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时苦乐

那些有好书却不读的人,不比无法读到这些书的人拥有任何优势。——马克·吐温

拓荒者的后代

1835年11月30日,马克·吐温出生在美国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镇乡村的一个贫穷的律师家庭。马克·吐温原名叫萨缪尔·兰亨·克莱门斯。

萨缪尔是在全家迁徙西部的时候,被母亲洁恩·克莱门斯夫人生下来的早产儿。为了纪念他的祖父,父母给孩子取了个教名“萨缪尔”。

萨缪尔是家中7个小孩中的第六个孩子。他只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在童年过后,幸存了下来。他的哥哥是奥利安·克莱门斯和姐姐帕梅拉。

萨缪尔的远祖是英格兰人,于1642年飘洋过海来到了新大陆,成为无数个拓荒者之一。萨缪尔的祖父,也就是萨缪尔·克莱门斯于1805年在帮助邻居家搭盖房屋时,被一根圆木掉下来砸死了,遗留下祖母和5个孩子。

祖父一死,萨缪尔的父亲约翰·马歇尔·克莱门斯的苦日子也就开始了。约翰10岁时,他随改嫁的母亲从弗吉尼亚迁至肯塔基。在继父的严厉管教下,约翰很小就不得不进厂做工。缺少欢乐的童年,再加上繁重的工作,使约翰·克莱门斯的性格既严肃又忧郁。

约翰·克莱门斯勤奋好学,在23岁时,他获得了律师证书。1823年5月,约翰·克莱门斯同洁恩·兰普顿在肯塔基小镇的列克星敦结婚。当时,洁恩20岁,约翰·克莱门斯24岁,他们俩谁都没有什么钱财。

不久,克莱门斯夫妇便迁到田纳西州东部荒凉山地里的詹姆斯敦村。约翰·克莱门斯认为,这里将会成为新的经济中心。而他作为一名律师或法官,抑或商人,在此都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约翰·克莱门斯在法院工作,因此有能力在当地盖了一幢较为豪华的房子。为了身后给孩子们留下一份财产,让孩子们能够过上富足的生活,他们经过几年的艰苦奋斗和挣扎,终于以400元左右的价钱,购置了一大块包括矿山、森林在内的40000多公顷的土地,成了当地有名的富豪之家。

在当时,一次性地支付的那些钱,实在算是一笔巨款,至少在东田纳西的芬屈雷斯县坎伯兰山的松林和圆丘这一带的人们是这么认为的。

虽然这片土地还很荒芜,可是约翰·克莱门斯认为这片土地铁矿丰富,还有别的矿藏。在这里,有几千公顷上好的黄松木材,可以编成筏子,沿奥勃兹河放下去,放到坎伯兰、俄亥俄,从俄亥俄再放到密西西比河,再从密西西比河放到任何需要木材的地方。这一大片松林,还能生产焦油、松节油、松脂,要多少有多少,财源准会滚滚而来。

此外,这个地方还是一个产酒的地方。美国任何一个地方,无论种植什么,都没有一个地方能像这里那样盛产葡萄酒。这里的葡萄都是野生的。这里还有牧场,有玉米地、小麦地、土豆地,还蕴藏着丰富的煤。

望着这一大片土地,约翰·克莱门斯很是高兴,他兴奋地对家人说:“不管我自己的遭遇怎样,我的后代是保了险的。我不能亲眼看到我这些地皮变成金子、银子,可是我的孩子们会见到的。”

但是,几年之后,约翰·克莱门斯逐渐对现状感觉到不满意了。因为到法院打官司的人很少,他搞的一整套发展詹姆斯敦的计划又没有个着落。

在沮丧之余,约翰·克莱门斯开始做起了小生意,他开了一家小店铺。

约翰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小店铺度过的,但收入却极其微薄。当地人买东西时很少支付现金,而是非常乐意付给各种实物,因为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有钱的人真是太少了。

因此,在开店铺的同时,约翰·克莱门斯还得设法揽点案子办。但是,即使如此,一家人的生活仍然很难维持下去。

于是,约翰·克莱门斯动身前往波尔莫尔。但是,波尔莫尔同样是个穷地方,约翰·克莱门斯依然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

看着自己的几个孩子,约翰·克莱门斯原本沉郁的脸庞上,又增添了几道深深的皱纹。因为费心劳力,他的身体开始变得愈来愈差了。

但是,约翰·克莱门斯并没有就此放弃自己的理想和抱负,他把眼光又一次投向了美国的西部,那是一片神奇的、富饶的,且充满希望的西部。

“到西部去!”在美国历史,人们不会忘记有这样一句非常响亮的口号。当时,这是一句非常诱人的口号。无论是年轻人还是中年人,甚至很多老年人,都相继离开了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故土,踏上了到西部寻求幸福的路途。

在人们的头脑中,西部就是自由和幸福的天堂,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去自由地生活,所有的土地都是那样的肥沃,移民们自己制定公正无私的法律,一切都是那么令人神往和痴迷。为了这些美好的幻想,人们纷纷奔向西部。

而萨缪尔,也就是后来驰名世界的马克·吐温,就是诞生在美国历史上这次著名的西进运动中。

父亲的奋斗精神

1835年,31岁的约翰·克莱门斯辞去了当地邮政局长的职位,带着一家人踏上了横穿全国的崎岖不平的旅途,赶往梦想中的西部。

约翰·克莱门斯驾着一辆两匹马拉的大车,车上坐着他的妻子洁恩、8岁的帕梅拉、5岁的玛格丽特和3岁的本杰明。车上装着所有的家当。10岁的儿子奥利安和女黑奴珍妮各骑一匹马走在前而。他们穿过田纳西和肯塔基,到达了路易斯维尔。马匹、车辆及家人在那里又改乘船,沿着俄亥俄河顺流而下,后又逆密西西比河而上,直抵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在此上岸,赶车往北而行。

几个星期后,约翰·克莱门斯一家终于到达了前几年远走西部的洁恩的娘家所在的弗罗里达村。

在当时,佛罗里达是美国的西部边疆。美国独立战争赢得胜利时,13个州领土还很小,只是局限在阿勒格尼山以东到大西洋沿岸狭长的一线。独立战争以后,美国人民开始了漫长的西部开发。

约翰·克莱门斯先是与妻子洁恩的妹夫,约翰·夸尔斯合伙开个小店,做点儿小生意。店面很小,五六个架子上挂着几捆零头印花布,柜台的后面有几桶鳍鱼、咖啡和新奥尔良的糖,墙角边还放着扫把、铲子、斧子、锹、耙子之类的一些物品。墙上挂着一些便宜、简单的帽子,有男式的也有女式的。在屋子的另一头,还有一个柜台,放着几袋子弹,一桶奥尔良糖蜜和本地产的散装的威士忌酒。商品种类也算比较丰富吧!

孩子们只要花上一角钱买东西,就可以吃到放在桶里的一点糖。女人们买几码印花布,除了免费招待一杯有糖和乳酪的茶以外,还可以得到一团线。如果是男人们来买东西,则是请喝一大杯的威士忌。

但是,约翰·克莱门斯的理想并不是仅仅当一个乡下小店的店主,他要做各种有利于发财的“事业”。他想发明一个永不停转的机器,但是最终没有成功。

1837年,约翰·克莱门斯参加了筹建盐河航运公司的16人小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筹建工作也失败了。随后,他又热衷于建筑一条地方小铁路的规划,但也以失败而告终。

1839年11月,克莱门斯一家搬到了密西西比河西岸的马里恩县的汉尼巴尔。

此时,已经4岁的萨缪尔第一次见到了这条他所倾心的,给他无穷力量与智慧的密西西比河。只见大河两岸风景如画,河面宽阔,河水清澈如镜。

密西西比河是美国的第一大河。它同南美洲的亚马孙河、非洲的尼罗河和中国的长江,统称为世界四大长河。美丽富饶的密西西比河,发源于美国西部偏北的落基山北段的群山峻岭之中,逶迤千里,曲折蜿蜒,河水由北向南纵贯美国大平原,最后河水直接注入墨西哥湾。密西西比河是北美大陆上流程最远、流域面积最广、水量最大的水系。河水像母亲的乳汁一样养育了美国人民。

在这条大河的滋润下,密西西比河整个流域的人们都过得很幸福。美国人民长期以来称源远流长的密西西比河为“老人河”。它的名称起源于居住在美国北部威斯康星州的阿尔公金人,阿尔公金人是印第安人的一支,他们把这条河流的上部叫做“密西西比”。“密西”意为“大”,“西比”意为河,“密西西比”即是“大河”或“河流之父”的意思。

密西西比河两岸的风光十分迷人。西岸,草原一望无际;绿色的波浪逶迤而去,在天际同蓝天连成一片。东岸,河边、山巅、岩石上、幽谷里,各种颜色、各种芳香的树木杂处在一起,茁壮生长,高耸入云。野葡萄、喇叭花、苦苹果在树下交错,在树枝上攀缘,一直爬到顶梢。它们从槭树延伸到鹅掌楸,从鹅掌楸延伸到蜀葵,形成无数洞穴、无数拱顶、无数柱廊,那些在树间攀缘的藤蔓常常越过小溪,在水面上搭起花桥,真是美丽极了。

在铁路出现以前,密西西比河和它的两大支流俄亥俄河、密苏里河一起,长期占据着交通运输的核心地位。可以说,它是当时美国的经济生命线。河上各种运载旅客和货物的船只,以及船上的领航员、水手,在两岸孩子们的心目中是最神秘、最了不起的人。

密西西比河激发了马克·吐温的创作灵感,并成为他的著作《汤姆·索亚历险记》和《顽童流浪记》的背景场地。此时,密苏里州是联邦的奴隶州,年幼的萨缪尔在此开始了解奴隶制,并发展成为他此后著作中历险小说的主题。

交通运输的发达,带来了密西西比河两岸的繁荣。汉尼巴尔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一个城镇。在萨缪尔一家到来时,汉尼巴尔已是密苏里州的第二大城市,上下水班轮都在此停靠。

此时,汉尼巴尔镇有1000多居民,镇上开设了两家大型的屠宰场、三四家酒店、3个锯木厂、4家杂货店和两家旅馆,以及铁匠铺、皮革厂等,这么多工厂聚集在这里,让这里人声鼎沸,显得很繁荣。

在肯塔基和田纳西没有发挥出才干的约翰·克莱门斯,在汉尼巴尔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他被选为了法院的法官。

