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按照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要求,小学和初中对儿童、少年实施全面的基础教育,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得到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级各类人才奠定基础。

小学阶段的目标:

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 初步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勤俭、勇敢、正直、合群、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 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划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初步养成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的情趣。

初步学会生活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习惯。初中阶段的目标: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了解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初步具有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思想,具有守信、勤奋、自立、合作、乐观、进取等良好的品德和个性品质, 遵纪守法,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具有分辨是非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掌握必要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动手操作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掌握一些简单的科学方法。

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知识和正确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初步的审美能力,形成健康的兴趣和爱好。

学会生活自理和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初步掌握一些生产劳动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择业的常识,具有正确的劳动态度和良好的劳

动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