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通四海
秦汉至隋唐是我国历史上的中古时期。秦汉的统一,使商业活动开始通行四隅,官商与民商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魏晋南北朝时期,各分裂政权为了获取战略物资采取安商政策,商业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有了更大发展。隋唐的统一,对于我国境内外商业发展更具正面影响。
在秦汉和隋唐这两个相对稳定的阶段,由于空前统一、国力强盛,商贸活动日益频繁,以至于形成了以我国为中心的东亚地区经济体系。这是我国中古时期商贸的最大亮点。
秦汉时期商业的活动
秦王政统一中国后,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统一车轨。伴随着这种统一局面的形成、巩固和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的发展,商业经济也出现了繁荣的局面。两汉时期,伴随统一局面的形成,政府实行“开关梁,弛山泽之禁”的政策,商业在秦朝基础上有了初步发展。丝绸之路的开通更是促进了中外商业文化交流。秦汉时的商贸活动,有官营和民营之分。在中原地区,在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和在边界及辽远的域外,也都有各具特色的商业活动。
秦汉时期商业能够得到发展,首先是全国的统一,政治的稳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其次,文字、货币、度量衡的统一利于各地区交流,促进商业发展;再次,道路等交通设施的发展提供了条件;还有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秦汉时期商业的发展,体现在官营商业、民营商业,以及与少数民族居住地和世界各国的商业活动。秦汉时期有官府直接经营的商业存在,郡、县地方官府的机构,都有出卖其破旧器物及原料的权力。而重要资源盐、铁,更是官府经营的主要产品。
秦代官府经营商业的做法,到西汉初期,有所放宽,特别是关于盐、铁的经营。
汉文帝之时,允许私家出卖盐、铁,使官府商业的比重有所下降。但汉武帝时,又实行了官营盐、铁的政策,并扩大了经营范围,乃至除盐、铁之外的金、银、铜、丹砂和酒的生产和销售,都进入了官府经营的领域。
汉昭帝之时,酒的专卖制度虽然取消了,但盐、铁的官营,一直循而未变。王莽统治时期,官营商业又进一步扩大。
东汉时期,虽然把盐、铁改为各郡国主管,实行了民营官税的制度,但其他官府手工业部门,依然存在。个别的郡县,仍然实行官府经营采矿、冶铁和销售的制度。如东汉初期的桂阳郡便是如此,以致一岁之入增加了五百余万,可见耒阳县官营冶铁的规模之大。
关于民营商业,在战国时期,秦国就已经有了民营商业。秦献公时“初行为市”,秦孝公时,都城咸阳已有市。所有这些情况,都说明秦国存在专门从事商业贸易的固定市场。虽然这中间也包括官府经营的商业,但民营商业也是其组成部分。
因此,秦国以及统一全国后,在官营手工业与商业之外,千真万确地存在着民营手工业与商业。
到了西汉,民营商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同上承战国以来商业发达的余绪有关;另一方面是海内统一局面与奖励政策的结果。加上汉初农业与手工业的恢复与发展,在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土特产各异的情况下,大批农民,或出卖剩余产品,或脱离农业走向手工业与商业。
在商业发达的情况下,汉代许多土特产都成为了商品,如木材、竹子、楮木、野麻、旄牛尾、鱼、盐、漆、丝,楠木、梓木、生姜、金、锡、铅矿石、丹砂、犀牛角、玳瑁、珠玑、兽角、皮革等。以致在当时的大城市中,各种商品琳琅满目。
正因为任何土特产品都可以作为商品出卖而实现为私有财富,因此,在当时社会形成了一个普遍流行的概念:从事商贾之业,是致富的主要途径。
