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中部博帕尔的毒气悲剧

进入 70 年代,为适应科技革命发展的需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正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技术的新兴工业,改造传统的“夕阳工业”,把一部分耗能大、污染严重的工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去。这种工业转移客观上还来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人民反污染的压力。因为,一些重化工业企业造成的污染激起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居民的强烈反对。这些国家不得不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垄断企业为解脱环境保护法束缚,就转向发展中国家投资。在它们输出资本的同时,也就输出了环境污染,给发展中国家人民带来无穷的灾难。这种例子举不胜数,其中最突出的是发生在 1984 年 12 月 3 日印度中部博帕尔的毒气渗漏事故,这是一起化学工业史上最大的悲剧,也是印度历史上最严重的工业事故之一。

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为回避本国限制生产有害物质的法律规定,为节约大量环保费用以增加利润,于 1977 年在印度中部博帕尔创建了印度联合碳化物公司,这是其拥有全部产权的一家子公司。另一家子公司在本国西弗吉尼亚州。它们生产一种叫甲基异氰酸盐的气体,是制造农药西维因和涕灭威的原料。根据英国化学工业协会主席的声明,英国在 70 年代就已停止生产和贮存大量的甲基异氰酸盐了。博帕尔工厂却继续在生产这些化学剂。而且,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采用“双重安全标准”,即在博帕尔工厂和在本国西弗吉尼亚州的相同的联合碳化物公司,安全和监督有毒物的系统大不相同。该公司为了追逐暴利,在博帕尔工厂的设计方面没有采用美国公司同类企业中安装的应急预警计算机系统和储存化学毒剂的安全可靠场所。因此,博帕尔工厂是在既无预防措施,又无安全原则的条件下,生产着剧毒的甲基异氰酸盐。据说,1978 年博帕尔工厂已有 6 个人死于毒气,但由于厂方的利欲熏心,没有引起重视,终于在 1984 年 12 月 3 日酿成悲剧。

1984 年 12 月 3 日凌晨两点半钟,博帕尔工厂的地下储气罐内的压力突

然增大,一个阀门破裂,从中漏出 45 吨左右的毒气。本来它是以液化的形式储存在罐内的,但在 21℃时就成了气体。从储气罐中渗出的毒气通常会通过一个氢氧化钠涤气器进行中和成为无害气体,但压力增加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于涤气器来不及中和这些跑出来的毒气。当这些致命毒气开始渗出时,人们正在熟睡中,毒气噎得人们难受得摇摇晃晃从床上起来,想要跑出这毒雾笼罩的地方,引起了一片惊慌。当场就使该城的 350 多人因窒息而死亡,死者大多是儿童和老人,12000 多人被送进医院。最终造成两千余人死亡。伤亡惨重的事故,引起了印度国内外极度的不安和愤怒。印度前总理

拉·甘地当天就表示:“博帕尔出现的这一可怕悲剧使我感到非常震惊、十分悲痛。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确实令人感到可怖。”他立即拨出 32 万美元用

作救济金。印度政府的石油和化工部长瓦桑特·萨特 12 月 5 日声明,希望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对受害者给予足够的赔偿,“能像这场事故发生在美国那样来处置,拿出它在美国所会拿出的同样数额的赔偿金”。但是,这家公司对受害者提供的赔偿“无论以哪种标准来衡量都是少得可怜的”,而且是在“不通知受害者有各种不同索赔权的情况下”这么做的。为此,印度人 12

月 7 日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对联合碳化物公司提出诉讼,控告这家大化学公司

的设计和经营不当,要求赔偿 150 亿美元。这一诉讼案是博帕尔的两个家庭: 希拉·巴伊·达瓦尼一家和拉赫曼·帕特尔一家起诉的,达瓦尼的丈夫和帕

特尔的妻儿都被毒雾夺去了生命。因起诉者请求让他们代表毒气受害的所有人,这个案件即成为集体控告一方的诉讼案。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西弗吉尼亚州子公司所在地的因斯蒂图特市社会组织代表要求立即会见该公司领导人;该公司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巴西等国均设有分公司,事故的发生使这些国家感到有一种同样的恐惧,印尼各界公众代表要求本国政府和印尼的联合碳化物公司作出保证,不使该公司在泗水市的工厂对当地居民的生命造成威胁。但是,该公司并未毁掉贮藏的甲基异氰酸盐,只是要求世界各地的分公司将与印度渗漏的同样化学品制成成品,150 亿美元的赔偿也长期不兑现。由于资本家唯利是图和不顾人民的死活,这样的灾难性事故接连不断。1985 年 12 月 4 日,即印度在纪念 1984 年毒气事件一周年的第二天,在新德里又发生了什里拉姆化肥厂硫酸外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