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斗戏动物趣事

古今中外可以搏戏相斗的动物非常之多。这里介绍几种,以博一趣。

**斗鸡。**我国在周朝时代就有斗鸡。欧洲的斗鸡活动是在古杀腊泰米斯托 克利(公元前 525 年—前 460 年)时期开始的。英国恩里克八世曾建造一座著名的“皇家斗鸡场”。古巴和墨西哥一直很盛行头鸡。菲律宾全国设有一千多所斗鸡场。参加斗鸡的有各行各业的人,甚至还有政府官员。

**斗蟋蟀。**我国唐朝天宝年间开始斗蟋蟀,当时长安富人把蟋蟀蓄养在象牙小笼里,宋朝的贾似道写过《促织经》,以斗蟋蟀来赌博就是从他开始的。明朝宣宗也嗜好此种玩艺,他曾命令苏州知府进贡蟋蟀千只。

**斗鹌鹑。**唐玄宗时,有人进上几只鹌鹑,它们能随金鼓节奏互相搏斗, 很为有趣。宫人纷纷蓄养以作游戏。此风一直传到清朝。

**斗牛。**据宋人高承所著《事物纪原》说:“秦昭王时,李冰为蜀守,因怒责江神,后冰与神俱化为苍牛,斗于江岸。”这是神话,自不可信,但至少说明宋朝已有斗牛之习。当时即以浙江金华一带最为流行。斗牛是西班牙的“国术”,但这是人与牛斗。而印度尼西亚爪哇岛的斗牛和我国金华一样,

即以牛斗牛。那里的村民还讲究许多忌讳,比如要请巫师选择吉日,不准家里的女人在斗牛之日沐浴、洗发、梳头等。为了取胜,牛主事先把牛角削得非常锐利,然后给公牛灌一种特制的药酒,并把它牵到阳光下曝晒,使它性情更加粗暴。

**斗鱼。**明朝时曾有斗鱼游戏。据《五杂俎》载:福建一带有人喜欢养鱼 相斗。

斗鱼,是种著名的观赏鱼类,生长在我国南方的溪河沟渠,体色赤袍, 有蓝绿斑纹横带。口小听短眼大,有条像旗形的尾巴。体长 6—7 厘米,生性倔强好斗。人们利用它好斗的习性,把它作为鱼类的比赛项目,来丰富人们业余生活。

斗鱼斗起架来凶狠无比,非要分出个高低胜负不可。参赛的斗鱼多用雄性,比赛开始时,放进玻璃鱼缸,经过人为的挑逗,本已孤僻习惯的斗鱼一见如仇,见面就打,只见双方张鳍鼓鳃,你咬我的头,我咬你的嘴,或互相用头顶撞,用尾拍击,时而上下追逐,时而左右翻滚,霎时,鱼缸水花四溅, 令人眼花缭乱。斗了几个回合后,双方也许疲劳了,各自把头伸出水面吸氧, 又继续接火激斗。斗鱼经过激战,体色会奇异地由浅绿变紫色,接着又变为浅黑色,更有趣的是,这种斗鱼斗得兴起会连自己也认不出了,假如有人拿来镜子,放在透明鱼缸的外围,这小家伙以为又遇上对手,立即往镜中的投影猛冲,结果碰得“头破血流”。

**斗骆驼。**突尼斯杜兹镇每年 12 月的“撒哈拉联欢节”上都有斗骆驼表演。

斗骆驼时,人们把两头雄骆驼赶在一起,顿时只见两只骆驼势不两立,彼此疯狂地嘶吼着,头顶着头,或颈缠着颈,蹄踩着蹄,时而对踢,时而对咬,直到一方被打败,甚至被咬死为止。但在斗骆驼时,为了不伤害骆驼,主人在它们未分胜负以前,就连忙将其架开了。一般说,斗骆驼虽然比不上西班牙斗牛场面那么激烈,但它有它的风趣,同样吸引着不少观众和游客。**斗羊。**突尼斯的斗羊至少有 1000 年历史了。古时候,只是在开斋节前

夕举行这种娱乐活动。现在不同了,不但用斗羊和斗骆驼来丰富文化生活, 而且还用斗羊和斗骆驼来吸引外国游客,发展旅游业。

公羊天性好斗。突尼斯人就是利用公羊的这种好斗特性,开展这种娱乐活动的。斗羊的规则和摔跤、拳击有些类似,即按体重分为五个等级,只有重量相当,才能成为比赛的对手。还规定:只有 5 岁至 12 岁之间的公羊才可

参加比赛;每只羊每年参赛次数不得超过 6 次。

羊的主人非常珍爱自己的宝贝,给羊请教练员和兽医,有的甚至还请按摩师。在比赛过程中,如果一方受了伤,或被击倒,或不敢迎战而逃,都算战败。优胜者的“教练员”将获得奖杯等奖品。

突尼斯的斗羊每年举行几次,一般都是在节日期间进行。比赛时,场内人山人海,盛况空前。观看斗羊的人数和收入仅次于这个国家最热门的运动

——足球比赛。

**斗狗。**美国有股斗狗的热潮。以斗狗赌博的大都是小农场主、印第安人 和蓝领工人。

这些互相残杀的恶狗是美国斯塔福德郡产的公狗。美国的斗狗活动有一整套的规则。决斗常常持续两小时之久。败狗总是遍体鳞伤,即使不是由于心衰、肺破、血液流干而死,通常也会遭到枪杀,因为驯狗者花费大量精力

训练,谁也不愿意认领一条斗败的狗。美国许多地方,斗狗是犯法的。联邦惩治条例规定,斗狗要判一年徒刑。在加利福尼亚州,犯斗狗罪可能被判处一年徒刑井罚以折合 2.5 万英磅的罚款。而在内布拉斯加州,斗狗迷只冒罚

折合 50 英镑罚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