由于民营商业的发达,唐代经学家颜师古所说的两大类型的商贾进一步增多:一是所谓“行商”即流动性商人,他们打破地区与地区之间界限,周流天下;二是“坐贾”,即固定性的商人,这些人大都在城市里设有固定的店肆,贱买贵卖,从中取利。
东汉时期,由于取消了汉武帝以来的盐铁官营制度,产盐铁的郡国虽仍设有盐官、铁官,但仅征收租税而已,其生产与销售均由民间经营,故民间煮盐、铸铁之业又兴盛起来。
除了盐铁之外,其他商贾贸易,也相当昌盛,尤以洛阳为最。洛阳商业发达之状况,表明当时全国各地的情况大都如此。
不过,东汉时期的许多富商大贾,同时就是大地主,而且以其田庄为基地进行商贾贸易活动,从而削弱了他们作为富商大贾的色彩。
秦汉时期与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和域外也有商业活动。这些地方见于记载的商业活动起源甚早。以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来说,云梦秦简中的“客”、“邦客”和“旅人”中,除了有从东方诸国来的商人外,也有从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来的商人。比如秦灭六国时被迁徙于临邛的赵氏、卓氏,还有著名的大畜牧业主乌氏倮。表明当时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的贸易。
到了汉代,同北边匈奴、鲜卑、乌丸等族和西南诸少数民族的贸易更为频繁,与西南少数民族的贸易也比较发达。
此外,汉代通过陆上丝绸之路同西方诸国的贸易,尤为发达。早在汉代以前,我国通过河西走廊就与西方诸国发生关系。通过陆上丝绸之路,我国与中亚诸国的商业贸易频繁,有利国用。
秦汉时期商贸活动,不仅强化了当时国人的商业观念,而且加强了同周围邻国的友好交往。
魏晋南北朝的贸易往来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各个分裂政权纷纷采用安商政策以获取战略物资,分裂反而使各区域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使对商人的控制更加软弱。因此在这一时期的商业不但没有萎缩,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更大的发展。
这一时期贸易活动的发展,将我国商业推进一个新的重要历史阶段。
其具体表现是:市场类型多样化,商人队伍不断扩大,及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效力有所减弱。
魏晋南北朝时期,尽管经济发展呈现出断续性和地区间的不平衡性,但从多方面情况来看,还是呈发展上升之势。
各地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均已形成比较完善的区域性市场,市场之间的联系不再依靠行政权力,而是一种类似外贸的市场运作体系。同时,在长期的战争环境下,市场还被打上了军事烙印。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在其都城均需要商品流通,建设商品市场成为他们的一项重要政务。
市场规模一般以廛、肆为主。廛比肆大,为某种货物集中批发销售之区;肆则相对较小,侧重于零售。这种大型集市在这一时期一直延续下来。
除了这种集中的大型市场外,还有一些中小型专业性市场,如在洛阳东石桥南,有北魏朝时的马市。
由于这一时期陆路和海路交通从未中断,使得对外贸易活跃起来。南方的外贸口岸以广州为主。当时我国南方贸易的国家有大秦国,有在今中印半岛南部的昆仑国,南方通过海路进行贸易的还有朝鲜半岛。
当时北方市场以各政权的首都以及西域为主,采用的交易方式主要为互市和朝贡贸易。由于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分裂状态,各分裂地区出于发展经济、获取战略物资和便利生活的需要,经常在各自的边界开展互市,而且南北互市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设立互市一般具有军事目的,是为了能获得对方的军事物资。比如弓竿、漆蜡等主要用以制造军器,因此各方对互市取慎重态度,反复商讨互市商品。对于私自互市者要进行严厉处罚,对于有关国防安全的商品,更是严禁并防止间谍冒充商人刺探机密。
