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量的计量

教师工作量是教育者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教育相关的工作的数量与质量的总构成。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教学人员工作量、教学辅助人员工作量和教育行政人员工作量。教育行政人员工作量包括领导工作量、教学人员工作量、政教人员工作量等。根据学校的性质不同,一般可分为大学教师工作量、中学教师工作量、小学教师工作量和学前教师工作量。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教师教学工作量和教师非教学工作量。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工作量、授课工作量、作业批改工作量、业余辅导工作量、教学检查工作量、第二课堂工作量、教学研究工作量、对外兼课工作量和实习指导工作量。教师非教学工作量包括班主任工作量、教师基本工作量、教师科研工作量、教师进修工作量、教育行政工作量、参加行政会议工作量和政治学习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中所指的“教师”,包括教学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教育行政人员,但不包括工勤人员和医务人员。教师工作量中所指的“教师工作”, 包括教学工作和非教学工作,但非教学工作又与教学工作紧密相联。教师工作量中的“工作量”是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的统一,而绝不仅仅是工作数量。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工作的量化评定与反映,因此,对教师工作特点的了解是认识教师工作量的重要前提。

  1. 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

是依据教师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确定的以时间为单位的教师工作量数量衡量尺度。它是衡量教师是否完成其职责的重要的数量标志。它对于所有的教师来说都应该是平等的。

教师工作量数量标准的实际确定是比较困难的,但从理论上说,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不能是个别劳动时间。所谓个别劳动时间,是指单个教师为完成教学诸环节及其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而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个别劳动时间是千差万别的,确定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的尺度,只能是教师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或表示这种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即在现有的正常的教学条件下,在社会对教师合理的职责要求和受教育者平均的接受能力下,完成教育诸环节的过程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个别劳动量和社会必要劳动量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是不同的,大体有三种情况,如果某个教师的个别劳动量等于社会必要劳动量,说明该教师恰好完成工作量定额。如果某个教师的个别劳动量小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在一般情况下就说明该教师没有完成工作量定额。对于没有完成工作量定额的情况,要分清是由于主观原因还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如果确系由于编制数量确定有误,那么学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给予调整。如果个别劳动量大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则说明教师超额完成了任务,付出了较多的劳动量教师各项工作的实际时间可以制成调查表,下发到教师手中,要求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填报。调查表汇总上来之后,测算出本校教师从事各项工作的平均时间,以及占总的工作时间的百分比。

在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这个问题上,还需说明的是计量标准的单位问题。我们认为,以自然小时为单位比以学时为单位相对好一些。有三方面原因:其一,教师教学工作量中的授课时间表面上是以学时计算的(40~50 分钟)实际上与授课有关的其他教学环节所花费的劳动时间都是以自然小时

为单位来计算的。其二,课间休息的 10 分钟,表面上好象不属于教学时间, 其实不然。课间休息时间是师生授、听课的必要条件,它虽然发生在劳动过程之外,但属于劳动过程的继续,是授课时间的延长。其三,以小时为尺度来计量教师工作量,兼顾了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的不同劳动特点,非教学人员不适于用学时来计算工作量。

  1. 教师工作量质量评定标准

这是以评价教师工作优劣为目的教师工作质量衡量尺度。教师工作量质量评定标准与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一道,构成教师工作量评定标准的两个方面。

教育、教学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这一工程质量的优劣,受到时间、条件、环境、教学设备、信息、师资队伍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时间来看,教学效果是以一定的教学时间为必要条件的,离开时间,就无法保证教学质量。学生素质是最重要的条件因素,如果没有学生的积极配合,单靠教师一方面的努力,也是效果不大的。社会是否形成重视教育、尊重教师的环境,也会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此外、教学设备是否满足教学需要,一个学校的实验条件如何,教师能否经常接受教学改革的信息,教师队伍是否具有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内在机制,都会直接影响教育、教学的质量。显然,对教师工作质量的评价,过分强调外界条件是片面的,但不考虑外界影响也是片面的。

