气。还有些党委(党组)书记对眼皮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例如,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原党

组书记、院长邱晓虎听任下属从其姐姐开办的酒行购买大量接待用酒,自身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对下属违纪违法行为自然不敢也不能负起教育、监管责任。

分析以上各种病症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绩观、权力观和价值观错位,没有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没有将主体责任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中来推进落实;二是缺乏责任心和担当意识,不能真正将主体责任落实到行动上;三是存在惰性和惯性思维,得过且过的观念难除,本本主义、形式主义的余毒未清;四是自身不正、腰杆不直、说话不硬,难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说到底,主体责任缺位,根子还在党的观念淡漠。党的观念淡漠,必然导致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责任担当缺失。

从严问责,绝非儿戏!

以高压问责态势整肃官场风气和政治生态,让领导干部认识到任何人都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从严问责,才能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要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必须建立科学而严格的考核评价和惩处机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从严问责,以此强化履责意识。

问责必须及时有效,形成强大震慑。

近日,各地区各部门掀起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责风暴”表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已由“表态期”过渡到“验收期”,如果不能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拿不出实实在在的成效,就必定逃不过“挨板子”甚至“摘帽子”的处罚。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指出,落实主体责任仅仅依靠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是远远不够的,主要是看实际行动和责任担当。受思维惯性影响,目前一些政府部门仍存在认识误区,没有从政治高度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更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自身的职责内容,仍习惯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制度落实制度。如果落实主体责任缺乏完整的制度支撑和有效的工作机制,特别是问责力度不足,实际上就是在纵容个别领导干部把落实主体责任视为可有可无的事项。形成“问责风暴”将改变领导干部固有的权责态度,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当官不易”的压力,更加谨慎地对待权力和责任,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问责必须规范合理,对主体责任的追究要体现科学性和公正性。

科学性要求明确问责的标准和依据,让党委(党组)负责人真心接受问责结果;公正性要求规范问责的手段和程序,让问责本身得到认可和尊重。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贺夏蓉教授认为,问责制度需要规范合理,必须在明确问责情形、规定问责内容、规范问责程序、运用好问责结果、建立健全复出机制等环节上下功夫。既要充分利用清单明责、定点督责、述职评责等方式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主动落实“一岗双责”的意识,也要合理运用巡查追责、“一案双查”等问责机制,形成从部署、落实到检查、问责的完整链条。

问责还必须形成常态化机制,谨防一阵风、走过场,让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高悬。

以从严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不能仅靠“风暴”运动,任何的间歇、暂缓都会制约问责的实践效果,因此必须构建问责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庄德水认为有三点应当注意:一要实现问责本身的经常化,以高压问责态势整肃官场风气和政治生态,让领导干部认识到任何人都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二要对各级地方政府的问责实践经验进行深入总结,特别要把制度化的做法和措施加以提升,并把核心精神和要素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内容之中。此外,要结合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明确各级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以落实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让落实主体责任来支持监督责任的落实,形成互动和协同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4年10月17日 记者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