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词小史
词
词是“曲子词”的简称。“曲子词”是按一定的曲调(“词牌”)为配合演唱而制作的歌辞,因而它本是一种合乐的诗体。
词,作为一种诗体,可以远溯到隋唐之际,但留传下来的作品极少,到中唐以后作品渐多,到晚唐五代已经成为和诗相并行发展的新诗体。
促成词体产生的原因不外有二。一是受音乐的影响。唐时的音乐与前代有不同的特点。据沈括《梦溪笔谈》卷五载:“自唐天宝十三载,始诏法曲与胡部合奏,自此乐奏全失古法,以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者为宴(或称“燕”)乐。”它既不同于“钟鼓乐之、琴瑟友之”的先秦雅乐,也不同于“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的魏晋六朝的清乐,而是以隋唐以来从西域一带传进的胡乐为主,再加上与传统的中原清乐及民间歌曲相结合,这就是《旧唐书·音乐志》中所说的“自开元以来,歌者杂用胡夷里巷之曲”,从而形成了新型音乐。这种音乐节奏较快,变化灵活,适于用长短句加以演唱。从音乐文学史的角度看,与雅乐相配的歌词是诗三百,与清乐相配的是乐府,与宴乐相配的即是曲子词,简称词。宋翔凤《乐府余论》所谓“以文写之则为词,以声度之则为曲”,准确地说明了词作为一种音乐文学的特点。但词和诗三百及乐府歌辞还有一个不同的地方,即诗和乐府是先有辞,后配曲,即传统的“声依咏”;而词却是先撰腔子(即先有乐调),后填词,即所谓“永(咏)依声”。词既然要合乐,就必然要符合一定的音乐规则。如每首词都必须要按一定的曲调(词牌)来填,词牌反映一定的声情。最初的词牌多与词的内容风格相关,即声情与词情相关。但久而久之则逐渐脱节,如苏轼亦可用[念奴娇]这种娇柔的曲调写下豪放的“大江东去”之词。又如词还要按一定的宫调来演唱,既演唱,就可能有音乐的段落,这就是词中的“阕”或“片”,有时为单阕或三阕、四阕,但多数是两阕。又如词也要合平仄韵律。词的韵部较诗为宽,戈载的《词林正韵》将词韵分为十九部,这比律诗通常遵守的一百零六部的“平水韵”要宽得多,而且还可换韵。但为了演唱悦耳,它又特别注重每个字的声律要求,如宋代特别注重这种本色要求的女词人李清照说:“诗文分平侧(仄),而歌词分五音,又分五声,又分六律,又分清浊轻重。”
二是受诗歌、特别是近体“声诗”的影响。唐代的许多近体诗,特别是绝句,本来是可以合乐歌唱的,如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被乐后,因首句为“渭城朝雨渑轻尘”,末句为“西出阳关无故人”,故被称为“渭城曲”,或“阳关三叠”。但它们是先有辞,后配曲,故只能称为可演唱的“声诗”。到中唐时,白居易、刘禹锡又喜作“竹枝”、“杨柳”等民歌体的诗,进一步打破了诗、词的界线,出现了“金马词臣赋小诗,梨园弟子唱新词”的局面。当新乐流行后,自然有人想以这些歌辞去配乐,而当他们觉得这些诗由于句律过于严整而影响配乐时,就不免增减字句来合乐,这样齐言诗就逐渐变成了配乐的长短句诗,亦即词。朱熹就用这样的理论解释词的产生:“古乐府只是诗,中间却添许多泛声,后来人怕失了那泛声,逐一添一个实字,遂成长短句,今曲子便是。”(《朱子语类》卷一四)如《浪淘沙》、《雨霖铃》、《抛毯乐》等词,最初的形式都是七言绝句体。又如敦煌词《鹊踏枝》(后又称《蝶恋花》)云:“叵耐灵鹊多瞒语,送喜何曾有凭据。几度飞来活提取,锁上金笼休共语。比拟好心来送喜,谁知锁我在金笼里。愿他征夫早归来,腾身却放我向青云里。”其格律不但比后人的《蝶恋花》更多齐言句,而且下阕的非齐言句显然也是由七言句加上泛声、“在”、“却”、“向”字而成。
由齐言变为长短句,这种形式上的变化还带来更深层次的美学风格的变化。诗由于形式过于整饬,有时难免要影响它的表现力,尤其是律诗更受到篇章上起承转合的限制。用这种始终如一的均衡节奏去表达千差万变的丰富内容,有时就未免宽窄不适。词正可弥补这种不足。它可以用各种长短句式或疏或密地表达深长、细腻、丰富的内容。这就是王国维所说的“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人间词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