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制度

  • 江泽民指出:要“积极建立待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重视研究人口老龄化问题,认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 李铁映强调指出:“养老金是投保者的‘保命钱’,管好用好,保值增值,这是件大事。”
  • 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指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能否健康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取决于管理。”

江泽民说干部退休制要改革

1992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989人,特邀代46人,代表全国5100万党员。

此外,不是“十四大”代表的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及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员,不是“十四大”代表或特邀代表的党内部分老同志,以及其他有关负责同志307人列席了这次大会。

大会还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外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党外副主席、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以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常委中在京党外人士和部分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等139人,作为来宾列席了大会开幕式和闭幕式。

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动员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

李鹏主持大会开幕式。江泽民代表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

报告分为四部分,一是14年伟大实践的基本总结;二是90年代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三是国际形势和我们的对外政策;四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改善党的领导。

江泽民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建立待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干部离退休制度,继续推进新老干部的交替与合作。要切实从政治上生活离退休干部,使他们老有所为,安度晚年”;“重视研究人口老龄化问题,认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这一系列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干部退休工作不仅明确了工作任务,而且指明了改革方向。

在当时,我国干部退休养老制度的改革有几个设想。

尽快建立和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3000多万,约占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在整个养老保险体系中占有较大比重。特别是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就显得更为迫切。

机关、事业单位有其自身的特点。与企业相比,在经费来源、分配形式等方面有很大不同。机关与事业单位也有各自的特点。其中,行政机关将要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体制也要进行较大的改革。因此,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研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是:

一要正确体现党和国家关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精神,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合理负担的原则;

二要与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相结合,特别是国家机关养老保险要和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相衔接;

三要协调好企业、事业、机关三者的关系,养老保险水平大致相当;

四要坚持养老保险的原则和基本政策标准的统一,同时,也允许地区之间有所差别,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五要处理好新旧制度、新老人员的关系,统筹兼顾,平稳过渡;

六要坚持保险水平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使退休人员生活逐步得到改善。

早在当年6月,为进一步完善干部退休制度,促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进行,中组部、人事部就发出关于加强干部退休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知重申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精神,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凡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除按国家规定延长退休年龄或留任者外,应按时办理退休手续,以促进干部队伍的正常交替。

在当时,全国共有退休干部460多万人。预计每年还将以三四十万人的速度增加。

中组部、人事部的通知指出:

干部退休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干部退休工作,妥善安置好退休干部,对保证干部队伍新老交替的顺利进行,保障退休干部的晚年生活,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说,广大退休干部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为党为人民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干部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领导,把干部退休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干部退休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并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共同做好干部退休工作。

通知要求,要认真落实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干部退休后,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组织退休干部学习文件、听报告,过党的组织生活,参加有关活动,使他们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勉励他们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继续发扬光荣传统,永葆革命青春。

通知指出,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退休干部管理形式。要不断增加社会化管理内容,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促进退休干部由原单位管理逐步向社会化管理过渡,更好地为退休干部服务。

通知还对退休干部管理活动经费、活动场所、退休干部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等问题提出了要求。

12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干部退休养老制度也要改革》的评论文章,文章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精神,结合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一是要建立独立的养老保险基金制度,改变退休费现收现付、没有积累的状况,把养老保险费用从财政预算中分离出来,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二是要建立起国家、地方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养老基金的机制,实行国家保障、社会保障与个人自我保障相结合的办法,改变由国家统包养老费用的做法。养老基金的筹集,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渠道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

文章指出:养老保险金要体现社会公平,并与工作人员的社会贡献、交费年限及在职时的工资待遇挂钩。

文章还指出:要建立法定的养老保险待遇随社会生活消费水平提高而适当调整的制度以及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用与物价挂钩制度,以稳定地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并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得到提高。

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993年11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说: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深化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保持社会稳定,顺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社会保障政策要统一,管理要法制化。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办法应有区别。提倡社会互助。发展商业性保险业,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河北省自1994年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行积极的探索。

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积极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了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和驻冀部队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

河北省先后在唐山、秦皇岛、衡水、廊坊4个地级市,进行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员参加的统筹试点,对全面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大胆的尝试。

河北省的上述改革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初步成果。新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正在改革中不断完善规范。截至2001年6月底统计,全省参保单位2.1774万个,参保在职职工79万人,合计约占全省机关事业人员总数的50%;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16.4万人,养老金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人数为13.4万,社会化发放率82%;养老保险费征缴率94%;全省上年半基金结余1亿元,累计结余10亿元。

