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才气有君识

宗学结挚友,才气有君识,除去江南梦,还有黄叶村。——曹雪芹

宗学中对酒吟诗

当年禁闭幽居,并没有让曹雪芹大彻大悟、改邪归正,相反,使他越加感到难以自容于这个封建家庭,这个黑暗腐败的社会太阴森与可怖。

叛逆的根苗像插入土壤里的种子,叔父曹頫及族人用尽各种手段管束他、制裁他,到头来却如同给这根苗灌水,他没有被淹死,反而越加茁壮、挺拔了。

也正由于与当时社会相悖、叛逆的思想,曹雪芹一直也没能考取个功名,也或说他从心底里就不想卑躬屈膝去考个什么功名了!

乾隆九年,曹雪芹已年近30岁了。此时,母亲已经病逝,曹雪芹决心离开叔父,另立门户讨生活去。

其实,哪里还有什么家业可分?分家后,他从东城迁到了西城,有段时间,他东家西家借住,凄凉情状,于此可以想见。

生活无着,漂泊无定,总不是个办法。在此之前,他已经结婚,有了妻室之累。为了养家糊口,经一位朋友的介绍,他终于在右翼宗学里谋得一份差使,担任的是文书抄录之类职务。

宗学属于皇家贵族子弟学校。清代在紫禁城的东西两翼,分别设立了左翼宗学和右翼宗学两个隶属于宗人府的官办学校。凡属籍于宗人府的宗室子弟,均可以提出入学申请,经宗人府审核批准后,方可入内就读。

课业内容设置有满语和汉语两科,读书之暇还要演习骑射。皇家设立宗学的目的,当然是为了造就皇室本族人才,从而使大清基业永继。

不过,还有深一层的任务,那就是教化和控制这些子弟,要他们安分守法,免得有朝一日祸起萧墙,皇族内部自己乱了自己。宗学学生一律享有公费,每月由官府发给银、米等生活费用,纸、笔等学习用具。所以,可以说宗学是教养世职官员的高等贵族学堂。

曹雪芹到右翼宗学当差,大概是在乾隆十年,他大概三十一二岁光景。到乾隆十五年他迁居西山为止,约在宗学任职有5年之久。

前面说过,宗学是皇家设立的官学,教习都是经过朝廷选,有着功名德望的人,顽固、守旧、迂腐是不用说的。这样的环境里,空气必然死气沉沉,像一座住着大大小小的和尚,只知在暮鼓晨钟声里“哼哼”念经的寺院。

但是,青年学生们并不人人都愿意忍受这样的约束,他们思想的野马,怎能甘于受功名利禄的羁绊?更因为家庭背景,个人经历又各有不同,所以,他们的个性表现和人生追求,差异也就相当的大。

其先祖有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被抄过家没过籍的,被放逐蛮荒又遇赦迁回京城的,甚至族上有被赐死这样大变故的。他们如春江的野鸭,社会的冷暖,人世的炎凉,都已经切身经历过、体验过。他们迫切渴望找得知音,希求有共同的语言和心声。

“嘤其鸣矣,求其友声。”曹雪芹在右翼宗学和敦敏、敦诚兄弟的交往与结谊,就属于这种同是“天下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同声相求的朋友,虽然他们的身世际遇并不完全一样。

敦敏,著作有《四松堂集》和《鹪鹩庵杂志》等。敦敏、敦诚是同胞兄弟,父亲名叫瑚玐,但敦诚在15岁时,过继给了叔叔宁仁。他们同是和硕英亲王阿济格的五世孙。

阿济格是清世祖努尔哈赤的第十二皇太子,和多尔衮、多铎为同母所生养,足见其地位的尊贵和显要。但是,努尔哈赤死后,诸皇子有16位之多。在争夺皇位的斗争中,阿济格由于行事不果,归于失败,以致被他的政敌逮捕、削爵、幽禁、抄家。终于还是对他不放心,最后赐以自尽。

由此可知,尽管敦氏家族与曹家的等级身份不同,他们一为皇室宗族,一为包衣奴隶,但是他们却同样有过被整治、被打击、被抄家的惨痛经历,同样由于皇室内部争权夺位的斗争而遭到残酷的迫害。

在官家气息浓重的宗学里,曹雪芹之所以能和敦敏、敦诚兄弟一见如故,成为好友,恐怕就在于他们有着大致相同的家庭遭遇,从而有了心灵相通的思想感情基础。当然,他们都爱咏诗作画,赏玩传奇戏曲,气味禀性相投,也是促成他们建立起牢固的手足情谊的桥梁。

敦诚写过一篇《闲慵子传》,曾这样回忆他们兄弟与曹雪芹等人在宗学时交游的畅意情怀:

常经旬不出;……或良友以酒食相招,既乐与其人谈,又朵颐其哺啜,亦出,出必醉,醉必纵谈。然谈不及岩廊,不为月旦,亦不说鬼。

看来,他们是坐则接席,出则连舆,日日形影不离,投契得好像有永远也说不尽的话、谈不完的话题。这里还特别申明,他们交谈时,一不涉及朝政,二不品评人物,三不说鬼。这其实恐怕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凡是了解清王朝皇室内部斗争从没有止息过、清代的文字狱异常酷烈的人,都能体味出敦诚故意说这番话的苦衷。这正与曹雪芹在《红楼梦》里一再表白,他写书“毫不干涉时世”,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也非伤时骂世之旨。

不过,敦诚这话也并不全是故意用障眼法。他是要说明,他们的话题是有范围、有分寸的,决不像当时有些狐朋狗友聚谈时的言不及义。

敦氏兄弟和曹雪芹都很羡慕推崇晋代的高贤阮籍、嵇康,而阮、嵇之流在晋代那样的乱世里,就是以放浪形骸、佯狂自全、口不臧否人物自命的。相投的禀性,相通的思想,相一致的品格作风,使得他们的友谊与日俱深了。

敦诚写过一首《寄怀曹雪芹》的诗,深情追忆他们在右翼宗学朝夕相处那段难忘的岁月,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当时虎门数晨夕,

西窗剪烛风雨昏。

接罗倒着容君傲,

高谈雄辩虱手扪。

……

诗句中所言的“虎门”,即指右翼宗学。《八旗经文·宗学记》云:“即周官立学于虎门之外以教国子弟之义也。”“数晨夕”,即经常朝夕一处叙谈。“接罗倒着”,犹如今天常说的反戴着帽子、歪戴着帽子,表现人物的不拘小节和幽默诙谐。“虱手们”,用王猛扪虱而谈的典故。《晋书·王猛传》载:“桓温入关,猛被褐而诣之,一面谈当世之事,扪虱而言,旁若无人。”表现出了王猛傲视权贵的名士风度。

这几句诗,生动地写出了曹雪芹与敦氏兄弟在右翼宗学朝夕相处时的高谈雄辩与亲密无间。特别是曹雪芹那善于谈吐、倨傲狂放之态,被描绘得活灵活现。

这与当时人裕瑞在《枣窗闲笔》里所描绘的曹雪芹“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奇,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的记载,完全吻合,完全一致。

有一年中秋节的前一天傍晚,敦敏、敦诚放学后都没有回家。他们约定,今晚要乘月与曹雪芹等人在庭院里一聚。

宗学的西厅是三明两暗的5间房子,平时用来作教师们的休息室,晚间改作职杂人员的宿舍,曹雪芹就住在那间偏房里。厅前种有两棵桂花树,当时花期正盛,幽香四溢。爱开玩笑的敦诚,一见到曹雪芹便打趣地说:“芹圃,你身居桂殿兰宫,福分不小啊!”

曹雪芹当然明白这是雅谑之语,于是故意昂头挺胸,迈开方步,口中念念有词地说道:“朕……”

还未待一个“朕”字出口,只见敦敏早抢上一步来,用手捂住曹雪芹的嘴巴:“祸从口出,嘴巴上可得有个把门儿的啊!”敦敏小声说。

三人相视大笑。朗朗的笑声,回响在空阔的院落里。

“曹雪芹,说正经的,你对人生到底怎么看?你关于人的禀赋有正有邪之论,可以说得更具体一些吗?”敦诚拾起前次没有讲完的话题问道,大有书归正传之意。

曹雪芹看敦诚问得认真,嗽一嗽嗓子。摆开长篇大论的架势,有板有眼地回答说:“敬亭问得好。这几天我正琢磨这个人生大课题呢,准备写进我的书里去。那是我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叫《石头记》。概而言之,天地人生,除大仁大恶两种,余者皆无大异。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尧、舜、禹、汤、文、武……皆应运而生者;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王莽、曹操……皆应劫而生者。大仁者修治天下,大恶者扰乱天下。

“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若正邪二气相遇,则正不容邪,邪复妒正,其气必赋之于人……正气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若生于薄祚寒门,则必为奇优名倡。”

敦敏听得将信将疑,便插话问道:“那么,依你之言,岂不‘成则王侯败则贼’吗”?

“正是这话!”曹雪芹应声击掌,斩钉截铁地说。

关于这一大段正邪两赋的宏论,曹雪芹后来果真写进了《红楼梦》的第二回里。借书中人物贾雨村之口,和盘托出,表达他王侯实等同于盗贼的极为大胆的看法。

曹雪芹在宗学当差,只是一个小职员,事情并不算繁重。他除了经常和敦敏、敦诚这些相好的朋友聚谈之外,空余时间正可以用来继续从事他的小说创作。

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阅历的加深和视野的扩大,他逐渐对封建大家庭的荣衰升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把自己家庭、身世的遭遇放到整个社会的大环境里去考察。他感到以前写下的《风月宝鉴》那个稿子,未免太局限了,还没有跳出个人一时感情用事的圈子。他决定重新改写。

改写,谈何容易!他心里明白,这是一项艰巨浩繁的工程,对往昔生活再过滤,对种种人情世态再认识,一个观念在他的头脑里日益明晰:大厦的倾颓是无可挽回的。无可奈何花落去,我也只能扮演一个唱挽歌的角色了。

于是,他根据新的构思,重新结构故事情节,安置矛盾冲突,让各个人物根据他们自己的性格逻辑,去言,去行,去走完他们的人生之路。新的构思中,除了包含了原稿里对封建贵族腐朽生活的揭露,还努力突出了对正面人物的描绘,对理想的追求与歌颂。

这样,挽歌就不完全是哀伤和消沉了,你方唱罢他登场,世界总会有一日要改观的。曹雪芹并未能够作出合乎历史发展的回答,因为他只是个文人,并不是思想家。

由于思想接近,情趣相投,曹雪芹和敦氏兄弟一起饮酒,一起高谈雄辩时,论题的范围实际是相当宽广的。议论经史,赏析奇文,探幽析微,相互切磋,曹雪芹总能比他们观察得更为深透,言之更为切中要害。当然,曹雪芹确也大他们不少。敦敏比他小上10多岁,敦诚则更小。

试想,曹雪芹能在《红楼梦》里借书中贾宝玉之口,大骂一心求功名的人为禄蠢,骂官场赃官恶吏为狗男女,憎恶读“四书”,憎恶写八股文,反对扼杀人才的科举制度,公开提出质问:“难道状元就没有不通的吗?”

那么,在与无话不可以说的知心朋友中间,高谈纵论这种种黑暗恶浊的怪现状,就是很自然的事了。白纸黑字,尚且哪管世人诽谤!私下谈吐,必更能畅意抒怀,狂放不羁。所以,敦诚才会有“接罗倒着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那样的令人动情动容的诗句。

有一回,敦敏、敦诚和曹雪芹一起闲谈,不知怎么一扯,扯起曹雪芹的名号来了。

敦诚问:“芹圃兄,你的小名曹霑,自然是沾润皇恩之意了。那么,号芹圃呢?参加科考,入泮谓之采芹。《诗》云:‘思乐泮水,薄采其芹。’大号芹圃,这人岂不是要读书做官吗?”

曹雪芹轻蔑一笑,说:“长辈们的意思,自然是这样的。不过,如今我已经是背父兄教诲之恩,于国于家无望之人,还说这些做什么?”

“所以,你后来就又自号曹雪芹、梦阮。梦阮不用说了,追慕阮籍的狂放不羁。你的性格确也是狂于阮步兵的。曹雪芹这雅号,可不是从苏辙的《新春》诗‘园父初挑雪底芹’取来?”

