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商贸
从五代十国至元代是我国历史上的近古时期。这一时期,分裂年代与统一年代不同的商贸方式,鲜明地体现出时代特色。
在五代十国这一分裂阶段,国内外贸易交流没有因战乱而终止,反而因战争所需刺激了商业的发展,境内商品化生产及对外贸易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宋元王朝统一天下后,我国商业贸易呈现出更为强劲的发展势头。两宋时的榷场贸易和海外贸易,以及元代商品化程度的深度和广度,都在我国商业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篇章。
五代十国的商贸特点
五代十国时期商业贸易的特点,主要表现在贸易形式和商品种类两个方面。
在贸易形式上,国内各区域间的贸易比较兴盛,南北方的货物交流一直没有间断;对外贸易也很兴旺,东自高丽、日本,西至大食,南及占城,都有商业往来;官营商业有所发展。
在贸易商品种类上,用于贸易的商品种类与唐代相比,农产品商品化的趋势不断扩大。
五代十国时期尽管诸国林立,兵祸连年,但通商贸易、互通有无是大势所趋,各政权区域间的贸易交往比较兴盛。
国内各区域间贸易频繁,与当时国内政治有着直接关系。当时南北各地同时有大大小小的若干政权存在,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不同,物产各异,为了巩固政权,发展经济,便不能不重视商业贸易,加快商品的流通。因此,各国政府无不重视促进区域间物流的畅通。
吴国杨行密获楚王马殷之弟马蜜,便将其送归楚国,目的在于沟通商贾,互通有无。后晋高祖石敬瑭也曾下诏:淮南、西川两处边界,今后不得阻滞商旅。南唐皇帝曾经主动致书后汉“请复通商旅”,恢复因叛乱而中断的南北商业贸易。
周世宗更加注意发展区域间的贸易,多次颁布敕令要求加快商品流通,鼓励各地间的通商。周世宗还采取了对部分商品免税减税的政策,以促进贸易的发展。所有这些政策的实施,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区域间商业贸易的繁荣与发展。
在这一历史时期,各区域间的贸易规模也是很大的,如后唐明宗准诏“放过淮南客二百三十人通商”。割据于岭南的南汉境内亦有岭北商贾活动,而且人数亦不少。
另据记载,周世宗进攻南唐的淮南地区时,令军士伪装成商贾而渡淮袭取临淮城,其人数必须要达到一定的规模,人数过少则无济于事,这也印证了平时往来于淮水南北贩运羊马的商贾人数一定不少。
正是因为南北贸易规模较大,所以后周在疏通汴水以通航运后,曾在汴梁进行了大规模的营建。其实扩大汴梁城郭,也就是为了适应商业发展的需要。
区域间商业贸易的扩大,并不意味着坐地列肆式的交易就不再重要了,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这种贸易形式都占有重要地位。只是因为这一时期区域间贸易发展较快,与其他历史时期相比较突出而已。
五代十国时期,由于中原王朝疆域缩小,对许多隶属的民族不再拥有管辖权,朝贡关系也随之中断。即使仍保持关系的一些民族,贸易额下降的幅度也是很大的。
这种情况主要是指与唐代相比而言的。在唐代内地与周边民族的贸易非常繁荣,突厥、吐蕃、契丹、党项、回纥、室韦、靺鞨、南诏及西域中亚各族都与内地保持了比较密切的贸易关系,而且朝贡贸易也十分兴盛。
五代十国时期,对外贸易也很兴旺,陆路贸易线路向北转移,这就是“草原丝绸之路”。其具体走向是:通过今山西、陕西北部、内蒙古,再向西行;或者经今陕西北部、宁夏北部、内蒙古、唐努乌梁海,再向西行,到达今新疆北疆地区。
这条线路还可以经中亚草原直通欧洲。其中碎叶城就是东西商贸的集散地,由此向西南至阿拉伯海、地中海,向西北经中亚草原,越过乌拉尔河、伏尔加河直至欧洲。由于这条路线曲折偏僻,道路险阻,所以每年的贸易额有限,远不如传统的丝绸之路繁荣兴旺。在五代十国时期,我国的对外贸易主要是通过海上交通线进行的,同时对外口岸和贸易额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贸易口岸的数量看,除了原有的广州外,还增加了泉州、福州、杭州、温州、明州、台州、金陵、扬州、登州、莱州等港口。
金陵、扬州由于是通过长江口与海外进行贸易,故其对外贸易的繁荣程度比不上其他沿海城市。福州与泉州港都隶属于闽国,也都是这一时期新建的对外贸易口岸。