  1. 教师工作量的折合

即将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教师工作量,换算为具有可比性的相同单位的教师工作量。

教师工作存在着教学工作、行政工作、教辅工作的区别,而在这三种工作的“内部”,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也有很大的差异。同样是教学工作,我们会遇到数学教师、语文教师、物理教师、化学教师、历史教师、地理教师、体育教师等上一节课其工作量是否相同的问题;同样是行政工作, 我们会遇到教务处教师的工作量与总务处教师的工作量是否相同的问题;同样是教辅工作,我们会遇到实验室教师的工作量与图书馆教师的工作量在相同时间内是否相同的问题。这些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教师工作量的比较问题。

教师工作量之间之所以能够彼此进行比较,是因为完成教师工作只有不同种类的区别、数量多少的区别、质量高低的区别,而完成教师工作所付出的劳动却是没有差别的。正是由于人类劳动的无差别性,才使得商品所具有的价值没有质的差别,才使得商品交换得以实现。同样的道理,正是由于这种质的无差别性,才使得教师工作量的折合成为可能,才使教师工作量之间得以进行比较。

  1. 层次分析法。这是由美国运筹学家 T·L·斯塔用以解决权数确定问题的一种多目标、多标准的决策方法。这里仅介绍其中的无标度的定性比较分析方法。它能够把咨询人的经验认识与理解分析结合起来,用两次直接比较的方法又能使比较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得到较大程度降低。

①确定咨询人员。咨询人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是 20~50 人。

②用咨询表进行咨询调查。在咨询表的附言中要说清楚下列各要求:一是简单扼要交代咨询事件的意义、内容及必要背景,并详尽说明每个咨询因素的确切涵义。二是要交代填表时需要对评价要素作两次比较,填表时所列的因素为基础,把它与别的因素逐一比较。若列因素的重要程度超过或等于

所比较的行因素的重要程度,则在表的比较格中填上“√”号,否则应留空; 同一因素自身不作比较,格中亦留空。下表所填说明,该咨询人认为因素① 与因素②同等重要,而因素③比之另两因素均更为重要。

③回收咨询表,构造出判断矩阵。若收回 30 张咨询表,即 n=30。

  1. 模糊聚类方法。聚类分析是数学统计中研究“物以类聚”的一种多元分析方法,即用数学定量地确定样品(或项目)的亲疏关系,从而客观地分型划类。其基本步骤有(1)设计问卷,要求答卷者对已有指标赋予权数;

x′ - x′

(2)统计,将原数据标准化(或称正规化),可以由式x = S 处理,

其中X为原始数据,x′为原始数据的平均值,S为原始数据的标准差;

  1. 选择分类对象相似程度的统计量,确定相关距离;(4)形成聚类;(5) 确定临界值,聚出分类结果和权重。

    1. 特尔菲法。特尔菲是古希腊传说中的阿波罗神殿所在地,它以神的预言灵验而著称,因而借用其名。该方法是要先设计好权数调查表,让不同类型的各方面专家和富有经验的教师彼此隔离的情况下填写。填写回来后进行第一次汇总,汇总的方法一般是确定中位数和中位数左右包含 50%应答者的区间,称为四分位区间,列成一个汇集意见表。再把同样的问题连同汇总表再一次交给各位专家,让他们各自看到全体应答者的意见倾向。各位专家从表中可以比较自己和别人不同的意见,修正自己的意见。同样的彼此隔离的情况下,再把所有专家第二次的意见汇集起来。从第二轮起,只要求对问题有专长的人或者只对比较关心的项目给以回答。征询、应答、汇总反复进行三、四次,应答者的意见将逐渐集中,具有收敛性,就可以取得比较集中的意见,从而确定出各因素权数。

