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生态环境的改造

人类与一般动物有本质的不同,一般动物只能以自身的存在及其生命活动适应生态环境,而人类在生态环境面前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能够认识并正确适应生态规律,有目的地利用、改造生态环境,使之向更有利于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方向发展。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就必须把原始的自在生态改造成为人工生态。原始社会时,地球上三分之二的土地被森林覆盖, 在旧石器时代,世界人日有几百万人。如果仅靠采集、狩猎为生,只能养活1000 万人。后来人们通过发展种植、饲养牲畜,生活相对就好得多,这就有必要破坏一些森林和草原,把它改造成耕地。就是说,要打破原来的森林生态系统,将其改造成农田生态系统。因此,我们不能一律反对打破生态平衡。如果打破原来的生态平衡,带来的是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收到了良好的效益,那么,这种打破不仅不能反对,而且是必要的。我们提倡维护生态平衡, 但不是消极地追求“平衡”,更不能理解为恢复到原始自然状态。我们追求的是能动地改造生态系统,使其向更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从生态学的观点看,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不断打破旧的生态平衡,建立新的生态平衡的历史。

在生态系统中,人是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人是生态系统中的一员,又是生态系统的主人。在生态系统面前,人既不是无能为力的、只能等待大自然的恩赐,也不能因为是“主人”而可以为所欲为。既要反对那种认为生态环境出现以后就一成不变的形而上学观点,又要反对那种认为可以漠视生态规律、任意破坏生态平衡、不计后果地违背科学的做法。人们在活动中,必须遵守生态规律,才能使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面发展,持久地为人类造福, 从而不断创立一个更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美好环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必将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生态系统的面貌。人类就是在不断改变原有的生态平衡和建立新的生态平衡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