杭州、温州、明州、台州等商港,都位于吴越国境内,对外贸易比较频繁。其中的杭州是盛极一时的对外贸易的大港口,许多商船从这里出发,驶向新罗、日本乃至远航至占城、大食。
五代十国时期,官营商业也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对一些特殊物资的控制上,而且经营规模较大。如楚国直接经营茶叶贸易的情况,吴国杨行密曾派遣军将把万斤茶货运往汴州售卖,后汉派三司军将路昌祚到湖南贩茶,适逢南唐灭楚,被俘至金陵,南唐政府问明情况后,根据损失的茶叶数量,补偿其1.8万斤。以上这些都是官府经营商业的例子。
不仅内地存在官营商业的现象,即使在少数民族中也有官营商业的情况存在。如契丹曾派人以羊3万只、马200匹赴南唐贩卖,就是一种政府行为。
大批官僚上到皇家成员、后晋贵族,下到地方官员参与了商业经营,这虽然是一种个人行为,与政府无涉,但其经营之广,规模之大,加之其所具有的政治背景,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现象。
五代十国时期,主要表现在农产品商品化的趋势不断扩大上,从而使商品的种类进一步增加。
这一时期,南北方的贸易从唐代的以粮食、绢布为大宗贸易商品而转变为以茶马为大宗贸易商品,即北方的羊马与南方的茶叶相互输出。随着饮茶风习的盛行,饮茶风习逐渐由上层向社会下层普及,遂使其所需茶货数额有了较大的增长。因此,茶马贸易逐步发展,后来成为内地与周边民族贸易的最主要形式。
五代十国时期,海外输入我国的商品主要是香料、珍宝、药材、象牙等质轻而价重的商品。这一点与唐代相比并无大的变化,所不同的只是由于海上交通的发展,输入量有了较大的增长。
最大的变化在于中国对外输出的商品种类,除了传统的丝绸外,茶叶、陶瓷以及铜铁制品等都成了对外输出的大宗商品。
五代十国时期,北方经济发展滞后于南方,而南方诸国经济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农业中经济作物生产的不断扩大上,从而为商业贸易提供了不少新的商品种类。
在当时,除了茶叶、桑蚕生产继续发展外,在蔬菜、水果、养蜂、养鱼、种药、花卉等行业都出现了专业化生产的发展趋势。反映了当时商品种类的增多情况。
比如许多农民变为专业化的菜农,以种菜卖菜为生活来源。再如因南方水果大量向外地销售,出现了专门从事水果经营的商人。
两宋城镇商业的繁荣
经历了经济文化繁荣的隋唐,宋朝成为我国历史上经济最繁荣、科技最发达、文化最昌盛、艺术最高深、人民生活水平最富裕的朝代。宋朝是我国古代唯一长期不实行“抑商”政策的王朝。在宋代,由于社会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的经济职能有了进一步加强。在城市建设上,那种传统的坊里制度逐渐被打破,出现了临街设店的景象。而在我国商品流通的历史上,产生并逐渐推广了纸币“交子”,“交子”的出现与应用,更是进一步推动了两宋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推动了商贸的大发展,奠定了我国商业的基础。
城镇的兴起是商业发展的结果,它是由贸易集市发展而来的。两宋发达的集市贸易在城市商业中得到了集中体现。两宋城市在前代城市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出现许多新特点,致使宋代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历史时期。首先,宋城继承和发展了自唐都长安以来的我国古代大城市建设经验,城市规划相当科学,城市功能区划清晰合理。其次,宋在城镇规模上空前盛大,人口繁密,北宋都城开封和南宋都城临安人口达百万以上。再次,城市商业职能强化,两宋时期城市工商业空前发达。城市的发展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其中商业对宋代城市发展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对城市社会经济结构、思想文化、生活方式等各个领域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宋代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促使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工商业极度繁荣,生产力水平提高,是第二三产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达到了空前的高度。
