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一节 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

党的纪律从内容上可分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和宣传纪律等。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要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要坚定不移。我们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动摇。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只有努力学习、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坚决维护并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贯彻的义务,绝对没有不执行或随意变更的权力。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循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违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违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都是违犯组织纪律的行为。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切实做到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决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或单位搞成不听中央统一指挥、不受党组织约束和党员监督的“领地”。各级党委都必须认真执行党委会的工作规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论什么人,不管其职位高低,都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或者拒绝组织的调遣和监督,把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共产党员无论担负什么工作,都是党组织的一员,个人的进步和取得的工作成绩,都不可能离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帮助。要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严肃党的组织纪律,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来进行,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提拔任用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对那些不按党的原则办事,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对于跑官要官的,不仅不给,还要严肃批评,由此得到提拔任用的要坚决撤下来。对于买官卖官的,发现一件认真查处一件,并坚决绳之以党纪国法。对于骗官当的,要从严惩处,并且一定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保证。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群众工作纪律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就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群众工作纪律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就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动员和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更加需要严格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制定政策的基本出发点,绝不能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犯群众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一些困难企业和单位,领导干部更要与群众同甘共苦,团结群众同心同德,共渡难关。对于群众中出现的对党的一些政策措施暂时不理解的问题,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地引导和帮助,力戒简单生硬。对于那些骑在群众头上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党员和干部,必须严肃惩处。

党的经济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和加入WTO的情况下,加强经济工作纪律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显得越来越重要。能否不断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经济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不仅关系到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经济工作,而且还会影响到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所有从事经济工作的党员和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经济工作制度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规定插手这些工作。要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关键是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规范作用、制约作用和威慑作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无论哪一个领导班子,哪一个干部,不遵守经济工作纪律,都要追究责任。对于负有检查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如果不去检查,监督不力,出了问题也要追究责任。

党的保密工作纪律就是保守党的国家秘密的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保卫党和国家利益,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对违反党和国家保密规定的党员、干部要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除此以外,还有党的宣传纪律、外事纪律、人事纪律等。

第二节 用纪律丈量党员干部行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连串因腐败落马的领导干部令人印象深刻。截至目前,已有100多名省部级领导干部被查处。仅就违反中央八项精神规定而言,截至2015年3月,全国处理的党员干部达10.9万多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万多人。这份成绩单,折射出全国各地正持续狠抓纪律、把纪律作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尺子的不懈努力。

一、党员干部不能认为没有违法就万事大吉

“河南新蔡县商务局副局长吴辉违规收受某物流公司赠送地方白酒40件,以福利名义分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北英山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程秉良违规多发工资、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列支招待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贵州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打帮乡乡长马儒海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只要关注中央纪委官网就会发现,网站几乎每天都会推送各地问责处理党员干部的实时信息。

“受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如此众多,一方面说明,十八大以来各地查处违纪案例不断加大,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可看出,有的党员干部把法律当成底线,却没把纪律当回事,更有甚者,不知纪律为何物。”中央党校副教授吕品分析,有的党员干部脑袋里没有请示报告这根弦,去外地也不和组织打招呼,认识不到这是违反组织纪律;有的对党的大政方针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这些都是十分危险的。

不容忽视的是,此前,一些地方也不知不觉把查处干部的底线退到法律上,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认为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不去管、也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这错把法律当作了衡量党员干部的尺子,无形中放松了要求,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造成在一些地方,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吕品说。

中国共产党是对党员有严格要求的政治组织,严格要求就体现在党纪严于国法,党规党纪的笼子肯定比国家法律的笼子眼儿更小、标准更严。比如,中组部下发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规定,“裸官”不得在党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岗位等岗位任职,各地据此展开了“裸官”整治和调岗专项行动,“迁徙自由虽是公民权利,但鉴于‘裸官’的贪腐风险,党规党纪还是作出了严于法律的规定。”党建专家指出。

中央党校教授李庆刚表示,入了党的门,成为党的人,就应当主动放弃一部分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多尽一份责任和义务,守住党规党纪这一行为底线,拿纪律这把尺子衡量自身的言行,“不能以为没有违法就万事大吉了”。

二、纪律不是空口号,纪律有着具体的“标尺”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也许有人会问,党的纪律这把尺子的标准在哪儿,党员干部应当遵守的纪律包括哪些?