河北省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试验性质的探索。其基本做法和思路是:从实际出发,确定改革的原则内容;点面结合,积极稳妥推进;不断总结经验,加强政策指导;规范完善,巩固改革成果。

河北省从实际出发,确定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个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单位和个人都要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河北省是个人缴纳4%,单位缴纳23%)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原则符合国家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也是对过去国家统包统配制度的根本改革。

二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建立养老金个人账户,使参保人员关注自己的未来,实现企业的事业之间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也有利于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的人员流动。

三是着眼本地经济状况,坚持低积累起步(一年的基金积累为一个月的养老金支出)。在不增加或少增加财政开支的情况下推进这项改革。解除职工对个人缴费有意见,财政怕增加支出无法承受的矛盾。

四是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分开。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保证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河北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注重点面结合,积极稳妥推进。在省内选择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不同的地级市,进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人全员参加的“全员统筹”试点,探索养老保险改革的不同模式,积累经验。

在全省范围内,河北省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只开展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军队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有点有面,有张有弛,有突破有纵深、积极稳妥,梯次推进。

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涉及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一项新的制度的建立,不可避免地会与旧有制度发生磨擦、撞击。为此,河北省委、省政府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政策指导。

自1995年以来,河北省以省政府以及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社保局的名义,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等40多份文件和政策规定。

这些文件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探索新制度的框架,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河北省注意完善制度,规范动作,巩固成果。首先抓扩面,努力实现按政策规定应参保人员全员参保。1999年和2000年,全省新增加参保人员分别为18万和19.4万人。除试点市的个别县区和部分市的个别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尚未参保外,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

其次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全省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已达82%。其中沧州、邢台、保定、邯郸等市已达100%。

河北省还注意加强业务和制度建设:

在省、市、县三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安装使用由省定型的“养老保险业务”和“养老保险财务”两个软件,实现养老保险业务的微机化管理。省社保局组织专人到各市县现场安装指导。当时,业务软件已安装了96个县区,财务软件已安装77个县区、分别占全省县区总数的54%和44%。11个地级市已全部安装完毕。

参保单位统一使用“申报盘”,逐渐取代手工填报。当时,省市两级已有2000多个参保单位采用了“申报盘”。

加强制度建设和能力培训。组织人员编写了供全省统一使用的《河北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规范管理教程》,《河北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文件汇编》、《基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书籍,发到各市县。2000年以来,先后统一组织了“养老保险软件应用”、“会计软件应用”、“养老保险统计报表填报”等5期培训班,使各类专业人员普遍受到一次系统的培训。各市、县也组织多期相关业务的培训班。

河北省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16.4万名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都可以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改革前,一些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因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现象时有发生。衡水市河北梆子剧团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那些年来因经济效益不好,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直没能全额领到。养老金实行社会统筹后,剧团58名离退休人员每月都可以按时并且分文不少地领到养老金。

解决了一些事业单位养老负担,有利于这些事业单位在走向市场中平等竞争。实行社会统筹,参保单位不论离退休人员多少都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社会统筹的互济性平衡了养老负担。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现了从单位养老到社会养老的转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企业职工的相同比例建立养老金个人账户,实现了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相互之间的衔接,疏通了人员流动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行制度中人员流动的矛盾。

将驻冀部队机关事业单位1万多名职工纳入地方养老保险统筹的范围,解决了长期在部队工作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后顾之忧,支持了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改革,受到驻冀部队和部队职工的欢迎,在军地双方都引起了较大反响。《解放军报》、《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此作了报道。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行了尝试和探索。特别是对不同管理形式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浙江省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率先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取得突破,一个覆盖全省城镇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初步形成。

到1994年3月,全省已有4万多家企业、350万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其中离退休人员达69万人。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已扩大到“三资”企业、城镇小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参加职工达85万人,并有30多个市县建立了临时工养老保险。全省养老保险基金年收付额高达38亿多元。

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显著特点是,改革力度大,覆盖城镇各类企业。新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使职工基本养老金与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挂钩,与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缴费年限挂钩,与职工生活费价格指数挂钩。

尤其在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指数提高时,保障了离退休职工工资随之提高和合理补偿,并对全国、省级劳动模范和从事井下、高温、有毒有害工作及因工致残等职工的离退休养老保险合理倾斜。

当时,据部分城市调查统计,实施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后,离退休职工没有减少收入,并有近80%职工养老保险金有所提高。

李铁映谈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1995年2月13日,国务委员、国家体改委主任李铁映就如何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制,如何开展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发表谈话指出: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配套改革之一,养老保险又是今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因此要把这项改革试点抓紧抓好。