在手工业方面,两宋时期也较隋唐发达,门类的不断扩大,以及分工更加细密。主要表现在矿冶、陶器、造船、兵器、纺织、造纸、制盐、制糖等。而空前发达的海外贸易,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发展,加速了贸易口岸城市经济的发展。
由于商业的快速发展,城市的经济职能有了进一步加强。在宋代,我国首次出现了主要以商业,而不是以行政为中心的大城市。这一时期许多以政治职能为主的城市已逐步演变为政治、经济职能并重的城市,城市类型开始多样化。
从经济角度看,两宋时期的经济性城市类型大体上可以分为工商型城市、商业型城市和手工业型城市等类型。例如,北宋时期开封是重要的工商业都会,南宋国都临安等地是当时全国最主要的丝织业中心。新的城市职能与新的城市建设相互促进,商业职能的强化对城市商业配套设施提出更高要求。两宋时期城市建设上最大的特点是城市布局打破“坊”、“市”界限,商业活动不再受区域限制。
在唐代达到顶峰的里坊制度逐渐松动瓦解,坊墙被突破,街道的商业形态诞生并带来了蓬勃丰富的城市生活,并出现了夜市和早市。到北宋中期以后,一些城市的中心形成了商业街,逐渐形成了商业街交织连贯的商业格局。
当宋代坊墙被打破,坊的管理制度不再存在时,城市的肌理在人的认知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商业的发展促使城市商品运输交通的发展,水陆交通发达为人类封建史之最。
北宋都城东京的居民已面街而居,在街上开设店铺,出现了工商与居民杂处的局面。以后,随着店铺的日益增加,形成了若干条商业街,商业街成为主要的贸易场所,终于取代了昔日的市。北宋东京彻底改变了唐以前的坊市制度,开辟了我国封建社会城市商业发展史的新阶段。
北宋都城东京开封,自五代后梁建都以后日益繁华兴盛,到北宋时已发展为当时世界上百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商业也空前繁荣。
开封城内形成几个繁华的商业街区,宫城正南门宣德门前的南北向大街称为御街、天街,自州桥出内城正南门直至龙津桥,是主要的饮食业中心之一。城内著名的酒楼、姜店、药店、班楼等林立,诸酒肆瓦市,不因风雨寒暑而停,有的甚至通夜营业。
东京城内的商业繁华情况,南宋初的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还有很翔实的记载。
宋室南迁,定都临安府,称为“行在所”,是南宋的政治中心,全盛时人口达百万,取代北宋的开封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都市。
南宋时,随着农业、手工业以及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商业也更为繁荣。
新兴的商业镇市已彻底改变了旧有州郡规格和性质,由区域的单一政治中心变为政治、经济双重中心。这类本设于城镇之外的草市,随着“坊市合一”的历史进程也逐渐融于都市之中。
与此同时,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强烈的商品意识在社会中滋长与蔓延,并无孔不入地向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渗透。坊市合一、宵禁废弛,作为城市社会主体的市民阶层表现出旺盛的生活热情和欲望,创造出带有明显商品化色彩的都市文化生活,崭新的都市文明从此诞生。
在临安城内主要的商业街市上,珠玉、珍异及花果、时新海鲜、野味、奇器尽集于此。以至在朝天门、清河坊、中瓦前、灞头、官巷口、棚心、众安桥等地店铺林立,人头攒动。
南宋孟元老所著的《都城纪胜》中,记载和描绘了临安府城的商业盛况。临安城所需米“赖苏、湖、常、秀、淮、广等处客米到来”,“杭城常愿米船纷纷而来”。商船买卖往来,不绝河道。
这些是临安城所需部分商品的产地及经水运到达的情况。临安城当时的商业盛况,在其他史籍中也有记载。