其实,关于党的纪律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阐述得非常详细,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

当然,党的纪律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其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

那么,如何才算得上遵守政治纪律?政治纪律也不是空口号,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党划出了五个“必须”的量尺: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不可忽视的是,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并没把政治纪律放在心上,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认真检查一下自身是否存在这些问题。”吕品说。

除了恪守政治纪律外,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等也是党员干部的应尽责任。吕品指出,党员干部应当时刻自省,是否该请示汇报的严格请示汇报了;是否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干部选任中是否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等等。

三、党员干部做任何事情前,都应判断是否违反纪律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党建专家表示,治本,就要求用纪律衡量领导干部的行为,多做做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纪律诫勉等工作,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及时啄出来,保证树木的健康,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

值得肯定的是,全国许多地方已行动起来。中船集团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总部各部门副主任级及以上50名领导人员、各单位254名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所属41家成员单位的2214名中层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自查、申报和公示;东风汽车公司组织各单位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自纠。

纪律检查机关把维护纪律放在首位,也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在机构改革中创设了全国唯一的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2014年全区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23件、涉及355人,占立案总数的14.5%,同比增长602.1%;青海省委2014年在全省开展了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专项检查,处置不合格党员583名。

外部监督固然必要,但党员干部自身更应当自觉将党的纪律化为生命的一部分,做任何事情前,都应当拿起纪律这把尺子,量一量自身的言行,判断是否合乎党的纪律,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有人监督与没人监督一个样,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一个样。

第三节 党员干部必须守纪律讲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习总书记旗帜鲜明地阐述了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们党有哪些纪律和规矩、党员干部应该如何遵守等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掷地有声、振聋发聩,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与腐败势不两立的坚定立场和正必压邪的坚定信念;是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思想武器。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和规矩都是规范社会运行的行动指南和准则。俗话说“闭门造车,出门合辙”,不守规矩,必有倾覆之虞。作为一个拥有8000多万党员的世界最大执政党,我们党在90多年的艰难求索中,许多行之有效的规矩,无不是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通过探索、试错和创新的结晶,无不是奋斗智慧、经验得失的积淀,有些规矩,还是付出惨重代价后痛定思痛总结形成的。无论是血雨腥风的革命战争岁月,还是激情澎湃的改革发展年代,党员是否讲纪律守规矩,直接关乎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中国共产党最宝贵的品质,不仅在于始终和人民在一起,还在于始终以严明的组织纪律做坚强保证,确保我们党不变质不走偏。无论是党章这个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还是政治纪律这个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无论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国法,还是作为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的党内规矩;无论是成文的刚性规矩,还是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自我约束规矩,都是管党治党的重要财富,都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总之,党内规矩是刚性和软性的合集,既包括党纪国法这样的“硬约束”,也包括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未成文的“老理儿”。没有纪律和规矩作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只是空中楼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加强包括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等在内的制度建设,增强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党的十八大通过新修订的党章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即要求全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特别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此后无论是到各地考察还是在中央主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对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使大家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

在这次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守纪律讲规矩对于我们党的极端重要性。在谈到如何“守纪律讲规矩”时,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提出了“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并且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这不仅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方略,也是对党内存在问题的鲜明态度,必须引起全党警醒。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系列案件看,一些身居要职的党员领导干部与党离心离德,大肆拉帮结伙,大搞阴谋诡计,甚至侵蚀到党的一些重要领域和部门,其触目惊心的程度已经到了必须背水一战的地步。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而这些问题往往没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注意,发现了问题也没有上升到党纪国法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本身同样危险,必须断然采取措施纠正。