特尔斐方法可以理解为组织集体思想交流的过程,它有以下特点:一是匿名方式。参加权数确定的专家互不了解,完全消除了心理因素的影响。专家可以参考前一轮权数确定的结果,修正自己的意见而无需公开说明,无损自己威望。二是不断反馈的沟通情况。因为特尔斐方法不同于民意测验,一般要经过三至四轮,在匿名情况下为了使参加数确定的专家们掌握每一轮的汇总结果,组织者要对每一轮的权数确定结果作出统计,并作为反馈材料发给每个专家。这样,专家就可以知道全体意见的倾向及持各种意见的理由, 供下轮确定权数时参考。三是对权数确定结果进行统计评估。为了能够定量地评价权数确定结果,特尔斐方法还采用统计方法对权数确定结果进行处理。

  1. 教师工作量时间折合法。是指以教师工作时间量为教师工作量原始数据,依照教师工作量折合权数,将实际教师工作时间量折合为以“教师工作量单位”为单位的工作量的方法。

教师工作量时间折合法中的“时间”,可以是学时(40~50 分钟)、小时、周、月、学期、学年等,这是根据具体问题灵活运用,但最为常用的是学时和小时。

  1. 教师工作量质量评分法。是指以教师工作质量标准为依据,评定教师工作质量,打出分数,最后将各项质量分进行合。

将各项教师工作质量分进行折合,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是依照各项的权数,将各项质量分进行加总。根据需要,又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形式,是将权数直接进行等级分解然后将分解后的权数直接相加。比如,评定

指标包括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态度,权数分别为 0.3、0.4 和 0.1,那么我们可以按照优、良、一般、差的顺序,将教学能力的权数分别定为 0.3、0.2、0.1 和,教学方法的的权数分别定为 0.4、0.3、0.2、0.1,将教学态度的权数分别定为 0.3,0.2、0.1、0。这样,如果某位教师的教学能力被评为“良?”、教学方法被评为“优”,那么加总后的质量分就是 0.8。另一种形式,是先按百分制或十分数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然后再将每项评分乘以相应权数,最后加总。还以上面的例子说明。例如对教学能力的评分是 80, 对教学方法的评分是 80,对教学态度的评分是 100,那么最后所得的质量分就是 86(80×0.3+80×0.4+100×0.3)。第二步,是将加总后的质量分与已折合的教师工作数量进行统一。统一的方法,是将质量分以系数的形式乘以折合后的教师工作数量。如某教师质量分是 86,折合后的教师工作数量为56 个教师工作量单位,那么统一分值就是 0.86×56≈48。

  1. 教师工作量评议。是在教师工作量自报的基础上,由教师所在基层单位和教师工作量评定委员会对工作数量自报进行审核,并分别对其工作质量进行评定的过程。

教师所在基层单位对教师自报的工作数量的真实性负有主要责任。由于多种原因,教师自报的工作数量不一定能完全真实、符合实际,通过大家坐到一起,彼此交换意见,则会起到对自报工作量验证、补充和修正的作用。教师自报的工作量不符合实际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多报,一种是少报。

教师工作量评定委员会要对教师工作量评定最后把关。做好对评定标准的解释工作。以及对于各基层单位评定过程的协调工作。除此之外,教师工作量评定委员会还应对每一教师的工作质量进行评定,即进行三级评定。将教师工作质量进行三级评定,是增强评定真实性的必要步骤,体现了教师工作量计量科学性原则的要求。每一位教师工作质量的最终评定分值,等于一级评定、二级评定和三级评定三个分值的算术平均。对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评定委员会是校一级的教师工作量评定组织;对于大学,教师工作量评定委员会是系、校两级组织,系教师工作量评定委员会负责三级评定和各教研室之间的协调,校教师工作量评定委员会负责对校定标准的解释和各系(所) 之间的协调。

  1. 教师工作量汇总。是把统计调查所取得的教师工作量资料,按照预定的目的和综合要求,进行科学的加工整理,通过分组归类和计算,将各项指标数字,填好综合表,使之成为系统的、能够说明教师工作量整体及其构成性的全面资料。

为了保证统计汇总工作的质量,弥补前面所做工作的不足,在教师工作量资料汇总前,必须对教师工作量原始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前对原始资料的审核,主要是检查其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