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柏庐治家撰格言
在中国历史上,有关家庭教育的著作中,流传最广的,要算是清朝初年的《朱柏庐治家格言》。
朱柏庐,名用纯(公元1617年—1688年),江苏昆山人,是明朝的秀才,柏庐是他的号。进入清朝以后,朱用纯在家隐居,康熙时有人要荐他应博学鸿儒科,他坚辞不出。他的学生很多。《治家格言》又名《朱子家训》,是他最著名的作品。
这篇家训是用格言的形式写的,一二十字一句,一句一个意思。整个篇幅不长,一共只有五百一十六字,包含的内容却很丰富。
朱用纯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知识分子,又处于无权的地位,在《家训》中向子孙宣扬了“守分安命,顺时听天”的思想,这当然是错误的,也是不奇怪的。同时,他又是一个正直的知识分子,活了七十一岁,却始终没有出去做官,和劳动人员有一定程度的接近。他教育子女要勤俭持家等等,却是有积极意义的。
《朱柏庐治家格言》的第一条是:“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虽然没有讲到要参加生产劳动,然而他不让子女睡懒觉,要他们从事一些家务劳动,对于养成勤奋的作风,保持身体健康,都是有利的。朱用纯认为:“颓惰自甘,家道难成”,所以把勤劳的要求放在第一位。
和“勤”相配合的,是“俭”。朱用纯要求子孙“自奉必须俭约”,“居身务期质朴”。要达到这个要求,一要明确物质生活的好坏,要以实用为标准,不必追求浮华。朱用纯认为“器具质而洁,瓦缶胜金玉;饮食约而精,园蔬愈珍馐。”二要有一个爱惜物力的思想基础。朱用纯告诫他的子孙:“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他虽然不是亲身参加劳动的人,对这个问题很难有真正深刻的体会,可是他说的这个道理却是很对的,后来经常被人们引用。
《朱柏庐治家格言》的主要部分是讲怎样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里有许多封建性的糟粕,也有一些正确的思想。
在财产关系上,他主张“勿贪意外之财”,“与肩挑贸易,毋占便宜”,反对“刻薄成家”。
在婚姻关系上,他提出“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无计厚奁(liɑn)。”比起当时盛行的买卖婚姻来,确是很大的进步。
他主张“见贫苦亲邻,须多温恤”,认为“见富贵而生谄容者,最可耻;遇贫穷而作骄态者,贱莫甚。”
在朋友关系上,他认为“狎昵恶少,久必受其累;屈志老成,急则可相依。”这是总结了许多人的实践经验得出来的认识,很值得一些相信“哥们义气”的年轻人三思。
和人争论,他主张要慎重,要从严要求自己。“轻听发言,安知非人之谮诉,当忍耐三思;因事相争,安知非我之不是,须平心暗想。”
总之,他主张“教子要有义方”,要讲道德。所以他不厌其烦地告诫子孙:“施恩无念;受恩莫忘。”“人有喜庆,不可生妒嫉心;人有祸患,不可生喜幸心。”而且,“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更反对“匿怨而施暗箭”,背后算计别人。他的这些意见,都是很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