漠视政治纪律往往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从近年来陆续查处的腐败窝案看,一些地方和领域出现的塌方式腐败、整体性沦陷,充分暴露出在某些领导干部眼中,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已被视若无物。这并不是说党的纪律和规矩发生了变化,而是这些人的脑子里已经根本没有了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这些人,自以为上有保护伞做靠山、下有黑金当后盾,将自己的前途命运捆绑在“帮主”身上,沆瀣一气、贪赃枉法,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些人把党和人民赋予、只能用于为党和人民做事的权力,变成效忠“帮主”的私器,自身沦为某些人豢养的家奴,上下协同、共蹚浑水,互相借力、互相庇护。这些人的权力越大、地位越高,其腐败和破坏的程度越大,给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也越大。“癞痢头打伞,无法无天”,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如脱缰之马,正是一些人最终在腐败面前败下阵来的重要原因。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此类腐败圈子历来是从政的大忌。孔夫子曾指斥这些人是“同而不和”的丑类,我们党岂能容忍!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除恶务尽,彻底割除党内的腐败毒瘤,才能形成和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守纪律讲规矩,这就是我们党的规矩。对党忠诚,是讲政治的首要原则,是管党治党的前提。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确保在政治方向上不走岔、走偏。始终听党话、跟党走,爱党忧党、兴党护党,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是非面前分得清、名利面前放得下、关键时刻靠得住,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把制度治党落到实处,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以忠诚、干净、担当和“三严三实”为标准,选拔那些公道正派有能力的干部到领导岗位上,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坚决铲除“小圈子”滋生、蔓延的土壤。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勤灭蝇、勇打虎,绝不手软。

“举头三尺有纲纪”,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才能有权不“任性”,始终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领导干部唯有敬畏法纪,恪守“三严三实”,才能慎初、慎微、慎行,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第四节 领导干部要做严守纪律的表率

党的十八大对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做出全面部署,特别强调要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就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建设,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提出明确要求。

一、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党的纪律是根据党的性质、宗旨、纲领,为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制定的制度规范,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这是根据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总结我们党自身建设经验教训得出的重要结论。

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标志。马克思主义政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严明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同盟章程就明确规定,盟员个人必须服从同盟组织,全盟各级组织必须服从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马克思深刻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列宁是最早提出“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的革命领袖。他在创建俄国革命党时就强调:“党不仅是工人阶级有先进觉悟的部队,同时又是工人阶级有组织的部队,它有其为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纵观苏联和东欧共产党由盛而衰直至解体的演变历程,原因是复杂的,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与组织纪律有很大关系,是成也纪律,败也纪律。列宁在分析俄国革命取得胜利原因时曾指出:“一个弄得精疲力竭的又弱又落后的国家竟战胜了世界上几个最强大的国家,根本原因就在于集中、纪律和空前的自我牺牲精神。”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苏东共产党后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腐化堕落,丧失了凝聚力、战斗力,最后导致党亡政息的历史悲剧。对此,列宁早就敲响警钟:“谁哪怕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稍微削弱一点,那他事实上就是在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铁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凝聚力所系、战斗力所在,离开这一点,即使规模再大、人数再多,也只能是一盘散沙。

严明纪律是党的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经验总结。毛泽东曾有一句名言:“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9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有铁的纪律做保证。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就对党的性质、组织、纪律做出了规定,二大制定的第一部党章专门设有“纪律”这一章节。井冈山斗争时期提出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造就一支越战越强的精锐之师提供了坚强保证。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拥有800多万军队,但纪律松弛,结果我们党仅用了3年时间,就取得了夺取全国政权的伟大胜利。毛泽东1949年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总结中国革命胜利经验时,第一条就是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周恩来在阐述这段话时指出:“毛泽东同志特别把有纪律放在最前面,这不是偶然的。因为这是决定党能否坚持革命、战胜敌人、争取胜利的首要条件。”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指出:“没有纪律,党决不能领导国家和人民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深刻总结十年“文革”浩劫惨痛教训,明确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30多年来,正是凭着这两条,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历经风险坎坷,奋勇开拓前进,在改革开放伟大征程上昂首阔步前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纪律严明是党的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关键所在,什么时候纪律松弛了,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