李铁映在谈到如何理解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多年来这一制度改革的继续和深化问题时指出:

目前我们准备实行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改革,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新体制。

1984年,在少数市县进行了国有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我国的养老保险逐步开始从“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转变。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开始在劳动合同制工人中建立积累式的个人账户。1991年,国务院对各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总结,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模式。一些地区还进行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探索。这些改革探索提供了经验,培养了干部,教育了群众。

在10年改革探索的基础上,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这一改革原则已成为共识。

在谈到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时,李铁映说:

主要内容有7个方面: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合理确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保障水平、筹资水平和积累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建立起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实行多层次的职工养老保险;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程度。这7个方面改革内容的核心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李铁映在谈到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这一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时指出,一方面是吸取了一些国家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经验教训,另一方面是立足于国情,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这种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养老主要靠自己的劳动积累。多劳动、多积累的职工,不但在职时能得到较高的工资收入,退休后也会得到良好的保障待遇。

这种办法把每个人退休后的切身利益紧紧地同他在职期间的劳动以及个人和单位的缴费连在一起,可以大大调动职工和企业的积极性,是一种激励机制。这种办法也有利于促使职工积极缴费并督促所在企业缴费,有利于基金的使用、管理,是一种内在约束机制。

李铁映说,在设立个人账户的同时,又必须有一块社会统筹基金,以承担起社会互济的主要功能。统筹互济是实现公平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必不可少的。

李铁映强调指出:

养老金是投保者的“保命钱”,管好用好,保值增值,这是件大事。养老金的所有权属投保者,不是企业的,也不属管理部门。管理者不能擅自挪用。运营要依法,要有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这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3月1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进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推进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扩大保险范围、实行职工个人缴费制度和进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试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项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现行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还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

通知指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20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应逐步做到对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通知还指出:要实行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分设的管理体制。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制订政策、规划,加强监督、指导。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一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设立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工会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工作的监督。

对于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通知指出:

国家体改委要积极参与,可选择一些地方进行深化改革的试点,劳动部要积极给予支持。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也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搞好深化改革的工作。

通知最后说: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务求抓出实效。对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认真地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通知发布后,有人说:一只筷子易折,一把筷子难断。实行保险的社会统筹,遵循的就是“筷子道理”。

劳动部要求各地加快改革

1995年4月19日,全国社会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会上,劳动部提出,加快养老保险改革,把贯彻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作为核心内容,注重从各地实际出发研究具体实施办法。

劳动部负责人说:

把社会统筹的长处与个人账户的优势结合起来,是借鉴了国际上社会保险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首创。这种结合,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社会统筹再加上个人账户,二者应当是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要加深认识,把握其精华,在实践中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养老保险新路。

劳动部负责人指出,国务院提出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两种具体实施办法,其遵循的原则都是一致的,只有属于操作方法和技术上的差异。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有可能相互取长补短,融合为一种办法,也可能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形成基本原则一致、具体方法有所区别的一套方法。

这位负责人强调说:

各地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当力求避免“邯郸学步”的倾向。不能看到别的地区实行某种办法有成效,就盲目地照搬过来,或把一些既定的比例、数据套在本地区的实施方案上。不同地区的情况差别很大,各地要依据本地的实际,进行精心论证、比较分析、模拟运转,不能怕下“笨功夫”,扎扎实实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才能把社会保险改革健康顺利地进行下去。

在当时,国务院确定了养老保险改革的方向,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国务院领导强调:这是养老保险改革要遵循的重要原则,是一项重要改革,要下大力气认真抓好。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筹集,过去由国家和企业包下来。改革后分两块,企业出一块,职工个人缴一块。其缴费的规模,一般为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0%到30%之间,如北京为24%。企业要把这部分钱缴给社会保险部门,社会保险部门统一支配,发放给离退休职工。这就是社会统筹。

社会统筹有范围的差别,如在全县范围内的企业间统筹,即为县级统筹,还有地市级统筹、省级统筹。当时,我国国有企业已在全国实现了县级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北京、上海、天津、福建等13个省市实现了省级统筹。

尽量扩大统筹的范围,是国际上养老保险普遍遵循的原则。因为保险覆盖的范围越广,抵御风险、抗击经济波动的能力就越强。

扩大统筹,除了要扩大保险的地域范围,还扩大参加保险的人员范围。当时,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已普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职工,并逐步向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职工发展。

上海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试点已在全市展开。社会保险发展较快的海南省,1994年通过省人大立法形式,把养老保险的范围扩大到省内的所有从业人员,既包括了所有企业的职工,也包括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据有关部门统计,当时集体企业参加社会统筹的县市,全国已超过了2000个。三资企业参加社会统筹的县市超过了1000个。