曹雪芹看了敦诚一眼,笑而未答。还是敦敏长弟弟几岁,看的书多,读的诗多,经的世事也多,便纠正敦诚的话说:“你恐怕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苏辙的诗倒是道出了‘雪底芹’高洁、耐寒的情操,可要象征曹雪芹兄的劲挺傲骨,恐怕就不那么贴切了。依我看,怕是取自范成大‘玉曹雪芹芽拔薤长’的诗句。”

曹雪芹仍是一笑,摇摇头,好像是故意引而不发。禁不住敦诚的再三催问,曹雪芹才从容吟诵出下面四句诗来:

泥芹有宿根,一寸嗟独在,

雪芽何时动,春鸠行可脍。

“妙!妙!这不是苏轼《东坡八首》里的句子吗?苏东坡因为牵进‘乌台诗案’,被捕入狱,差一点要了性命。《东坡八首》是在出狱后贬官黄州时作的。据苏东坡事后说,吏卒到他家搜查,气势汹汹,他家老老幼幼几乎要吓死。家人赶紧把他的书稿全部烧毁,才算没有再被抓住什么新的把柄。抄家以后,亲戚故人多惊散不顾,苏轼也算长了见识了。曹雪芹,你真是心藏万端啊!这鸠乌之比,雪芽之喻,直骂得痛快淋漓,佩服,佩服!”

敦诚思忖半晌,方恍然大悟,益觉得曹雪芹有骨气,有学问,禁不住走上前去,拍拍曹雪芹的肚皮说:“你这里面跟苏东坡的肚肠一模一样:一肚皮不合时宜!”

“哈哈哈……”他们几人笑作了一团。

敦诚这后一句话,引的是苏东坡的一个笑话。明人王世贞编《苏长公外记》里,记有一则苏东坡平时与人调谑的趣事。

东坡一日退朝,食罢,扪腹徐行,顾谓侍儿:“汝辈且道,是中何物?”一婢遽曰:“都是文章。”坡不以为然。又一人曰:“满腹都是见识。”坡也未以为当。至朝云,乃曰:“朝士一肚皮不合时宜。”坡捧腹大笑。

说到这里,曹雪芹收回话题道:“莫谈了,莫谈了,咱们违犯谈约三章了吧?好,各罚酒一大杯。敦诚,快去我的寝室里取来南酒,待会儿宅三、复斋他们还要来,大家好边饮酒边赏月,边作诗消遣。”

宅三、复斋也都是曹雪芹在右翼宗学里结识的朋友,他们联吟结社,经常诗酒唱和,成为一时之盛。

酷爱顽石的大诗人

在封建社会里,读书人求“功名”才是正途,沦落到写传奇小说,作稗官野史,甘与引车卖浆者流为伍,那就标志着走到末路了。

所以,曹雪芹的诗名远远大于他小说家的名声。但令人奇怪的是,他的诗却未传世。

曹雪芹的诗作得好,“野鹤立鸡群”,人们不能不佩服。敦敏、敦诚兄弟不用说了,除此之外,凡与他有过文字交往的朋友,没有不推崇和敬服他的诗才的。

他在右翼宗学,与敦敏、敦诚、卜宅三、寅圃等人“联吟结社”时,切磋之中,曹雪芹便成了这个诗歌团体的盟主。

敦敏、敦诚等人,都曾不止一次地在唱和中,称颂过他们心目中这位诗界泰斗。

敦敏称扬他“诗才忆曹植”,敦诚夸说他“诗追李昌谷”。这样说犹有不足,敦诚又在另一首《寄怀曹雪芹》里称说道:“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樊篱。”意思就是说,曹雪芹的诗,不仅像唐代著名诗人李贺的诗那样好,富有新奇的意象,而且还有所超越和有所突破,气象更为瑰奇宏大。无论从作诗还是做人,敦诚都是最为佩服曹雪芹的。

令人遗憾的是,曹雪芹生前写下的大量诗歌,竟基本上没有遗留下来。即使后人搜求到了个别残篇断章,还是沾光夹在几位友人的文稿中,才侥幸保存到了今天。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因恐怕有以下两点。

第一,他的诗不轻作。他迁居西山后结识的一位朋友张宜泉就说他:“君诗曾未等闲吟。”

第二,他的诗不妄作。敦诚由衷称赞他:“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试想,这样的掷地迸火而有声的书愤诗作,在文祸甚炽的清朝,谁敢收藏?谁敢传布?统治阶级又怎么肯于让它存在并传之久远呢?

幸好,还有他的伟大著作《红楼梦》在。曹雪芹正是以诗人的气质禀赋、诗人的胸怀胆识来写这部大书的,《红楼梦》通篇都洋溢着浓郁诗情。

再者,翻开《红楼梦》,配合人物个性的刻画,人物思想感情的表达,几乎回回都穿插有十分精彩的诗。一篇《芙蓉诔》,一曲《葬花词》,乃至“警幻仙曲演红楼梦”的12支曲子等,可以说首首都是精品,首首堪称绝唱。

据说是曹雪芹红颜知己的那个脂砚斋,历史上第一位红学权威,她在一条批语里就曾说道:“余谓曹雪芹传此书,中也有传诗之意。”那么,如果想赏鉴曹雪芹的诗才,用心读一读《红楼梦》里的那些诗,未必不是一个途径。

敦诚比曹雪芹小很多岁,他是一个极为勤学的青年。他受曹雪芹的熏陶和影响最深,在曹雪芹的指导下,不仅作诗进步很快,还跟着曹雪芹喜欢起传奇戏曲来。

有一年的冬天,敦诚闲暇无事,决意把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一首长篇叙事诗《琵琶行》,改编成为传奇戏曲演唱。

《琵琶行》叙述的是一件实事。白居易在元和十年,因为受到把持朝政的宦官集团的排挤陷害,被贬谪到九江郡做江州司马。一年的秋天,到湓浦口送客人,忽然听见停泊在江岸上的一艘船的船舱里,传出弹琵琶的声音。听起来这声音好耳熟,像是曾在京都长安听过的曲子。

于是,白居易就派人去邀请这位弹琵琶的女子下船一见。相问之下,才知道她确实原是长安的一位名妓,因年长色衰,委身嫁给一个商人做妾。白居易跟少妇谈得很投契,于是就邀她入席。

为助酒兴,这女子慨然抱琴,一连弹了几个曲子,很使白居易感动。琴声停歇一下来,这女子触景生情,不由得诉说起自己半生的浮沉坎坷和不幸身世。这使白居易敏感地联想到了自己近年的遭遇,顿时生出官场险恶和无罪被贬的愤愤不平心绪。

“同是天下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于是有感而发,含泪写下了长篇叙事诗《琵琶行》。

敦诚怀着一种对白居易,也是对天下所有遭到过不公正待遇的人的同情,很快把全剧改编好了。当然,“借别人酒杯,浇自己块垒”,恐怕敦诚也是有感于自己家世的败落,郁郁不得志,因而借题发挥的吧!

为了听听朋友们的意见,他把编好的传奇脚本拿给自己许多最要好的朋友去品评,并请大家乘兴题咏。

大多数朋友都是从“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这样的怀才不遇的心态和角度,也来个借酒浇愁,措辞题咏或题跋的,因为这确实是那个时代不少文人共同有过的遭遇。

他的哥哥敦敏的题词便是这样:“红牙翠管写离愁,商妇琵琶湓浦秋。读罢乐章频怅怅,青衫不独湿江州。”老实说,有点落了俗套,不能从故事情节本身超脱出来、萌发新意。

唯独曹雪芹的题咏另取一路,立意格调格外新奇,令人拍案叫绝。可惜全诗已见不到了,只在敦诚的一则笔记里,留下了这样一点影子:“余昔为白香山《琵琶行传奇》一折,诸君题跋不下数十家。曹雪芹诗末云:‘白傅诗灵应甚喜,定教蛮素鬼排场’,也新奇可诵。曹生平为诗,大类如此,竟坎坷以终。”

真是奇思异想,石破天惊。多么鲜明的感情色彩,多么活脱瑰奇的意象!白傅,就是白居易。因为他曾官居太傅之职,故又称他白太傅。蛮、素,即小蛮和樊素,系指白居易生前宠爱的两个能歌善舞的侍女。

这两句诗的意思是说:白香山这位多才又多情的诗人,如若在九泉之下,闻得敦诚把他的得意之作《琵琶行》改编成了一出传奇戏曲,必定分外高兴,一定会立即唤来仍追随着他的小蛮和樊素,教她们涂粉施朱,轻歌曼舞,排演这出梨园绝品呢!

不发感伤,没有牢骚,诗人完全沉入到了诗的王国漫游,竟生出阴阳两界相通相应的奇想。从容驱遣,似不着力,却能出语新奇夺人。难怪当日题跋者不下数十家,敦诚却入眼便为曹雪芹的题咏所倾倒,在日后回忆起这段往事时还特为引述,成为压卷之作。

大凡古代文人中的高洁之士,都崇尚大自然,热爱大自然。有的还爱之成癖,把自然界中的一木一石,看成是人格的象征、生命的化身,自己做事傲物品性的写照。

曹雪芹一生最钟爱石头。不管是绮丽的五色石,还是朴拙的鹅卵石,乃至青山巨石、嶙峋怪石,他无不珍爱,视若生命。他的巨著《红楼梦》的整个故事,就是从青埂峰下的一块鲜莹明洁的石头引出来的,以致书的原名本就叫做《石头记》。就连小说的主人公林黛玉,也和一块黑色的黛石有着深刻的渊源。

曹雪芹能诗善画,只要他提起画笔来,总少不了先要泼墨运毫,取石头移入他的画幅。这可由敦敏的《题曹雪芹画石》一诗为证:

傲骨如君世已奇,

嶙峋更见此支离,

醉余奋扫如椽笔,

写出胸中块垒时。

原来,曹雪芹的画石,也是“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有所寄思,有所寓托的。他创作《石头记》,叫石头点头说话,都是为了借自然之石的坚顽不屈,尽抒胸中坎坷不平之气。

难道“醉余奋扫如椽笔”,就只是说他作画吗?他有没有赞石、颂石的诗篇呢?

说来也算有幸,近年在文物考古和搜集曹雪芹佚著工作中,还真新发现了曹雪芹的一首《题自画石》的诗。那是在富竹泉氏撰《考槃室札记》里,披沙淘金而找到的。这则札记是这么记载的:

某年曾于某贝子家中,见曹雪芹诗画笔记多种,其中有曹所绘巨石一幅,并自题诗云:

爱此一拳石,玲珑出自然。

溯源应太古,堕世又何年。

有志归顽璞,无才去补天。

不求邀众赏,游洒做顽仙。

诗句清丽,并不难懂,含义也很明晰,作者借“一拳石”的被冷落以自比,表达遗世独立、潇洒自守,不求邀众赏的高洁志向。有趣的是,西郊香山一带还真有关于“一拳石”的传说,世居香山的白栎亭老人早年讲过“一拳石”的故事。

他说:“咱们香山园子森朝笏石壁上就有‘一拳石’三个大字,那是照乾隆的字后刻的。真正的‘一拳石’在圆明园,那儿有块山子石,上边是乾隆皇上御笔写的‘一拳石’三个字……”

还有传说“一拳石”就是今天仍弃置在樱桃沟附近道旁的那块嶙峋怪石。这地方离曹雪芹移居西山后居住的白家瞳村不远,或许正因为曹雪芹天天见这块怪石头,相看两不厌,久藏胸中,终于挥笔,横扫成画,高吟成诗的吧!

