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深交流

  • 邓小平强调指出:“可以鼓励、劝说台湾首先跟我们搞‘三通’:通商、通航、通邮。通过这样接触,能增进海峡两岸的相互了解。”
  • 徐亨说:“以后可用电话或传真机直接联络,不但缩短时间,而且减少差错。”
  • 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严正指出:“两起惨案正是台湾当局极其错误的‘大陆政策’的必然结果。”

两岸就华航事件首次接触

1986年5月3日,台湾“中华航空公司”B-198号波音747货机,在机长王锡爵驾驶下,执行由曼谷飞香港的任务。

此机从新加坡起飞,途经泰国曼谷,原定计划暂停香港后返回台湾。机长王锡爵临时改变主意,带着副驾驶董光兴、机械师邱明志及22万磅货物,与白云机场取得联系后转飞广州放下舷梯,踏上大陆的土地。

当身穿台湾“华航”制服的王锡爵到达北京机场之时,中国民航局局长胡逸洲迎了上去,表示欢迎他回大陆定居。王锡爵的父亲和弟弟等人闻讯从四川赶到。骨肉团圆,手足情深,场面令人万分感动。

王锡爵在机场发表声明,要求在祖国大陆定居,同亲人团聚;同机另两人则表示愿回台湾。

针对董光兴、邱明志两人表示愿意回到台湾的意愿,田纪云表明中央的态度:“我们主张海峡两岸实行‘三通’,有来有往,来去自由,我们充分尊重他们本人的意愿。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兄弟之间的事应当自己解决为好。”

5月6日,王锡爵驾驶那架波音飞机到达北京,见到了多年未见面的父亲和兄弟。他对中外记者说:

回到祖国大陆,是我多年的心愿,今天我回来了,感到非常高兴。今天可以说是海峡两岸的通航典礼,希望祖国的和平统一早日实现。

王锡爵的祖籍四川遂宁,1949年18岁的他随空军学校迁台。王锡爵表达出定居大陆的宿愿。中国民航局经请示中央有关对台工作部门之后,决定致电“台湾华航”,请其速派人员来京,商磋善后。

王锡爵驾机到达广州的当天,中国民用航空局就给台北“中华航空公司”发出一封电报。电报称:你公司的波音747货机一架于5月3日15时10分飞抵广州白云机场。机长王锡爵要求在大陆定居。“我局邀请你们尽早派人来北京商谈有关飞机、货物和机组其他人员的处理问题。”

正在台北养病的蒋经国闻听此事,颇为激动,他于恼怒之中负气决计不与大陆方面接触。“华航”负责人对蒋的意思心领神会,当即回电声明立场:“华航”将遵循不与中共接触的原则,寻求第三者来解决。“台湾交通部长”连战、“民航局长”刘德敏、“国防部参谋长”郝柏村、“华航董事长”乌钺及“总经理”戚荣春等,组成华航“五人小组”,急商对策。

蒋经国后来恢复了理智,命令汪道渊、沈昌焕、王章清3人组成处理事件小组,指示解决之前台湾当局不出面。

3人小组初步拟定出3个可以代表台湾方面的机构:香港国泰航空公司、货机投保的英国保险公司、国际红十字会,他们准备通过其中的任何一家来与大陆谈判解决问题。

国民党“中央文化工作会”主任宋楚瑜奉蒋经国之命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坦诚”地面对这桩棘手事件,表示如下原则:“政府官员”对此事不隐瞒,不渲染,新闻界要遵循此一前提,不夸大,不喧哗。

蒋经国面对王锡爵事件,决定让宋楚瑜来担当新闻发言人的角色。宋素有国民党“化妆师”的美号,“疗伤止痛”的才能过人,也许让他来出面诠释蒋经国更为放心。

5月11日,中国民航局再次致电“华航”,敦促前来商谈,并再次申明立场:此事件纯属两个民航公司之间的业务性商谈,并不涉及政治问题,是交接技术,应由双方当事人直接地、面对面地办理交接事宜,以确保飞机、货物及两位回台人员的安全返回。如果“华航”觉得到北京不适宜,可选择双方都能接受的较恰当的地点。但是,第三者不能介入。

大陆希望以此为契机,超越台湾领导人坚持的“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三不”政策,迈出“三通”第一步。

台湾“立法委员”谢学贤向“行政院”提出质询:出现王锡爵事件,是当局禁止人民回大陆故乡探亲访友造成的苦果,台湾的大陆人,特别是大陆老兵,思乡思亲情切,没有几个30年可以再等,应该准许他们回去看看。这一番话,代表了岛内整整一代人的心声。

鉴于岛内民众的广泛呼声以及大陆方面合情合理的正当态度,台湾当局“最高领导人”再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来拒绝与中国民航接触了。

