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露法

人们认识物体的空间距离,不但通过视觉,有时还通过联想起作用。往往由两者结合在一起,来展示物体的空间感。譬如,我们手上拿着一本书, 当我们看这本书时,不难发现,其他物体被书全遮挡住或部分被遮挡住,并且还会感觉到这本书距离我们最近,而被遮挡的物体距离我们远些。当我们看到被描绘在一幅画面上的物体,很快就会联想到露的在前面,被遮的在后面。

如果将两个物体并列放置,它们离我们的远近是一样的。若我们变动一下角度,或将它们变动一下位置去看。其中一个物体全露,另一个物体被部分遮挡,它们之间便有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从而在前后的差异中产生深度空间的感觉。

在描绘几个以上的物体时未必要物体全露,全露不但造成混乱,重点不突出。还会影响空间感。

从以上五种情况可以看出,物体因位置不同,会出现以下的空间规律: 近的大,远的小;

近的长,远的短; 近的宽,远的窄; 近的粗,远的细;

在两个物体中,全露的近,被遮挡的远。

俯视时,近的物体在画面的下方,远的则在上方。仰视时,近的物体在画面的上方,远的则在下方; 近的物体层次多,远的则少;

近的物体形体清晰,远的模糊; 近的物体结构具体,远的简略;

近的物体明暗对比强,远的对比弱; 近的物体复杂,远的简单;

近的物体实,远的物体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