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指纹案

数十年来,指纹被西方世界公认为是在银行提取存款或出入重要场所的“万无一失”的“钥匙”。因为这种“钥匙”时刻随身携带,不怕偷、不怕抢,更无法复制。

然而,1987 年初美国田纳西州银行却因用指纹提款意外地引起了一场官司。计算机把百万美元付给了前来取款的一位“储户”,该储户的妻子得知后便控告银行侵吞转移她丈夫的遗产,因为他已于 1 个月前亡故了。这下子使银行有口难辩:计算机是对取款人的指纹核对无误后才付款的,不会出错;可是医院的病历和警方的档案都证明该储户早已命归黄泉。

警方经过深入调查,才发现是一个狡猾的惯窃犯得知那个拥有数百万美元存款的储户暴死,便买通殡仪馆的整容师和一位医师,将死者食指整片皮肤全部剥离下来,再移植到自己的食指上,然后以死者指纹为“钥匙”,顺利地取走了死者名下的巨额存款。此案发生后,美国上流社会一片惊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