当时还出现了比较特殊的军市。由于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必然导致战争的频繁,军事行动各方为了保证军队的日常用品和军事物资的供应,便在军队所到之处设立市场,吸引商人,流通物资。
军市是适应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在驻扎军队的地方,由军队出面设置军市,军市上的租税收入也就供军用了。这种办法,对解决军队的经济收入和当地居民的商品流通都有一定的好处,所以能够出现和存在。
各政权不仅在其都城建设商品市场,完善市场管理也是一项重要政务。这一时期的市场管理也力求完善,主要表现在有专人负责,有健全的市场秩序,有正常的市场交易时间。
当时专门管理市场的官员称“市长”、“市令”、“市王”,下属有“市吏录事”等。市令的主要职责是保证市场的运营秩序。有的分裂政权还设立了管理商业的中央机关,称“商贾部曹”。
在市场秩序上,一些官府也抓得很紧。为了保证公平交易,市场还设立公平量器。市场均有一定的开罢市时间,当时一般按照古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作息规律,鼓为罢市,钟当为开市之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商人的成分复杂多样。由于分裂动乱的历史环境,封建礼法制度的约束力受到严重削弱,官僚阶层和平民阶层已很少顾忌传统的贱商思想。
从皇帝开始,各社会阶层均大量参与商业活动。既有民商又有官商,还有外商和皇商,形成一个结构松散、各阶层参与的商人群体。
民商是当时人数最多的商人。构成民商的商人有世代从商者,也有临时从商者;其构成的资本有大有小,势力视其与官府的联系程度有强有弱。
通过经商,一些普通民众成为富比王侯的巨贾。也有些人经商是为了兴趣和爱好。比如隐士投入到经商的行列,其经商目的或者尽孝或者济友,也可称之为商隐。
江淮是当时的南北征战区,边贸兴旺,因此民商也多集中在江淮一带。江淮估客已成为当时比较大的商人群体。
官商是商业资本最为庞大的一个商人群体。对于商业利润的极度追逐,是形成官商群体的一个重要动力。除上层官僚致力于商业外,中下层官僚也追求商业利润。
外商有时也称胡商,多集中居住。随着陆路和海上交通的发展,前来我国贸易的外商日渐增多,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商人帮派。
这些外商在我国长期贸易后,出现了世代居住中国进行商业活动的情况,有的甚至参与政治活动中。
皇商包括皇帝本人和皇室亲族均都经营商业。他们虽然不是专业商人,但是凭着皇家的势力,能将商业规模做得很大。皇帝和太子经商是当时商业经营中的一大奇观。
北魏皇室的商业实力很强,当时北魏孝武皇帝一次就赏臣子数区店铺,耕牛30头。
皇帝本身也很贪财,对于商业利益的追逐是皇帝和太子经商的直接动力。在皇帝和太子的带领下,当时的皇族普遍经商逐利。比如会稽地区就是刘宋皇室经商的重点地区。
魏晋南北朝时期,传统的“抑商政策”虽然不利于商业经营者,但相比前代则要宽松得多。
抑商政策一直是我国古代社会的主流政策,在以南北分裂为主的魏晋南北朝时,这一政策也没有放松。但是这种自上而下的政策,其实际作用是很有限的,比之两汉大为减弱。
事实上,在战争时期,商业是沟通分裂各方的重要桥梁,也是促进当时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因此,分裂各方在对商业进行抑制的同时,为了争夺有限的战略资源,实行安商政策。