经反复考虑之后,台湾方面终于做出历史性的抉择。蒋经国亲自做出指示,改变不正面接触的初衷,“华航”可以出面与中国民航会商。消息传出,世界舆论为之一震,大家意识到,海峡两岸的破冰之旅势在必行。

5月13日,“华航”宣布,由该公司驻香港分公司代表在香港与中航洽谈,并指出,这纯属单一飞行事件,“华航”与“政府”没有关系。双方经接触,到15日即商定,17日在香港进行商谈。

17日,“两航”谈判在香港深水湾乡村俱乐部正式举行。谈判气氛融洽,中航以同胞兄弟之礼对待“华航”,“华航”虽第一次接触大陆人,态度亦相当客气。经过4轮会商,两航达成协议。

“华航”方面同意在广州,但提出要委托第三方前去接收。中航方面认为:同胞兄弟之间,经过友好真诚的商谈,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考虑到“华航”的困难,同意将交接地点改在香港。双方还在关于安全保证、交接手续、技术细节等问题上达成协议,并形成了包括交接全部事宜的会谈纪要。双方代表在纪要上签了字。

23日,双方代表在香港启德机场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署交接书后,中航向“华航”递交两名机组成员的健康证明书、货机上的货物清单和飞机维护工作清单。

华航货机及董、邱两位组员飞抵香港启德机场,举行隆重的交接仪式。一方在欢送,一方在迎接。热烈场面再次打动在场者的心。

至此,“华航事件”圆满解决。

在这次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是:地位平等,友好协商;就事论事,合情合理;互相尊重,互相谅解;不做题外文章,不附加政治条件。这次事件的处理和上述原则,被称为“华航模式”。

这次商谈是两岸在隔绝37年后由官方在背后主导下的第一次公开接触谈判,它的成功举行,打破了台湾当局长期营造的“恐共”心理,使台湾民众认识到,共产党并不像当局宣传的那样可怕,两岸是可以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的。

“两航谈判”的成功在海内外引起巨大反响,美国舆论称之为国共两党的“首次正式接触”、“首次直接会谈”,日本《东京新闻》发表评论称此次事件是海峡两岸关系“一举向前发展的划时代事件”。

香港报纸则称:

两航谈判就其影响而言,显然具有高度的政治含义,说它是历史性的重大事件决不为过……它标志着国共两党及两岸关系的一个新起点。

“两航谈判”之后不久,一个“自由还乡运动”在台湾老兵中掀起,继而成立了“外省人返乡探亲促进会”。

“探亲促进会”在台北举行集会,与会老兵身穿写满汉字的衣衫,满眼皆是令人百感交集的心里话:“想家”,“想回家”。

这一切变化,直接推动了后来的两岸“三通”谈判。

邓小平强调三通重要性

1986年9月2日,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在中南海接受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60分钟”节目记者迈克·华莱士的电视采访。

“60分钟”电视节目是美国新闻历史上连续播放时间最长,坚持黄金时段播出最久,收视率最高的电视新闻杂志节目。

对于新闻,“60分钟”的创始人休伊特的解释是:新闻就是“从未听说过的故事”。而“60分钟”所擅长的正是讲述这样的故事。他认为,好故事的标准就是晚上播出的节目是第二天早上人们的话题;“60分钟”成功的重要因素乃在于“我们故事的主角比我们会讲故事。我们所做的只是帮他或她讲好故事。”

休伊特于1968年提议创办“60分钟”栏目,哥伦比亚公司接受他的建议后于同年9月24日首次推出“60分钟”,节目内容以政府行为、社会事件、司法公正、人类灾难、战火纷争等“硬新闻”为主。

在谈话中,华莱士问:“目前中美双方是否存在大的分歧问题?”

邓小平回答说:

有。如果说中苏关系有三大障碍,中美关系也有个障碍,就是台湾问题,就是海峡两岸中国统一的问题。美国有一种议论说,对中国的统一问题,就是台湾问题,美国采取“不介入”的态度。这个话不真实。因为美国历来是介入的。在50年代,麦克阿瑟、杜勒斯就把台湾看作是美国在亚洲和太平洋的“永不沉没的舰空母舰”,所以台湾问题,一直是中美建交谈判中最重要的问题。

华莱士问:“美国在处理美台关系时是否未能按照它承担的义务去做?”

邓小平说:“我认为美国应该在这个问题上采取更明智的态度。”

华莱士问:“什么态度?”

邓小平说:

很遗憾地说,在卡特执政的后期,美国国会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这就变成了中美关系的一个很大的障碍。刚才我说,希望里根总统执政期间,能够使中美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其中就包括美国在中国统一问题上能有所作为。我相信,美国特别是里根总统,在这个问题上能有所作为的。

华莱士接着问:“他们在这个问题上能有哪些作为呢?”