这说明曹雪芹画的“一拳石”是有实物依据的。画犹未足,更题诗以咏之,诗画映衬,相得益彰,成为文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曹雪芹诗歌创作的高深造诣,是和他的家学渊源分不开的。他的爷爷曹寅就是清初很著名的一位诗人,他的父亲曹颙、叔父曹頫也都能写诗。

特别是爷爷曹寅,虽说曹雪芹其生也晚,不曾见到过爷爷,却对他一生影响最深,对他诗风的形成和发展,影响也最大。曹雪芹从少年时起,就爱读爷爷的诗歌集《楝亭诗钞》,几乎是奉为范本读的。

他曾照着爷爷诗集中的吟咏,去苏州、扬州寻迹觅踪,用心体察、吟咏,悟出了诗与生活、诗与现实密不可分的关系,学会了炼意、炼字的本领,养成了清新、谨严的诗风。

诗人朱彝尊在给《楝亭诗钞》写的序文里说:“楝亭先生吟稿,无一字不熔铸,无一语不矜奇。盖欲抉破藩篱,直窥古人窔奥,当其称意,不顾时人之大怪也。”把这几句话移过来评赏曹雪芹的诗,也是很贴切的。

曹雪芹师法前人,却又不落前人窠臼,他“诗笔有奇气”,决不人云亦云,这分明都有着他爷爷的诗品和人品的影子。

当然,曹雪芹尤善于博采众长,屈原的骚赋,陶渊明的田园诗,阮籍、嵇康、李白、杜甫、苏轼……都是他所推崇的。

他在博采众长方面,确实是做到了如杜甫所说:“不薄古人爱今人,清词丽句必为邻。”这样,百川汇海,他的诗歌创作才有可能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有他的诗论为证。曹雪芹并没有独立完整的诗论著作保留下来,而散见于《红楼梦》里。他借书中人物之口表达的诗歌创作主张,还是很有些个人独到见解的。最有代表性的应属《红楼梦》第四十八回,黛玉教香菱作诗一段文字。

关于诗的内容,他主张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

关于诗的形式,他主张大致押韵,合乎平仄就行,格调规矩竟是末事;词句新奇为上,若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是可以的。

关于学诗的门径,曹雪芹主张多读前人的名作,广泛涉猎,博采众家。他借林黛玉之口说:

你若真心要学,我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律,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做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应玚、谢、阮、庚、鲍等人的一看。不用一年的工夫,不愁不是诗翁了。

当然,林黛玉有自己的脾气秉性的偏好,学诗是否必须从《王摩诘全集》学起当另作别论。不过,广读百家,各擅其宜,这倒恐怕确乎是曹雪芹学诗的经验之谈。

看来,曹雪芹诗笔有奇气,诗胆昔如铁,不是凭空而来的。除了他的生活经历、人品、气质之外,他在诗歌创作的道路上所下工夫之深,所用力气之大,确也是令人钦敬的。

曹雪芹的诗文最大的特色就是可以用不同风格的诗词诠释不同的人物性格。比如《红楼梦》中林黛玉的诗大多数都是以哀伤为内容的,薛宝钗的诗大多都是典雅大气的。

失业后的穷困生活

曹雪芹在右翼宗学的岁月是他长大成人后生活最稳定的阶段,随着一些变故发生,也行将结束了。乾隆十五年,内务府对右翼宗学实行改组,不但人事方面要进行调整,校址也将迁到宣武门内绒线胡同新址。

曹雪芹与敦氏兄弟们日日剪烛快谈、联吟结社的事,终于引起了宗学的注意。试想,一个当差的内务勤杂人员,竟吸引了那么多位学生在他周围,对他钦服、崇拜,这岂不是跟宗学的正统教育分庭抗礼吗?再说,皇室子弟崇拜一个包衣奴才成何体统。

恐怕还有一个原因,曹雪芹孤傲狂放,他的诗文谈吐,确比不少有功名、头衔的教师高明得多,这样下去,教师们还会有脸面吗?如此种种,宗学终于借了个因由,把曹雪芹扫地出门了。

曹雪芹失业了,没有了正当的职业,就意味着没有饭吃了。曹雪芹从此进入了一个十分困难的流浪的时期,这种处境也是他后半生的基本状况。

他是一个公子哥儿出身的人,不懂得生计的事,也无经营之门路,甚至连衣食也不能自理,是需人服侍的废物。这就是他自谓的天下无能第一了。

他很快就陷入了缺衣少食、举目无援的困境。在极端的困窘折磨着他的时候,他发出了“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的感慨。

当时潦倒的曹雪芹,所能想出来的办法就是求亲告友,忍辱负重地求一个寄食借住之地,暂且勉强苟活。

平郡王府是第一处可以托身寄命的所在。姑母会疼怜他,收容他。平郡王府里多了一个半个吃闲饭的穷亲戚,原算不得一回事。有些难堪之言,遭受下边人的白眼,难听的话……这些世态炎凉的人间相,他领会了。

不幸的是平郡王福彭只活到乾隆十三年便去世了。福彭一死,府中情况随之大变了,曹雪芹看情形无法再住下去,只好向姑母辞行,只好来到了岳父母家。

然而他在岳父母家的经历并不很愉快。也许就有些像小说中封肃这个人对待他的女婿甄士隐那样:“今见女婿这等狼狈而来,心中便有些不乐……士隐乃读书之人,不惯生理稼穑等事……肃每见面时,便说些现成话,且人前人后,又怨他们不善过活,只一味好吃懒做等语。士隐知投人不着,心中未免悔恨……”

这种局面自然不能久长,渐渐便与岳父母家断绝了来往。在无亲友可投时,曹雪芹不得不住在庙院里,此时的情况可真是每况愈下了。曹雪芹小时去过的古庙卧佛寺,那时是赏景,如今成了贫无可归的曹雪芹的寄居处。

住处是勉强有了,可是三餐没着落。于是曹雪芹就靠写小说来维持生计。可是写小说是要用纸的,而他连纸也无钱去买。他就把旧历书拆开,翻转了页子作为稿纸,每夜一个人挑灯写作。

比寄食生涯略为强一些的,是他后来有了在富贵人家做西宾,也就是当家庭教师的机会。由于人人都知道他才学最富,罕与之匹,于是被“明相国”府请去做了西宾。

明府的主人明亮本人是通文墨的,能作小诗句,还能画几笔墨竹。但他对曹雪芹这样放荡不拘的人,未必喜欢,再加上旁人的嫉妒和诬谤,给曹雪芹加上了一个有文无行的罪状。不久,明亮就把曹雪芹辞掉了。

被相府辞退了的曹雪芹,声名大坏,没人再敢请他了。曹雪芹在北京城内已无立足容身之地。曹雪芹做西宾时继续写人人皆知的《石头记》,不少人爱看他的书稿,及至看不到下文时,就来催促他快些接写下去。

曹雪芹每当此时,就对催书的人说:“你给我弄来南酒、烧鸭,我吃饱喝足,就给你续写下一回!”

虽然生活惨淡,但他却性格诙谐,善谈,能令听者终日忘倦。曹雪芹在无衣无食之际,自然也曾忍耻求告过自己的骨肉同胞和至亲近戚。但是他得到的是辱骂多于帮助。

一时间,曹雪芹真是举足无定,走投无路。不错,京城里还有几家有身份的亲朋尚未求到,但是,那寄人篱下的滋味可真是不好受。这条路决不能再走。他不禁想起了杜甫在困厄时,沉痛吟出的悲凉诗句:

朝叩富儿门,暮随肥马尘,

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拔旗归营黄叶村

茫茫乾坤归何处?他思前想后,看来京城内是决计待不下去了,只有出城了。那么,举家归营吧!原来清朝时候,凡是在旗的人,当他在外边混不到事由了,唯一的归宿就是拔旗归营。

清兵入关,曾疯狂实行圈地,除了皇室占有的称皇庄,官僚贵族占有的称官庄,一般旗人所得的分地则称旗地。

北京西郊所圈占的旗地,按八旗的名称划分区域,每区都设有专人管理,称为旗营。原属于哪一旗的人,拔旗归营后就只能回到哪个旗的旗营内。曹家隶属于正白旗。

在一个风雨飘摇的秋日,曹雪芹打点行囊,携着妻子回到西郊香山附近正白旗村落了脚。曹雪芹初到香山时,按照旗营的规定,他每月尚可以领到4两月例银,每季支领1.7石米,另分草房3间。

这点进项,生活用度自然很拮据。不过,这里没有城里的喧嚣,没有乌烟瘴气的人事纠纷,倒也落个清静。

清秋时节,香山一脉枫叶染丹,与黄栌树金色的树冠错杂交织,远远望去,像一副织锦挂毯。

正白旗村也满种的是黄栌树,如果站在山顶往下看,就像谁撑起的一把金伞,故又称黄叶村。敦诚在《怀曹雪芹》诗里曾咏道:

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扣富儿门。

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这些诗句,正是对曹雪芹拔旗归营回到西山后的思想和生活风貌的写照。

他的《石头记》在右翼宗学里并没有写完,一些已经写下来的章回,还有不少地方空着待补。曹雪芹的创作态度一向是很严肃的,一句诗斟酌未稳,一个情节甚至一个细节还没有十分把握住,他就空起来,待思虑成熟之后,再回头补上。

他是经历过大富大贵的人,但在饱经沧桑以后,已经体会到这人间的悲苦、世态的炎凉。他开始对过往的一切要重作思考,重新评价了。

在右翼宗学与友人交游中,他了解到了更多的与他相近人家的盛衰变迁、坎坷际遇,这使得他能够跳出仅仅局限在自家经历的小天地里,把《红楼梦》里所写的人物、事件,放到历史社会的大背景下来观察把握,深一步挖掘出它的悲剧意义。这就促使他必须继续积累生活素材,边写边改。

《红楼梦》第一回作者自白:“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这就证明这项浩大的工程,是在他晚年贫居黄叶村时最后完成的。

黄叶村厚待了作家。尽管生活是十分清贫的,有时候不免举家食粥,但是,农民的真诚,民风的淳厚,给曹雪芹的思想与生活打开了一个新境界。

有一天,他路过汉民村落,看到村民们正在忙着收秋庄稼。米谷刚刚打下来装好袋子,庄户头就挨家挨户来讨租了。

农民们哭着喊着向庄户头求告,诉说今年遭了涝灾,收成不好,减收一点租子吧!没有用,粮食还是一袋袋被强行装车抢走了。就这样,地净场光,农民们一年的辛苦又落了空。

曹雪芹知道,庄户头抢走的粮食,转手还要运送给作为他们主子的住在城里的富贵人家。

早年,曹家也是这样的。不过,那时候他不知晓农民种地有多艰难、生计有多困苦。

以前读唐诗,每读到“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这些句子,往往并不大去理会。现今,活生生的情景就摆在眼前,使他陷入了痛苦的沉思之中。

后来,曹雪芹在写到庄头乌进孝来贾府交租一节时,就好像那一日看到的凄惨情状又浮现于眼前了。乌庄头是为贾府经营旗地的代理人,本身并不是佃户。他向主子诉说:

回爷说,今年年成实在不好。从三月下雨起,接接连连直至八月,竟没有一连晴过五日。九月里一场碗大的雹子,方圆近一千三百里地,连人带房并牲口粮食,打伤了上千上万……

这本是如实反映的,却不唯没有获得贾珍一点同情,反而被贾珍臭骂一顿,说他“打擂台”,还恶狠狠地斥他:“不和你们要,找谁去要?!”

曹雪芹已经朦朦胧胧地意识到,整个贵族统治阶级骄奢淫逸的生活,就是建立在那些一年四季脊背朝天,在地主的土地上当牛做马,流血流汗,却无法活命的广大农民的肩膀上的。一旦这些农民的肩膀再也负担承受不动了,他们就只有铤而走险去做盗匪一条路,官逼民反啊!

