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字与森林

森林是原始人类栖息和生存的场所,人们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森林。作为记载着人类活动的文明的符号——文字,也和森林有着密切的关系。

从现在已发现的甲骨文中,能够辨认出很多与树木有关的字,象形、指事、形声、会意和转注字均有。但以象形字最多,如木、林、森等,如树种的甲骨文中有桑、栗、榆、杨、柳、松、栎、杞、楚、焚、柏、竹(古人认为竹子也是树木)等。指事的字如“末”,指木的上端为末;“本”指木的下端为“本”;东方的“东”是指“太阳升到树木间”(“东”的繁体字为“東”)的方向;“果”是指太阳升到树木上,已很明亮;“杳”是指“日在树下”,表示天已昏暗。形声字,如山麓的“麓”,因鹿一般在山脚活动, 故“林下有鹿”,其音即为“鹿”;还有如甘霖的“霖”字,即雨在林子上下,音为“林”。

甲骨文中有些比较复杂的会意字,如日暮的“暮”,古时的“暮”与“莫” 是一个字,而“莫”在小篆中一看便知是指“日落于草间”,表示天色已晚; “朝”字,指“日已长到林间,而月亮已落于西方,天已黎明”;“束”, 指把木绑在一起,称为一束;“朿”,指木上有刺,从而衍生出“棘”字; “采”是一只手在木上摘东西;“休”字就更形象了,指“人倚着树”即休息,这是古人在林中活动的最好证明。再如,古时候用一根木棍横着绑上两根短棍,便于脚踏掘地,就有了“耒”字,由此衍生出“耕”、“耙”、“耘” 字等形声字。“农”在甲骨文中是“林”字下边一个“辰”字,“辰”是一种锄草的工具,故“农”字是指“伐林耕作”。另外“春”、“焚”等都有这种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