邓小平强调指出:

可以鼓励、劝说台湾首先跟我们搞“三通”,通商、通航、通邮。通过这样接触,能增进海峡两岸的相互了解。这就为双方进一步商谈统一问题,实现统一问题创造条件。

在谈话中,邓小平还阐明了中央对台湾的一贯立场和态度,邓小平说:

凡是炎黄子孙,我们老祖宗是炎帝、黄帝,都希望中国能统一,那种分裂状况是违背民族意志的。

其次,只要台湾不同大陆统一,台湾的地位,台湾作为中国领地的地位是不肯定的,不知道哪一天又被别人拿去了。

第三点理由是,我们采取“一国两制”的方式解决统一问题。大陆搞社会主义,台湾搞它的资本主义。这对台湾和台湾人民的生活方式不会改变,对台湾人民没有损失。

至于比较台湾和大陆的发展程度,这个问题要客观地看,差距是暂时的。

邓小平认为,根据大陆的现行政策,发展速度不会慢,距离正在缩小。他表示相信大陆在若干年内至少不会低于台湾的发展速度,道理很简单,台湾资源很缺乏,大陆有丰富资源。

邓小平指出,如果说台湾已发挥了自己的潜力,大陆的潜力还没有发挥,肯定会很快发挥出来的。而且就整体力量来说,现在大陆要比台湾强得多。所以单就台湾国民平均收人比大陆现在高一些这一点来看两方面的优势是不全面的。

鼓励台商到大陆来投资

1986年10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习仲勋在全国侨联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上讲话,希望侨联组织要更加密切地联系广大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注意倾听和充分反映他们对国内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使侨联组织真正成为“华侨之家”。

在会上,习仲勋说,侨联组织要更广泛地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祖国四化建设贡献力量。他说,侨联的首要任务就是协助有关地区和部门把侨乡的经济建设搞好。

习仲勋指出:

我们要团结海内外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组成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齐心协力,促进祖国的统一。侨联要通过归侨、侨眷同海外亲友,以及台湾各阶层人士的联系,介绍“一国两制”的方针,介绍这几年祖国所发生的深刻变化,促进海峡两岸“三通”的实现,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做出新的贡献。

习仲勋说,归侨、侨眷同海外侨胞以及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有着众多的联系。侨联要根据这一特点,在做好国内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开展海外联谊活动。侨联还要继续协助各级党政部门进一步做好落实各项侨务政策的工作,做好沟通党和政府与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工作,真正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侨联机关要加强自身的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并注意引进新人的工作。

习仲勋强调,侨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并加强对侨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它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使它更好地发挥作用。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侨联做好工作。侨联的工作一定要更上一层楼,进一步开创新局面。

当时,习仲勋的讲话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国大陆正迎来经济发展的大好时机,来大陆投资的台湾商人越来越多,台湾当局阻碍两岸“三通”的政策违背历史发展潮流,已经引起两岸人民的强烈不满。

为了增进两岸交流,早日实现两岸“三通”,1988年7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简称《二十二条》。规定指出:

第一条为促进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以利于祖国海峡两岸的共同繁荣,鼓励台湾的公司、企业和个人在大陆投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台湾投资者可以在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投资。

鼓励台湾投资者到海南省以及福建、广东、浙江等省沿海地带划定的岛屿和地区从事土地开发经营。

……

第四条台湾投资者可以在大陆的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其他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方向的行业投资。

……

第七条台湾投资者在大陆的投资、购置的资产、工业产权、投资所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并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台湾投资者在大陆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八条国家对台湾投资者的投资和其他资产不实行国有化。

第九条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台胞投资企业实行征收时,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规定共22条,作为专门鼓励台胞投资的一个单项法规,它的及时出台,以郑重的法律形式,迅速、准确地向广大台胞传达了一个重大信息:祖国大陆真诚欢迎他们回来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当时,许多台商就是因为知道有这样一个国务院的《二十二条》,才最终拿定主意,冲破各种艰难险阻回到祖国大陆投资。

不仅如此,《二十二条》还为随后《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参考。

《二十二条》开鼓励台胞大陆投资之先河,其意义已远远超出本身具体规定的范畴,它将作为一种精神寄托扎根于广大台商的心里,贯彻投资经营活动始终。

两岸红十字会直接联络

1988年1月13日,中国国民党主席、台湾当局“总统”蒋经国因病在台北逝世。中国共产党与祖国大陆人民听到这一消息,深表哀悼。

1月14日,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中央,吊唁蒋经国的逝世。电文说:

