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沙条约组织”是怎样建立起来的?

北约组织建立后,力量逐渐增强,严重地威胁了东欧国家的安全。特别是 1954 年 10 月,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签订了《巴黎协定》,决定吸收联邦德国参加北约组织,并在该国建立军队。对此,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民主德国、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匈牙利 8 国于 1954 年

11 月底在莫斯科召开“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会议”,决定在组织武

装力量和司令部方面采取共同措施。1955 年 5 月 5 日,《巴黎协定》被批准,

上述 8 国于 5 月 11 日至 14 日在华沙举行第二次会议,缔结了《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即“华沙条约”),建立了军事政治同盟——“华沙条约组织”, 简称“华约组织”,总部设在莫斯科。1968 年阿尔巴尼亚退出该组织,成员国由 8 个减为 7 个,自 1976 年以来,蒙古、越南、老挝派观察员参加华约会议。

“政治协商委员会”是华约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各缔国党的第一书记、总理、国防部长、外交部长组成,负责协商和决定各成员国的国防、政治、外交和经济等重大问题。“国防部长委员会”是华约组织的最高军事机构,负责研究共同的军事政策问题。“外交部长委员会”,由成员国外交部长组成,负责协调缔约国的对外政策。另外,还有“联合武装部队司令部”、“联合武装部队军事委员会”、“联合武装部队总参谋部”和“联合武装部队技术委员会”等机构。上述机构均设在莫斯科,其主要领导职务皆由苏联

人担任。

“华沙条约组织”建立初期,是一个防御帝国主义侵略、保卫和平的组织,受到欧洲和全世人民的支持,我国曾于 1962 年前以观察员身份参加该组织政治协商委员会。后来,苏联通过华约组织大力推行“军事一体化”,“协调”缔约国的军事、外交政策,加紧控制东欧。1968 年 8 月,苏联以华约组织的名义出兵侵占捷克斯洛伐克,随后又迫使捷签订关于苏联驻军的协定。据报道,苏在东欧驻有 30 个陆军师(波 2 个帅、匈 4 个师、捷 5 个师、东德

19 个师)和 4 个航空集团。苏联的控制,引起了各成员国的不满,特别是罗马尼亚与苏联存有很大分歧与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