他借书中人甄士隐之口说:“偏值近年水旱不收,鼠盗蜂起,无非抢田夺地,民不安生,因此官兵剿捕,难以安身。”恐怕这正是作家对大清朝局大厦将倾的预感。

经过一次次的修改,地主阶级与农民之间不可调和的斗争这条暗线更加分明了。《红楼梦》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末世的一面镜子,在客观上确实反映出了深刻的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

曹雪芹在乡村的生活除了写书之外,还有与塾师张宜泉的相识、结谊。这份友情给曹雪芹山村清居的生活,增添了新的乐趣与慰藉。

张宜泉生于1720年,卒于1770年,内务府汉军旗人,比曹雪芹约小5岁。他自言“先世曾累受国恩”,祖上曾因战功授勋,但后来不明因为何故败落了。足见他也是一个破落户飘零子弟。

宜泉13岁丧父,没过几年,母亲也死去,继而遭到哥哥嫂嫂的虐待,被迫分居离开了家。好在他念过书,流落到西郊来,便在农村私塾里谋得个塾师职务。他嗜酒好饮,诗也写得出色,留有诗集《春柳堂诗稿》。

他在诗稿自序里感叹身世说:“家门不幸,书剑飘零,三十年来,百无一就。”这跟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一回“作者自云”所说的“半生潦倒,一技无成”,正是一样的口气。

张宜泉也是一个傲骨嶙峋、放浪不羁的人。他与曹雪芹的身世际遇有相似处,又都有着愤世嫉俗、傲世傲物的情怀,所以,一经相识,便一见如故,成了交往密切的朋友。

有时候曹雪芹来访他,有时候他又去访曹雪芹,两人便“破灶添新火,春灯剪细花”,对饮畅叙,通宵达旦。两人要是有几天不见面,就会有如隔三秋的思念,企盼着“何当常聚会,促膝话新诗”。

他们的交谊纽带,正在于能常聚会,得以有畅意抒怀的诗歌唱和。只可惜曹雪芹的诗没留存下来,我们只能从张宜泉的诗篇里,觅寻些踪迹了。《春柳堂诗稿》存有一首题为《题芹溪居士》的七律,对曹雪芹作了热情称赞。

爱将笔墨逞风流,结庐西郊别样幽。

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

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本羞。

借问古来谁得似?野心应被白云留。

曹雪芹结庐西郊,贫贱自守,以诗画著述为乐事,张宜泉的诗描绘得多么真切生动。

“羹调”、“苑召”用李白和阎立本二人的典故。李白号青莲居士,唐玄宗召他为翰林学士,曾“以七宝床赐食,御手调羹以饭之”,初时甚得玄宗欢心。

阎立本为唐代宫廷画家。有一回,唐太宗召他为宫廷画花鸟,他急得汗流浃背,回家后深感惭愧,告诫儿子说:“勿习此末技!”张宜泉借用这两个典故,意在称赞曹雪芹有骨气,宁受穷,也决不去做那种供皇上役使的御用文人、御用画家。由此还让我们知道了一件事,曹雪芹迁居西山后,大约曾有人向宫廷画苑举荐过他,被他拒绝了。

饮酒唱和之余,他们谈得最多、也最投契的,恐怕还是时世。翻阅《春柳堂诗稿》,张宜泉笔下竟然数次跳出诸如“莫厌飞觞乐,于今不是唐”,“亭沼非秦苑,山河讴汉家”等这样直言不讳讽怨当时贵族统治者的诗句。这与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借秦汉而讽喻当朝的思想感情,又是多么惊人的一致!

曹、张二人相约同游,寄情山林,还为我们留下了又一佳话。张宜泉教书、曹雪芹写书之余,相约遍游香山一带山林,也是他们生活中一大乐事。

有一次,他们二人约定要去人迹罕至的一处野山坡寻幽探胜。这里山势险峻,林木茂密,几乎没有什么道路可循,他们便各人找一枝树枝权作为拐杖。他们就这样翻崖越岭,攀援而上,很有一些探险的味道。

漫山遍是黄松,兼有枫树、榆树、柳树、黄栌、柿树、野漆树,更有荆条、葛藤相缠附,钻进密林子里,荫天蔽日,好像天色一下子黑了下来。偶尔遇见一两个山民,有的用绳子系在崖畔上,在悬空采药;有的抡着一把钝斧头,“哐哐”地爬在树上砍柴。

曹雪芹、宜泉二人走累了,便坐下来休息。乘机跟山民交谈,才知道这些山民原本都是从平原地面逃租役躲进山坳里来的。却没有想到,跑到这样的深山老林里,也并没有跳出贵族地主老爷的手心。这不,采药也好,砍柴也好,通通还得抵租交纳上去。

待那位砍柴老人摘下裹头的巾布,他们才惊异地发现,原来竟是一位老妇人!老妇人哭诉说:“唉,没有法子啊!我家老头子患了病,卧床不起。不出来捡点柴火,拾点野果子、榆树皮什么的,吃什么呀?!命苦啊,作难死了!”

曹雪芹、宜泉禁不住连声叹息,劝慰了老妇人一番。曹雪芹还把随身带的一点干粮和一把铜钱掏出来,通通放到老妇人手里,这才怅然离去。

二人一边走一边慨叹。曹雪芹愤愤地对宜泉说:“‘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不独唐代有此惨相啊!”

张宜泉痛楚地点了点头,狠狠地说了一句话:“恐怕是于今尤甚!”

经刚才那位砍柴老妇人的指点,他们后来又翻过一道山冈,寻到了一处古刹遗址。据说,这地方原先叫做广泉寺,如今颓壁残垣,荒凉破败,成了鸟兽栖息之地。曹雪芹有感于世事沧桑,不禁生出黍离之悲,随即吟咏了一首七律《西郊信步憩废寺》。

可惜,这首诗没有留存下来。只有张宜泉的和诗《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尚存。全诗如下:

君诗未曾等闲吟,破刹今游寄兴深。

碑暗定知食雨色,墙颓可见补云阴。

蝉鸣荒径遥相唤,蛩唱空厨近自寻。

寂寞西郊人到罕,有谁曳杖过烟林。

值得注意的是,张宜泉既然说曹雪芹的诗“未曾等闲吟”,而且“寄兴深”远,那么,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推断,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一诗,必是充满着吊古凭今、感时伤世、忧国忧民的思想感情。松涛滚滚,烟林苍莽,两位诗人曳杖前行,他们的心底该泛起多少不平静的涟漪啊!

这次深山险游,给曹雪芹的思想以新的触动,也对他的创作做了新的补充。山民们的淳朴善良,山民们“已诉征求贫到骨”的极端贫困情状,使他更加深认识了这个世道的不平。

曹雪芹回到家里,顾不得休息,随即翻捡出书稿,重新修改了书中写到刘姥姥的有关章节,特别是关于这个人物的身世、性格、言谈举止。他感到生活本身较之一切艺术都更为深刻。

《红楼梦》第四十一回,鸳鸯考问刘姥姥,问她这盛酒的木质大套杯,到底是什么木做成的?刘姥姥答道:

我们成日家和树林子做街坊,眼睛里天天见他,耳朵里天天听他,口儿里天天讲他,所以好歹真假,我是认得的。

这么质朴生动而又极富有个性的农家语,也应是山居生活恩赐给作家的。离开生活,作家是编不出来的。

做风筝的“大师”

风筝本系玩物,富家子不惜百金求购,足以玩物丧志;贫寒人巧手扎糊出售,正可以此疗饥。曹雪芹授艺,一片诚心,一片爱心,博爱情怀,实实感人。

大约在乾隆十九年的严冬岁末的一天,北风呼啸,大雪飘飞,天气出奇寒冷。年关将届,达官贵人、富商巨贾家里,杀鸡宰鹅,张灯结彩,都在忙着准备过年用的福礼,很有一些天地增福人增寿的喜庆气氛了。

而曹雪芹一家却清锅冷灶,守着三间破旧的空屋,瑟瑟地蜷缩在一张绳床上。儿子一迭声地喊:“妈妈,我饿,饿……”曹雪芹前日卖画得来几串铜钱,从集市上换回两斗玉米,10斤麦粉,可那是安排过年的用度啊!

实在不忍看着儿子啼饥号寒的样子,便吩咐妻子道:“去,给他擀碗热汤面。小孩子不禁饿,肚里无食,天又这么寒冷,会闹出病来的。”

妻子看看儿子,回头又看看曹雪芹,长叹一声,脸上现出些酸楚,从绳床上下来,低头默默地走向灶台去了。

不一会儿,灶膛里腾起火苗,湿柴噼噼啪啪,浓烟从窗洞里涌了出来。空气里弥漫着一种蒿草的烟味,令人觉得身上好像也平添了一丝暖意。

正在这时,大门外远远传来“咚、咚”的响声,再仔细听听,才听见有一种少气无力的颤音:“芹圃,芹圃。”

曹雪芹就手卷起纸窗的一处活动垂帘,循声向外张望,这才看清来人是一个肋下架着双拐的中年汉子,蓬乱的头发,褴褛的衣衫,简直像个乞丐。他赶紧披上破披风,推门迎了出去,十分动情地朝来人喊道:“叔度,小心滑倒,我来扶你!”

这来人原是曹雪芹的一个老朋友,叫于景廉,字叔度。于叔度本也是江宁人氏,早先家居金陵时,他们就相识了。于叔度青年时候从军,不想在征战中受了重伤,失去了一条右腿。病残无依,流落异乡,眼下也落脚到了京城。

一个残疾人,儿女又多,要养活一家老小,日子过得分外艰难。幸喜他早年学过丹青,擅长绘画,虽说不上画得怎么好,摆在天桥的地摊上,有时也能换上几文钱糊口。可近些年年景不佳,人们普遍感到生活困窘,谁还有闲钱买字画呢?这不,一连三天家里断炊,揭不开锅了。万般无奈,他才冒雪一瘸一拐地来找好友曹雪芹求助。

曹雪芹一看昔日的老朋友于叔度竟沦落成这等模样,内心里顿时升腾起一腔怜悯与悲愤。叔度因征战致残,也算于国家有过功勋的人,可如今……

这时,耳畔飘来若断若续的一派鼓乐歌舞之声,那是从健锐营里传出来的。快到新年了,官老爷们自然要排场排场,热闹热闹的。曹雪芹不由吟出唐代诗人高适《燕歌行》里的两句诗:

战士阵前半死生,

美人帐下犹歌舞!

打个什么仗!卖个什么命!当官的拿士兵的血染红了顶子,升官发财,士兵们死的死,伤的伤,到头来贫病交加也没人管。这世道多么不公平啊!

曹雪芹把于叔度扶进屋子里,掸去他身上的雪花,安顿他在桌前坐下。这时,正好妻子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也进到屋里来。曹雪芹赶前一步,接过妻子手中的汤面,递给于叔度说:“叔度,快把它吃下去,喝点热东西,身子就暖和了。”

于叔度一边吃着汤面,一边诉说起来。原来,他是因为年关难过,万不得已,这才找到曹雪芹门上来想想办法的。

尽管曹雪芹此时日子过得也是捉襟见肘,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而他生性豪爽,意笃于友道,但凡自己有一口吃的,也要分半口给朋友。他指指床边立着的一条布口袋说:“这不,还有两斗老玉米,你先拿去,碾一碾喝粥,还可以喝上几天的。对了,还有几斤麦子粉,你也带了回去,大年初一,给孩子们包一顿素饺子,这年不就过去了嘛!”

于叔度拉住曹雪芹的手,颤抖得半天说不出一句话。他知道,曹雪芹的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弄这两斗玉米还不定作了多大难呢!曹雪芹看出了他的心思,便宽解地说:“不妨事,我再想想法子去。说实在的,朋友有求,自当倾囊相助。不过,这些年的光景,我也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我看,得想法子帮你谋个求生之路才是正理。”

交谈间,说起京城近况来。于叔度愤愤地说:“咱们这些本分人家,穷得揭不开锅,可我听说某王府一位贵公子,为购买一只风筝,一掷就是数十两银子。唉,若有这一半银两,也足够我们这些人家一年半载的生活用度了。”

曹雪芹听了于叔度这番话,顿时觉得眼前一亮。他双手合在一起,拍出了响声:“好!我这里就有扎制风筝的竹骨和纸张。于兄,咱们说干就干,我帮你扎它几只时新样式的风筝,你不妨带回城里,到小市上去试卖试卖。”

曹雪芹这人,手巧心灵,又是丹青好手。剔竹、裁纸、裱糊、绘画,用了两天一夜时光,终于扎制出了4只分别绘有鹰、燕、鱼、蟹的大风筝,形象逼真,栩栩如生。他向邻家借来一头毛驴,帮叔度把玉米、风筝等物放置停当,让叔度骑着驴回城去了。

过了五六天,正是大年除夕这一日的中午,于叔度又兴冲冲冒雪而来,鸭酒鲜蔬,满载驴背。原来,他带进城里去的几只风筝,刚在小市上摆出,就围上来了众多的人品赏、赞叹。有几位纨绔子弟争相购买,结果把价钱抬了上去,竟卖得了30两银子。

见到曹雪芹,叔度便解下腰间的褡裢,高高拎在手掌里,朗朗说道:“芹圃,你真乃妙人!瞧,卖风筝所得,当共享之,咱们可以过一个肥年!”