惊悉中国国民党主席蒋经国先生不幸逝世,深表哀悼,向蒋经国先生的亲属表示诚挚的慰问。

当天,中共中央负责人发表谈话,对蒋经国不幸逝世表示悼念,并重申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不变。他说:

中国国民党主席蒋经国先生不幸逝世,我们深表哀悼。蒋经国先生坚持一个中国,反对“台湾独立”,主张国家统一,表示要向历史做出交待,并为两岸关系的缓和作了一定的努力。

这位负责人还说:“当此国民党领导人更替之际,我们重申,我党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和政策是不会改变的。我们希望新的国民党领导人,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审时度势,顺应民心,把海峡两岸关系上开始出现的良好势头推向前进,为早日结束我们国家分裂局面、实现和平统一做出积极贡献。”他指出:

台湾人民有着爱国的光荣传统,盼望统一,反对分裂,近年来同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一起,为推动和平统一,促进国共两党和谈做出了努力。我们愿与台湾各界人士共商国是,完成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大业。

他最后表示:“我们由衷地期望台湾局势稳定,社会安宁,经济继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

蒋经国的逝世,对两岸关系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但随着两岸经济交流的加深,两岸人员往来日益增多。这样,两岸红十字组织便担当起事务性商谈的重任。

其实,早在1979年,中国红十字总会就曾表示,愿意为两岸同胞联系和团聚提供帮助。1981年,中国红十字总会会长钱信忠向台湾红十字组织提出了3项建议,希望两岸红十字组织进行找人转信合作;为两岸同胞联系、团聚提供帮助;两岸红十字组织实现互访,增进了解,发展业务。

1987年,台湾当局正式开放民众赴祖国大陆探亲,台湾红十字组织负责办理台湾民众申请赴祖国大陆探亲事宜,两岸红十字组织开始往来建立联系,并于1988年4月,实现以“民间方式”传递两岸民众的往来信件。

1990年5月,应中国红十字总会会长陈敏章的邀请,台湾红十字组织负责人徐亨访问祖国大陆,台湾红十字会副秘书长常松茂同行。

双方将就两岸海难救助、查人转信、祖国大陆人士在台湾继承遗产之协助及探亲交流衍生的问题协助等事宜进行商谈。

5月5日,中央对台工作部门负责人丁关根接见徐亨一行。这是海峡两岸红十字会的首次接触。

在访问期间,陈敏章会长与徐亨会长进行会谈,并达成两岸红十字会直接往来的协议和默契。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

1、寻人工作由双方直接联络办理。

2、大陆去台及台湾来大陆的人士如有病、亡、旅行证逾期等事宜,当事人或其亲属可向红十字会陈情,请求给予必要的协助。

3、渔船遇难,应给予协助交涉。

4、大陆同胞继承在台家属遗产问题。

5、紧急事项,大陆各地红十字会可与台湾红十字会直接联络,但必须同时通知北京中国红十字会。一般事项,均由双方总会联络。

6、大陆同胞取回在台亲人的骨灰,红十字会提供必要的协助。

这次会谈富有成果,日后两岸举凡有关寻人、认证、渔船纠纷以及其他紧急事项,均可通过两岸红十字会直接联络处理,不必再借道国际红十字会。

1990年6月6日至11日,徐亨应广东省红十字会会长王屏山的邀请,由中国红十字会副秘书长曲折陪同来广州进行访问。

王屏山到机场迎接,入住白天鹅宾馆。6月7日,广东省副省长于飞在省政府会见徐亨一行,向他们介绍广东40多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和改革开放10年来取得的成就,并请徐亨在广东多走些地方,多看看,多提意见,共同为海峡两岸统一多做工作。

徐亨说,40多年来他第一次回大陆,看到北京、上海、广州的变化很大。

会见结束时,徐亨向于飞赠送纪念品。

当天下午,王屏山与徐亨一行举行座谈。在座谈中,双方分别介绍本会几年来为海峡两岸同胞查寻亲人、处理探亲衍生问题和渔民海难事件等工作情况,还就今后如何加强联系,更好地为海峡两岸同胞服务等问题交换意见,并表示要切实执行双方在北京达成的协议。

在访问期间,王屏山陪同徐亨一行游览了广州市容和一些名胜,参观了中山纪念堂、中山大学和岭南学院等。王屏山与徐亨均为岭南大学校友,因而谈起来格外亲切。徐亨在岭南学院里提了“岭南精神”4个大字。

徐亨又去中山县参观了孙中山先生故居、老人院等。徐亨在广州访问6天,除参加广东红十字会安排的极具意义的活动外,每日还要不断地接见来白天鹅宾馆拜访他的亲友、同学,往往要到深夜23时,他与多年未见的胞兄徐达谈话不到半小时,还有许多来访亲友未暇面谈,只有由副秘书长常松茂代表接见而已。