保险制度改革后,职工要从自己收入中拿出一部分积累,职工中有不愿缴纳保险金的现象。另外,一些企业从本身利益出发,利用职工对社会保险认识的不足或蓄意损害职工利益,瞒报、少报职工人数和收入水平,以少缴保险金或不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这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难题。

为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不少地区作了有益的探索,进行了养老保险设立个人账户的试点。如上海、宁波、深圳等市就已实行养老保险设立个人账户制度,即给每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一个终生不变的养老保险账户,记录在职期间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部分。

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按不低于居民定期存款的利率计算利息。职工在职期间不能支取,退休后按月领取一定数额,保障基本生活。职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属于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的余额,可一次性发给其法定继承人。

设立个人账户的目的,在于提高养老保险的透明度,使每个职工知道自己养老保险有多少钱,提高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积极性。同时可利于职工监督企业,足额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利于保险费的征集。

社会保险部门按照同样的比例,向各类企业收取养老保险费,划出一部分在统筹范围内调剂使用,这样,无论是老企业、新企业,养老保险的负担是均衡的,体现了社会公平。

与此同时,建立个人账户,劳动贡献大,工资收入高者,记入个人账户的保险金就多,退休后领到的退休金就多,就体现了效率。

以上海市为例,每个企业都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8.5%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25%左右用来支付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3%左右用于积累;同时,28.5%中划出16%建立个人账户。从企业角度看,28.5%负担是均衡的;从职工个人角度看,劳动贡献大、缴费多的职工,个人账户中的储蓄额就多,退休后计发的养老金也就多。一个月工资200元和一个月工资400元的职工,其进入个人账户的保险费多少不一样。

当然,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地方的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挤占、挪用职工养老和待业保险基金问题相当突出。

个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为了捞取高额利息收入,擅自将职工养老和待业保险基金向社会放贷,有的放贷后沉淀呆滞,已经无法收回。有的是参与炒股等高风险经营。

上述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国家财经纪律,也给社会保险事业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挤占、挪用社会养老和待业保险基金大多属政府行为,有的地方由于这两项基金被大量挤占、挪用,已经出现了收不抵支现象。

《劳动法》、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及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要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职工养老和待业保险基金除保证支付职工生活保险费外,收支相抵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购买国家债券。不少企业在效益不好、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积极参加职工养老和待业保险基金统筹,目的是想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解除企业和职工的后顾之忧。他们把这两项基金称作“活命钱”、“养命钱”。

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政府加大监督力量,有关部门加强职工养老和待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并尽快对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了认真的检查清理,发现挤占、挪用问题,限期收回,对造成损失的,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召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议

1995年10月15日,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议在杭州召开。这次会议提出,当前农村养老保险要强化管理、稳步推进,既不能先抓发展,再抓管理,更不能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发展中的管理,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迈向健康、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在会上指出: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能否健康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取决于管理。目前,在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区,管理工作还没有跟上去,整体管理水平尚待提高。

多吉才指出,必须切实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不允许搞任何风险投资,不允许挪作他用,不许出任何问题。强化管理的重点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则运作,加强检查、监督。

就农村社会保险的发展问题,多吉才让指出:

稳步推进的基本要求是因地制宜,有条件搞但还没开展养老保险的地方,要尽早启动;已经开展但还没有形成规模的地方,要努力形成规模;已经形成规模的地方,要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稳步发展。

多吉才强调,稳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有地区区别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发展速度,发展规模允许有所不同,已经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力度要大些,速度可以快些;那些尚未解决温饱,条件尚不具备或基本不具备的地方,就不要强行推进,更不能搞强迫命令。

在中央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十分迅速。

当时,吉林省参加保险的农村人员已近18万,收缴养老基金3000万元,一些农民已开始按月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保险金。吉林省各市县保险公司全部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全省50个市县(市、区)全部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业务。

率先试点并一直走在全国前头的山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改变了农民“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农民群众称这项事业等于为自己建了座没有围墙的“敬老院”。

经过数年探索,山东省走出了一条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储备积累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路子。从1991年试点到1995年10月底,全省17个市地中已有135个县市区、2276个乡镇、5130个乡镇企业、7.1303万个行政村开展起这项事业,共有1600万人投保,占适龄投保对象的50%;共收取保费13亿元,积累基金总额15亿元;共有2.4568万人开始领取养老金,累计发放养老金460万元。