约翰·克莱门斯是一个严肃、正直而又拘谨的人。在宗教上,约翰·克莱门斯倡导自由,但在为人和执法上,他却是一位刚直不阿的法官。他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不畏权势,不欺压贫民。每一件案件都尽力做到公平、公正。他兢兢业业地工作,很快得到了乡亲们的认可。全镇的人都了解他的高贵品质,因此大家都非常信任他。在初到汉尼巴尔时,约翰·克莱门斯干得很出色。

可是,办事一向谨慎稳健的约翰·克莱门斯,却很快交上了厄运。他把佛罗里达的财产卖给了投机商艾拉·斯托特,然后从这个投机商手里买下了汉尼巴尔的几处房子,并且为艾拉做了保证人。后来,艾拉钻了破产法的空子,宣布自己破产了。这样一来,他的债务就全都落到了保人约翰·克莱门斯的身上。为了还清债务,约翰·克莱门斯甚至卖掉了家里的一些家具和餐具。

因此,在汉尼巴尔,无论当法官,还是担任其他的职务,约翰·克莱门斯都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家中的经济问题。家里的生活依然很窘困。家人们也过着朝不保夕的艰苦的日子。可是家人并没有因此抱怨太多。

为了缓和家庭经济危机,萨缪尔的母亲洁恩·克莱门斯不得不开办一所寄宿学校,大女儿帕梅拉给人上音乐课,大儿子奥利安则被派到圣路易斯做印刷学徒工,以挣钱来补贴家用。

他们也曾想过要卖掉田纳西的那些土地,但是约翰·克莱门斯舍不得卖掉,他希望那一大片土地能给全家带来收益。至少有那片土地在,他们的日子还能过得踏实一些,至少能让他们内心稍觉有些安慰。

1847年,约翰·克莱门斯法官因自己的声望被提名为马里恩县巡回法庭的书记官,并在竞选中占有绝对的优势。选举应在1847年的8月举行,这对克莱门斯一家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事。当地报纸也报道说,克莱门斯先生受到很多人的支持,因而当选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然而,就在这年3月的一天,约翰·克莱门斯骑马去12英里外的巴美拉镇,去听取有关他和汉尼巴尔最令人厌恶的黑奴贩子威廉·毕布的法院例会。威廉·毕布在5年前买走了他家的女黑奴珍妮,但500美元价款却一直没有支付。

在被强制拍卖部分财物后,毕布心生歹念,他要报复约翰·克莱门斯。毕布从杂货铺老板的手中买下了克莱门斯的一张欠款单后,向法院递交了诉讼书,要求拍卖克莱门斯的财产。现在,约翰·克莱门斯正就此事去听取裁决。

3月的天气显得阴冷无常,天气说变就变。在回家的途中,约翰·克莱门斯不幸遇到了风雪,他骑着马在天寒地冻的雪地里艰难地往回走。约翰·克莱门斯到家后就患了感冒,随即发展为胸膜炎、肺炎。没想到小小的感冒最后发展到不可挽回的重病。1847年3月24日,约翰·克莱门斯就在依依不舍中离开了可怜的妻子儿女。而这一年,萨缪尔,也就是后来享誉世界的作家马克·吐温,仅有12岁。

约翰·克莱门斯在去世时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守住这片地,等待时机,不要给人家骗走了。”在近50年的生命里,约翰·克莱门斯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但是他的心头总是不断地升起希望,促使他执著地追逐自己的理想。可是命运不济,他在几番雨雪过后还是没有机会看见彩虹,尽管他是深受民众爱戴的法官,可是他依然被人算计得很惨,最后含恨而逝。

约翰·克莱门斯将田纳西州的一大片“地上和地下都蕴藏着无穷宝藏的田产”留给了自己的孩子们。但是,他的儿女们没有从这块土地上获得任何收益,因为仅仅在父亲买到这块田地以后的第四年,也就是1834年,金融危机爆发了。

在这场风暴中,约翰·克莱门斯的梦想黯然失色了。当他一夜醒来时,发现再也不是什么晴朗的早晨,而是一个充满厄运的时刻。约翰·克莱门斯原来备受尊敬和羡慕,被看做芬屈雷斯县最富裕的公民,因为除了一大片田地之外,别人都猜他肯定拥有不少于3500美元的财产。

但是,现在算起来,家里的“宝贵”财产只值原来的1/4了。当这片土地被处理掉时,比起以前的投资,家里没有一分钱的进账。

关于父亲留下的这块土地,马克·吐温后来经常提起。此外,对于这块土地,还有一个人如老克莱门斯一家一样,热切地盯着这块地,他便是萨缪尔的妈妈所爱的堂兄弟詹姆斯·兰顿。每当詹姆斯提到这片土地时,他就常说,并且说的时候总是那么兴奋,眼睛中闪着亮光,说道:“这里边可有几百万啊,几百万!”

马克·吐温的讽刺小说《镀金时代》中的塞勒斯上校,就是以他的这个舅父为原型的。

成名后的马克·吐温认为,自己是这块“田纳西州地产”的唯一受惠者。因为它为马克·吐温的著作《镀金时代》提供了很好的写作背景。他从这部书中总共获得了2万美元的收益。

尽管父亲投资这块地产时,马克·吐温还没有出生,但他却开玩笑地说:这正说明父亲不是故意偏心的。也许正是这块“田纳西州的地产”影响了马克·吐温的一生。以此为素材,他开始尝试进行长篇小说的创作,并且取得了成功。这也是约翰·克莱门斯投资这片土地的意想不到的收获。

约翰·克莱门斯去世后,家里人把田地整顿了一下,一心想把田地卖掉以后,再作其他的安排,当然是想过富足的生活。当时全家一致认为,在大家都能充分地发挥聪明才智并把土地卖掉之前,可以从从容容地休息休息。

于是,一家人租了一间大房子居住。可是没有想到,他们急切盼望着的土地交易令他们很是失望,对方并不想买下全部的土地,而只是想买其中的一部分。而克莱门斯一家是想把土地一次性地卖出去,即使买几万亩也不卖。这样一来,他们就住不起大房子了,只好搬到了比较便宜的房子里。

在父亲逝世后,除了4000多公顷的土地以外,都处理掉了,并没有卖到多少钱。1887年之后,这4000多公顷土地也没有保住,卖掉了。马克·吐温的哥哥奥利安凭着这笔钱,买下了宾夕法尼亚州油区的科里镇上一座房子和一块地皮。

1894年左右,奥利安把这个房子卖了,卖了250美元。田纳西那块寄托着父亲和家人无限热望的土地,就这样在儿子奥利安的手上没了。

关于这宗田产,马克·吐温晚年回忆说:

生来就穷是好事;生来就富也是好事——这些都是有益的。可是生来就穷而又有希望变富啊!没有这种经历的人,想象不到这是多大的祸害。

然而,无论怎样,父亲约翰·克莱门斯面对厄运而奋斗不息的精神哺育了马克·吐温,促使他走上了艰苦但又辉煌的人生之路。

深受母亲的影响

在萨缪尔的心中,母亲是一位十分坚强的女性。母亲对于家里不稳定的经济状况显得很坦然,没有过多的抱怨。无论生活多么困苦,她都尽量让孩子们感到安全和舒适。

母亲洁恩没有特别的经历,但是她那仁慈而又可爱的个性,却给马克·吐温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马克·吐温从母亲身上继承了许多鲜明的性格特征。

洁恩在40岁的时候,身体很差,邻居们都认为她将不久于人世。但洁恩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对周围的人和事依然很感兴趣。些许的沮丧,对她来说都是没有听说过的事情。

萨缪尔的妈妈绝对是个热心肠,她的胸襟很是开阔,周围任何人的事情就是她的事情。一次,镇上发生了一起车祸,邻居告诉洁恩,由于一头牛犊的惊扰,有个人从马上摔下来丧命了。

母亲很关切地追问道:“那个马驹怎么样了?”她不但对从马上摔下来的人关心,而且她对马的安危也同样关切。

马克·吐温曾这样评价自己的母亲:“她的性格犹如阳光般明朗,她整个漫长的一生都像过节一样。”

母亲洁恩说起话来爱拉长腔调,一副慢条斯理的样子,很是好笑。而马克·吐温在后来作为一个演说家,便借鉴了母亲的这种说话方式,引人发笑,效果很好。

据说,有一回洁恩·克莱门斯夫人乘火车,旁边有两个人在争论马克·吐温究竟出生在何地。

洁恩听了,告诉他们说是在佛罗里达,并说:“我是他的母亲,我应该知道他生在什么地方。生他的时候我在场。”

洁恩是长老会的教徒,但是她不狂热,从不把宗教信仰当成自己生活中的一种负担。她曾说:“宗教是一大罐水,我只能喝下一瓢。”这可真是一个精辟的观点。

关于洁恩嫁给约翰·克莱门斯,还有一个小小的插曲。据说,洁恩在同约翰·克莱门斯结婚前,她爱着年轻的医科大学生巴雷脱。但是因为她一时的任性,伤害了巴雷脱的自尊,于是巴雷脱转身就走了。

洁恩为了证明自己对此毫不在乎,也为了堵住街坊邻居的嘴,于是她便嫁给了年轻好学的律师约翰·克莱门斯。婚后的日子虽然过得有些艰苦,但是他们彼此学会了相互体谅和和睦相处,家庭生活也比较融洽。

在洁恩82岁时,她住在克勒克城。有一天,不知为什么,她坚持要参加密西西比河谷的老居民大会。虽然路途有些远,但是,已是高龄的洁恩·克莱门斯夫人一路上非常地兴奋,其热切的心情仿佛使她又回到年轻时代。

洁恩一到旅馆,她就急切地就打听路易·巴雷脱医生的消息。得知他当天早上就回家了,而且不再回来,洁恩一下子没了兴致,转头就要回家。

回到家后,洁恩默默地坐着,在沉思了几天后,她才告诉马克·吐温他们,她18岁时,曾经真挚地爱过一位学医的青年学生。不料后来发生了一次误会,他就出国了。而她闪电般结婚,就是为了表示她对这段爱情的不屑。

从那以后,洁恩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巴雷脱。然而,她从报纸上得知巴雷脱将参加今年的老居民大会,于是她就想与他见上一面。

“要是早到3个小时,我就能在旅馆见到他了。”母亲洁恩叹息地说道。

那年快要结束时,母亲洁恩的记忆力开始衰退。她写信给已经过世40年的老同学,而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从不回信。4年之后,洁恩就离开了人世。

马克·吐温的母亲直至离去,都保持着说话能力。母亲以前总是对马克·吐温说,在他出生的头7年,身体多病,主要是依靠药物才活下来的。

在她临死的那一年,马克·吐温又问起了这个事,他说:“我想那几年,你肯定一直很替我担心的?”