所谓安商政策,就是为商业经营者提供一定的保障条件,使其安心经营商业。如对商人给予免收税赋的优待。为了给商人一个稳定的经商环境,有些政权还对外商实行保护政策,使外商在旅途中更安全。对官僚疯狂追逐商业利润的现象,有时皇帝和一些正直大臣也看不下去,他们从维持自己的政权的目的出发而给予批评并纠正。如宋益州刺史刘道济在郡经商,中央政府警告他深思自警,但刘道济仍不悔改,最后受到惩罚。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商业经营,极具时代色彩,体现为商业伦理精神的弘扬和经商技巧的锻炼。在当时,一些有学问的经商者为了弘扬商业精神,体现商业文化内涵,他们通过经商,追求和实现自己的儒学抱负,表达自己的人格,崇尚商业经营的诚信原则。
这一时期的商业诚信在长期战争的环境中并没有失去自己的本来面目。虽然战争助长了人们急功近利的经济思想,但是在商业经营中注重商业道德,成为诚信典范,仍是当时不少商人的自觉行动,特别是他们对所售商品的质量毫不隐瞒。
与商业诚信并存的是商业经营技巧的高超。商业诚信和商业经商技巧二者在“道”上既相同又不同,在一定的条件下二者有可能达到统一。
有的商业经营者通过锻炼经商技巧,实现商业经营目的。还有一些中下层商人使用各种手段来增加销售。有的以美女做酒店招待,以增加酒的销量,如阮籍邻家妇有美色,当街设庐卖酒,获利颇丰。
有的重视商业信息,通过掌握商业信息来获取商业财富。当时的商业技巧有很多是以商业诚信为指导,当然也有少数人违背了商业诚信。
总之,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广设市场并加强管理,各种身份的商人大量涌现,安商政策效力增强,商人大多注重商德和经商技巧,使这一时期的贸易活动呈现出持续发展的势头。
隋代对外贸易的发展
隋代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业贸易也出现繁荣的景象。此时的对外贸易,是在海、陆两方面同时进行的,在西北是陆上贸易,在东南是海上贸易。
其中西北丝绸之路的陆上贸易尤其发达。通过此路,不仅可以到达亚洲西北部,而且远及欧洲东部。通过海路,隋朝对东亚以及南洋诸国也有着贸易和友好关系。
隋炀帝亲巡贸易之路,不仅在西部边陲设置了四郡,还在丝绸之路上举行中西商贸交易会,开世界博览会之先河。使西北的陆上贸易活动有了更大的发展。
隋代在汉朝开通丝绸之路后,加强中原与西方的经济联系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隋炀帝对外实行开拓政策,广招周边各族、各国的使者和商贾到内地来,而西域各国的商人沿丝绸之路进入中原进行商贸活动的居多。
对于西北各少数民族来说,与中原王朝进行交易是一种有厚利可图的生意,因此一些商人往往或随同使节一同前来,以此获得较一般正常的贸易更加大的利润。
隋代大宛的狮子骢等,都是当时进贡中原的名马种。这些名马以及一般马匹的获得,中原王朝须得花费数量可观的纺织品。
在与中原王朝进行贸易的少数民族商人及外商中,有一些人或打着“使节”的旗号,或随同使节一同前往中原,以“进贡”的名义得到中原王朝的“赏赐”,从而获得更大的商业利润。对于中原王朝来说,也热衷于这种贡赐贸易。在当时,位于河西走廊中部的张掖,是中西商业交易的中心,充当着中外贸易的中转站的重要角色,史称“西域诸胡多至张掖交市”。
在交往过程中,隋政府采取相当优惠的政策,以此来鼓励这种贸易活动。当时的张掖受北面突厥、南面吐谷浑袭扰。平定突厥、吐谷浑,收复西域诸国、扩展疆域是隋炀帝西征西巡的根本目的。
隋炀帝曾经派吏部侍郎裴炬前往张掖主管互市贸易。裴炬是个很有心的人,他在管理丝绸之路的商贸活动中,亲自访问各地商人,了解西域各国的山川、风俗、经济、政治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调查所得撰写成《西域图记》一书。这是我国古代关于新疆和中亚的专门地理著作。书中还附有详细地图,对两万余里的丝绸之路作了相当有系统的记述和介绍。
当裴炬把这部著作呈献给隋炀帝时,引起了隋炀帝对西域和丝绸之路贸易的极大兴趣。他亲自召见裴炬,详细询问了解那里的各方面情况,并对裴炬的功绩给予赞赏和嘉奖。
裴炬回到张掖后,更加努力经营互市贸易,优待西域客商,为其提供旅途方便及费用,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吸引西域商人到隋王朝重要的商业城市大兴城和洛阳进行商贸活动。