开封、临安是北宋和南宋的都城,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成为全国最大的城市和最繁华的商业市场。其他城市则是各路首府所在地的府、州城,既是该路的政治中心,大体上也成为路内最繁荣的商业市场。
在当时,各府、州、县城及镇市的商税额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些府、州、县城及镇市的商业繁华程度。
1077年,各路府州县及镇市的商税额,23路首府的商税额相差较大,以两浙路首府杭州最多,达8.2万多贯,而最少的广南西路首府桂州只有6600多贯,还不及杭州的十分之一,大多数路的首府商税额都在3万贯以上。
从各路所属州、府城市及镇市“商税额”的情况来看,长江流域的商业最发达,其次为黄河流域,珠江流域最不发达。长江流域中最发达的是太湖流域,除杭州外,两浙路所属的苏州为5.1万多贯,湖州为3.9万多贯,秀州2.7万多贯,常州2.6万多贯,润州2.5万多贯,江南东路首府江宁府4.5万多贯。
另一个发达的地区是以成都为中心的川西平原,成都府城6.7万多贯的商税额,在23路首府中居第二位。附近的汉州为4.8万多贯、绵州为5.4万多贯、彭州超过3万贯,而且这些府州属县包括少数镇中有不少超过1万贯,成都西南不远的广都县更达到2.2万多贯。
上述这些情况,不仅反映了南宋时期川西平原经济的发达,更直接反映了城镇商业的兴盛。
两宋时期的边贸外贸
宋代曾经与辽、金、西夏少数民族政权并存。榷场是宋代官办边境贸易场所,以通辽、夏、金的互市贸易。榷场有专门的官吏主持和监督,交换各自所需求的大宗商品。宋太宗赵炅时期,宋辽间就已在宋境的镇州等地设置了榷场。
因受战争影响,宋代的贸易方向主要是海洋。所以,宋代设立了一个专门机构“市舶司”来管理对外贸易以及获得从对外贸易中所获得的利润。
在市舶司主持下的两宋海外贸易,对社会经济和国家财政的影响也远远超过前代,开创了我国在对外贸易中的主导地位。
宋代经济发达,除了与农业、商业政策有关,还与宋朝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关。宋代在科学技术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在当时居于世界的前列,不但在我国历史上是伟大的,就是联系整个中世纪世界史,也是极为罕见的。正是宋代特有的农工商政策,致使当时的边贸外贸与汉唐相比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宋初对与辽的互市贸易并未设官署管理,977年初,北宋中央政府在河北路的5个州设“榷场”,与西夏进行香药、犀牛角、象牙及茶的贸易往来。
宋真宗曾下旨在延州、保安军设置榷场,宋以缯帛、罗绮兑换西夏的骆驼、马、牛、羊、玉、毡毯、甘草,又以香药、瓷漆器、姜桂等物兑换西夏的蜜蜡、麝脐、羱羚角、柴胡、苁蓉、红花、翎毛。
后来又在陕西路、河东路设置榷场,当时商贩如织,任其来往,反映了宋夏边境贸易的盛况。宋夏开战后,榷场贸易停止,议和后又恢复了榷场贸易。
宋初与辽的关系是时战时停,榷场也时开时停。991年,宋辽在雄州、霸州、静戎军、代州雁门寨,置榷署开展贸易。
1004年,宋辽订立“澶渊之盟”,次年即在雄州、霸州和安肃军三地设榷场,又于广信军设榷场,被称为“河北四榷场”。宋方的货物有帛、漆器、粳糯,输入的商品有银、钱、布、羊、马、骆驼等。
宋金榷场贸易始于“绍兴和议”后的1142年,首先建榷场于盱眙军,以后又置于光州、枣阳军、安丰军西北的花靥镇。
当时规定,货物价值在100贯以下的称为小客。每10人为一保,留一半货物在宋方榷场,带一半货物到金朝榷场交易,并购买金方货物回宋寄留在榷场后。然后将另一半货物运往金朝榷场贸易,统一计算往返货物的总钱数,按十分之二抽息钱归官府。
所带货物价值在100贯以上的商人称为大客。客商与货物都只能留在宋方榷场等候金方客商前来贸易,宋方货物主要是粮食、茶叶、各种手工业品、书籍及外贸而来的药材、手工业品等。
1159年,因金入侵,南宋只保留盱眙榷场,关闭了其他榷场。“隆兴和议”后,南宋于1165年复设盱眙、花靥镇榷场,将原枣阳榷场移至襄阳府西北的邓城镇,光州的榷场设于所属光山县北的中渡市,重开宋金榷场贸易。事实上,宋方在榷场贸易中获利是很大的,北宋与西夏、南宋与金的榷场贸易中的情况也大体如此。