“是的,一直担心。”母亲说。

“怕我活不下来?”马克·吐温问道。

母亲思索了一下,假装想回忆一下,然后说:“不,怕你活下来。”看,多么可爱又诙谐的母亲。

洁恩生性仁慈,心地宽阔,对人和动物都很亲善。有一天,在圣路易斯的街道上,她遇到一个长得很是粗壮的马车夫,正用鞭子把儿狠命打马的头部。于是,洁恩立即冲了上去,夺过了他手中的鞭子,并最终说得那个车夫自惭形秽,并答应以后再也不这样虐待马匹了。

对于那些不会说话的动物,洁恩就是它们的朋友。正像马克·吐温所描述的那样:凭着某些微妙的迹象,那些无家可归、被人追赶、搞得一身脏臭、惹人讨厌的猫,一眼就看中了她,认定母亲天生会庇护它们,于是就跟着她走进了家门。

马克·吐温清楚地记得,在1845年的时候,家里一度有19只猫。其中没有一只是优良品种,或者有什么惹人喜爱的长处,只不过像通常那样,它们的运气不好罢了,这才使得母亲收留了这些可怜的猫。

但是,洁恩拒绝让任何动物在笼子里生活,至少在她的家里是不允许的,她甚至不允许家人去妨碍一只老鼠的来去自由。

除了拥有仁慈之心,洁恩有时还格外地坚强、勇敢。有一天,镇上的一位无赖汉拿着根绳子,在街上追赶他的已成年的女儿,扬言要把她捆起来。

洁恩听到了追赶声,她就敞开家门,让那姑娘逃了进去。洁恩非但没有关门落锁,反而站在门口,堵住那家伙的路。无赖汉威吓她,骂她,洁恩就是不动,毫不退缩。同时,洁恩也羞辱无赖汉,骂他,令他败下阵来。后来,无赖汉称赞洁恩是他见过的最勇敢的女人,此后他们竟成为了好朋友。

这件事深刻地印在了马克·吐温的脑海里。他不仅赞叹母亲的勇敢,而且在以后的生活中也以母亲为榜样,使自己成为一名极有正义感的勇士。

洁恩还很注意用生活中的小事情教育孩子。正如马克·吐温所说,母亲说的都是很平凡的话,用的是平凡的字眼。可是这些平凡的话却深深地打动了马克·吐温的心。这种教育是真诚而淳朴的,最能浇灌孩子们幼小的心田。

当时,一个家庭里通常都会雇几个黑人帮忙做家务,但因为萨缪尔的家境不是很好,所以只雇了一个小黑人,他的名字叫桑迪,是从哈内波尔买来的,而他又是从马里兰某地被贩卖来的。

桑迪做事总是拖拖拉拉的,每项工作都要花上比别人多上一倍的时间才能完成。因此,他常常成为萨缪尔搞恶作剧的对象。

桑迪天真活泼,他来到萨缪尔家后,整天地唱歌、吹口哨,喊叫、大笑,很是快乐。而在萨缪尔看来,桑迪总是疯疯癫癫、吵吵嚷嚷的。

终于,萨缪尔被吵烦了,他跑到母亲那里告状,说:“桑迪整整唱了一个小时了,我再也受不了了!请你让他闭嘴!”

这时,萨缪尔看到母亲的眼里流出了泪水,她语重心长地说:“可怜的孩子,他歌唱的时候对我来说很欣慰,因为他忘记了自己的苦难。他安静了,我想他一定想起了自己的妈妈,他再也见不到他的妈妈了。孩子,等你长大了,你就会明白,听一个孤寂的孩子的歌声,会令你欣慰的。”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桑迪坐在树下,望着远方发呆。萨缪尔看见了,以为桑迪又再偷懒了,于是想要捉弄捉弄他。母亲看出了萨缪尔的意图,于是出面阻止他说:“可怜的桑迪唯一的亲人去世了,整个人变得无精打采的。萨缪尔,你可不能又捉弄他!”萨缪尔懂事地点点头。

没隔几天,萨缪尔看到桑迪恢复了以前的样子,哼着小曲,很悠闲地工作。心想:无情的桑迪,亲人才死没多久,就不再悲伤,还那么快乐!

萨缪尔向母亲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母亲摇摇头,对他说:“其实桑迪是个勇敢的孩子!发生那么大的事,一个人默默地承受。看着他前几天老是发呆,不哭不笑的,我还真替他担心呢!现在他总算度过那段最伤心的日子,我们应该为他感到高兴才对啊。”

母亲这些意味深长的话,使马克·吐温懂得了桑迪的心情,同时也使他更了解了自己善良的母亲。

马克·吐温在晚年回忆母亲时,他这样写道:

她体型瘦小,但心地宽宏。宽宏到对每个人的痛苦和每个人的幸福都装得下。

耍小聪明的男孩

在克莱门斯一家搬迁到汉尼巴尔时,此地还是一个刚开发不久的小镇,到处都呈现出一片美丽的自然景象。

汉尼巴尔镇毗邻密西西比河,镇后是一片绵延起伏的山峦,山上有密林、山洞,还有各种可爱的小动物。这里四季如夏,你可以看到树林、山峦和奔腾的河流,还有头戴草帽的孩子们在河边钓鱼。

隔着密西西比河是伊利诺伊州广阔的平原,那里有马克·吐温终生难忘的约翰姨夫的农场。奔腾不息、气势磅礴的密西西比河是马克·吐温童年时代同小伙伴们嬉戏玩耍的天然的游乐场。

萨缪尔4岁半开始上学,此时当地还没有公立学校,只有两所私立学校,学费是每人每周2角5分。萨缪尔先是在霍尔太太办的学校里上学。

在上学的第一天,萨缪尔第一次听到别人把自己的名字连成一串地叫出来,此时他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但是其他同学都知道,霍尔太太如果叫一个小孩全名的时候,事情就一定不妙了。

原来,刚上学的萨缪尔还没有理解校规是什么意思,他就破坏了一条校规,并受到霍尔太太的警告,不得再犯,否则就要挨鞭子。不一会儿,年幼的萨缪尔又不经意间违背了校规,于是霍尔太太便让萨缪尔自己出去找一根枝条来。这让小萨缪尔感到很高兴,因为他认为自己能比别人更审慎地找到一根合适的枝条来。

在烂泥浆里,小萨缪尔找到了一个箍桶匠用橡木刨出来的那种旧式的木块,宽5厘米,厚厚的,一头弯曲处有点儿鼓起来。附近还有些新刨的木块,但是萨缪尔取了这一块,虽然已经有点儿烂了。

萨缪尔把这根有点腐烂的木条递给了霍尔太太后,恭顺地站在她的面前,想争取她的好感与同情。但是,霍尔太太只是看了看木条,便生气地说道:“我真替你害臊,看来找枝条这样的事,我得派一个比你判断力强一点的人去干。”一听霍尔太太这话,在场的许多孩子的面孔立即焕发出光彩来,各个跃跃欲试,他们都希望能被指派去干这件事。最后,霍尔太太指派吉姆·邓拉普去找枝条回来。

接到命令,吉姆飞快地跑了出去,很快他就找到了一根粗硬的枝条回来,交给了霍尔太太。看到这根枝条,小萨缪尔不得不承认,吉姆确实是一个行家。

霍尔太太是一位来自新苏格兰的中年妇女。这位虔诚的基督徒力图用《圣经》来塑造孩子们的心灵。可是天性活泼的萨缪尔对喋喋不休的祈祷和晦涩难懂的《新约》,一点儿都不感兴趣。

开学的第一课,霍尔太太总是以祈祷和读一章《新约》开始,她还扼要地把这一章解释了一下。有一次解释的时候,她讲了原书所说的“祈求,你就会得到”。她说,不论谁,只要祈祷时是真心实意的,就不用怀疑祈祷会得到允准。

小萨缪尔对这个说法,印象极为深刻,对祈祷能提供这样好的运气非常高兴。这是萨缪尔平生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于是他就想试一试。此时,小萨缪尔对霍尔太太的话简直深信不疑,对祈祷的结果也没有任何的怀疑,他祈祷能得到一块姜饼。

姜饼是一种古老的食物,最早可见于古罗马帝国时代,一本叫《罗马帝国的烹饪和用餐》的烹饪书中。姜饼的主要原料就是“姜”,吃起来味道还不错。

后来,通过一件事情,小萨缪尔得出了自己的结论。他每天都能得到一块姜饼,因为班里有一个面包师的女儿,她每天早晨都带一块姜饼到学校去。以前,她总是不让人看到她那块姜饼。可是萨缪尔在祈祷完毕后,就见到了这块姜饼,一伸手就可以拿到。而此时,小姑娘却正向别处张望着。

在此后的两三天里,小萨缪尔的祈祷虽然和镇上别的人一样虔诚,可是却毫无结果。他发现,祈祷再灵验,也不能把那块姜饼再一次往上举起来。于是,小萨缪尔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如果一心想着姜饼,眼睛盯着姜饼,就不必在祷告上面花费工夫了。

但是,终于有一天,母亲发现小萨缪尔有些不对劲,于是就问他是怎么一回事。小萨缪尔一边流着泪,一边向母亲道歉,他认识到自己只是为了得到好处才做个基督徒的,这样做太卑鄙了。慈祥的母亲把小萨缪尔抱在了怀里,安慰着这个不懂事的孩子。

在小萨缪尔一家所住的村子里,有一座木料搭建的教堂,地板是用短木料铺成的,里面放着几张长条凳。地板之间的缝隙没有填平,更没有什么地毯,所以要是掉下比桃子小的东西,很可能就会从缝隙中掉下去。

整个教堂的地板,高出地面两英尺,猪就可以睡在下面。冬天,地板缝里会吹来冷飕飕的凉风。夏天,里面则活跃着许许多多多的跳蚤。

在教堂的墙上挂着锡器龛灯,里面点着黄色的牛油蜡烛,作为教堂里的照明。你可别小看这个教堂,它不仅是全村最好的建筑,而且还有多种用途。这里除了做礼拜外,还用来作为教室。

在小萨缪尔看来,教堂是一个最沉闷、最没意思的地方。可是,笃信宗教的妈妈不这么认为,她总是督促萨缪尔去教堂里做祈祷。为了不使妈妈伤心,他只好去教堂里找点让自己感到有意思的事情干。

虽然小萨缪尔总被安排在远离窗外诱人景物的地方,但却不妨碍他的思想自由自在地飞翔。他想他的小伙伴们,想着山峦和河流,想着与大自然亲近的快乐时光。

萨缪尔后来从霍尔太太那个私立学校转入了道森先生在一所木板房里开设的学校。在这种学校里,传授的是《圣经》中的经文、教义,单调、沉闷、刻板,萨缪尔对此更是毫不感兴趣。他向往着室外阳光下焕发着勃勃生机的大自然。这个长着大脑袋,一头红色头发,一双透着机灵的灰眼睛的小男孩,人虽然坐在教室里,但是心却在外面的世界。