徐亨安排在6月9日早上的一个半小时在白天鹅宾馆“玉堂春”餐厅以茶餐方式与分别40多年的黄埔海军学校老同学10人聚会,并在“故乡水”人工石山前合照留念以抒其思乡情怀。临别时大家都依依不舍,互相表示希望祖国早日实现和平统一,希望能在广州再见。

徐亨返回台湾后,于1990年6月19日向台湾《联合报》记者发表谈话,表示这次访问大陆取得圆满成功。

徐亨说:“过去,两岸红十字会往来均需经过香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办事处办理,不仅费时,而且费力。以后可用电话或传真机直接联络,不但缩短时间,而且减少差错。”

徐亨说,这是“红十字会为了争取时效,并基于人道立场,在不违背台湾当局的政策下,与大陆红十字会达成业务直接往来的协议,不再通过第三地区转送办理,对两岸同胞均很有利。”

两岸邮电渠道初步开通

1989年6月,台湾当局正式开放两岸之间的间接通话业务。

当天上午9时起,台湾“电信总局”解除台湾对大陆直拨电话禁令,民众可由台湾与大陆80个城市直接通话。这种直拨电话服务,是经美中及日本的国际线路自动转接大陆,随后又开放人工转接通话服务。同时开放台湾至大陆的电讯及图文传真业务。

台湾电信公司可通过第三地对大陆开通直拨电话业务,这是两岸通信领域的重要发展,结束了几十年两岸通邮不便的历史。

早在1979年5月,大陆邮电部门全面恢复经第三地转发的收寄邮往台湾的各类平常信件,随后又收寄邮往台湾的挂号函件。寄台函件自1988年3月19日起收寄;寄大陆函件自1988年4月8日起收寄。不过,台湾当局开始采取“通信不通邮”的原则,通信是指在接收大陆通过香港等地转来的信件,在邮局涂销邮票后转交收信人;在寄信方面准许民众通过非官方的公益团体转寄。

“不通邮”是指不与大陆邮政机构发生直接关系。随后在台北设立红十字信箱,负责接收和处理台湾双向非正式间接通邮。

1989年6月14日起,“台湾邮政部门”批准邮局开始直接收寄到大陆的航空函件,即邮寄大陆函件可以直接书写大陆地址,可贴台湾邮票,邮局将直接封发至桃园中正机场的邮航中心,由该中心交给国泰航空班机先运至香港,再转往上海,不再经过香港邮政处理,邮件传递作业时效大大提高。收寄函件范围也扩大,邮局可受理明信片、印刷品、新闻纸类及盲人文件,均以航空方式交寄。

经过多年的努力,已从大陆单向、间接对台试通,发展到两岸双向、公开的互通部分邮电业务。

邮电渠道的初步开通,打破了台湾海峡两岸几十年的隔绝状态,两岸同胞利用邮电互传信息与交流的愿望得以实现。同时,也为两岸经贸往来和各项交流交往,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时,两岸电话电报通话方式有3种。

一是两岸电话通话方式包括直接拨号电话、人工转接电话、受话方付费电话。直接拨号电话是台湾地区用户拨叫大陆用户时,先拨国际代码002,再拨86,续拨对方区域号码及用户号码。受话方付费电话是台湾地区用户欲拨叫由台湾地区用户付费之电话时,可经由大陆当地电信机构值机员,拨叫第三地区国家电信机构代为征得受话用户同意付费后将电话接通;在未与第三国洽妥同意代为办前,则暂由大陆电信机构值机员拨叫电信机构委托代办之民间公司值机员,征得用户同意付费后将电话接通。

二是电报业务交换与发送。两岸电报交换是,台湾地区用户欲与大陆用户通报时,先拨085,再拨对方TLX号码,电路经由第三地区国家电信机构自动转接通报。对用户高速传真电报是,台湾地区用户将传真电报交由本局传真报房,以直拨电话作业方式转发至大陆有传真机之用户。电报发送方式是,台湾地区民众先将欲拍发至大陆之电报交由各地“电信局”营业处受理,然后由局经第三地区国家电信机构自动发至大陆。

三是账务结算。两岸之间的通话与通报账务处理方式是,海峡两岸相互经由第三地区国家电信机构转接之电话、电报及电报交换之通信费,将依国际摊账惯例经由第三地区电信机构处理。

自开放两岸间接通电后,两岸间的通电业务往来发展十分迅速。

据1991年邮电部发言人的谈话指出:1989年大陆打到台湾的电话约为180多万次,是1988年的11倍。1990年,大陆打到台湾的电话约达470万次,比上年增长163%;大陆发往台湾的电报4.2万多份,比上年增长2047%。