宋的海外贸易自971年后才有了南方的海港,同年设置了第一个海外贸易的一级管理机构,这就是当时的广州“市舶司”。
后来,宋中央政府于杭州设两浙市舶司,992年移杭州市舶司于明州定海县,就是现在的宁波镇海。其后,杭州、明州各置市舶司。
北宋中期以前,只有广州、杭州、明州三地设置市舶司,船舶到达其他沿海港口,都要赴近处的市舶司勘验。这种做法,显然不能适应海外贸易日益发展的需要。于是,北宋政府在户部尚书李常的建请下,于1087年10月,首先于福建路泉州增设市舶司。
北方的密州板桥镇,是一个内外贸易都兴旺的镇市,北宋于1088年设置了北方唯一的市舶司,并升为胶西县。北宋末年,又在秀州华亭县设置二级机构“市舶务”,后因航道淤塞而暂停,疏浚后复设。此外,镇江、平江府虽未设市舶机构,但有主管舶货贸易的税务监官依市舶法进行管理。
南宋将两浙路市舶司移至秀州华亭县,即今上海市松江县。说明上海地区在南宋时,已成为华东地区海外贸易的中心。除本处外,还在临安府、明州、温州等设市舶务,后又于江阴军设市舶务。
元代商业的空前发展
元朝由蒙古族人忽必烈建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帝国。元朝规模空前统一,对外关系的开拓及畅达四方的水陆交通,为中外商旅提供了商业发展的优越环境。
由于蒙古族对商品交换依赖较大,故元朝比较提倡商业,使得商品经济十分繁荣,使其成为当时世界上相当富庶的国家。
为了适应商品交换,元朝建立起世界上最早的完全的纸币流通制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完全以纸币作为流通货币的朝代。
元代商业有空前的发展,与元朝盛世统一南北东西,结束长期纷乱的割据战争有重要联系。其时,我国南北东西都形成了商业发达区。元代商业交通网络的发达,商业市场的增多,中小商业经营者的增多,使其时人们的商业意识较前代更为浓厚。
元代商品生产有显著发展,并且这种发展与元代商业政策具体内容相联。据《元史·食货志》、《元典章》及其他众多史籍加以概括,主要有以下数种:鼓励通商、减轻商税、保护商道安全、维护商贾资财。在这些政策的作用下,众多的农牧业和手工业产品开始商品化。
在元代,有不少土地所有者,利用土地进行商业性的土地经营,开展商品生产。于是大量的棉、麻、丝、茶、糖、粮食等产品被投入市场。就粮食市场而言,不仅在发达的内地,而且在偏远的漠北草原城市和林等地也出现了粮食市场。
由于农业的发展,以及某些对社会生活发生重大影响的经济作物种植区的出现,粮食商品化的程度大大提高。其时,工商业发达的城市,依赖商品粮食的供给。
经过商贾将米粮贩运至缺粮地区,稻米和面粉都有出售。北方粮食供应依靠南方,每年由大运河或海道转运粮食。元代南粮北调规模之大,从前任何一个朝代都不能比拟。
在元代粮食市场发展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左右市场的大米商。他们垄断粮市价格,势力之大,取利之丰,是前代范蠡、白圭、子贡等不及的。
元时曾负责海运南粮工作的要官朱清、张瑄,是江南首富,《辍耕录》卷五《朱张》记载:朱、张两家门庭盛时,田园宅馆遍天下,粮仓相望。
他们既然是经营粮运起家的暴发户,其众多的私仓中应多储粮之仓。而这些囤积之粮,正是他们垄断粮食市场价格取利的重要条件。应该说朱、张二人是元代最大的垄断粮市价格的大米商。一般的中小米商在粮食市场上是竞争不过他们的。
在元代,粮食转化为商品,并不仅只有直接投入市场转售一途,它还通过酿酒业实现。从历史记载看,其时商品粮除供给城市居民直接消费外,还有很大一部分用来酿酒,进而使之转化为饮料类型商品。据记载,元代中原粮食由酿酒之途转化为商品的量实在是惊人的。
在元代,竹木业、菜园果园业、纺织业以及与纺织业相关的染料作物种植业中的商品生产均有长足发展。茶叶种植业、桑棉种植业的商品生产也引人瞩目。至于景德镇瓷器、松江棉布、杭州丝织品、福建荔枝生产的商品化更为突出,名播中外。
从上述情况中可以隐约窥见,元代商品生产在某些方面相当发达。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交换的发展,也使元代的商品经济出现更兴盛的局面。