自此,于叔度便以曹雪芹传授给他的扎糊风筝的技艺养家糊口。生意日益兴隆,后来还在宣武门外菜市口租了一间门面,扎售风筝,很有了一点名气,人们都亲昵地称他“风筝于”。

后来,在于叔度多次催促下,曹雪芹用了近两年时间,“谱定新样,旁搜远绍”,终于编定《南鹞北鸢考工志》一书。其中有各式风筝的彩图,有用浅近的近似于顺口溜的韵文形式编写的扎、绘风筝的歌诀。正文前头,还有曹雪芹写的一篇《自序》。他在《自序》里详述了编写这本书的机缘:

曩岁年关将届,腊鼓频催,故人于景廉迂道来访。立谈间,泫然涕下。自称‘家中不举爨者三日矣。值此严冬,告贷无门,小儿女辈,牵衣绕膝,啼饥号寒,直令人求死不得者矣。”闻之怆恻于怀,相对便咽者久之……

风筝之为业,真足以养家乎?数年来老于业此已有微名矣。岁时所得,也足赡家自给,因之老于时时促余为之谱定新样。此实触我怆感,于是援笔述此《南鹞北鸢考工志》……乃详察起放之理,细究扎糊之法,罗列分类之旨,缕陈彩绘之要,汇集成篇,将以为今之有废疾而无告者,谋其有以自养之道也。

后来,曹雪芹又陆续整理编写出了有关治印、脱胎、织补、印染、雕刻、烹调等特种技艺的原理和制作方法的通俗文字,总名为《废艺斋集稿》,流传至今。作者明确声言:此书系为废疾而无告的穷民们撰写的。

乾隆二十二年腊月二十四,懋斋主人敦敏邀请过子和、董邦达、曹雪芹、于叔度几位朋友,来他的槐园一道鉴赏一幅古画。殊未料及,这次赏画之会,后来竟成了一个欣赏曹雪芹制作的风筝,超群绝伦的南鹞、北鸢展览盛会了。

那还是在三四天之前的腊月二十。敦敏收到过子和一封短信,说是可以约定在腊月二十四过府聚会,让敦敏备一请柬,去请一请董邦达。

次日,天气晴暖如春,是近几年来年末腊尽之时难得的好天气。敦敏一大早就起床离家,信步出了城,打算顺便买一坛南酒,好为朋友们的聚会添些兴致。

可是,一连走了几家食品南货店,也没有挑上中意的陈酿花雕。又向前走至菜市口,见有一家纸店,便进去选购了几张宣纸。正要走出纸店大门时,忽听到传来一阵十分耳熟的琅琅笑声,不觉循声寻视,竟出乎意料地在这儿遇上了多日不见的好朋友曹雪芹。不由分说,敦敏紧紧挽起曹雪芹手臂,便说说笑笑地边走边交谈起来。

曹雪芹告诉敦敏:“那一年为于景廉扎了几只风筝,结果这老于竟真的以此为业了。这以后就常常邀请我,要我为他创扎时新的花样。近一年来,又催促我逐类定式,画出图谱,写出制作的规程。他的美意,是想让我以艺活人。这不,前边就到了老于的店铺,不妨进去坐吧!

说话间,两人来到一家旧裱糊铺门前。曹雪芹正待要呼叫,于叔度已经拄着拐杖迎了出来。这敦敏本是个快言快语之人,刚进得门来,就急嚷嚷要看一看曹雪芹授艺扎制的风筝。

于叔度怀着一种感激和借机炫耀一下的心情,一件一件,把曹雪芹亲手扎制的和在曹雪芹指导下自己扎制的风筝精品,都搬了出来罗列满室。真个是五光十色,琳琅满目,争奇斗艳,蔚为大观。于叔度一边摆放着,一边向敦敏述说曹雪芹教他学会糊风筝,救活他全家的往事,说到动情的地方,声音都有些哽咽起来了:“当日若不是曹雪芹传艺救我,我这把老骨头早不知喂了哪里的野狗了。”

曹雪芹在一旁赶紧劝止说:“小事一段,那是咱们有缘分。何况,朋友之间本应有个通财之义。今后可千万别再逢人便说这件事了。”

于叔度分辩说:“做人得有良心,我受了您的大恩,怎敢不念着您的大德呢?像我这样一个贫贱残废之人,数年来,赖此为业,一家人才侥幸无冻馁之虑。所以,我才一再恳求您为风筝定式著谱,好让那些像我一样有残疾的人,也学会一技之长,借以谋生,免得陷入伸手向人求告的窘境。”

曹雪芹点一点头,慨然叹息说:“叔度推己及人之见,我是深为同意的。不是过来人,哪会有这样深切的感受呢!”

于是当下约定,翌日于叔度带上这些风筝,赴懋斋之会,好让董邦达、过子和这些老朋友们饱一饱眼福,也使敦敏家里上下人等开开眼界。

腊月二十四这天,敦敏懋斋中厅的屋檐下面拉起了三根长长的绳子,长绳上挂满了曹雪芹亲手扎制的和在曹雪芹指导下由于叔度制作的各式各样的风筝,有宓妃、双鲤鱼、刘海戏金蟾、串鹭、比翼燕、苍鹰……

一阵“咚咚咚”的脚步声,董邦达风尘仆仆地闯了进来,一看这气派场面,惊喜得简直有些发愣,竟痴痴地指着一只叫做“宓妃”的风筝诧异道:“这前面站立的妙龄少女,是谁家的女子呀?真是神品,乍一看跟活人一模一样,令人叹为观止矣。”

他顾不得脱了披风,在檐下由东向西一一审视良久,口中啧啧不已。又见角落里立着一只“苍鹰”,双翅微翘,目光锐利,好像就要扶摇而上。

董邦达诙谐地对众人说:“咦,怎么把这敢与天公争雄的‘鹰’,委屈到这个偏僻角落里了?曹雪芹,莫非你也要把他流放到黑龙江宁古塔去吗?”在座的朋友都能听出这话里藏的机锋,顿时发出一种快意的朗笑声。

敦敏走了过去,轻轻把“苍鹰”提过来,摆在了厅堂的正中央,与高洁自重、不染纤尘的“宓妃”并肩而立。曹雪芹击节感叹着,喃喃自语地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邦达、敦敏!”

这一天的聚会,高潮是观赏曹雪芹亲手施放风筝。曹雪芹不仅有扎制裱糊风筝巧夺天工的绝艺,还是放飞各式风筝的行家里手,他甚至有着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观天时、辨风向的丰富天象知识和经验。

这一日天气特别晴朗。吃罢午饭,眼看到了未时,即下午14时左右,天气却毫无起风的意思。性急的敦敏有些火躁起来,埋怨地说:“这鬼天气,不想让它刮风,它天天刮个没完没了,今儿个想叫它送点儿风来,它倒端起架子,纹丝不动了。看样子,今儿个这风筝放不成了。”

曹雪芹嘻嘻一笑,不慌不忙地说道:“莫性急嘛。我刚才说过了,今日午后必有风起。你想,今早稍刮了一阵东北风,卯时过,风就停息了,中午又如此清爽无风。静中孕育着动,我判定未时稍过,必有和风自西而东,申时左右将转为西南风,刮向东北,变为宜人的清风。宋玉不是说过,风起于青苹之末吗?现时风力还较微弱,不易觉察罢了。此时,可以先放一些软膀风筝,轻风托翅,也是很有可观的。待西南风起,咱们再改放硬膀,那就更是好看了。”

敦敏听了,颇不以为然,说道:“芹圃,你又不是风神,怎么能知道一会儿必有风起呢?现时,毫无真正要起风的意思,莫非你还能呼风唤雨吗?”

曹雪芹依旧从容不迫,耐心地解释说:“呼风唤雨不可能,而刮风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今晨劲风起于丑时,转于寅时入卯时,见和风由西北而转北,天明又转到刮东北风。这正是京师地方冬季里风向的常律。所以,我才敢断言,略等一会儿必有风起。不信,你且等候。”

曹雪芹侃侃而谈,说得头头是道。站在旁边的董邦达,深怀敬意地看了曹雪芹一眼,感慨万端地说:“芹圃啊,前人称赞曹子建才高八斗,可惜他曹植只有文才。应该说你曹雪芹才高一石还要有余呢!你的《石头记》前不见古人,你渊博的杂学知识,恐在当世也算得上是‘后不见来者’了。杜少陵《赠曹将军》诗句云:‘试看古来盛名下,终日坎坷缠其身!’看来,从古至今,怀才者多不遇时,思之令人嗟叹!”

董邦达话音未落,敦敏顺手从地下捡起几片树上落下的枯叶,就手一扬,树叶果然飘飘地向偏东方向飞了起来,众人也同时感觉到脸上有一阵轻风拂过。敦敏兴奋地喊叫道:“起风了,快放风筝去!曹雪芹,你真是个活诸葛啊!”

说话间,他们几个人步出懋斋,托着风筝来到太平湖。湖边风更溜一些,岸边垂柳的枯枝有些舞动。他们准备先把“苍鹰”放飞到天上去。

只见曹雪芹用右手捏住“苍鹰”的头向东北方向顺手一扔,趁它向前冲去的余力,左手一翻手腕子,滑开摇车,然后迅疾伸出右手顺势拢住了被风刮起的细鼠儿线,略略往回一带步,回身向着东北方向向上一扬,随后又向右下方做了个半圆的滑线动作,只见这只“苍鹰”在空中翻了个筋斗后,就掉转了身子面向西南,对着风儿飒地一立,昂首朝着蓝天一直钻了上去。一会儿工夫,“苍鹰”就越钻越高,自由自在地翱翔于蓝天之上了。

敦敏、董邦达、过子和他们简直看得出神,入了迷,禁不住连声赞道:“好啊,你曹雪芹称得上是‘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苍鹰’可以说也就是你曹雪芹的化身了。”一边说着,一边还鼓起掌来。

“苍鹰”定在空中,曹雪芹把手中的滑轮交给了敦敏。自己又托起放在地上的“宓妃”风筝。

碧蓝的天空,衬着远处的疏柳,弓绦遇风,闪闪飘动,有如风吹碧波,远浪层层。风筝下面挂着许多小铃铛,在地面上听起来,远远的犹似滚滚涛声。

只见那“宓妃”款款凌波徐步,腰肢微微扭动,婷婷婀娜,风流妩媚。观者翘首仰视,一个个看得痴痴呆呆,宛如置身于仙境一般。

董邦达走到曹雪芹面前,拱手庆贺说:“绝技,绝技!我借用春秋时吴国公子季札的一句话说吧,真可谓之‘观止矣’!曹雪芹,曹雪芹,我要亲书‘巧夺天工’四字赠给你。此生能一饱这样的眼福,也算不虚度了!”

接着,曹雪芹又放起了“串鹭”风筝。一串白鹭,迤逦升空,一会儿成一条直线,一会儿又弯曲为弧形,状若游龙一般。董邦达对敦敏赞赏说:“曹雪芹以天为纸,画了许多活动画儿,这莫不是杜工部诗中形容的‘一行白鹭上青天’吗?”

敦敏在这次盛会后,写下一篇题为《瓶湖懋斋记盛》的文字,《小序》里曾这样记述道:“观其御风施放之奇,心手相应,变化万千,风鸢听命乎百仞之上,游丝挥运于方寸之间。壁上观者,心为物役,乍惊乍喜,纯然童子之心,忘情忧乐,不复知老之将至矣。”

这些话确实出自肺腑,令我们今天的读者读了,也会神往于二百多年前这样一个观赏风筝的盛会啊!这样,我们从《红楼梦》中屡屡看到的、作者有关扎糊风筝、施放风筝的种种生动逼真的描写,就会更感觉到它的真切、可信了。

关于曹雪芹与风筝,至今北京西山一带,还流传着一些美好动人的传说呢!据说在乾隆十九年,正黄旗旗试,考放风筝。因为这年春间,京西一带闹蝗灾,眼看长得绿油油的庄稼,转眼之间,整片整片地被蝗虫吃掉了。传说风筝可以把蝗虫引走,旗兵老爷就命家家糊风筝驱虫,并且悬赏说:谁能驱走蝗虫,儿子可以破格做官,另外还有重赏。

正黄旗有个孤寡老人万奶奶,眼下只有一个9岁的孙子叫小顺儿。小顺儿的父亲被迫去当兵征南,结果战死在了异乡。儿媳含恨上吊自尽,可怜只剩下这祖孙二人相依为命。现如今家家都得糊风筝交差,一老一小可该怎么办呀?