萨缪尔少年时最讨厌而又最感敬畏的就是礼拜天去教堂。这对于向往自由的他来说,简直就是活受罪。在去教堂之前,首先要洗漱干净,穿戴整齐,一路上还要规规矩矩的。然后在教堂里端坐着,听上一两个小时的乏味的布道。

在牧师那充满激情的布道声中,萨缪尔总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想着有什么好办法可以使自己不打瞌睡。但是,无论他怎么不愿意,他知道在牧师做祈祷时,一定要保持安静。

有一次,正当牧师专心致志地做祈祷时,一只小飞虫落在了萨缪尔前面人的后背上。只见这只小飞虫的两只前腿一上一下互相搓来搓去,一会儿又伸出两只前腿抱着头,好像在拉着自己的脑袋。萨缪尔有些担心地觉得它的脑袋和身子就要分家了,它一会儿又用后腿去梳理翅膀,小飞虫旁若无人地做着这一切,仿佛这里是一个十分安全的地方。

萨缪尔只给了这只小飞虫一小会儿的安全时间,他慢慢地伸出手去,小飞虫顷刻之间已经被他抓在了手心里。这时,旁边的妈妈看见了,叫他把小飞虫放掉。

小萨缪尔讨厌去教堂,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地躲掉。为此,妈妈时时要考察萨缪尔是否去过教堂。她会问他当天讲的是《圣经》上的哪一段。于是萨缪尔就自己挑上一段,背给她听。这招一直能蒙混过关,直到有一次他背的内容与上了教堂的邻居说的不一样,才彻底败露了他的谎言。于是,小萨缪尔就采取其他办法,以对付妈妈更加严格的检查。

拥有纯真的情谊

转眼,萨缪尔该上小学了。乡下的小学,离萨缪尔姨夫家的农庄只有4.8英里。学校在林中一片新开的地方,能收25个孩子。

夏天,孩子们一般一周上两次学,趁早上天气凉爽,沿着林中小道走去。傍晚的时候,在暮色中回家,避免了炎热的困扰。学生们都把中午的饭放在篮子里,有玉米饼、乳酪,还有其他一些好吃的东西。中午,大家都坐在树荫下吃午饭,这是萨缪尔所受教育的一部分。

实质上,在佛罗里达私立乡村小学校的学习生活,对萨缪尔来说是非常短暂的。然而,这十分单调乏味的宗教信条教育和宗教的虚伪性,却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30多年后,马克·吐温在他的著名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塑造了一个专门和学校校长、教堂牧师作对的儿童汤姆·索亚,通过这一艺术形象,表达他对否定人性、摧残儿童身心健康的宗教教育的强烈不满。

少儿时,萨缪尔有几个很好的玩伴,最要好的朋友就是威尔·鲍温,他比萨缪尔小6个月,萨缪尔想出的许多异想天开的玩法,都得到了威尔·鲍温的热烈响应。约翰·布里格斯比萨缪尔小一岁半,玩起来很具有冒险精神。汤姆·布兰肯希普,比萨缪尔大4岁,是小朋友们最羡慕的人。

汤姆的母亲早就去世了,父亲是一个酒徒,他挣来的钱全被自己送进了酒馆老板的腰包里了。因为他无法改变当时的恶习,致使家庭生活十分困窘。汤姆的父亲只好带着8个孩子,挤在了克莱门斯家紧邻的一座牲口棚里。

因为没有钱,汤姆总是衣衫褴褛的,他没有衣服,也没有鞋子穿。同时,他也不用上学、上教堂,可以随心所欲地到处玩。镇上的大人不让孩子们跟汤姆玩,汤姆毫不理会。密林、大河,让汤姆拥有很多的聪明机智,他会在树林里捉小动物,在田野里采野果,到河边钓鱼或者下河游泳。汤姆待人很和气,又有那么多让人兴奋不已的本领,所以萨缪尔和小伙伴们都非常喜欢同他做朋友。

为了离开枯燥的学校,逃学对萨缪尔来说就是一件经常的事。有一次,萨缪尔和小伙伴们跑到了镇后的霍立第山上,那上面有一块孤悬着的巨石。他们设法掏空了巨石四周的泥土,然后一起用力将巨石推下了山崖。

巨石瞬间冲下山去,一路上发出“轰隆隆”的声响,速度也越来越快。最后,这块巨石一下子冲进了镇上一家铜匠铺里,把铺子砸了个乱七八糟,好在没有伤到人,否则,萨缪尔和小伙伴们就闯下了大祸。

还有一次,因为逃学,萨缪尔被妈妈罚去刷围墙。围墙有30米长,比他的头顶还高出许多。他把刷子蘸上灰浆,刷了几下,一看,刷过的部分和没刷的相比,就像一滴墨水掉在了一个球场上。于是他灰心丧气地坐在了地上。

这时,萨缪尔的小伙伴桑迪提了一只桶跑过来。萨缪尔灵机一动,对桑迪说:“桑迪,你来给我刷墙,我去给你提水。”他建议说。

桑迪有点动摇了。于是,萨缪尔又说:“还有呢,你要答应,我就把我那只肿了的脚指头给你看。”

桑迪经不住诱惑,于是就好奇地看着萨缪尔解开脚上包的布。可是,最终桑迪还是提着水桶拼命地跑开了,因为萨缪尔的妈妈正在瞧着呢。

随后,萨缪尔的另一个伙伴罗伯特走过来,嘴里还啃着一只大苹果,引得萨缪尔直流口水。突然,萨缪尔十分认真地刷起墙来,每刷一下,都要打量一下粉刷的效果,就像大画家在修改作品一般。

“我要去游泳。”罗伯特说,“不过,我知道你去不了。你得干活,是吧?”

“什么?你说这叫干活?”萨缪尔大叫了起来。“要说这叫干活,那它正合我的胃口,哪个小孩能天天刷墙玩呢?”萨缪尔边说边卖力地刷着,一举一动都显得特别的快乐。

罗伯特看得入了迷,觉得吃苹果也不那么有味道了。于是,罗伯特急切地说:“嘿,让我来刷刷看。”

“我不能把活儿交给别人。”萨缪尔拒绝了。

“我把苹果核儿给你。”罗伯特开始恳求。

“我倒愿意,不过……”萨缪尔犹豫着说。

“那我把这苹果给你!”罗伯特更加急切地说。

小萨缪尔终于把刷子交给了罗伯特,自己则坐到阴凉处吃起苹果来,看罗伯特为这来之不易的权利刷着墙。

一个又一个男孩子从这里经过,高高兴兴地想去玩,但是他们看到罗伯特那么用力地刷墙,他们都来了精神,个个都想留下来试一试刷墙的滋味。

为此,小萨缪尔收到了不少交换物:一只独眼的猫,一只死老鼠,一个石头子,还有4块橘子皮。

在萨缪尔10岁那年的夏天,麻疹病在汉尼巴尔镇蔓延,夺去了许多幼小的生命。胆战心惊的母亲们都把自己的孩子关在了家里。

对于这种隔离,萨缪尔简直是烦透了。他甚至想快点被传染上,不管是吉是凶,赶快脱离这种在死亡威胁下的难挨的生活。

一天,萨缪尔偷偷地离开家,溜进了正患麻疹病的好朋友威尔·鲍温的家。正当他东张西望地怕被人发现时,鲍温太太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严厉地教训了一顿萨缪尔后,把他赶了出来。但是,萨缪尔仍未死心,他再次溜了进去,趁人不注意潜入了威尔的病房,随后他一动不动地躺在了奄奄一息的好朋友威尔的身边。

结果,萨缪尔被鲍温太太发现了,她十分生气地把他从床上拽了起来,然后紧紧地揪住他的衣领子,把他押送回家,交给了他的母亲。可是,母亲洁恩对这个狼狈不堪的不听话的孩子,一点办法也没有,因为他总是这样的调皮,让人实在是很费心。

不久,萨缪尔便得了严重的麻疹,医生在看过后,说他也无能为力了。在为小萨缪尔祈祷时,医生把一袋袋发烫的灰撒在了他的胸膛上、手腕上,也撒在了他的膝盖上。令大家感到异常惊讶的是,在这种方式的祈祷中,萨缪尔竟然奇迹般地活过来了。这场劫难,让萨缪尔始终记忆犹新,难以忘怀。

爱搞恶作剧的孩子

夏天,萨缪尔最爱去的地方就是河边。他和小伙伴们用自制的鱼钩钓鱼,或者在河里畅游一番,从河底抓起一些石子瓦片或其他杂物,来比试本领。

萨缪尔并不是一个天生的游泳健将,他曾被淹过好几回。有一天,萨缪尔在一根松散开的原木上玩耍,他还以为原木是绑在木排上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原木一歪,他就毫无防备地掉进了熊河之中。萨缪尔两次没进了水里,当他露出水面后,就要第三次致命地没入水中时,他的手露出了水面,让一个路过这里的女奴一把抓住了,把他拖上岸来。

然而,不到一个星期,萨缪尔又掉进水里去了。恰在这时,有一个学徒走了过来,他见情况紧急,于是往水中纵深一跃,就潜下水去,在河底里到处摸,终于找到了萨缪尔,把他拖出了水面。把萨缪尔拖上岸后,这个学徒又把他肚子里的水挤出来。就这样,萨缪尔又逃过了一劫。

此后,在萨缪尔学会游泳以前,他7次掉进了水里,都险些丧命,1次在熊河,6次在密西西比河。

但是,落水的危险经历对于喜欢冒险的萨缪尔来说,并没有对他产生多大的影响,但却引起了母亲的高度警惕。母亲洁恩把河湾划为禁区,把萨缪尔的衣服领子用针线缝好。而萨缪尔却总有对付妈妈的办法,他下河游过泳后,用事先预备的针线把领子重新缝好,以躲过妈妈的检查。

有一回,萨缪尔已经接受了母亲严格的检查。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一直坐在一边看书的弟弟亨利,突然间插话说:“妈妈,您缝他领子时用的是白线吧!”

