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的类型和等级

根据全国自然保护区区划会议确定的原则,目前我国已建立起来的自然保护区分为三种类型,即:森林及其他植被类(简称森林类型)、野生动物类型和自然历史遗迹类型(草原、水域等包括在此类当中)。其中前两类在

目前建立的自然保护区中占绝大多数。截止 1991 年底,建立了 628 处自然保

护区,其中有 451 处是属于前两种类型的。

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对各种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稀疏森林、灌木丛、草原、草甸、苔藓、沼泽、海滩涂等生态系统,以及各种稀有、珍贵的植物资源进行保护。如浙江的西天目山自然保护区主要是保护珍稀植物柳 松、金钱松的。

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主要对各种珍贵、稀有或濒临灭绝的,以及在科学上有重要价值的野生动物种群进行有效的保护。如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是为保护濒危动物扬子鳄而建立。黑龙江的七星砬子自然保护区,主要是为了保护濒危动物东北虎而建立的。

自然历史遗迹自然保护区是对需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和非生物资源,如地质剖面、化石产地、冰川遗迹、火山、溶岩、温泉、天然湖泊、瀑布等进行保护的自然保护区。如保护火山遗迹的黑龙江省五大连池自然保护区。

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等级分为两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在保护对象上具有国内特别典型,在科学上有重要研究价值,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自然保护区。这些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后,就变成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前,我国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56 个,并且,到 1987 年底,我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已有长白山、鼎

湖山、卧龙、梵净山、武夷山 5 个自然保护区加入了国际“人与生物圈”计划,成为世界永久保护地。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它们是在具有本地特点,能反映本地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状况,并确有保护价值的地区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由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目前,我国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由于批准机关级别不同, 因此,也就分为省级、市级和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