幸喜这万奶奶认识曹雪芹,平时遇到什么为难的事,只要老人家张口,曹雪芹从没有回绝过。这会儿也只有再去向曹雪芹央求了。

万奶奶带着小顺儿来到曹家,曹雪芹已猜出老人的来意,满口应承说:“老人家,这个不难。放风筝治蝗虫的办法,还是从南边学来的。您回去准备线吧,越结实越长越好。我教小顺儿糊风筝也就是了。正好,我这里有现成的滑线车子,到那天治虫时,我去帮小顺儿放。”

过了两天,风筝刚刚做好,蝗虫果然铺天盖地飞来了。四乡的人都奔跑出来,敲锣打鼓的,焚香磕头的,敲打着铁锅铜盆的,闹嚷嚷乱作一团。

都统老爷也坐着轿亲自出阵了,命大家快放起风筝,驱逐蝗虫。一时间,千奇百怪的风筝全拿出来了,什么“螃蟹”、“蝴蝶”、“蜈蚣”、“钟馗”、“孙猴儿”、降妖的“法海”、破阵的“八卦图”,形形色色,五花八门。

一声铳响之后,各路人等排列开来,前头一人高举起风筝,后头一人紧拉着牵线。可是,有的刚刚飞起一点就跌落下来,有的则只是在手中打转,好像见这蝗虫遮天蔽日的阵势,先自怯了三分似的。

正在这时,只见曹雪芹帮助万奶奶做的那架形似圆筒的风筝,在一根轴线牵引下,凌空而起,像是长有一双锐利的眼睛,径直钻进了天空中的蝗群里。

曹雪芹忙示意小顺儿:“快,快往上套草圈。”小顺儿就手把带来的用羊胡子草编成的草圈套在风筝线绳上,曹雪芹一拉一放地抖动着线绳,草圈像长了翅膀一样,悠悠地飞了上去,不一会儿就钻进了风筝筒里。

原来,这羊胡子草就像钓鱼的诱饵,蝗群追逐草圈,一窝蜂地朝风筝筒里钻。眼见得风筝沉重起来,曹雪芹就势收线,风筒迅速降下,及待曹雪芹接住风筒,就像倒豆子似的,把满满一筒蝗虫抖落在万奶奶早已点燃的一堆干柴堆上。

蝗虫扑火,烧得“噼里啪啦”响。顿时,飘散出一股难闻的焦煳味儿,把这一筒蝗虫来了个彻底的火葬。

人们一见曹雪芹这风筝捕蝗的办法还真灵,个个拍手称快,称赞曹雪芹救了一方人的性命。就这样,曹雪芹一次次地放飞,一次次地焚烧,蝗虫果然逐渐稀少了,散去了。

都统老爷也看得发呆,想不到平日里蔑视官府、桀骜不驯的曹雪芹,还有这等奇异的本领,就发话说:“曹雪芹,快把风筝取下来,我要带进京去为你请赏!”

曹雪芹听了,哈哈大笑地说:“都统老爷,你弄错了,这是万奶奶一家的功绩。您应该给他们祖孙二人去领赏。”

说着,他一抖腕子,不知弄了什么机关,风筒脱钩飘然而去,只留下一方状似条幅的东西浮在高空。人们定睛看时,辨认出上面潇潇洒洒书写的7个大字:“富非所望不忧贫。”

都统气得面孔蜡黄,气急败坏地跺起脚来,眼看着风筒越钻越高,越飘越远。不一会儿,变成了一个小黑点,不见了。曹雪芹拱手告别了众乡亲,又回首向都统投以冷峻的白眼,背着手扬长而去。

从此,人们更敬重这位有侠胆傲骨的穷读书人了,对于他的高超的糊风筝、放风筝的技艺,蔑视权贵、悯孤怜贫的义举,更是赞不绝口、世代相传。

这则传说在曹雪芹所著《南鹞北鸢考工记》一书的图谱里,确有一幅书有“富非所望不忧贫”的风筝图谱。它可以从一个侧面,作为曹雪芹蔑视权贵、安于贫贱的高洁人格的写照,应是毫无异议的。

悬壶济世救穷人

“远富近贫,以礼相交天下少,疏亲慢友,因财而散世间多。”曹雪芹贫不馁志,以艺活人,功德无量。

曹雪芹贫居山村,日子过得日见艰难。尽管已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境地,他也决不向富人家去求告。相反,他从内心里鄙视他们,因为他从自己家庭的由富贵坠入困顿的路途中,彻底看清了世人的真面目。

倒是那些穷苦的百姓,给他以真诚的同情与帮助。一报还一报,他要把自己的一颗博爱之心、他的知识与才干,完全给予那些善良的生活困苦的人们。

曹雪芹多才多艺。他不光著有《废艺斋集稿》这类传授各种技艺的书,像曾经帮助于叔度学会做风筝而求生存那样,以艺活人,他还懂些医道,以他的医术免费为穷乡僻壤贫苦无依的人治病。至今在香山一带,还流传着不少这样的口碑。为患了白内障的一位白老太太治愈眼疾,就是很为人所称道的一件事。

曹雪芹的朋友敦敏在《瓶湖懋斋记盛》一文里,记录下了这则佳话。

有一年的秋天,敦敏专程去西郊白家疃探访曹雪芹,可惜,曹雪芹外出还没有回来,未得一见。正要怅怅欲归,却在曹雪芹居住的小院落门外,遇见一位姓白的老太太。

白老太太向敦敏自我介绍说,她是曹雪芹的邻居,有什么事,尽管告诉她,待曹雪芹回来,她一定会负责转达,并且拿出纸笔让敦敏留言。说话间,白老太太又回屋里端出一碗煨白薯,热气腾腾,盛情招待郭敏。

敦敏深为这位白老太太的热情好客所感动,不由得便问起了老太太的身世。白老太太折起衣襟,擦一擦昏花的老眼,激动地详细述说了曹雪芹为她治好眼疾,并且接她来同住的经过。

原来,这位白老太太个人遭遇很不幸,生下儿子刚一年多,丈夫就去世了。夫家贫寒,没有留下什么产业,孤儿寡母,相依为命,靠着给人家做帮工,替人缝缝补补,挣得几个钱勉强度日。实指望儿子长大,苦日子能熬出个头儿,不料想儿子20岁那年,染上了可怕的疫病,又没钱医治,很快就去世了。这可真是冰上加霜,可怜她仅有的一点儿希望也破灭了。世道逼得她没有了活路,只得孤身一人去一大户人家当佣工。这样,她也就彻底没有了家。

去年冬天,由于一想起儿子就禁不住恸哭一场,天长日久,终于哭得眼里起了白矒子,双眼都瞎了。主人见这个瞎老婆子再没有一点儿用了,竟狠心地辞掉了她,一脚踢了出来。可怜白老太太无家可归,只好拄着一根竹竿,艰难地摸索着,到她的一个外甥家暂时栖身。

也是她三生有幸,绝境中遇到了好人。恰有一天,曹雪芹路过这里,无意间听说了这位白媪的悲惨身世,以及她双目失明、无家可归的情状,甚是同情和怜悯,便马上让人扶出白老太太问了病情,认真进行诊看。

曹雪芹安慰老人说:“老人家,你这眼病系忧伤过度起了白矒,这叫气矒眼。我给您配一种药试试看,每天点眼3次,能坚持治一阵子,白矒消退掉,眼病就会好了。”

第二天,曹雪芹就拿了配好的眼药来,耐心为老妇人施药。经过近三个月坚持不懈的治疗,一开春,奇迹终于出现了:白老太太真的两眼又重见了光明!她那个高兴劲儿就甭提了,逢人便夸说曹雪芹是好人、神医,怜悯穷人,为人慈悲为怀。

后来,曹雪芹还把这位无依无靠的白老太太接到自己家里,让出一间房子,安顿老太太住下,相处得就像一家人。曹雪芹有时外出,就把家托付给白老太太照应。

敦敏在《瓶湖懋斋记盛》一文里,曾就这件事做过详细记述,并有如下的话:

曹雪芹以一屋安白媪。媪且泣且言,复云:曹雪芹初移此间,每有人自京城来求画。以是,里中巨室,也多求购者。曹雪芹固贫,饔飧有时不继,然非其人虽重酬不应也。橐有余资,常济孤寡。老身若不遇曹雪芹,岂望存活至今也!

这段记述真切而生动,感人至深。“饔飧有时不继”,意思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橐有余资,常济孤寡”,说曹雪芹口袋里一有钱,就常去接济孤寡之人。曹雪芹自己在困境中,仍如此真诚地扶弱济贫,委实叫人感叹和佩服!

与此相反,对于那些有钱有势的人,他却厌恶鄙视。白媪说的那番曹雪芹固贫,但富人若想求购他的画,他却是“非其人虽重酬不应”,见出曹雪芹骨头有多硬,爱憎又多么分明!

由“白媪”的这一番话,使我们看到了这位伟大的作家远富近贫的高风、济世活人的亮节。

曹雪芹以他的医术,以他一颗博爱的心救死扶伤,尽心为贫苦百姓治病的事,至今还有许多美好的传说,在香山一带的人民中流传着。他巧治跌打损伤的故事,更是脍炙人口。

据传说,有一回正白旗的满洲副都统赫端乘坐轿车,由于过桥时马受了惊,狂奔的惊马连人带车翻到蓝靛厂附近的水沟里。

赫端左脚脱臼。赶车的把式金大叔伤势更重,胯骨被车帮重重地砸了一下,当时就站立不起来了。大伙儿赶紧把赫端抬回本旗,连夜从北京城里请来医生急治。金大叔呢,则由穷哥儿们背着,送回到了喂牲口的场院。

赫端的伤势并不很重,有钱有势的人娇气,又嚷又叫,好像就要断气似的。那时候,医生都忌讳给当官的看病。官老爷难侍候,治得不妥当便会受到连累和怪罪,所以,能躲的都躲了。

结果,赫端治了几天,也不见好转。金大叔伤势重,却求不起城里来的医生,眼巴巴躺在床上怪可怜的。穷哥儿们中有一位姓卫的大叔,知道曹雪芹会正骨,就跑了十多里地把曹雪芹请了来。

曹雪芹自打搬到西郊来居住,和乡民百姓相处得特别好。他有人缘儿,平时又爱帮助人,大伙儿都很敬重他。他也爱跟三教九流结识,所以,这卫大叔、金大叔都是曹雪芹相识的熟人。

曹雪芹跟着卫大叔来到场院,未进场屋。就听见屋里“哼哟,哎哟”的有呻吟声。“唉哟,痛死我了,怕是活不成了……”

曹雪芹掀开草帘子进得屋来,也没顾上说句安慰的话,就俯在金大叔身上从下往上摸了一遍,有的地方捏一阵子,有的地方揉两下子,意思是先舒展舒展筋骨,为找准伤处施行正骨手术做准备。

这么摸弄了一阵儿,曹雪芹才算松了口气,说:“金大叔,不妨事。胯骨挫伤了,万幸骨头没有断,还好治。”

一边说着,一边请卫大叔帮他把老金从床上扶起来,让老金试着往下蹲。老金下蹲到再也不能向下的当口,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曹雪芹一只手紧握老金的一只胳膊,另一只手抄住老金的脖子,猛地“呱嗒”一下,把老金摔在场房门前的平地上。

只听老金“哎哟”一声惊叫,不偏不倚,受伤的那条腿的胯骨正好紧贴地面,像是在板床上让谁给用力捺了一下,顿觉轻快了许多。曹雪芹也长吁了一口气,说道:“金大叔,您起来试试看。”

奇迹果真出现了。金大叔躺着先伸了伸腿,奇怪,受伤的地方不痛了,一个转身,左手摁地,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伸一伸胳膊,踢一踢腿,四肢都听使唤了——说明已经没啥大碍了。

金大叔拉着曹雪芹的手,真不知道怎么感谢才好。他满含着热泪说,“曹雪芹啊,大叔这辈子忘不了你的大恩大德。多亏你治好了我的腿,要不,我残废了,一家老小可该咋办啊!”

曹雪芹忙说:“金大叔,别这么说,不留毛病比什么都好。刚才把您掉重了吧?俗话说,矫枉必须过正。您的胯骨错缝好几天了,我怕一下子复不了位,所以劲儿用得狠了点,让您吃苦了。”

老金赶忙说:“您说到哪儿去了,治病嘛,再重大叔也不怪你。过去只听说过摔胯背胯正筋骨,今日可真在我身上应验了。曹雪芹,你可真是神仙转世,妙手回春啊!”