“白线?对啊,我用的是白线啊!可现在你领子上缝的是黑线!”如此一来,这次是真的躲不过去了,萨缪尔被妈妈当即揍了一顿,外加星期天晚上到教堂去。

对于比他小两岁的弟弟亨利揭发自己所犯的失误,小萨缪尔总想找机会报复一下。在屋外有一个扶梯通过二楼的后面。有一天,萨缪尔指派亨利做一件事,于是亨利就拿了一只铁桶去了。萨缪尔知道他要爬这个楼梯,于是他就走上去,从里面将门反锁起来。

然后,萨缪尔下楼来到园子里。此时,园子刚刚被犁过,遍地都是结实的泥土块,萨缪尔很快收集了不少土块。随后,他拿着这些泥土块,埋伏在楼梯口。萨缪尔在那里静静地等着,等到亨利上了楼梯,走近楼梯口,实在无法逃脱时,萨缪尔就朝他扔泥块。

此时,亨利只能用铁桶抵挡陆续飞来的土块,可是怎么也挡不住,因为萨缪尔打得很准。有一些泥块还打在了屋檐板上,这就使得妈妈不得不出来,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为了逃脱惩罚,萨缪尔解释说,他只是逗亨利玩的。一听这话,妈妈和弟弟马上都追赶他,然而萨缪尔却能迅速地爬过高高的木板栅栏,逃之夭夭了。

亨利虽然是一个老实听话的孩子,但他有时也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会趁萨缪尔不注意的时候,攻击他,而亨利这回用的却是石块。

马克·吐温后来回忆说,在遭到“袭击”后,他的脑袋边上肿起一个大包来,像阿尔卑斯山上的马特霍恩峰一样。当萨缪尔到妈妈那里去告亨利的状时,妈妈却并未对他表示丝毫的同情。

马克·吐温在谈及这些事情时,他说:“我想,她的想法是像这类事,如果我能多遇到一些,最终会使我改好的。”

亨利是一个很乖很听话的孩子,他从来不偷糖吃,而是公开到钵子里去取。妈妈相信,如果她不在旁边看着,亨利是不会拿糖吃的,但是她倒是怀疑萨缪尔会在她不在时去拿。

有一天,妈妈不在房间的时候,亨利从妈妈那珍贵的老式英国糖钵里拿了糖,不小心把糖钵给打碎了。这使萨缪尔感到很高兴,因为他终于找到了告亨利一状的机会了。

等到妈妈进来时,看见打碎的钵子,她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了。萨缪尔故意保持沉默,等待着妈妈的发问。可是她沉默了一会儿之后,什么也没说,而是用她那针箍在萨缪尔的脑袋上猛击了一下,这让萨缪尔从头到脚都感到很痛。

因为受到了冤枉,萨缪尔大声地跟妈妈辩解着,以为妈妈会因为错怪他而感到羞愧,期待着她会有一些懊悔的表示。可是妈妈却无动于衷地说道:“没有什么,这算不上什么。你反正会做些让我看不到的事,这是你应得的。”

后来,马克·吐温把打破糖钵的事情,详细地写在了《汤姆·索亚历险记》里。不过,这件事的结尾有一点儿改变,就是菠莉姨妈了解到不是汤姆打破糖钵之后,感到很内疚。马克·吐温也许想通过这种叙述说明,坏事不一定总是坏孩子干的。

萨缪尔不仅淘气,而且还对许多朋友搞过近乎残酷的恶作剧。有个叫吉姆·沃尔夫的孩子曾在萨缪尔家生活过很长的一段时间。吉姆·沃尔夫快17岁了,他是谢尔比维尔人,那是个小村子,离汉尼巴尔有八九十公里。吉姆带来了当地人的温柔、文雅与朴素的性格。

吉姆十分老实,他最害怕的就是黄蜂。有一天下午,萨缪尔发现吉姆卧室的窗上爬满了黄蜂,于是他就计上心来。吉姆总是靠着窗户的那头睡的,于是萨缪尔将床单掀过来,忍着叮蜇的疼痛,将黄蜂赶下来,然后用床单盖好,随后在床的中央划了一道深深的界线,把它们困在吉姆常睡的那一边。

到了晚上,萨缪尔提议和吉姆一起睡,吉姆很高兴地答应了。萨缪尔先上了床,弄清自己要躺下的位置,随后趁着吉姆准备上床时,把蜡烛吹灭了。吉姆一边上床,一边和他闲扯了几句,可萨缪尔什么都无法回答,因为他正用被子堵住嘴巴,使自己不至于笑出声来。

突然,吉姆的身子抽动了一下,接着又是一下,吉姆捂住了口,用手摸索了几下,然后又“哎呦”地大叫一声。萨缪尔当然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可是他尽量避免发出声音,因为一张口就会笑出来。

“床上有什么东西,快把灯点上。”吉姆急切地说。

萨缪尔下床把蜡烛点燃了。吉姆掀开床单,对着烛光一看,“啊?!黄蜂!”他大惊失色地叫着,一边狠狠地将可恶的黄蜂打个稀烂。

此时,萨缪尔实在是忍不住了,在床上闷声地笑起来。吉姆朝他看了一眼,但没说什么。打完黄蜂后,吉姆吹灭了蜡烛,上床睡觉,假装没事似的。

然而,做了亏心事的萨缪尔却怎么也睡不着,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进入了梦乡。可是,到了半夜,萨缪尔突然感到身上有什么东西压着,他被弄醒了。睁开眼一看,原来吉姆正用力抵住他的胸口,使劲地揍他。

萨缪尔再也忍不住了,他放声地大笑起来。但是,笑的同时,他也必须承受痛打后的浑身疼痛。

当然,萨缪尔年少时搞得恶作剧有很多。在他的记忆中,他讲幽默故事的第一位听众是吉米,讲的是关于吉姆·沃尔夫和猫的故事。

吉姆长得有些文弱,为人可靠、诚实,又有些怕羞。在女性面前,他总是显得有些局促不安。即使在萨缪尔的善良的妈妈面前也是如此,更别提跟女孩子们说话了。

在一个冬天的晚上,萨缪尔的姐姐帕梅拉举行一个青年男女参加的糖果会。萨缪尔和吉姆没有参加这个聚会,而是早早地上床睡觉了。吉姆房间的屋顶上的积雪已经有20厘米深了,雪冻起来,就像玻璃一样光滑。

在屋檐下,爱闹爱玩的年轻男女把装有饮料和滚烫的糖食的托盘放在冰冻的地上凉一凉,大家在一起说说笑笑的,好不热闹。

屋脊上是猫们经常聚集的场所。这时,一只老猫爬到了烟囱上,不停地叫了起来,让萨缪尔实在睡不着了,于是就来到了吉姆的房间。吉姆此时也没有睡着,正在为讨厌的猫叫声而生闷气呢。

一看吉姆的情形,萨缪尔的头脑中又产生了一个鬼主意。他以嘲笑的口吻问吉姆:“你为什么不爬出去把猫赶走呢。”

一听这话,本来已经心烦的吉姆就真的发脾气了。他一把抓住萨缪尔的棉线袜子,动手把窗子推上去,怒气冲冲但又有些声音颤抖地说道:“你以为我不能!请你看看你在责怪什么,我才不在乎你怎么想呢。我现在就给你点儿颜色看看!”

可是,窗子总是往下掉,这下吉姆更火了。于是萨缪尔说:“没关系,我帮你托住好了。”其实,萨缪尔只是一心想看吉姆的好戏。

只见吉姆小心翼翼地爬了出去,贴着窗口,站稳了脚,然后沿着光滑的屋脊,小心谨慎地爬着往前走。那些可恶的猫,正在烟囱上直直地坐着,不时地打量着这个男孩子,但却丝毫没有准备逃跑的意思。

当然,此时正在葡萄顶棚下玩耍的年轻人对屋顶上所发生的事情并不知晓。再看屋顶上的吉姆,他每前进一步,就要滑倒一下。但是,他依然坚持着往前爬。最后,他终于能够得着这些讨厌的猫了。吉姆稍微歇了歇,然后小心地站起来,随即朝那些靠得很近的猫一抓。结果猫轻巧地躲开了,没有被抓住。

但是,吉姆由于用力过猛,身体瞬间失去了平衡。只见他四脚朝天地“刷”的一下从屋顶往下冲,然后冲过枯藤,最终掉进了那14个盛着滚烫糖食的托盘里。

此时,正在说说笑笑的年轻人,被这从天而降的物体吓了一大跳,一时间混乱起来,只听见姑娘们一声声的尖叫。吓得不轻的吉姆赶忙爬起来,冲上了楼梯,只见糖水还在不时地从他的身上滴落下来。

第二天早晨,萨缪尔就迫不及待地把这段趣闻讲给小伙伴吉米·麦克丹尼尔,吉米听后,乐得前仰后合。萨缪尔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得意过。

长大后的萨缪尔写了许多有趣的小说,讲了许多幽默的故事,人们听后,总会情不自禁地发出笑声。

多年以后,《星期日信使》周刊邀请已成名的马克·吐温写些文章,于是他就写了《吉姆·沃尔夫和猫的故事》,他因此还赚到了钱。

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一两年后,《吉姆·沃尔夫和猫》被人改头换面,在田纳西的一家报纸上发表了。故事是假托以南部土话写的,剽窃者此时在西部还享有盛名。

谁知,几年过去了,马克·吐温写的原来的故事又突然出现了,以原来的拼音到处流行,上面有“马克·吐温”的名字。随后,先是一家报纸,后来又有另一家报纸竭力攻击马克·吐温,说他从田纳西那个人那里剽窃了《吉姆·沃尔夫和猫》。

马克·吐温遭到了一顿莫名其妙的痛骂,但是他根本就不在乎,因为此时的马克·吐温已经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遭到诽谤,还大事张扬,那是不聪明的,除非张扬起来能得到很大的好处。

少年时代的萨缪尔,经常搞些恶作剧,他有时也真心为自己的恶习祈祷过,想彻底地悔改,但不知为什么,他又总是回到顽皮的秉性上去。

小时候的马克·吐温,并不懂得恶作剧不仅是极其愚蠢的,而且也是不光彩的,他只知道闹着玩。

马克·吐温在晚年时,回忆起他童年时代搞的这些恶作剧,他说道:

在人一生的3/4的时间里,我一直对恶作剧者无比蔑视与厌恶。我瞧不起他,就像我瞧不起别的罪犯一样。

每当我对恶作剧者作评论的时候,一想到我自己曾是个恶作剧者,我的痛苦似乎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更增加了。

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马克·吐温对自己少年时代搞得这些恶作剧是怀有歉疚之情的。他也会为自己的恶作剧给人们带来的损害而感到后悔不已。但是,谁又不是在淘气顽皮中逐渐长大的呢?就像现在人们常常提到的,如果不是聪明的人,是不会淘气,也不会搞恶作剧的。每个喜欢搞恶作剧的孩子,他们的脑子绝对不是简单的东西。越是淘气,将来越会取得更大的成就。马克·吐温就是这样的孩子。