自后来的1994年5月以来,台湾打到祖国大陆的电话业务量已是台湾对外电话业务量的第一位,同时,来自祖国大陆的电话业务量也占打进台湾电话业务量的第二位。

从1995年起,两岸之间将开办电子信箱业务,民众可以通过租用电子信箱快速收到来自对岸的传真存储转发的信息,极大方便了两岸之间的通信联系。

随后,台湾又将开办国际数据电路小型卫星地面站业务,两岸实现卫星直接通讯,电话接通率大大提高,通话质量改善。

在后来的1997年,两岸通讯正式进入“技术直通”,也就是“准直航”阶段,即不再经过第三地交换机转接,改用国际光缆或卫星衔接。

据台湾“主计处”公布的资料,2001年上半年,两岸总计通话达1.2亿次,比上年同期增长35.8%;通话时间为3.6亿分钟,增长33.2%。

两岸谈判签署金门协议

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台湾当局拒绝两岸“三通”,奉行单向的开放政策,限制大陆民众与台湾的正常交往,在沿海地区出现了大陆居民私渡去台的现象。

台湾军警对大陆私渡入台人员采取不人道的强制“并船遣返”的做法,致使台湾海峡连续发生数起大陆同胞在遣返过程中遭受人身伤亡的事件。

在两岸人员往来中,由于地域的临近,福建沿海地区居民私自渡海入台现象一度非常突出,影响了两岸关系的正常发展。

自开放两岸人员接触以来,台湾当局对私自渡海入台的祖国大陆人员在执行扣押、遣返时采用并船、封舱等不人道的方式,最终导致两起惨案接连发生,46名福建籍被遣返者丧命。

1990年7月22日,台湾有关方面利用“闽平渔5540”号渔船遣返私自渡海入台的祖国大陆同胞,造成25人因船舱密闭缺氧窒息而死的惨案。

8月13日,台湾有关方面在遣返私自入台人员时,惨剧再次发生。载有50名被遣返者的祖国大陆渔船“闽平渔5202”号,在驶回福建途中,于22时许,在基隆港以北13海里处与押送的台湾军舰相撞,断成两截,50人全部坠海。

由于台湾当局不及时救援,致使21人溺水死亡。惨案发生后,台湾军方发布新闻,诬称是祖国大陆渔船“突然加速并左转,想冲回岸上而被撞沉的”,找理由开脱罪责。

祖国大陆对台湾当局这种不人道的行为予以谴责,并要求台湾当局严肃查处此案。

新华社为此发表评论文章严正指出:

两起惨案正是台湾当局极其错误的“大陆政策”的必然结果。台湾当局必须对这两起惨案负责,并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连续两起惨案的发生,在台湾民众中引起极大震动。台湾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纷纷谴责台湾当局的错误做法,认为这种不顾祖国大陆人员生命安全的遣返方式,导致惨案不断,有伤两岸人民的感情,“全世界也没有这样做的”,要求台湾当局负起责任。更有人直接指出,“国防部”、“警总”有关人员难辞其咎。

台湾“中国统一联盟”对祖国大陆同胞遭遇惨案发表声明,呼吁两岸双方立即展开接触,进行联合调查,追究责任,并做出积极回应,妥速补救,万勿重演悲剧。声明还指出,统一乃大势所趋,不容回避,更不容刻意破坏,两岸对人员渡海往来应速展开规范谈判,不宜再任由现状发展下去。

《联合报》的社论认为:“平心而论,两次遣返作业造成46条人命的始作俑者都是现行对祖国大陆‘三不’政策僵化下的结果。”

1990年8月,为避免再次出现死伤悲剧,切实解决私渡人员的遣返问题,中国红十字会向台湾红十字组织建议,双方签定遣返作业协议,将私渡人员遣返纳入规范程序,使遣返作业在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见证下进行。

备受强大舆论压力的台湾当局,对于中国红十字总会的建议很快做出积极的回应。考虑到签署协议需要实地考察遣返路线,同时也为了照顾台湾方面希望保密的要求,双方决定协商地点定在当时尚未解除“戒严”、仍是国民党“战地”的金门岛。

1990年9月11日上午,中国红十字总会秘书长韩长林等4人乘坐一艘悬挂白底红十字旗的铁壳船,从厦门东渡码头出发,径直朝金门方向航行。

在下榻的“仁爱新庄”,韩长林等与台湾红十字组织秘书长陈长文等就两岸红十字组织执行海上遣返事宜进行协商,并于12日签署协议。

双方本着切实解决问题,回避当时尚难以解决的两岸政治分歧的务实精神,就见证遣返的原则、对象和遣返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金门协议”虽然是以两岸红十字组织的名义签署的协议,但却得到两岸官方的认可和授权。