曹雪芹摔胯治愈金大叔创伤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副都统赫端的耳朵里。那时赫端正“哼呀哎哟”地疼得乱叫唤,城里来的大夫应付着给他捏过,可他不配合,光喊疼,还骂人家饭桶、不中用,人家无可奈何也就走了。

他听说曹雪芹治好了老金的病,先是不信,后来又大发脾气,骂手下的人为什么还不快去把曹雪芹给传唤来。他自认为自己是副都统,传唤一个曹雪芹还不容易吗?他却忘了曹雪芹是什么性情的人,哪里把他这样的赃官恶吏放在眼里。

不用说,去的人碰了一鼻子灰,回来禀报说:“曹雪芹说他的医道浅陋,怕治不了老爷的病。如若非要他给治,那就请您自己走去,亲自去求他。”

赫端听人这么一说,气得咬牙切齿,喷着唾沫星子大骂:“好你个曹雪芹,被抄家落魄到这个地步,你还敢抗上!等我好了,非把你撵出旗不可。”不过,骂归骂,眼下还是求人给治病要紧啊!他转念一想,对,好汉不吃眼前亏。赫端只得忍气吞声,让家里的仆役搀扶着他,一瘸一拐地亲自找曹雪芹登门求医了。

曹雪芹也只是要借治病故意治治他,好为穷哥儿们出一口恶气。见赫端果然被人拥着来了,便走出门来,大喝一声:“松开他!”仆役们还没醒过来,刚一撒手,只见曹雪芹飞起一脚,正踹在赫端受伤的左腿上。

赫端“哎哟”一声惨叫,正待要破口大骂曹雪芹放肆、无理,不想一伸左腿,竟自己爬了起来。

曹雪芹轻蔑地一笑,说:“赫老爷,尝出点滋味了吧?平日别那儿动不动就用脚踹穷人。”

赫端明知道曹雪芹讥讽他,也不好再说什么。因为没有曹雪芹这一脚,指不定脱臼这条腿还得疼多少天哩!他只好强装个笑脸,嘻嘻地说:“曹雪芹,你有如此绝艺,还不谋个差使?请到我府上一坐,我有话说,要重重谢你。”

曹雪芹望着沾满一身泥土的赫端,眼前好像幻化出一条挨了棒的恶狗。他知道,这条恶狗的伤好后,还是要咬人的,便拱一拱手说:“赫老爷,太阳不会从西边出来。再会!”

这时,太阳正向西山沉下去,天际布满了灿烂的晚霞。

曹雪芹为人聪明,虚心好学。他不是光死啃书本知识的人,他遍读百家,杂学旁收,还随时留心向五行八作的劳动者请教,拜“泥腿子”为师。

他的医药学知识,不少就是通过与药农交谈,亲自上山采药,收集民间验方等得来的。在当时的封建社会里,穷乡僻壤缺医少药,就是有钱,也很难像城里人那样随时可以到药铺买到药。他深深体念乡民百姓的病苦,总是自己上山采些中草药回来,用心配伍炮制,做成各种有效用的成药,免费施舍给人。

他还有一手专治一种叫做黄病的绝招儿,选用药和炮制药的方法很是稀奇。黄病类似于今天我们所说的黄疸病。

有一回,曹雪芹去海淀探望一位朋友。那时的北京海淀还真有个“海”呢,几个湖泊相连通,岸上稻花飘香,淀里芙蓉出水,白帆点点,渔歌阵阵,好似江南水乡的风光。

他沿着湖岸的柳荫走来,忽然发现前边不远的地方,有一位面带病容的瘦弱书生在淀边徘徊,好像有什么沉重的心思,摇着头唉声叹气。

他心中一动,刚要走过去,只听“扑通”一声,那青年书生已经跳进了淀子里。不好,显然那人是自寻短见。

曹雪芹早年在江南居住时喜欢游泳,水性不错。见此情景,他顾不得脱去衣服,一个猛子扎下去,一会儿工夫就把落水的青年人救上了岸。他为青年人空了空肚子里的水,那青年书生渐渐地睁开了眼睛,苏醒过来。

待青年人完全恢复了神志后,曹雪芹问了他的身世,问他为什么年轻轻的要跳水寻死。原来,这个青年书生叫柳湘莲,父亲早丧,自幼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千难万难供他念书,好不容易考上了个生员,拨来瓮山当差,不料想染上了黄病,以致瘦弱无力,连生活也难自理了。无钱医治,又怕别人嫌弃他这病传染,思前想后,觉得活在人世上已经不中用了,因此,产生了投水寻死的念头。

曹雪芹听罢,忙安慰年轻人说,“你年纪轻轻,日后的道路还长着呢!黄病并不是绝症,你信得过我,我给你治治看,可以治得好的。再说,你死了图清静,你年迈的老母靠谁养活呢?”

听曹雪芹这么一说,年轻人甚是感动,忙“扑通”一声跪下说道:“寻死这条路,我也是万般无奈啊!大叔,只要您能治好我的病,今世报不了您的大恩,来生变牛变马,也要报您的大德!”

就这样,柳湘莲每天遵约来找曹雪芹讨药、服药,一天一剂。不觉半个月过去了,湘莲瘦弱的身子渐渐有了恢复,脸上的黄也明显退了去。你道曹雪芹给这个青年服的是什么神药?原来是从淀里捉来的活泥鳅。黄病多因肝火所致,这泥鳅性凉,活活吞下去正起着平肝降火的作用。

连服一个月后,柳湘莲像是换了一个人,满面红光,身子骨儿结实多了。从此,他跟曹雪芹成了莫逆的忘年交。柳湘莲也喜欢唱昆曲,扮相又好,跟曹雪芹谈得来很投合。据说,这年轻人后来被曹雪芹写进了《红楼梦》里,就是那个倜傥风流,让尤三姐为之倾倒的柳相公,他也叫柳湘莲。

曹雪芹自制过一种“定黄灵”,治黄疸病挺见效。四乡的穷苦百姓,凡是来向他求医求药的,他都热情接待,悉心调治。他的“定黄灵”不知救活过多少穷人的命。大家敬服他的医术,更敬佩他的为人,所以至今在西山一带,还流传着许多他远富近贫、治病救人的美好传说。

曹雪芹由一位贵族阔公子变成一个“举家食粥”的平民百姓,这中间他是吃尽了人间辛酸的。他坚守“威武不屈”、“贫贱不移”的正直读书人的信条,对于吃糠咽菜的困苦生活,他甘之若饴。他深深体会到,“清贫”二字不是耻辱,对于能够自守的读书人来说,毋宁是一种褒奖。

曹雪芹这人乐观、放达,为人耿直,什么苦都能吃得。他又见多识广,心灵手巧,总爱琢磨个事儿。他发明制作的“度荒糕”,就挺有个说头。

那时节农民种庄稼,全靠风调雨顺才会有收成。可是,天时总也不好,不是涝了,就是旱了。有时永定河水泛滥,还闹水灾。

年年闹灾,简直把农民害苦了,为了度灾荒,家家都愿多种一些产量高的地瓜、山芋之类。可这些东西秋间收成下来,保存不善就会烂掉。要是烂掉了,不仅一冬没有吃的,明年春天非闹大春荒不可。

曹雪芹吃过荒年难挨的苦头,他就琢磨着能不能想个法子,把秋天新收下来的地瓜、山芋经过加工,妥善储存起来一些。

他在南方见过点心铺做槟榔糕,当然,那用料是很考究的,红枣、栗子、芝麻、黑糖、南糖,加上糯米熬在一起,喷香喷香,晾干了能长期保存。

那么,把地瓜、山芋一起熬熬,有粮食加进些粮食,晾干了不也甜丝丝可以久存久放了吗?他自家先做了实验,很是成功,就把这种加工方法传授给穷民百姓,从此,家家也都做起地瓜糕来。把这种糕做成方砖形状,平时砌在墙里,既不招虫咬,又不占地方,隔年食用,还跟新做的一样。曹雪芹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儿叫“度荒糕”。

果不其然,就在曹雪芹教乡民做糕的第二年,遇上大旱,由于家家储存有度荒糕,吃时用热水一泡,稠糊糊的,像糖粥一样,老百姓仗着它度了饥荒,才算没有饿死人。大家从心里感激曹雪芹,为了纪念他,便把那方形度荒糕叫做曹糕。

这些美好的传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曹雪芹伟大的人本思想,也反映了人民对这位伟大作家的崇敬与怀念。在一年的除夕,有人赠给他这样一副对联:

远富近贫,以礼相交天下少

疏亲慢友,因财而散世间多

再去江南做幕僚

乾隆二十四年初秋,曹雪芹曾有过一次江南之行。世事苍茫,从13岁那年因遭抄家之祸被遣北归到如今,已经30多年过去了,金陵现在会是个什么样子,旧家安在哉?

曹雪芹南国寻梦的信息,是从敦敏的一首诗里透露的。那已是在来年的秋天了。

乾隆二十五年重阳节后的一天,敦敏去访问一位叫明琳的朋友。来到明琳的“养石轩”刚刚落座,忽然听到邻舍隔墙飞过清朗的笑声。只听得一人高谈阔论,声音分外熟悉。敦敏马上辨认出必是曹雪芹!别人没有如此清亮、朗润的声口。

他真是喜出望外,急步跑过去看,果然是老朋友曹芹圃。他俩自从去年分手,转眼已经一年多了,今日别后重逢,不期而遇,该有多么的高兴啊!敦敏一把抱住曹雪芹,恨不得抱起他来抡上几圈。两人手挽手,联袂而行,说说笑笑,重又回到明琳家的“养石轩”来,与明琳三人对坐共谈,畅叙别情。

明琳是镶黄旗贵族傅恒的侄儿。傅、曹两家本有些亲戚关系,所以,都是老朋友、老相识,正可无话不谈。当然,交谈的中心是曹雪芹这回南行的情况和旅途见闻。

曹雪芹原是一个极健谈的人,一些人或世事,一经他描绘渲染,便绘声绘色,活灵活现,引人入胜。明琳命家人当下摆上酒宴,三人就觥筹交错,倍增谈兴。

席间,敦敏乘兴题诗一首,诗题兼序:“芹圃曹君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

其诗为七律一首:

可知野鹤在鸡群,隔院惊呼意倍殷。

雅识我惭禇太傅,高谈君是孟参军。

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

忽漫相逢频把袂,年来聚散感浮云。

这首诗生动地记述了与曹雪芹邂逅相遇于明琳养石轩的欣喜情状,表达了对老朋友的真挚情谊。大意是说:你有高洁的品格和出众的才华,就像野鹤昂首鸡群之中一样,引人注目、钦敬。

从隔壁院落里,传来你谈笑风生的清亮声音,老朋友久别重逢,我的激动情怀真是难以表达。惭愧的是我没有禇太傅那样的知人之能,识君恨晚;而你却像晋代的名士孟嘉,才气超人,妙语如珠。

从你的谈吐中得知,你过去在金陵的繁华生活,已如春梦般永远消逝了;幸得旧人尚在,正可相亲相慰,相依为命。如今你在京中命运不济,慷慨悲歌,因感叹人世坎坷艰辛,便不免常常借酒浇愁。今日喜得久别重逢,来来来,让我们手拉着手,紧紧相握,一慰咱们时聚时散、飘忽如浮云的思念情怀吧!

敦敏的诗情辞恳切,可知这一年多的别离,对这两位曾多年朝夕相处、情同手足的老友来说,该是多么的不寻常!