元政府重农,措施极详,且又重视至极,但不抑商,这是元代商业繁荣与国内和国外贸易发达的重要原因。元代商业之盛不只表现于国内贸易领域。在元代,对外贸易也盛极一时。其时对外贸易通过海、陆两路与亚非欧各国大规模开展。元时丝绸之路,从今甘肃敦煌沿天山南北路往西延伸。又增加了经里海以北抵达黑海北岸的钦差道。但波斯道依旧重要。伯颜元帅灭南宋后,海道贸易逐渐在元代对外贸易中占据主要位置。原因在于海道贸易地域更广,运载货物更多,来往更便捷。元政府对海外贸易是采取积极支持和鼓励政策的。元代有众多的海外贸易港口,有远比宋朝细密的海外管理规章,且放任主义的色彩极浓。这种情况集中体现了元政府对外开放的经济国策的进步性。
在元代的海外贸易中,我国出口的物资颇多,深受外商欢迎。其时,我国商人与外商交易,一般都是平等的。
元代的海外贸易,对加强元代与海外各国经济文化的交流,促进元代自身经济的发展,增进我国和亚非欧诸洲各国人民的友谊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意大利人马可·波罗除对大都商业发展状况有大量记载外,对全国其他地区商业发展状况作了记述,可以说元时全国商业的盛景尽收其笔下。尤其详细记述了元大都的经济文化民情风俗。
在元代商业发展的过程中,为数众多、遍及城乡的中小商人功不可没。他们开店坐肆、跋涉贩运。他们的足迹留于大江南北之区、边疆偏僻之域、沿海港口岛屿。应该说,他们是元代商业的主要经营者。在这之中,元代回族商家可谓独树一帜。
元代的回族商人利用其政治地位的优势和国家对商业活动的保护政策,充分展示了他们善于经商的特长,“多方贾贩”,其足迹遍及全国,对繁荣经济、促进物资交流有一定的贡献。
如在地处河西走廊的肃州东关,专设有回族商人经商的街道,其“富庶与城内埒”。回族商人把国外进口的包括象牙、犀角等在内的宝物,各种布匹,沉香、檀香等香货,不同种类的珍贵药物,以及木材、皮货、牛蹄角、杂物等商品贩运至大都、上都等城镇,把南方的粮食输往大都、上都及北方缺粮地区,又把中原的物资运销至漠北等边远民族地区。
亦集乃路地处边陲,位置在现在的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当时是草原丝绸之路纳怜道驿路上的重要枢纽,也是通过大戈壁进入蒙古腹地之前的供给基地。
元时这里有不少回族商人在此经商。他们在沟通大漠南北物资交流、维护草原丝绸之路畅通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
元政府规定“往来互市,各从所欲”。回族商人既由陆路通商,又有海道兴贩。对于由海陆两道而来的回族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商人,元政府仍予以优厚待遇。
东来的回族商人具有雄厚的经济势力,其商业活动直接影响元朝财政,他们来华贸易中交纳的关税和其他“例献”之物,是元中央与地方政府重要的财政来源。
元代在市舶司管理、市舶条例制订等方面在宋代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外贸商品中更多,与我国发生外贸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更加扩大,海上丝绸之路进一步延伸,交通繁忙畅通,海外贸易空前繁荣。在对外贸易中,回族商人对元代市舶司的建立与扩大,市舶制度的完善,招徕海外客商来华贸易等方面,贡献很大。
1277年,元朝在泉州、宁波、上海、澉浦等地相继设立市舶司,后又增设温州、杭州、广州三地市舶司。回族商人利用已经取得的政治、经济优势,基本控制了元代海外贸易。
元代回族商人主要活动于北京、杭州、泉州、昆明、兴元、甘州、凉州、广州、和林等众多的城市。这种情况,可以从许多历史典籍记录中得到印证。
元时北京的回族人共有2900多户,其中多富商大贾兴贩营运,可见元代北京的回族商人数目不少,而颇有经济势力,相当活跃。
元时东南沿海的城市里,回族商人的活动也很活跃。广州是元代回族商人聚居之地。比如蒲庚就是元时有名的回族富商。他的家族有经商传统,其祖先由阿拉伯东迁,曾是占城的贵人,后来又成为广、泉二州的大富商。到了蒲庚这一代,更成为著名的大商人。
泉州是元代最大港口之一。
这里的番货、异宝、奇货甚多,号为天下最,其中有不少人是回族富商,有的富商所用之舟近10艘,称之为豪富不算过分。在元代南方回族商人中,多数人是香料经营世家。其中许多家自唐、宋以来就专营此项买卖。他们当中的大贾巨商极善谋利,凡是比较大的商业城市中,必居其津要,获利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