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的事
一天晚上 8 点 30 分,美国某市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警方正在对一名嫌疑犯进行审讯。
审讯员:“那天晚上 8 点 30 分你干什么去了?”
嫌疑犯:“那天晚上 7 点我从家出来去看电影,7 点 15 分到达电影院。影片很长,10 点 30 分才看完,这段时间从未离开过电影院。11 点到家里后就睡了。”
审讯员:“那天晚上我和妻子也去了这家电影院,当电影放到向女主角开枪时,片子突然断了。坐在第一排的一个秃子从座位上站起来拼命喊叫。就在那时放映场的灯亮了,我坐在他后面,当场认出他是大胖子吉姆·雷纳德。我早就认识他,他这个洋相出得真有意思⋯⋯”
嫌疑犯:“不错,果真是这样,我也看见了。” 审讯员:“你这是撒谎!赶快交待你的罪行!”
——审讯员故意编造了有声有色、如临其境的故事,使嫌疑犯受骗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