这一年多,曹雪芹正是回金陵寻梦去了。曹雪芹迁居西山后,尽管生活条件很差,有时穷困得只能酒常赊,举家食粥,他还是茹苦含辛,坚持把他的《红楼梦》写了下去。他在《红楼梦》第一回曾做过这样的自白:“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也未有妨于我之襟怀笔墨者……”

大约在乾隆二十四年,曹雪芹完成了将近八十回的《石头记》修订稿,便交给脂砚先生去传抄。恰在这时,金陵一位与他家有旧谊的人出面,托人带信来,请他到两江总督尹继善那里去做幕僚。

曹雪芹一方面为了生计,一方面对久违的江南早已十分怀念,而且还想趁此机会,进一步去收集一些创作的补充材料。三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便欣然应聘,决计不日买船南下。

这次动身回南方去,仍走的是水路,沿大运河南行。一路满眼秋色,田野里庄稼大部分已经收割了,现出一片片灰白色的谷田垅来。船到瓜州古渡口,突然天气变恶,封江停航,只好就停舟瓜州,暂时滞留下来。

瓜州地面有一沈姓大户,久仰“江宁曹家”盛名,得知当年老织造曹寅之孙曹雪芹现正滞留此间,甚为欣喜,特地主动到曹雪芹下榻的客店访问。

沈氏坚请曹雪芹搬到家中去住。曹雪芹委婉辞谢说:“常言道:‘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曹雪芹此来囊中羞涩,还是住在小旅舍里方便些。”几番推辞不过,只得从了主命,移居沈家,受到主人热情款待。

临别时,为了答谢主人款待之殷,特展纸挥毫,画了《天官画》和《鲤鱼图》二幅丹青相赠。据说,后来还曾有人在这两幅画上题咏,被视为稀世之宝,可惜今天都难觅其下落了。

曹雪芹早年曾不止一次地来过扬州,但那时候实在太年幼,不能真正领略古人“烟花三月下扬州”那种倾心神往的情致。这一回借滞留瓜州机会,正可以故地重游,体察一下这个“千家养女先教曲,十里栽花算种田”的历史名城的风韵和社会人情。

一日,他出镇淮门循小秦淮折而北,游览了著名的红桥。他记起了明人王士祯的一篇游记:“林木尽处,有桥宛然,如垂虹下饮于洞,又如丽人靓妆袨服,流照明镜中……”那么,红桥当为虹桥了。

这里清景依然,只是秋风瑟瑟,令人生出一种悲凉之感。曹雪芹知道,这是由他的心绪造成的。之后,他游了平山堂、天宁寺;还怀着一种莫名的景仰心情,登梅花岭,凭吊了前朝名臣史可法的忠烈祠。

遥想爷爷曹寅在世之日,曾在扬州天宁寺设立书局,团结了一大批学者在这里进行古籍整理与刊刻,那是怎样的盛事啊!如今却连说话都得提防。想到这些,顿觉游兴索然,便早早地折身往回走去。

天日晴和,待又登船江行,江宁已经遥遥在望了。王安石有诗云:“京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

魂牵梦绕的秦淮旧地啊,你如今还会是当年的绰约风姿吗?到了江宁以后,未及安寝,曹雪芹即租订一辆马车,对本家十三处故居一一重访。他看到当年的江宁织造署,已经翻建成乾隆皇帝的专用行宫,黄色的琉璃瓦,在阳光照射下熠熠闪光,刺人眼目;高耸的宫门,由亲兵们把守着,门禁森严,不准入内。

他又来到乌龙潭东面本属曹家的小仓山,这里景色雅致,有着苏州园林气概。这本是爷爷曹寅在世时监督工匠修造的。因抄家祸起,没入官府,后被继任织造隋赫德接管,称为“隋织造园”。未久,隋赫德也官场倒运,被撤职后,此园再易新主,由“性灵派”著名诗人袁枚于乾隆十三年买了下来,遂改名为“随园”。

袁枚罢官闲居,自号“随园主人”。裕瑞在《东窗闲笔·〈后红楼梦〉书后》中说:“闻袁简斋家随园,前属隋家者,隋家有即曹家故地也。”明琳的堂兄明义也曾说过:“曹子曹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曹雪芹的朋友明义曾亲到过随园去访袁枚,他赠袁枚的诗中,甚至断言说:“随园故址即红楼。”袁枚在《随园诗话》中也就公开宣称:“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

当然,这些话未足全信。曹雪芹写《红楼梦》是进行文艺创作,大观园的构筑布局,是依据人物的身份、秉性和展开故事情节的需要敷衍渲染的,不应是某一处园林生硬地照搬。说它曾是曹雪芹构思描绘大观园的生活依据之一尚可,断定“随园故址即红楼”,那就未免过于武断了。不过,文人多好事,他们的这种说法,也算为后人留下了一段佳话。

曹雪芹回到金陵,还遍游了莫愁湖、玄武湖、雨花台、燕子矶这些名胜去处。一日,更租一小舟,游了秦淮河。看到两岸绿窗朱户,酒家林立,青楼画舫,传出筝箫之音。十里秦淮,还似当年的繁华。

这里是达官贵人、巨贾富家的销金窟。他们纸醉金迷,尽情享乐,他们嗜饮嗜食的该有多少穷苦人的白骨和血泪啊!特别是那些无辜的弱女子,受尽凌辱,强颜卖笑,秦淮河啊,你呜咽流淌着的,莫不是她们的冤魂?

第二日,他还特意去凭吊了明孝陵。钟山苍莽,云海翻涛,几多历史风云,回荡在曹雪芹胸中。他隐隐感到这大清朝局也会像这四时的天象一般,有朝一日必将有变!他不敢也不愿想下去了……

曹雪芹这回南来,本是应人之聘,到两江总督尹继善那里做幕宾的。不过,寄人篱下,这碗饭并不好吃。

这尹继善乃是雍正元年进士,为人有才干,又性情宽和,不久便升任封疆要职,那时他才不过30来岁。

有一次,雍正对他讲为官之道,叫他效法李卫、田文镜、鄂尔泰三人。这三人均是雍正最为赏识崇信的人,一时他春风得意,炙手可热。尹继善却禀奏说:“李卫:臣学其勇,不学其粗。田文镜:臣学其勤,不学其刻。鄂尔泰:宜学处多,然臣不学其愎。”

他以精辟、深刻的知人卓见,对这三位宏臣褒中有贬,巧妙地进行了批评。这显示出他有胆有识,对应得体的辩才,连雍正也不得不点头称许。

像尹继善这样的人,在官场上虽也难免“逆水行舟”,但因为他处人处世机敏,一次次总能绕过险滩,所以还算官运平顺。雍正六年,授内阁侍读学士,协理江南河务。不久即调任江苏巡抚。雍正九年,又升迁为两江总督。此后的近30年间,他曾四督两江,有时还兼管两淮盐政,颇有政声。

尹继善初到金陵,正好曹家刚被遣北返。他的总督衙署,就与曹家老宅相邻,自己又兼着两淮盐政,等于也是做着和曹寅在世时一样的官。

他在金陵任上久了,日益察觉到曹家累代在江南的影响,特别是曹寅曾4次接驾,又在文化学术事业方面有过大的建树,内心里是很追慕“楝亭公”的。在这种心情之下,尹继善自然留意于访询曹家的现状,特别是曹门子孙的下落。这便是曹雪芹这次得以被邀南来的因由。

一到江南,曹雪芹的才华立即受到尹继善的赏识推重。曹雪芹能诗善文,琴、棋、书、画无不通晓,深得尹继善厚爱。

一天,扬州著名的肖像画家陆厚信来游金陵,曾被邀到尹府做客,见到了曹雪芹。曹雪芹与之纵论画道,谈吐间,陆厚信十分惊喜和倾慕。后来,陆厚信还为曹雪芹绘了一幅彩笔肖像画相赠并在画端写了如下的题记:“曹雪芹先生洪才河泻,逸藻云翔。尹公望山时督两江,以通家之谊,罗致幕府,案牍之暇,诗酒庚和,铿锵隽永。余私忱钦慕,爱作小照,绘其风流儒雅之致,以志雪鸿之迹云尔。”

这是曹雪芹确曾回到金陵去,有过入尹继善幕府一段经历的最为确切的记载。这幅画像,也是曹雪芹当年风采能够以写真留于后世的最早、也最为传神的珍品。

曹雪芹才华出众,又做事傲物,易为人知,也易为人妒。官场上逢人恭维、作揖那一套,他学不会,也看不惯。敦敏称赞他“可知野鹤在鸡群”,从一个方面也正是说明他的超众脱俗,倜傥不群。一个怀抱“野鹤”“闲云”之心的人,自然是适应不了官场那样的环境的。

尹继善虽有爱才之心,而曹雪芹的高谈雄辩,放言无忌,也未免时时会有所触忤,尹便渐有不乐之意。

尹继善从他的正统观念出发,曾以长者口吻劝训过曹雪芹,希望能够导之于正。曹雪芹哪里肯听命于封建礼法那一套呢?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些矛盾,曹雪芹终被视为狂妄无状、忘恩负义。

道不同不相为谋,加之另外有些事情,曹雪芹决意离开尹府了。还有一个更直接的原因,就是曹雪芹写的《石头记传奇》不知怎么流传到了一个皇室贵族家里去,竟被乾隆皇帝知晓了。乾隆阅过后,斥之为“淫词小说”,要进行追查。

这件事又恰恰与尹继善的女婿永璇有些关系。因这缘故,尹继善获得了龙颜震怒的消息。而著书人曹雪芹,现在就正在他的幕府里,这可该如何处置呢?

此时尹继善本已不想留用曹雪芹了,借此让他赶紧离职,快到别的地方去躲躲风声,以免得多有株连,事情更不好收拾。

这一打击,表面看来好像很有些突然,其实也正是曹雪芹意料中事,他背上叛逆、忤逆的恶名已非一日了。于是他连夜收拾行装,决意北返。

这回南游,谋事算是失败了。而趁此机会加深了解了一下南国社会风情,寻访了当年府内府外乃至织造作坊的一些旧人,获益还是很大的。

短暂的幕僚生活,使他有机会亲见了官场的种种腐败与虚伪,金陵的几个大家族的浮沉变迁,旧权贵们的没落飘零,新权贵们的扬扬得意,好像30年前被抄家的一幕,一直在不断地重演着。这为他回去后进一步修改润饰《石头记》完成后几十回书的写作,收集到许多珍贵素材。从这层意义来说,曹雪芹不虚此行。

尤其给了他很大慰藉的一件事,是他寻访到当年江宁织造府里的“旧人”中,有一个曹雪芹少年时曾耳鬓熟的贴身丫头,如今沦落在秦淮市井之间,青春已逝,生活无着,孤苦飘零。

曹雪芹秉性同情世间弱女子,见她如此情状,不免感叹欷歔。这女子也念曹雪芹从未把她们这些女仆、丫鬟之辈当做下人看待的旧恩,内心里对这位虽已落难,但做人依然堂堂正正的曹公子,仍十分敬重。曹雪芹这次南来前,原配夫人已不幸病逝于西山荒村,唯留下一个男孩与曹雪芹相依为命。这真是“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单女孤,两情相投。在朋友们热心撮合下,曹雪芹便续娶夫人,偕她一道北归了。

为纪念这次秦淮遇故知的奇缘,曹雪芹从南曲《西厢记·佛殿奇逢》一折里“花前邂逅见芳卿”这一名句中抽取二字,给他这位新娘子取名为“芳卿”。

近年,在文物考古中新发现一对刻有“芳卿”之名,并有兰石题句的书箱,被认定为曹雪芹的遗物,并从而认定系曹雪芹南归再娶的物证。书箱的正面刻着对称的两小丛幽兰,第一只书箱的兰花旁刻有一块石头,在兰石的上面还刻有一首诗《题芹溪处士句》:

并蒂花呈瑞,同心友谊真。

一拳顽石下,时得露华新。

“并蒂”、“同心”,俱为新婚用语。“一拳石”,与曹雪芹的居处环境又相吻合,曹雪芹平日也常以顽石自命。“露华新”,自然是新婚燕尔,新娘子自喻之词了。

第二只书箱的开板上,也刻有两行小字:“清香沁诗脾,花国第一芳。”这该是曹雪芹称赞芳卿的一语双关的情语。并有“乾隆二十五年岁在庚辰上巳”的题款,署明他们正式结婚的日期在这一年的三月初三。按传统习惯,这一日为修褉日。古时人们多在这一天到水滨,出游宴集,求得吉祥。选择这一天结婚,那应该算是喜上加喜了。

这芳卿是一位心又灵手又巧的女中才子,精于工艺美术,能自编自绘多种织锦图样。这套本领,大约是他当年从织造局学得来的吧!曹雪芹能写会画,又极工巧,如今娶到这么一位聪颖贤惠的妻子,内心的欣喜与满意,自不待言。

回到北京,曹雪芹便用这对书箱专门替芳卿存放图稿、锦样,视若家珍。他还在第二只书箱开板的背面,亲自用墨笔写下了5行楷书:

为芳卿编织纹样所拟诀语稿本

为芳卿所绘彩图稿本

芳卿自绘编锦纹样草图稿本之一

芳卿自绘编锦纹样草图稿本之二

芳卿自绘编锦纹样草图稿本

由上面的文字可知,曹雪芹也曾帮妻子绘制彩图,编写口诀。这又与《废艺斋集稿》的内容相合。夫妻恩爱,贫贱相守,应该说是相当美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