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完善

  • 江泽民说:“社会保障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降低生活和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 李鹏说:“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
  • 朱镕基笑着说:“见到这么多‘小巷总理’,我也很高兴,大家都是总理,就开个‘总理碰头会吧’。”

中央阐述社会保障的重要性

1998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第二次法制讲座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这次讲座的内容是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主持讲座并讲话。

江泽民说:

社会保障,是一个很重要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社会保障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降低生活和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增强他们的生活安全感。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障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我国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地区各部门在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中,也积累了新的重要经验。

2000年8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法制讲座。讲座的主题是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李鹏委员长主持讲座并发表讲话。李鹏说: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无论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是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都迫切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中央提出,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李鹏强调,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当前还必须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将社会保障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到2001年12月22日,针对出现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各种非稳定的、不能连续就业的以及各种形式的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的管理、缴费和给付作了补充。

2002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出席了会议。

江泽民强调: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为国家建设做出过贡献,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解决好他们的再就业问题,是整个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再就业工作。

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在会上作工作报告。他说:

自1998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湖南在改革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较快,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到后来的2004年,随着工伤、生育保险正式启动实施,湖南省基本形成了由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五大险种组成的,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保体系框架。

全省各地在继续抓好国有、集体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的同时,将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私营个体工商户推广。

特别是对于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走向社会的职工,及时为他们办理接续社会保险的服务工作,防止参保人员的流失。

经过不懈地努力,湖南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部署下,基本构筑起以五大险种为主体、覆盖各类人群的社保“安全网”,这些社保体系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保体系框架。当时,湖南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正朝着稳定、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中央颁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9年,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保障标准、资金来源等进行规范,并提出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2000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2001年7月,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正式开始在辽宁进行试点。

辽宁省颁布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指出:

从2001年起建立省级调剂金,由各市按当期征缴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5%按时足额上缴省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当年各市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调剂。调剂金实行季度上缴、年度核算。

2002年4月8日,《经济日报》发表了《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辽宁省试点工作调查报告》。《报告》说明:

辽宁是全国唯一的、由国务院直接指导的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省。认真总结和研究该省一年多来的经验和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证明,辽宁省试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其经验一是加强领导,加快工作节奏,全力做好社保试点工作;二是开展国企职工状况普查,为正确决策打好基础;三是制定试点配套政策,严格区别政策界限;四是培训骨干队伍,多方筹措资金;五是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与促进再就业结合起来;六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保体系必须打好社区建设的基础,使社区成为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承办主体。

在后来的2003年7月,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主持总理办公会议,专题听取辽宁省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情况汇报。

朱镕基强调,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安全网,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总结经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据辽宁省汇报,自2001年7月国务院批准实施辽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以来,在各有关部门支持下,辽宁省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到后来的2004年,试点扩大到吉林、黑龙江两省,进而扩大到全国各地。

吉林省经过两年的“试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吉林省通过调整和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初步构建了养老保险长效机制;通过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进了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式;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吉林省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在《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予以吸收采纳。国务院试点办多次调研评估后认为,吉林省的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各项任务,取得成功,并决定在吉林举办面向全国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培训研讨班,推广经验,扩大试点成果。

朱镕基在辽宁调研社会保障

2000年4月28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来到大连。

在大连市中山区政府礼堂,居委会主任祝捷在大连市街道、居委会主任座谈会上说道:“我们这些居委会干部被居民称为‘小巷总理’,国家总理来看我们‘小巷总理’,听我们的意见,我们真是太激动、太高兴了。”

朱镕基笑着说:“见到这么多‘小巷总理’,我也很高兴,大家都是总理,就开个‘总理碰头会’吧。”

在辽宁调研的9天时间,朱镕基多次同居委会主任座谈,共商构建社会保障“安全网”的大计。他说:“你们的工作很重要,很光荣,很辛苦,我要感谢你们。”

4月21日,在煤都抚顺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上,在居委会工作了20多年的老主任郑桂兰的一席话,引起了朱镕基总理的极大兴趣。郑桂兰说:

“我们和平街道第九居委会现有1356户家庭,共4632人。这几年,我们委内陆续有252名职工下岗,他们的生活遇到了困难,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为了了解情况,居委会挨家挨户走访,谁家有下岗的,什么原因下岗,家庭状况如何,有哪些就业要求,生活有什么困难,我都清清楚楚。”

朱镕基全神贯注听着郑桂兰的讲述。

郑桂兰继续讲述道:

“我们居委会有《下岗职工登记卡》、《下岗职工名册》、《下岗职工安置名册》。我们就是要把居委会办成下岗职工的家。”

“居民孙彩云一家有4口都是钢厂下岗职工,生活来源就靠老头老太太的退休金,我们居委会帮他们跑厂房,办执照,成立了大众浴池,不仅使他们全家有了工作,还安排13名下岗职工就业。现在,全委252名下岗职工全部实现再就业。”

朱镕基关切地问:“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费够不够维持基本生活?”