在农庄的快乐生活

在佛罗里达附近,有一处萨缪尔的姨父约翰·夸尔斯的农庄,这是一个令萨缪尔终生难以忘怀的地方。那时候,萨缪尔每年都要在农庄里待上几个月。农庄不仅永驻在他的脑海里,而且还留在了他的许多作品中。

萨缪尔儿时希望亲近大自然的愿望,在姨夫家的农庄里得到了充分的满足。那是一个环境幽美、风景秀丽的庄园,浓郁的果林把逶迤的小丘装扮得葱茏苍翠,蜿蜒的小溪在碎石嶙峋的河床上潺潺地流淌,树林深处还不时地传来悦耳的鸟鸣声,草丛之中常有野生动物跳来跳去……

每到夏天,萨缪尔就兴高采烈地跑到农庄里,同白人小伙伴和黑人孩子一起游泳,捕捉响尾蛇,采集山落。

马克·吐温曾满含深情地回忆起在农庄生活的日子。夏天,在屋外阴凉的地板上吃着丰盛的食物,有油炸子鸡、烤猪肉、野火鸡、家养火鸡、鸭子、鹅,还有现宰的鹿肉、松鼠、兔子、野鸡。

此外,还有热的奶油酱饼子、荞麦饼子、小麦面包、面包卷、玉米面包、煮的鲜嫩玉米。还有园子里现摘的西瓜、甜瓜、香瓜。食品真是丰富极了,都不知该从何处下口,让人口水直流。

对于挑选西瓜这个问题,萨缪尔的经验十分丰富,他知道最好的西瓜在瓜藤的下面,在太阳底下西瓜将曝晒成什么瓜色。他甚至不用敲打一番,就知道西瓜是不是熟透了。

摘下来的西瓜放在盛满水的盆里冰一冰,盆子就放在床底下。桌子摆在正屋和厨房之间的走廊上,把西瓜放在桌子上,萨缪尔和堂兄弟们就围着桌子,盯着西瓜,心里都在盘算着吃上一大块。只见一刀下去,“啪”的一声,西瓜被分成两半儿,红瓤黑子,色彩鲜明,甜甜的汁水欲滴。随即,每个人迅速地抓起一块西瓜,埋头啃吃起来。只见每个孩子的嘴里都塞满了西瓜,眼睛里流露出无尽的快乐与满足。

姨父家的农舍位于大院场的中心。院场三面用栅栏围起来,后边有高高的篱笆。正对面是储藏熏肉的屋子。围篱的外边就是果园,只要你想吃,顺手摘下来,擦一擦,然后咬一口,果实的鲜美就会浸入脾胃,那真是一种美妙的享受。在果园外,则是黑人的住处和种烟草的地。

在院场的正前方有一个栅栏,是用锯断了的原木拦起来的,原木一根比一根高。在院场前面的一个角落里,栽着10多棵高高的胡桃树。每当收获的时节,枝头上总是挂满了鲜美的果实。

萨缪尔很喜欢吃胡桃。有一年,在一个有霜的早晨,萨缪尔又来到树林里找胡桃吃。此时,从农庄里跑来几头小猪,它们哼哼唧唧地跑进树林,在胡桃树下拱来拱去,大口嚼着胡桃。

萨缪尔一看,这可不行,再这样下去,自己就没有胡桃吃了。于是他盯着地上,心急地找着胡桃。忽然,一阵风吹过来,胡桃落在了他的头上,滑落下来,他立刻捡起来,擦了擦,随即就迫不及待地放入口中,贪婪地吃起来。

对于吃胡桃,小萨缪尔还有一套技巧,把胡桃放在熨斗上,用锤子敲打,可以让胡桃肉保持完整,这套技巧让堂兄弟们感到羡慕至极。

在树木繁茂的山坡下有一些仓房,再过去就是一条清澈的小溪,清澈见底的河床上躺着细石和水草,水中倒映着两岸浓密的树木和葡萄藤,河水在其间欢笑着蜿蜒流去。这是萨缪尔和姨妈家的8个孩子戏水玩耍的好地方。

在农庄正屋前面的栅栏外,是一条乡间大路,沿着有蛇晒太阳的大路往前,是一片还未长成的丛林。一路微微昏暗的小道,有400米长,穿过那里,走出小道,便突然展现出一片大草原,野草丛生,还星星点点地长着大草原石竹,四周都给树木围住了。

在野花盛开的时节,一清早空气特别清新,孩子们便去那里,只见草上的露珠还在闪闪发光,树林深处传来啄木鸟啄木的声响,还有野鸡低沉的叫声。偶尔也会有野兽像是受惊了似的,在草丛间一闪而过。

置身于美丽的大自然之中,都会让人觉得自己生活在童话般美妙的世界里。清新的自然,给萨缪尔留下了美好的记忆,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给他后来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写作素材。

马克·吐温在他的两部长篇小说中,都包含着对欢快的童年生活的留恋之情。无论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里,还是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读者都可以感受到马克·吐温童年生活中的迷人的大自然,还有许多童年时代的趣事。

在姨父家的农庄,萨缪尔和姨父姨妈的几个孩子很喜欢在林中嬉戏。他们也喜欢在林坡上玩秋千。秋千是用从小胡桃树上剥下来的树皮做成的。树皮一干,便会有断裂的危险。孩子们若荡到12米高,树皮往往就要断裂。很多孩子会从断裂的地方掉下来,很多人都会因为这样危险的游戏而摔断手脚,因此,每年需要接骨的孩子们都不在少数,可是他们依然乐此不疲地玩着那种极其危险的游戏……

萨缪尔的几个堂兄弟姐妹竟然没有一个能逃过此劫,前前后后,8个孩子骨头伤了大约14次。而最顽皮的萨缪尔运气倒还不错,至少他还没有因为荡秋千而摔断骨头的不良记录。

姨父的农庄还是一个打猎的好地方。每当鸽子成百万只地飞到树林里,只见树林里黑压压的一片。因为鸽子实在是太多了,有时候会把枝条给压断了。很多鸽子就会猛然间从树上掉下来,在那些鸽子掉下来的瞬间,它们是丝毫没有准备的,因此,在鸽子瞬间的迟钝状态下,很多农户用棍子打就可以把鸽子抓住,他们也因此就会收获很多的“战利品”。

农庄里还经常追捕松鼠、松鸡、野火鸡。早晨,天还阴沉沉的时候,姨父他们就出发了。此时,天还非常的寒冷阴暗,在这样的情况下,猎人们更容易掩饰自己,提高狩猎成功的机会。但这对于萨缪尔来说却并不是狩猎的好时候。因为小孩子有时候会懒得天不亮就起床,因此萨缪尔失去了好多次和大人们一起去狩猎的机会。这让萨缪尔心里一直很后悔。

在远征中,一阵号角声,就会招来一群狗。一声令下之后,只见这些狗很快地消失在林子里,人们便一声不响地跟在它们的后面。很快,林子里就会传来一阵阵的狗叫声,这意味着猎狗们一定是抓到猎物了,它们的吠叫,就是在提醒主人赶快过来,给它们邀功请赏。听见猎狗们呼唤主人的叫声之后,这些猎狗的主人们就赶紧拥上去,捕获战利品。

不久,黎明来临了,鸟儿欢快地唱起歌来,太阳升起,只见露珠在草尖上滚动,闪着亮光,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精疲力竭的人们回来时,满载着猎物,而肚子此时也唱起了歌,该是吃早饭的时候了。

当然,萨缪尔还喜欢捕猎的游戏。在光线昏暗的树林中长途远行。一只经过训练的狗大老远叫起来,向人们昭示猎物已经被赶上了树。这时,大家便都兴奋起来,接着冲过荆棘和树丛,争先恐后地跌跌撞撞地赶到现场。然后点燃起火来,把树倒下来。这时,无论是狗,还是黑人,都欣喜若狂,红红的火光映出了一片奇异的景象,每个人都玩得兴高采烈,当然,只是那个扮演猎物的黑人例外。

到了冬天,农庄卧室里更是充溢着其乐融融的气氛。马克·吐温这样写道:

那间卧室,角落里那张矮轮卧床,另一个角落里那张纺车,纺轮上下转动,发出“呜呜”的声音,我从边上听起来,这仿佛是最哀伤的曲子,叫人触动想家的念头,精神为之沮丧,仿佛幽灵在我四周飘荡。

那个大火炉,在冬夜里,胡桃木块塞得老高,熊熊燃烧,木块里渗出甜甜的汁液,咚咚地发着响声。这汁液没有给糟蹋掉,我们刮下来,吃掉了。那只懒猫躲在炉边,几只打盹儿的狗,靠着炉壁,叉开了腿,眨着眼睛。

我姨妈在炉边织着东西,我姨父在另一边抽着苞米轴烟斗。滑溜溜的没放地毯的橡木地板,朦胧地映出了闪动着的火焰。有些木炭噼噼啪啪迸出火星!在地板上慢慢熄灭了!把地板烙出一个个凹下去的黑斑。六七个小孩子就在半明半暗处嬉戏。

萨缪尔爱到姨妈家玩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可以听黑人丹尼尔叔叔讲生动有趣的故事。约翰姨父有20名黑奴。他不认为农奴制有什么不对,所以他欣赏使用黑奴的制度。不过他和其他的奴隶主不同,他很善良,他也从不虐待黑奴。似乎黑奴们就是他工作上的伙伴而不是像畜生一样的奴才。他总是笑眯眯地对待他的黑奴们,就像他永远和气、幽默地对待自己的孩子们一样。

家里的孩子们经常去黑奴们住的小木屋,找他们的好朋友丹尼尔叔叔。丹尼尔叔叔富有同情心,为人诚实、单纯,待孩子们非常好。他善于讲一些古老的故事,里面有魔鬼、女巫、僵尸等令人恐怖的东西在活动。

孩子们听起来真是津津有味。丹尼尔叔叔讲过一个《金手臂的故事》,里面有一个惊心动魄的高潮。“我的金手臂在——哪——儿?”丹尼尔叔叔每讲到那个地方,总要用悲伤的声调问。

“我的金手臂在——哪——儿?”他更加哀伤地大声问道,一边用眼睛扫视身边的这些孩子们。

“在你那儿!”丹尼尔叔叔会大叫一声,冷不丁抓住孩子们中的一个。大家都吓得失声尖叫起来。孩子们知道这在是闹着玩的游戏,但每次丹尼尔叔叔讲到这里时,还是会使他们感到很惊悚。

马克·吐温一生热爱黑人,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自从认识了丹尼尔叔叔,他就觉得,黑人其实是天生具有幽默感的种族。这是值得每一个人学习的。在姨父的农庄,萨缪尔养成了对黑人种族的喜爱之情,并且欣赏他们身上具有的优良品质。