1990年10月8日,双方根据“金门协议”第一次顺利进行了海上遣返工作,首批55名私自渡海去台的大陆居民从马祖回到了福州马尾港。

此后,共有120多批近两万名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两岸居民和刑事嫌疑犯、刑事犯循“金门协议”的模式完成遣返。

10月9日,台湾红十字组织将盗窃34亿美元汇票的原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丽都分理处职员吴大鹏遣送至海上,交由大陆警方和中国红十字总会带回,成为轰动一时的刑事犯遣返案。

10月20日,吴文信等17名台籍刑事犯通过同样的方式被中国红十字总会移交给了台湾红十字组织。截至1992年8月底,台湾红十字组织共遣返祖国大陆籍非法入台者和刑事嫌疑犯共44批,6900多人。与此同时,中国红十字总会也遣返了一批在祖国大陆从事非法活动的台籍人员。

“金门协议”是1949年以来两岸分别授权的民间团体签订的第一个书面协议,它实质上打破了台湾当局僵化的“三不”政策,正如台湾媒体所称,中国红十字总会的代表踏上昔日军事禁地的金门岛,这本身就“突破了两岸40年来的禁忌”,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在金门举行了一次堪称历史性的会谈”,“此次会谈深具突破性的历史意义”。

“金门协议”的签署,不仅保证了两岸遣返作业的顺利进行和两岸同胞的生命安全,也为其后两岸的授权民间机构的商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两岸建设直通海底光缆

1998年11月,两岸之间参与投资两条连接两岸的国际直通海底光缆,基本完成建设。

这是一条由中国电信公司与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主导,计有15个国际电信机构或公司参与投资的“中美海底光缆”。

“中美海底电缆”,横跨太平洋,分为东、西、南、北4个区段,有日本千仓与琉球、韩国釜山、台湾屏东枋山、中国大陆汕头与上海崇明岛、美国关岛及圣路易期奥比土堡与奥勒冈州的班丹等9个海缆站,全长约3万公里,总投资12.4亿美元,有14个国际电信机构共同承担,其中台湾“中华电信”投资约5000万美元。

1998年12月11日,台湾举行该海缆在台湾枋山登陆典礼,台湾“交通部长”林丰正表示,这是“台湾电信业”迈向国际化关键的一步,将使台湾成为亚太电信中心与国际海缆转运中心,在“法新欧亚三号国际海缆”完成后,台湾将有9条国际海缆。其中一条是直通两岸及有两岸共同参与投资的“欧亚三号延伸段”海缆。

1997年2月,有32个国家或地区共同签约,建设共有10个区段,西起欧洲英法等国,途经地中海、中东、印度洋地区至新加波及澳洲,沿太平洋西岸连接至东北亚的韩国、日本,全长约4万公里,为世界容量最大、最长之海底电缆,总投资13.7亿美元,其中“台湾中华电信”投资3600万美元。

该电缆在台湾宜兰头城和屏东枋山有两个登陆站。其中,直通台湾的光波线路有:头城-上海,头城-琉球,头城-汕头,头城-香港;枋山-汕头,枋山-香港和枋山-琉球。

这个海底光缆在1999年前后开通,在理论上为两岸电信直通提供了条件,可不必再经过香港或日本转接,但在台湾当局的政策限制下,两岸当时仍无法实现电信直通。

两条光缆的建设使用,加强了两岸的信息交流。其实,早在清朝时期,台湾就建立了第一条联接海峡两岸的海底电缆。

那是在1877年,沈保侦、丁日昌任福建巡抚期间,先后修建台南至安平、台南至凤山两岸电信线路,揭开了台湾电信通讯的历史。

1887年,台湾省首任巡抚刘铭传倡导设立沪尾至福建川石岛的海底电缆,全线长117海里,对台湾与内地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占领台湾后,日本委托英国大东电报公司代营属福建省管辖的这条海底电缆。后毁于战火。

当时,两岸通讯大部分是经由上述两岸国际海缆,仅保留亚太海缆与穗港海港来实现。

入世后,台湾当局有意扩大开放,争取大陆电信市场。“台湾交通部”提出的两岸电信政策规划评估报告,认为在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前提下,“交通部”鼓励台湾电信企业视工矿企业务拓展及通信电路安排的需要,适时与大陆电信企业进行合作,合建“点对点”布建海缆。同时,鼓励企业投资大陆电信市场。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两岸通过卫星实现了间接传送。即台湾电视台赴大陆采访新闻或制作节目,必须采“两上两下”的方式,即从大陆经国际通讯卫星放送到第三国或第三地区,再由第三国经卫星,送回到台湾的电视台。这种间接传送,不仅要付出双倍的卫星使用费,也造成诸多不变。