郑桂兰回答说:“我们市最低生活保障费是每人每月156元。但不太够,还要缴水电费。您是政府最大的官,我是最小的官。我没有别的要求,就是请求总理多给下岗职工一点优惠政策。”

朱镕基接过郑桂兰的话说:“我到辽宁来就是要解决社会保障的问题。”

朱镕基继续说道:

“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要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但不能太高,否则国家负担不起,也不利于促进下岗人员再就业。这个问题还要进一步调研。”

“居委会工作很重要,很光荣,也很辛苦。我要对你们表示感谢,因为你们不辞辛劳,不怕麻烦,为居民排忧解难。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保证城市每一个困难居民的生活都在最低保障线之上。”

郑桂兰的发言引起了朱镕基总理的深思。

4月22日,朱镕基在钢城鞍山再次召开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

一进会场,他就查看参加座谈会的人员名单,发现没有居委会干部参加,马上要求会务人员,请一位居委会主任来。

半个小时后,鞍山市立山区源北居委会主任张秀芬赶到会场。朱镕基说:“我就想问几个问题。请你告诉我,你们那个居委会现在一年的最低生活保障费发多少钱?”

张秀芬回答说:“每人月标准195元。”

朱镕基问道:“一个有劳动力的家庭,如果这个劳动力失业了或下岗了,又没有养老金,是不是在你管的范围内?”

“是。经过居委会调查这些人所在单位,把实际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再上报市一级,批准后,就可以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张秀芬接着汇报:“我们居委会原有12户31名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经过个人申请、居委会核实、街道和民政局批准,现在已全部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朱镕基说:“保持社会稳定,居委会担负着很重要的工作。在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中,居委会要起很大的作用,因为它天天跟居民接触,谁有什么收入,谁隐性就业,他们都清楚。这就是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

张秀芬不住地点头。

朱镕基接着说:“你们的工作严密、细致、周到、体贴,我要向你们学习”。

为进一步了解街道和居委会的工作,到达在辽宁考察的最后一站大连时,朱镕基改变原定计划,增加了实地考察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内容,并专门召开了街道、居委会负责人座谈会。

在服务中心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站,朱镕基认真翻看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郝晓蓓介绍:“大连从1997年开始就逐步实行退休人员由社区管理了。”

朱镕基问:“你们街道有多少退休职工?”

“4111人。”

“社区都管起来了吗?”

“有650人属于社区管理,其他还是原单位管。以后要逐步纳入社区。”

在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受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桂林区有80户共101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朱镕基请工作人员调出一位享受最低保障的居民的资料。

看到电脑上“272元”的保障金数,朱镕基问:“大连的最低保障线不是221元吗,他怎么是272元呢?”

街政科科长鲍萍解释说:“本来是221元。按大连市的规定,残疾、单身、无劳动能力的,可以上浮30%,所以他的最低保障收入是272元。”

她递给朱镕基一张“帮困卡”说:“我们街道对困难居民实行‘一户一策’,针对不同的困难状况,给予不同的资助。除了最低保障费外,困难户每年还能享受市里和区里的临时救济。”

朱镕基随后来到附近的桂林街道湖畔居委会。

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郭玉春向朱镕基介绍,居委会共有6名干部,分管779户共2325人。

朱镕基问:“效率很高啊!你们是怎么分工的?”

郭玉春说:“书记、主任、副主任、计生专干、治保主任、卫生主任。工作分解为143项,包括文化生活、下岗就业等很多方面。”

朱镕基问:“我在桂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看到居民档案管理得很好,你们这里有没有?”

“有。”

居委会主任姜美馥从柜中拿出一本《桂林辖区居民家庭情况登记表》给朱镕基。

朱镕基仔细看着登记表,问:“这上面没有家庭收入登记,你们怎么知道居民生活困难不困难?”

郭玉春又拿出一本《城市居民最低保障金申请审批表》说:“居民申报最低保障,都要到我们这里登记。”

朱镕基饶有兴趣地看着“审批表”说:“项目很全,怎么管理呢?”