喜欢的伙伴和老师

父亲病逝时,萨缪尔仅有12岁。此间,他已经亲眼见过太多死亡的恐怖场面,经历了3次至亲的丧事。

4岁时,他见过姐姐玛格丽特躺在棺材中的模样。7岁时,他伤心地看着哥哥本杰明的尸体。而父亲临死前微声召唤姐姐帕梅拉,并亲切吻她的场面,这是萨缪尔见过的父亲唯一一次亲吻家人。这一切,都让小萨缪尔悲伤不已,他在这些痛苦中似乎长大了一些。

那时候,哥哥奥利安已经在圣路易斯一家印刷所里当排字工人。父亲死时,他回来奔丧,随后便又赶了回去,有近三年时间没回过汉尼巴尔。奥利安在那里辛苦地干活,挣得一份工钱,来养活妈妈和几个弟妹。姐姐帕梅拉在镇上教几个孩子学钢琴,赚来几个学费补贴家用。

父亲刚去世时,萨缪尔还继续在学校上学。他对死记硬背的教学方法十分厌恶,也不喜欢老师们没完没了布道似的讲大道理。他对同学中有着“特异功能”的人羡慕不已。

阿奇·富卡有个本领,每到夏天便大展其能。夏天,小学生们都是赤着脚走路,富卡的奇特本领就在这个时候显露出来了。他能叫大脚指头折叠起来,然后猛地放开,30米外就可以听到弹大脚指头的声音。

而同学西奥多·埃迪,能像马那样转动自己的耳朵。两个人可谓各有特色。一个因有声音而叫绝,但冬天穿上鞋子就不行了;另一个没有声响,但四季都可以叫人欣赏这个绝活。

萨缪尔还有一个小伙伴叫乔治·罗巴兹,他也有让萨缪尔羡慕的地方。乔治长得细高,脸色苍白,他勤奋好学,老是专心致志地看书。他长长的黑发一直垂到下巴颏,仿佛脸部两侧挂着黑帘。乔治经常习惯性地将头一甩,一侧的头发忽地就甩到脑后去了。

在当时,男孩子头发那么软,能够头一摆便甩到后边去,在萨缪尔看来,那可真是一件十分了不起的事。因为他们中间没有哪一个人的头发,能像乔治的头发那样潇洒。

萨缪尔觉得自己的头发简直糟糕透了,又短又卷,乱七八糟的,他的弟弟亨利也是这样。于是他们想尽办法,把这些卷发搞直,好随意甩动,可是从来就没有一次成功过。有时,他们把脑袋浸在水里,然后梳啊,刷啊,把头发梳得平平的,这使他们欣慰了一会儿。不过只要头一甩,头发就又恢复了原样,让人感到好不气馁。

后来,萨缪尔成人后,有人问他:“要是按照你的年龄秃了头的话,你便不会显得这么年轻。你是用什么法子,把你那乱蓬蓬的头发保护下来的呢?你怎样叫它不往下掉呢?”

萨缪尔告诉他们,据他看来,他的头发之所以至今还没有掉,那是因为他保持得干净。每天早上,他用肥皂水彻底洗一遍,再冲洗干净,然后用肥皂沫涂得厚厚的,再用一块粗毛巾把肥皂沫擦掉。这么一来,每根头发上都薄薄地涂了一层油,是肥皂上的油,又冲洗,又上油,合起来就使得头发滑溜溜的,一整天舒舒服服的,不变样。不过,这是萨缪尔成年后才创造出的方法。

童年小伙伴的“特异功能”给萨缪尔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只要一想起他们,萨缪尔就会很快地沉浸在美好的回忆之中。

在汉尼巴尔,小萨缪尔不仅有许多要好的小伙伴,而且还有他非常喜欢的里奇蒙老师。里奇蒙老师有一个特点,让萨缪尔着实羡慕了好长时间。

有一回,里奇蒙老师不小心用锤子砸伤了自己的大拇指,致使指甲歪曲变形了,就像鹦鹉的嘴一样。其实这并没什么可稀奇的,但是在萨缪尔看来,这是一个更好的装饰,因为这在全镇是独一无二的。

里奇蒙是一位十分和蔼的老师,对人很有耐心,富有同情心,因而深受同学们的欢迎。在学校里,备有纸板做成的细长形的蓝颜色的票签,类似这种带颜色的票签,马克·吐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描写过。

不过,学校里的这种票签上印有《圣经》上的一首诗,如果你能背出两首诗,就能得到一张蓝色的票签。能背5首诗,就能得到3张票签。然后可用这些小票到书摊上去借书,一个星期可以借一本书。

萨缪尔虽然对《圣经》不感兴趣,但是他很想读书,因为书能扩大他的视野和认识世界。在两三年的学校生活中,里蒙奇老师从没有对萨缪尔表现过粗暴的行为。

每逢星期天,萨缪尔总是背同样的5首诗。几个月来,里奇蒙老师每个星期天听到的,总是那5首童贞女的诗。而里奇蒙对此却总是感到很满意,他似乎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或者根本就不愿意注意到。最终,萨缪尔总是能拿到票签,然后高高兴兴地去换一本书,好好地看一看。

可是,小书摊上的书让萨缪尔既感到高兴,又感到不是很满意,因为这些都是一些枯燥乏味的、内容十分沉闷的书,书中都是一些好姑娘、好男孩。可是萨缪尔觉得,在他的周围,包括他自己,都是非常淘气的孩子。

萨缪尔很想读到自己认为好的书。有一次,萨缪尔向邻居借阅了一本书,邻居对他说:“当然可以,但我定了一条规则:从我的图书室借去的图书必须当场阅读。”

一个星期后,这位邻居向萨缪尔家借用割草机,马克·吐温笑着对他说:“当然可以,毫无问题。不过我定了一条规则:从我家里借去的割草机,只能在我的草地上使用。”这个邻居站在那里,一时间哑口无言了。

勇敢面对挑战

在马克·吐温的记忆中,有一件事让自己的心里一直感到十分内疚。他曾经欺骗过一次善良的母亲,尽管长大以后他向母亲坦率地承认了错误,但是母亲一直到死,都认为儿子的谎言是不可动摇的真理。

那还是在马克·吐温十四五岁的时候,镇上来了一位魔术师表演催眠术。当马克·吐温看到台上那些被催眠者表现出的种种滑稽的憨态,让人禁不住哈哈大笑时,他的心里真是羡慕极了。此时,他最想做的就是成为一名被催眠者。

用马克·吐温自己的话说:“只要能当众露一手,出出风头,什么痛苦都能忍受,什么苦都不怕。”在这种“勇敢”精神的促进下,马克·吐温变得无知而且无畏了。这也让他着实吃了不少苦头。

为了表明自己已被催眠成功,萨缪尔竟然忍受住了用针刺肉的疼痛。萨缪尔是一个爱逞能的孩子,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面对针刺,却表现出毫不退缩的英雄气概,而他的心里其实却在流泪。

这些到台上来的人,用针刺萨缪尔的手臂,一直刺到了1/3,萨缪尔却表现出没有任何的反应。于是,观众们便惊叹魔术师仅凭意志的力量,竟能使萨缪尔的手臂变成铁一般的全无痛感,真是了不起。而事实上,小萨缪尔却痛得已无法承受了,但是为了自己的名誉,他咬牙坚持着。

在第四个夜晚,萨缪尔成了唯一的被催眠者。当然,镇上也有些人不相信,特别是年老的皮克博士。

大约在三四年前的一个偶然的机会,萨缪尔曾听到皮克博士谈起里士满剧场几十年前发生的失火烧毁的情景。当时,博士说的每个细节都铭记在萨缪尔的脑海里,而当时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在一个表演催眠术的夜晚,萨缪尔正想着发明些什么新鲜的幻影,这时皮克博士进来了。萨缪尔一下子就回想起三四年前的那次谈话。因此,皮克博士在无意间成了萨缪尔的同党,并给他的欺骗行为提供了材料。

萨缪尔假装看到了幻影,开始不大清晰,后来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有劲,那就是里士满的大火。他看到了浓烟滚滚,直上云霄;他看到了火焰往上蹿,化成红色;他听到了绝望的惨叫,他透过烟幕看见了窗口一张张面孔;他看见他们坠入死亡。

起先,皮克先生的脸上还有些嘲弄的神情,可是当萨缪尔准确地说出那场大火的经过时,他大感惊异,眼睛变得发亮了。

当表演结束,皮克先生禁不住站了起来,他兴奋地说:“我的怀疑一扫而空了。串通制造不了这样的奇迹,他根本不知道这些细节。可是他描述的好像亲眼见到的一样,而且无懈可击。而这些情况只有我清楚。”

当催眠术师订的合同结束时,只有一个人不相信催眠术,那就是萨缪尔。他的聪明和机智不仅骗过了魔术师,而且还使自己的母亲对催眠术深信不疑,她始终认为儿子是非常了不起的。

萨缪尔的表演给魔术师带来了丰厚的收入,当然也使他自己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魔术英雄”。他终于出尽了风头,镇上都知道萨缪尔是个神奇的能被催眠的小孩。大家见到他都啧啧称奇。这一时间让他心里有了很了不起的自豪感。

然而,没过多长时间,萨缪尔就对自己的胜利感到厌倦了。不到一个月,他就完全厌倦了。此时,萨缪尔才深刻地体会到,靠撒谎得来的光荣,成为了一个很不愉快的负担。

正如马克·吐温所感受到的,让人上当受骗是多么不容易,而要纠正过来却更难!尽管多年以后,马克·吐温在看望母亲时,以极其复杂和内疚的心情向母亲承认了自己年少时的错误,但是慈祥的老人只是笑笑,因为她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儿子的恶作剧。

她只是平静地告诉儿子,那个时候,母亲比儿子知道得更清楚。任凭马克·吐温怎样解释,甚至对上帝发誓,母爱仍使她深信儿子没有欺骗自己,她认为自己的儿子就是那么神奇的孩子,一直到她去世。

洁恩·克莱门斯夫人不仅生下了马克·吐温,给予他生命,而且馈赠给他一辈子享用不尽的仁爱、宽容、勇敢,以及智慧、幽默感和善于讲故事的才能。

吸取民间幽默文学

在汉巴尼尔小镇,萨缪尔第一次看到了黑人表演,而且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并乐此不疲。

对于艺人团到镇上来,萨缪尔的妈妈洁恩永远有着和她实际年龄不相符合的热情。她热爱游行,喜欢集会,喜好讲座,参加野营,以及教会的活动。萨缪尔继承了妈妈爱热闹、积极参与的秉性。

