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知县审理分家案

清代雍正年间,有一位名叫邵大业的循吏,很有一套审案、断案的办法。

他在担任湖北黄陂知县的时候,曾经审理过一件亲兄弟争家产的案件。

在县城北郊,有两个姓吴的亲兄弟,都已过六旬,两鬓斑白。本来他们合住在一起,共同奉养老父,彼此相安无事。后来老父去世,兄弟二人因分家产发生矛盾,伤了和气,闹得不可开交。起先族人出面调解,没有结果, 于是便把官司打到县衙门。

坐在县衙门正堂的邵大业仔细地看过吴氏兄弟递上的状纸,又翻阅了有关此案的其他材料,知道这一对老年兄弟都是本份之民,虽然因争家产打官司,但兄弟之间的感情并没有完全裂破。他看完案卷后,并不向两兄弟询问诉讼的缘由,而是命衙役取过一面大镜子,放在两兄弟面前,问道:“镜子里面的两个人长得像不像?”两兄弟回答说:“像。”又问:“他们是亲兄弟吗?”回答说:“是。”问到这里,邵大业叹了一口气,用很伤感的语气说:“我真羡慕镜子里面的兄弟二人,能够携手并老,在晚年还能体会到亲兄弟的手足之情。兄弟之情是无价的,如果为了争家产而失去了手足之情, 那将会后悔终生,得到的家产再多也无法弥补”。邵知县的话深深地打动了两兄弟,使他们惭愧地低下头,认识到兄弟分家产不能不顾手足情谊,表示要用相互礼让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