“这个审批表一式三份,居委会一份,街道一份,区民政局一份。编号也都一样。”

“这样好,管理严密,查起来也方便。”

朱镕基对陪同考察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说:“很不错。看来,居委会在新型社会保障体系中是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也是可以放心的。”

朱镕基最后给大家说:“希望你们发挥更大作用,让我们共同努力。”

通过座谈、实地考察以及和街道、居委会同志的多次直接交谈,朱镕基对构建社会保障“安全网”的思路更加清晰了。

第二天上午,朱镕基再次请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同志,开了个大型座谈会。10时15分,朱镕基快步来到会场。

西岗区黄河路街道振华居委会主任祝捷发言说:“您是国务院总理,群众称我是‘小巷总理’,能向国务院总理汇报,我很激动,昨天一宿都没睡好。”

祝捷话题一转,含笑说道:“但是总理呀,我还想批评您几句,我们在这里望眼欲穿,真怕您不来了。您看,您来晚了,我们汇报的时间就更少了。”

“对不起,刚才在街道和居委会多呆了些时间。作为补偿,你们可以放开讲,不受时间限制。”朱镕基诚恳接受批评,引来与会者热烈的掌声。

接着,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大连职业介绍所所长戚秀玉汇报:“我们的主要工作是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服务,两年来共介绍下岗职工和各类求职者2.6万人上岗。”

听到这里,朱镕基禁不住称赞:“你真了不起!”又开玩笑地说,“你可以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副部长了。”

从1998年1月起,大连市实行即时服务,公开向社会承诺,只要下岗职工不挑不拣,保证48小时就业。戚秀玉带着20个人24小时服务,到现在,仅戚秀玉职业介绍所介绍即时上岗的就达8000多人。

朱镕基说:“以个人名字命名职业介绍所是一个特色。我认为这很好,有了名,也就有了责任,有了信誉,工作更有成效,联系群众也更密切。”

他又对戚秀玉说:“国务院提倡‘廉政、勤政、务实、高效’,你的效率很高,两年就介绍2万多人就业,我要向你学习。”

不知不觉已是11时30分,主持会议的市委书记、市长薄熙来问总理:“时间比较晚了,最后一位同志是不是不讲了?”

“请继续讲。”朱镕基说。

薄熙来又问最后一位发言者、西岗区红岩街道平等居委会主任林月香:“能不能节省一点时间,用5分钟时间汇报?”

林月香着急地说:“时间是其他发言人耽误的。原来说的让我讲10分钟就10分钟,我保证不超时。”

听完大家的汇报,朱镕基满怀深情地说:“你们的发言使我深有感触。正如大家讲的,我们都是一样的。我是国务院总理,你们是大街小巷的‘总理’,你们的工作联系着千家万户,做到了严密、细致、周到、体贴。我应该向你们学习。”

朱镕基说:“大连的社会保障工作走在了前面,你们功不可没,应该大力宣传。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请你们考虑,居委会能不能在这方面多承担些责任。我多次讲过,你们的工作很重要、很光荣,也很辛苦,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里,我代表国务院向你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社保试点,使辽宁这样一个国有企业十分集中、计划经济色彩非常浓重的省份,实现了百万职工的战略大转移,拉动了第三产业和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改变了辽宁重重轻轻的传统产业结构,为实现辽宁经济跨越式发展打下了体制基础。

加快步伐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2000年5月26日,朱镕基在中南海主持召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座谈会。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陕西等省区市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了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情况,并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建议。

朱镕基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朱镕基指出,建立全国统一、规范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明确和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社会保障体系必须真正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

二是社会基本保障的标准必须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三是由近及远,首先完善现行的三条社会保障线,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四是实现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

五是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和保值增值机制。

六是逐步建立功能齐全、覆盖面广、规范透明的社会保障体系信息网络,实行现代化管理。

七是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依法规范和管理社会保障工作。

朱镕基强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键在于有一个稳定、可靠的资金筹措机制。

首先,必须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收缴率。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要堵塞漏洞,应收尽收,减少流失。

同时,各级财政要进一步调整预算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朱镕基说,必须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开辟新的筹资渠道。抓紧研究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发行社会保障长期债券以及其他可行的办法,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基金。

国务院近日将发出《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各地和有关部门都要认真贯彻执行。

对此,朱镕基强调:

要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今年无论如何不能再发生新的拖欠,前几个月拖欠的在今年内一定要尽快补上,以取信于民。

要认真总结陕西、北京、大连等地“两个确保”工作的好经验,加以表彰和推广。

对再发生拖欠的地区,要通报批评。今年务必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差额缴拨改为全额缴拨,并基本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各地区要千方百计增加社会保险基金,今年预算超收的财力应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障基金。对于那些各项工作到位,资金仍有缺口的困难地区,中央将给予适当补助。