艺人团的演员出场时,手和脸都像煤一样黑,演员们穿的衣服是当时大庄园黑奴穿的那种花里胡哨的极端滑稽的装束。衣服的式样和颜色都非常夸张。

当时流行高领子。演员们出场的时候,高领子遮住了半个头,又老远地突出来,让人根本无法往旁边看一眼。大衣有的是用印花布做的,燕尾都快垂到脚后跟了,扣子像黑鞋油盒子一般大。他们穿的鞋子粗陋不堪,且看上去很笨重,去让人觉得十分可笑。

艺人团演员表演时,用了很多黑人的土话,说得不但流利,而且可笑。但是,在艺人团中,有一个人穿得并不是很别致,也不说黑人的土话。他穿的是白人绅士穿的那种完美的晚礼服,讲的语言是卖弄的、彬彬有礼的、装腔作势的,故意在文法上用功夫的那一套。因此,乡下人都信以为真,以为这就是城里人、上流社会说的话。

在舞台上,一头坐着“博恩斯”,另一头坐着“班乔”,中间坐着一位文雅的绅士,与“班乔”、“博恩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班乔”和“博恩斯”是主要的丑角。他们充分利用化妆和奇装异服搞噱头,嘴唇用鲜红的颜色涂得又厚又长,看起来就像一片熟透的西瓜,很是搞笑。

舞台上没有幕布。观众等待的时候,只见脚灯后边一排空椅子,此外什么都没有。然后,艺人团的演员一个个地走出来,每人手里拿着一件乐器。

在观众的欢呼声中,坐在中间的那位贵人讲起了开场白,他说:“先生们,前一次有幸见到诸位,这次故地重游,见到诸位身体非常健康,诸事顺利,非常高兴。”

“博恩斯”便作答,并讲了些他本人最近交的好运。可是话还没有讲完,就给“班乔”给打断了,“班乔”对他的说法有点异议,于是两个人开始互相攻击,争吵起来,最后两个人竟至站起来挥动拳头。

此时,中间人当然要劝导一番,但却不见效,吵架总得吵上5分钟,完全是黑人之间通常争吵的模样,表演得惟妙惟肖,引起场下观众不断地哄笑,场面十分热闹。

后来,两个鼻尖对鼻尖的人互相恫吓,又逐渐后退,一边大声恐吓,万一“下次”遇见,狭路相逢决不客气等。接着,便各自在椅子上坐下来,隔着座位还要咆哮一阵,一直到场内的一片狂笑过后,才告一段落。

这时,坐在中间位子上的那位贵人,便要说句话,弦外之音是向末了那个座位的人暗示一下,让他讲一个他经历过的趣事。这些故事总是很陈旧,但却是当时的观众最爱听的。其中一个就是由“博恩斯”讲到,他有一次怎样在海上遇到风暴,狂风不停地吹,船上的储备已经用光了。中间的那位绅士,总是急忙询问船上的人是怎样活下去的。

于是,霍恩斯回答说:“我们靠蛋活命。”

“你们靠蛋活命!蛋从哪里来?”绅士问。

“每天,风暴一猛烈,船长就下两个。”霍恩斯回答。

这个笑话总能博得观众的哄堂大笑。

艺人团的演员嗓音甜美洪亮,开头唱一些粗俗的、滑稽的歌,如《布法罗姑娘》、《埃普顿赛马》、《老家伙丹·塔克》等。过一会儿,就开始唱抒情歌曲,如《忧郁的裘尼阿达》、《呐利·布莱》、《海上的生活》、《左舷值班》、《甜蜜的埃伦·贝恩》等。动人的旋律、幽默乐观的歌词,从此长时间地回荡在萨缪尔的脑海里。

马克·吐温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就是从美国西部民间口头幽默文学中,汲取了丰富的养料。他常常把自己童年时代的欢乐与悲哀,在他的作品中充分展现出来,具有浓郁的民间生活情趣,笔调轻松幽默,极度夸张,又有嘲讽的意味,让人读起来不禁开怀而笑。

马克·吐温常在作品中运用方言俚语,一部作品会包括几种方言。马克·吐温之所以能成为出色的幽默讽刺大师,与少年时代所经历的欢乐与悲哀,以及观看黑人艺人团的表演有着深刻的关系与渊源。

脑海的痛苦记忆

童年时期,在马克·吐温心目中留下了太多的喜悦,他可以凭借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和极大的热情,吸取周围生活中一切美好的东西。然而,在马克·吐温的童年时代,也经历了一场场的噩梦,血腥、暴力、死亡,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母亲洁恩·克莱门斯是一个虔诚的长老会教徒,她相信有个冷酷的上帝。她的某些观念,也在不经意间传给了萨缪尔。

萨缪尔上小学时,学校里的老师以及讲道的牧师,也都把相应的观念灌输给他。他模糊地相信,天上有个人在盯着他,让他经受许多血腥的事件和痛苦,促使他悔改。而他也在每一次悲剧发生之后,在充满死亡阴影的夜晚,真心地进行祈祷。

在汉尼巴尔这一带的奴隶制度,是一种温和的家务劳动的奴隶制度,与残暴的种植园奴隶不同。虐待的事情很少见,但是同样不得人心。

在萨缪尔上小学的时候,并不憎恶奴隶制,也并不怀疑它有什么不好。当地教堂也向人们宣传说,上帝赞成这个制度。然而,有目共睹的对黑奴的残害,也唤醒了许多有良知的人们的同情心。

在汉尼巴尔,也有奴隶拍卖的事情。有一次,萨缪尔挤进人群,看到的是10来个男女黑人,被一条大粗铁链拴在一起,躺在水泥地上,等着被运往南部奴隶市场去卖。

有的黑奴紧闭双眼,内心充满了恐惧;有的黑奴在哭泣,眼里流露出无尽的哀伤;有的已有些麻木了,一副在苦难中逆来顺受的样子。萨缪尔看见这些悲惨的脸,在脑海中始终难以忘怀。

幼小的萨缪尔亲眼目睹了几次血淋淋的悲剧。有一次,萨缪尔在码头边看到,一个黑奴因小事触犯了一个白人,只见那个白人拿起铁渣饼,残忍地砸向这个黑人,嘴里还嚷嚷着:“打死你这个黑鬼!打死你这个黑鬼!”顿时,那个黑人被打得皮开肉绽,身上淌着鲜红的血。黑人在不断地求饶,而那个白人却更是猛砸猛踢,渐渐的,求饶的声音越来越弱,后来就再也没有任何声息了。

“那个黑奴死了!”萨缪尔不禁这样想着。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旁观的人谁也没对这个黑人表示同情,相反,却都惋惜奴隶的主人遭受的损失。

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奴隶制度会使生活在奴隶制度下的人变成冷酷无情。马克·吐温由于在童年时代就和黑人朋友相处,母亲又一直十分体恤黑人的疾苦,所以在他的意识里,他从未鄙视过黑奴。相反,他十分同情黑人,并为改变他们的地位而高声呐喊。

此外,在年少的萨缪尔的记忆中,还有一个年轻的加利福尼亚州移民被喝醉了的同伙用猎刀刺进了胸部,他亲眼看到了那汩汩的鲜血从伤者的胸中流了出来。这件事在少年马克·吐温的心灵上激起了很大的震动。

在19世纪40年代,美国西部市镇上动刀动枪的事情时常发生。那时,镇上有个斯麦尔大叔,他是个老老实实的人,对谁都不构成危害,只是对当地一些臭名昭著的投机商和财主毕尔·奥斯莱公开表示过不满。

一天,斯麦尔在街上碰到了奥斯莱,对方抽出一支手枪,在几步远的地方对着他当胸一枪。斯麦尔中弹后,摇晃着倒下了,鲜血从伤口处汩汩地往外流,气息奄奄。他们还把一大本古老的圣经放在这位快死的老人的胸口上,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使他在痛苦中送了命。

这件事发生时,萨缪尔就在不远处看着呢。凶手奥斯莱在被监禁后,花了很多钱买通了法官,随后就被无罪释放了。过不多久,小镇上舆论的压力频频袭来,他因在镇上实在混不下去了,就匆忙地搬走了。

此后,9岁的萨缪尔一直忘不了这个杀人的场面,有时在睡梦中,他总觉得有一本特别大的书压在身上,把他压得喘不过气来。多年后,他几乎照着原样,把这个惨剧写入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

汉尼巴尔小镇,是一个西部拓荒者的聚散地,周边地区各色人等都有。什么流氓、残暴的工头、粗野的农民、寻衅滋事的酒鬼、歹毒的投机商、阴险奸诈的骗子等,简直是随处可见。

在一个暴雨将至的夜晚,一位醉酒的恶汉去袭击住在霍立第山半坡上的一位寡妇和她的女儿。那恶汉满口污秽地在吼叫,在屋外谩骂、叫嚣,把整个镇子的人们都吵醒了。

萨缪尔同伙伴约翰·布里格斯一起跑了过去。他们看到,门廊里影影绰绰地站着两个女人,只听见那寡妇在厉声喝斥,让这个醉汉赶快滚蛋。

只见这个寡妇的手里还捏着一把上了震弹的滑膛枪。她警告醉汉说,她要从1数到10,若数到10他还不走,她就会开枪。

那流氓却毫不理会这个妇人的警告,他一边狂笑着,一边向前逼近。很显然,那个流氓醉汉根本不认为这个寡妇和她的女儿有反抗他们的能力。他以为她们手里的家伙只是装腔作势的工具罢了。于是他依然满脸猥亵地往前走。

“1,2,”寡妇开始数起来。

“7,8,9,”夜空中只有那寡妇的声音。

“10!”只见一道火舌刺穿了黑幕,打在这个家伙的身上,只见这家伙跌倒在地,身上中了几颗铁弹。看热闹的人拥上来,想到近前看个究竟。恰在这时,大雨倾盆而下。萨缪尔和伙伴立即跑回家去。

每次看到悲剧发生后,萨缪尔都要叹口气,说一声“又死了一个”。在他所受的宗教教育里,他总是觉得这是上帝给他的警告,因为他的顽皮,爱搞恶作剧。

所以,每当太阳一下山,他的信心就消失了,心头就会涌上来一种莫名的恐惧。他会为自己白天所做的错事感到难过。他会害怕上帝会趁着黑夜来惩罚他这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无论是童年的噩梦,还是说不尽的欢乐,都给马克·吐温提供了丰富的生活阅历,为他的作家生涯提供了良好的写作素材。它们都埋在他的心底,有时候跳出来,变成汤姆·索亚、哈克贝利·费恩、吉姆或菠莉姨妈,或者是塞勒斯上校。

但是,随着父亲约翰·克莱门斯的去世,萨缪尔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也宣告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