为了保障丝绸之路的畅通,进一步扩大中西贸易,裴炬还上书隋炀帝,建议皇帝西巡,亲赴张掖会见西域各国首领。
609年,隋炀帝率大军从京都出发,浩浩荡荡地到达甘肃陇西,然后西上青海横穿祁连山,经大斗拔谷北上,到达河西走廊的张掖郡。
这次西巡历时半年之久,远涉到了青海和河西走廊。在我国封建时代,皇帝抵达到西北这么远的地方,只有隋炀帝一人。
隋炀帝到达张掖之后,裴炬说服动员高昌王麦伯雅、伊吾吐屯及西域27国的使臣、商人前来迎接。隋炀帝又令武威、张掖两地的仕女盛装出来游玩观赏。
此时的张掖,游人及车马长达数十百里,各国商人也都云集张掖进行贸易。这是一次盛况空前的中西商贸交易会,首开我国历史上世界博览会之先河。
隋炀帝此次西巡开拓疆土,安定西疆,大呈武威,威震各国,开展贸易,扬我国威,畅通丝路。是一代有作为的国君所为。
隋炀帝在西巡过程中,还置西海、河源、鄯善、且末四郡,进一步使甘肃、青海、新疆等大西北成为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实可谓意义重大。
由于丝绸之路的畅通,不仅使张掖的贸易市场更加繁荣昌盛,还促进了中原一带贸易市场的兴起和发展。如关中的歧州、西京大兴城、东都洛阳等。从此,西域的高昌、焉香、龟兹、疏勒、于阗、康国、安国、米国、吐火罗等国家的商贾使者来往于大兴城、洛阳一带,络绎不绝。
隋炀帝还派大臣杜行满去西域,从安国带回五色盐。又派人出使波斯,回国时,波斯的使者、商人也随至中原。
隋炀帝之前,中西交通的丝绸之路只有南北两道。隋炀帝时期不仅以前的道路更加畅通,而且新增了北道,即新北道。
这样,隋通西域的道路共有3条:北道出自敦煌至伊吾,经蒲类、铁勒部,度今楚河、锡尔河而达西海;中道出敦煌至高昌,经焉耆、龟兹、疏勒,越葱岭,再经费尔干纳、乌拉提尤别等地而至波斯;南道出敦煌自鄯善,经于阗、朱俱波、羯盘陀,越葱岭,再经阿富汗、巴基斯坦而至印度各地。
唐代繁荣的对外贸易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强大鼎盛的朝代,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和内外交通的发达。当时以长安为中心,设置驿路,贯通于全国各地,进一步刺激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唐太宗李世民大力倡导,接纳少数民族和外国人,甚至为了对外交流和国际贸易,可以给予外国人超国民待遇。并且唐代允许境外的货币在国内流通,以此方便外国人在我国的经贸活动。
大唐一代,“盛唐气象”的恢弘、博大与开放,成为这一历史时期的象征,也成为我国历史上最繁荣的时期。
开展对外贸易必须首先扩展对外交通,这是最基础的一项工作。唐代在扩展对外交通方面无疑是极为成功的,既有陆路交通,也有海上交通。在这方面,史书多有记载。
在陆路交通方面,据唐代贾耽撰写的《皇华四达记》记述,当时通往周边民族地区的交通干道,主要有安东道,高丽、渤海道,大同、云中道,回鹘道,西域道,天竺道,广州通海夷道。此外,还记有从长安分别通往南诏的南诏道和通往吐蕃的吐蕃道。这些道路,西向可通往西域,穿越帕米尔高原和天山的各个山口,到达中亚、南亚与西亚,甚或远至欧洲,即著名的陆路“丝绸之路”。
唐代对外贸易的繁荣兴旺,还表现在海上交通与贸易的发达。后因战乱陆上丝绸之路交通受阻,海上交通与贸易的发展显得更为重要。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广州通海夷道”,已能通往印度洋,直达波斯湾,全长10多千米。此航线,我国和亚非各国商船往返不绝,促进了唐朝与阿拉伯国家、东南亚各国的贸易往来。
“海上丝绸之路”的兴起,也是基于唐代海运事业的发展。据《新唐书·阎立德传》记载:唐贞观时阎立德在洪州造“浮海大船五百艘”。
除了扩展对外交通,唐代在国家统一后走对外开放的政策,以及唐政府采取了必要的政策和措施保证,是对外贸易繁荣的根本所在。
唐代在“贞观之治”与“开元盛世”时期,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贯通南北的大运河,使西北政治中心、东北军事重点防御区和南方经济富庶区联结起来,大大加强了南北的经济文化交流和相互促进。