朱镕基最后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筹划,有步骤地推进。

从2003年3月到2008年3月,5年过去了,在这5年的时间里,成都市农民工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实现了退休有社保、看病有政府补贴、受伤有基金报销的与城里人一样的梦想。

5年里,尿毒症患者凭着医疗保险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女农民工生小孩享受到了生育保险的补贴、每年都可以享受免费健康体检……一系列惠民政策让农民工感受到生活、工作更加有保障、更加美好了。

回顾综合保险5年走过的历程,没有太多赞美词汇的农民工们只能常常用“好”、“实惠”来表达一切。

国务院出台养老保险决定

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从2006年起又将试点改革扩大到除东北三省之外的8个省、区、市,包括天津、上海、山东、山西、湖北、湖南、河南和新疆。

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在养老保险方面,在总结东北三省试点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调整个人账户规模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加快提高统筹层次,实现省级统筹。

同时,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制度,开始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制定和完善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办法,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指出:

从2006年1月1日起,改变过去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金制度模式,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规模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将全部用于社会统筹,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发放;个人缴费则全部用于积累,用于本人将来的养老问题。

从1998年起,天津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和科技园区纳入全市统筹。1998年9月,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央11个行业的养老保险统筹移交地方管理。

截止2006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766万人、15732万人、11187万人、10268万人和6459万人,有2241万城市居民和1509万农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5400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

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推进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主要内容如下:

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

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

2006年4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落实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

2006年7月21日,《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在河南省内媒体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作为全国第一部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地方性法规,河南此举立刻引起全国的瞩目。专家认为,农民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困难群体,建设和谐社会,首先就要加大对他们的关注力度。只有尊重农民工的劳动,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构建和谐安定的社会政治局面,才能尽快消除城乡差别。

2008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劳动密集型加工等行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经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这一阶段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注重城乡统筹发展,着力扩大覆盖面,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迈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阶段。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中央也着力建设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

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

根据调查,当时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于城市,而家庭养老功能的日益弱化,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亟待建立。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培林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城乡结构的和谐。中国的特殊国情是城乡差距大、农村贫困人口多,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起农村社会保障的基础框架。”

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文件强调,要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积极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发布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

2008年12月28日,《社会保险法(草案)》已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委员长会议决定,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以更好地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这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各地人民群众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提出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有关通知中指出,制定社会保险法,对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明确参保人员的权利义务、保障公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具体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将负责征求、收集本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法学教学研究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并于2009年2月15日前,将意见汇总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希望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就社会保险法草案广泛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可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可直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

截至2009年1月12日16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各地人民群众意见近5万条。

综合群众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首先对《社会保险法(草案)》本身,群众意见认为,《社会保险法(草案)》是一项民心工程,纵观整个草案,可谓亮点纷呈,特别是养老保险逐步实行全国统筹的规定,顺乎民心、尊重民意,期盼能早日实现。

2009年3月5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就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温家宝在报告中指出:

一是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开展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全面推进省级统筹。制定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城乡社会救助制度。

二是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保工作。农村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保证基金安全。

三是提高社会保障待遇。今明两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年增长10%左右。继续提高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保障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多渠道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财政拟投入社会保障资金2930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加439亿元,增长17.6%。地方财政也要加大投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于2008年底刚刚进入新的角色,就遇到了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610万毕业生,2000万返乡农民工,都成为压在这位新任部长心头的沉重数字。

尹蔚民说:“我非常着急,心情也很沉重,因为我们压力非常大呀,从去年11月开始大批农民工开始失去工作岗位,开始提前比较集中的回到家乡,当时媒体用的词是返乡潮。我实事求是的讲,我心里很着急,但是我从来没用过返乡潮这个词,为什么,要坚定大家的信心。”

即将出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把农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谈到具有历史意义的新农保,尹蔚民那张写满了理性和严谨的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尹蔚民说,因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工作与老百姓关系紧密,老百姓的期盼、社会的期待非常高,让他时时刻刻感受到了压力和工作的动力。

这位媒体眼中友善而又低调的部长,对媒体却一直十分关注。他说:“无论是主流媒体、小报、网络,我关注的是大家对我们工作的反应。对就业的反应,社会保障的反应,收入分配的反应,天天都会有大量的反应,我关注主要是看大家一种倾向性的意见,当然这些意见如果对,那在我们制定政策的时候就应该去吸纳,去考虑。在工作当中,这是我掌握的一个原则,就是要关注群众的呼声,群众的意愿。这是一条。第二条,就是公平正义。我们所有的工作,在我们政策制定的环节当中,内在的体现是公平正义。”

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依然存在覆盖范围不够广泛、个人账户没有做实、计发办法不尽合理等问题,中国正以全新的姿态加以改革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