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欧洲古曲音乐时期的钢琴音乐1.概观

公元 1750、1757 和 1759 年,随着巴赫、斯卡拉蒂和韩德尔相继逝世, 欧洲音乐也结束了巴洛克时代,进入了它的古曲时期。这一新的音乐史时期, 大体结束于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大约持续了七十年左右。

这里说的古典时期,是这个概念的狭义的涵义。古典音乐还有个广义涵义,那是泛指二十世纪以前所有的欧洲音乐。当我们听人说到或看到古典音乐这个字眼时,需要区别开是哪个意义上的欧洲古典音乐。

欧洲古典音乐,孕育于巴洛克时期的顶峰时刻。而古典时期刚开始的阶段,也仍然有巴洛克时期的延续。艺术的演进,绝不会在瞬间突变,也不可能一夜醒来全然改观。不同音乐时期之间,都有一个互相交错的过渡时期。古典艺术是在前一时期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的新思想,新观念和新的

审美要求,在更高的阶段上,追求情感与理性的平衡,严谨完美的形式与深刻思想内容的结合。

如果说复调音乐是巴洛克时期的基本特征的话,主调音乐则是古典时期的基本特征。主调音乐的涵义是,以一个曲调为音乐思维的主导性线条,辅之以相应的和弦、和声。主调音乐并不是单声音乐,它与复调音乐一样,都属于多声音乐的不同形式。

伴随着和声学的发展,这时期的音乐都建立在大小调式的基础上。一条大调式或小调式的旋律,与按照功能和声原则互相连结的三度结构的和弦的结合,是这时期音乐的基本形态。我们今天都很耳熟的三和弦,就是在这时期盛行起来的。

奏鸣曲式在这时期完善起来,成为应用得最多的曲式之一。奏鸣曲曲式在音乐表现上的主要特点,在于有两个互相对比的主题,以及由此引起的展开,最后要有主题的再现。对比与展开,提供了音乐发展的强大动力,极大地增加了音乐的表现力。欧洲音乐进入古典时期,也正是人的尊严、人格更为觉醒的时期。人们新的思想、感情、观念,包括其中的矛盾、斗争,反映在音乐艺术里都要求音乐思维的深化和表现内心世界的深化。奏鸣曲形式, 正好提供了这种可能性。

在这一时期内,钢琴逐渐并最终取代了古钢琴。

古典时期的交响乐形式得到高度的发展,是这时期的重要标志。同时, 钢琴音乐也进入了它历史上的高峰时期之一,也是欧洲古典音乐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这时期的钢琴音乐做出重大贡献的钢琴曲作曲家,也是一批人物。前面说过巴赫曾为教他的儿子们学习钢琴写下了流传至今的钢琴曲,其中他的长子 W·F·巴赫、次子 C·P·E 巴赫、和最小的儿子 J·C·巴赫都有贡献。再如克列门蒂、杜舍克、库劳,他们的《小奏鸣曲》是每个钢琴学生都弹过的,他们也是这时期有贡献的音乐家。

然而,这时期贡献最为卓著的还是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三位伟大的作曲家。由于他们三人的活动中心地点都在维也纳,所以又被称为维也纳古典乐派。有时,欧洲古典音乐简直就是指这三位。所以我们的漫游之船在他们这里多逗留一些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