这些都为开放的国策奠定了物质基础,使得国人在面对外来文化和商品冲击时具有充分的自信心。
唐太宗李世民对华夷观念主张“华夷一家”,这一观念不仅是对前人的超越,也对后世制定国策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唐代,“万国”、“四海”、“华夷”、“蕃汉”、“胡汉”等名词使用的频率很高,体现了一种开放的态势。
在这样的观念下,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全面发展的局面:地域向外拓展;民族迁徙与民族融合有了新的进展;在文化上汲取与推广并行;在科举制下的人才选拔;社会观念和社会风俗开放,包括婚姻、家庭、女性、娱乐、休闲、节庆的调整与包容等。
唐政府还实行必要的政策和措施保证。首先是设置专门的官署,以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
为适应对外经济贸易由西北内陆向东南沿海的转移,从陆路丝绸之路向海上丝绸之路的转移,唐代除原有接待外来人士的鸿胪寺,还设立了管理边境贸易事务的互市监,中央和地方官府还采取一些变通的措施,鼓励外籍商人在边境地区进行民间自由贸易。并设立了管理沿海贸易的市舶司等机构,以适应海陆贸易的发展。
其次是对外籍商人在政治、经济上实行多种优待政策。比如:对外籍工商业者、艺人和宗教人士进出,以及外籍商人在唐代民间的经营方式和经营内容,实行比较宽松的政策;在商品交易中实行开放式的货币政策,很多境外货币可以在唐代流通;尊重外籍商人的习俗和信仰;通过减免税收的政策鼓励外籍商人入唐长期从事经营等。
统一而又富强的唐王朝,采取对外开放政策,并为此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无疑会使唐王朝对外贸易蓬勃发展。
外商运进我国行销的商品种类主要是珠宝、玉石、香料、稀有珍奇动物、药材、马匹以及土特产品,运出的主要是中国的丝绸。
唐中期以后,瓷器逐渐成为对外出口的大宗,海运的发展也为运输瓷器这类质重易损的商品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有人将海上丝绸之路又称为“瓷器之路”。在朝鲜、日本、东南亚、南亚、西亚、非洲都出土了大量唐代和五代的瓷器。
这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表现为总量的增长与市场的开拓,也表现为深层次的渗透。各国、各地区的联系日趋广泛,商业贸易需求推动着东西方以及亚洲大陆内部更为密切的交流。唐代把握住了商品经济的契机,对外贸易呈现出新的面貌。
据记载,唐末在广州从事贸易活动的外国人有一个时期竟达12万人以上,他们带着香料、药物和珠宝,换取中国的丝织品、瓷器等物。“海上丝绸之路”的兴起,也是基于海运事业的发展。
随着唐代对外贸易的发展和深入,大量外商涌入中土,在城市工商业群体中占有相当数量,这是唐代外贸经济的重要特色之一。在外商中,既有万里求宝卖珠的行商,也有开店设铺的坐贾;既有在民间游走的私商,也有以朝贡名义开展变相经贸活动的官商。“胡商”、“胡店”、“胡饼”、“胡姬”等名称正是现实的反映。
大城市有专门接待胡商的邸店和住坊,有单独为胡人居住的蕃坊。往来居住的外商在我国的活动范围很大,几乎所有水陆交通发达的大中城市都有他们的足迹。也可以说,凡是外商经常出入或聚集人数较多的城市,必是商业或转输贸易兴盛的城市。
唐代对朝贡使团有很多优待政策和措施,如根据路程远近给付资粮,安排住宿,馈赠物品,允许入市交易,邀请参加皇帝举办的“宴集”。据统计,南亚、中亚与西亚来唐使团共343次,每团少则数人,多者可达数百人。
当时,与唐发生联系的国家和地区有300多个,包括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周边内附少数民族部众,与唐有藩属关系的国家和独立政权,甚至极其遥远的地方的国家。总之,唐王朝使对外贸易范围广泛且具有连续性,贸易渠道众多而内容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