20世纪90年代初,台湾当局开放台湾电视台可通过卫星直接接收大陆节目。1990年4月4日,国民党中央大陆工作指导小组决定,取消现行必须经由第三地传送的限制,电视台可通过卫星的传播,将在大陆采访的新闻或制作的节目送回台湾。

1998年8月,台湾与新加坡合作的“中新一号”通信卫星发射成功,为两岸卫星通信提供了条件。随后,台“陆委会”与“交通部”经协商后认定,“中新一号”卫星为两岸以外的“第三地区”,并开放“中华电信公司”通过“中新一号”,经营两岸卫星通信直播业务,为两岸电信业务直通创造了条件。

此后,台商可能通过“中新一号”建立跨国企业通讯网络,进行包括海峡两岸在内的直接通信,网路服务提供者也可通过“中新一号”提供网路直播服务,经营两岸网路资料传输业务。卫星电视频道经营者也可以直接利用“国新一号”将节目传送到大陆。台湾各电子媒体也可租用“中新一号”进行卫星实况转播,不必再租用他国卫星传送讯号。

大陆在获知台湾方面同意开放“中新一号”经营两岸卫星通信直播业务后,已同意赋予“中新一号”讯号“落地权”。大陆也要求台湾方面给予大陆卫星在台湾的“落地权”,即允许大陆卫星直接发射信号到台湾,经营两岸卫星通讯直播业务。

1999年6月9日,“中华电信公司”宣布将卫星通讯业务延伸到祖国大陆,利用“中新一号”卫星即日起开放两岸之间“国际数据电路小型卫星地面站业务”,将业务锁定在祖国大陆经营的台商两岸通讯业务。

两岸之间也实现了电视接收与转播业务。大陆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已可接收台湾中天、东森等多个有线电视台节目,台湾也在有管制的情况下收看大陆电视节目。中央电视台还与台湾电视台合作,实现了多次电视联线直播业务。

在后来的2002年6月,台湾电视台与大连电视台签署合作协议。台湾有线电视在大陆也有相当发展。

2001年9月,台湾和信电讯公司完成包括广东、福建、辽宁、北京等在大陆地区的GPRS漫游测试。

10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台湾和信电讯、台湾大哥大同时签署GPRS双向漫游合约,标志着两岸通信产业合作的一大进展,共同建立无界限通讯网络及华文市场在数字通讯时代的跨地区接轨。和信电讯公司负责人指出,一旦大陆地区GPRS漫游服务开通,和信电讯的GPRS用户在大陆也能享受与台湾之间通讯无障碍、资讯随身携带的好处。

同时,和信电讯也将开展与大陆地区IPC企业的合作,同时,台湾的消费者或用户可用和信GPRS电讯手机在大陆,实现手机上网服务。

2001年9月,台湾中华电信公司与香港HKCSL公司合作,开放台湾与香港的双向GPRS漫游服务。同时与大陆中国移动通信公司签约。

2002年1月,台湾第一类电信公司新世纪资通第一个在上海设立办事处,台湾大哥大公司也计划在年内设立办事处。

2002年4月15日,“台湾中华电信公司”与大陆中国移动公司合作开放双边GPRS国际漫游服务,但因受限于中国移动GPRS系统未覆盖整个大陆,初期先开放北京、沈阳、广州、福州等4个城市的漫游服务,未来根据中国移动GPRS建设进度陆续扩大及大陆其他地区。中华电信公司GPRS客户,不需更换原有设定,均可在上述4个城市进行国际漫游或快速上网。

加入世贸组织后,大陆电信业市场也逐渐开放,为两岸电信业的合作将提供新的机会。大陆承诺在入世后一年内,初步开放网络服务。

入世后第二年逐步开放增值服务的地域限制,重点是移动通信、无线传呼、网际网路服务;入世第三年,有线网及光缆开始放开取消半导体、计算机、计算机设备、电信设备和其他高技术产品的关税限制;入世后第四年允许外资在电信基础的持股比例,由开放初期25%逐步提高到49%,而传呼业务、数据压缩转发等电信增值服务领域,外资持股比例由开放初期的30%逐步提高到50%以上。

“台湾电信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已进入大陆。2001年,上海在一项电信工程招标中,“台湾第二类电信公司”即的海崇网公司中标,取得5万个宽频设备订单,并提供社区宽频加值内容服务。

随着两岸电信网络互连,以及电信业者在两岸间提供的专线服务的开展,未来台湾许多企业的客户服务中心及0204线上交友服务将转移大陆发展。

两岸通信的迅猛发展已经告诉大家,两岸实行“大三通”是民望所归,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