山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所以发展这么快,关键在于各级党委、政府真正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为了把农民投保的“血汗钱”管好用好,山东省各地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基金运营渠道,明确基金运营纪律,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机制、使养老金运转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保证了基金不出漏洞。

山东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虽然只有短短几年时间,却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据烟台市统计,自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来,全市共有7600对育龄夫妇主动退掉了二胎生育指标,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

到1996年4月,安徽95%的乡镇的200万农村各类劳动力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积累保险基金2.2亿多元。安徽省从1991年开始,以保障农村劳动者年老时基本生活为目标,以建立个人账户为核心,采取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在资金筹集上,他们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积累的保险基金通过认购国家债券和存入县级以上银行专户予以保值增值。

山东莱州市光明村实行村民“养老退休制”。凡年满65周岁的本村村民均可按规定享受本村“养老退休金”。到1996年6月,全村已有146名退休农民喜领“养老退休金”。

7月22日,由劳动部、民政部、复旦大学、美国纽约人寿环球控股公司联合主办的“社会保障与养老保险”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举行。

社会保障与养老保险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是关系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与热点问题。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强,这一问题在中国显得越来越迫切,其重要性也愈来愈为社会各界所认识。

研讨会围绕养老保险这一中心议题,结合中国改革实际,对社会保障体制的模型设计及转轨中存在的问题、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与增值等进行了专题讨论。

国务院统一养老保险制度

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为解决养老保险制度多种方案并存的破碎局面,采取了以下果断的措施:

(1)在养老保险费的筹集方面,按职工工资的11%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个人缴费最终上升到8%,企业缴费划入的部分最终降低到3%。

(2)在企业缴费的控制方面,企业缴费(含划入个人账户部分)的费率以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

(3)养老金的构成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

(4)将11个行业统筹划归地方社会保险机构管理。至1997年末,11个参加行业统筹的在职职工人数为1400万人,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15.8%,离退休人员360万人,占参加统筹企业离退休人数的13.2%。

(5)为了加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务院还决定在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统一管理的同时,加大推进省级养老保险统筹的力度,确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制度的推进计划。

7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北京会见全国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会议代表。

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吴邦国和国务委员李铁映、罗干参加这次会见。

在谈话时,李鹏指出: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重要时期,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意义重大。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及其部署,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

李鹏说,我国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由政府强制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是最重要、最基本的部分。最近,国务院又发出文件,决定统一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贯彻好这个文件,对于促进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鹏指出,当前我国处在转轨时期,在这个阶段会出现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有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好,有的企业发不出工资,也发不出养老金,有的企业甚至会倒闭,造成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看到这是转轨过程中的暂时现象。我们要面对困难,克服困难,迎接挑战。除了搞好企业外,就是要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经过这几年的试点,我们对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基本统一,这就是我们的养老保险要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的养老保险标准不可能定得很高。

李鹏强调,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尽快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原则上实现省级统筹。为了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还可以建立企业补充保险,个人也可以投保,而且还要发展商业保险,形成多层次的保险制度。我们相信,这个制度的建立,能使我们企业职工的晚年生活有保障。

李鹏接着指出,由于诸多原因,当前有些企业生产状况不好,职工的生活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想了很多办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各地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个措施是非常必要的。各级政府要拿出一部分钱,办好这件事,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确保社会稳定。然后,通过企业重组,通过培训,使下岗职工可以重新就业。各地要逐步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范围,不断完善这个制度。

李鹏强调说,现在有的地方建立起了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保证把这笔钱如数发到职工的手里,决不能克扣。有的地方党政领导与困难企业和职工建立了联系制度,帮助职工克服困难,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当前又处在转轨时期,我们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团结互助的精神,这样就能克服当前所面临的困难。

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吴邦国出席了当天的全国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会议。

在会议闭幕式上,他们听取了会议代表的讨论汇报,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国务委员李铁映作了总结讲话。

李铁映说:

这次会议形成了尽快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广泛共识,代表们认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在坚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原则和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统一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结构,明确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的责任,界定了适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养老金标准,规范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

李铁映说,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覆盖全国范围、影响极其深远的制度规范工作,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仅仅是原有的各种改革方案向新制度的简单并轨,而且在一定意义上还包含着利益格局的相应调整,希望各部门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劳动部要会同国家体改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国务院政令畅通无阻。

李铁映要求,会议之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近年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群众基础、组织资源、数据信息和试点经验,高起点地开展统一制度的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各种实施细则和指导性意见,并经国务院办公厅统一协调后发布实施,确保政令统一。各地区也不得出台与国务院《决定》不相符合的其他规定,某些确实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有所变通的具体办法,必须按照程序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可擅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