严明纪律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严明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显得尤为重要。从总体上说,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状况是好的,但也要看到,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还大量存在,突出表现为“三个弱化”:一是政治纪律意识弱化。少数党员干部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左右摇摆,对维护中央权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立场不坚定;有的缺乏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对社会上流传的各种政治谣言见怪不怪,甚至津津乐道、以讹传讹;有的对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甚至公开发表有悖于党的纪律的言论。二是组织纪律意识弱化。少数党员干部本位主义严重,“小团体”利益至上,对上级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不服从组织安排,跟组织讨价还价;有的对组织决定有不同意见,不是通过正常渠道、按照组织程序反映,而是口无遮拦、四处乱说;有的重大事项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办事不靠组织靠熟人,关系网越织越密,潜规则越用越滥。三是廉洁纪律意识弱化。有的不能严格遵纪守法,不能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守不住底线,经不住诱惑;有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拉帮结派、任人唯亲,团团伙伙、相互包庇,甚至“集体腐败”。组织涣散、纪律废弛必将给党员干部个人成长和党的事业发展带来严重危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高度,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严守党的纪律,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严明纪律是在应对风险挑战中谱写中国梦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确定了“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部署,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当前,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各种政治较量、经济较量更加激烈,西方从来不希望看到一个强大的中国,对我国的围堵遏制有增无减。国内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宏观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经济发展“三期叠加”面临的问题错综复杂。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繁重,越要加强纪律建设,确保形成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严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多个方面。毛泽东同志说过,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要注意把握“一个根本”,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把握“一个根本”,就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全部纪律的基础。什么是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是一句空话,而是重大政治原则,是重大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方向问题。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很强的政治定力,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具体行动上要自觉做到“六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贯彻中央精神与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有机统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是坚定不移的。但强调贯彻中央精神并不是说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只有把中央精神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开展工作,才能把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即个人与组织、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自律与他律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党的组织纪律重要内容。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有句话大家都耳熟能详,就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什么是核心力量?这不仅体现在党制定科学理论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同时,也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没有这一点,党就难以形成领导事业发展的核心力量。相信组织、忠于组织、服从组织,是党内许多老同志最可贵的品质。革命战争年代,许多同志为了完成组织赋予的使命,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文革”期间,许多老同志历经磨难、受尽冤屈,但仍然相信组织最终会还给他们清白和公正。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强化组织观念,牢记入了党就是党的人,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任何时候都做到与党同心同德。

做到个人服从组织,要注意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个人的意志和行动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勇于承担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计得失、不计报酬、不讨价还价,尽心竭力为党和人民做好工作。二是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这是党员个人服从组织的最集中体现。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按组织程序反映,但是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决议的贯彻执行。三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个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于组织,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党内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四是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党内不能搞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不应该把上下级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者帮派关系。现在有的干部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架天线”,有的领导干部希望别人唯命是从,多些“自己人”,结果两下一拍即合,形成小圈子、拉拉扯扯。有的案件一查处就是一串人,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存在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这要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内共识来源于民主,形成于集中。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形成正确的集中;集中是民主的保障,只有进行正确的集中才能形成统一意志。这些年来,全国各级领导班子在加强民主集中制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党员干部习惯于个人说了算,搞个人专断,听不进他人意见;有的我行我素、各自为政,不按组织原则办事,严重影响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

党章规定党员享有八项民主权利,特别强调“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从有利于党的事业发展、有利于维护党的利益出发,严格按照正常渠道和组织程序行使民主权利,做到襟怀坦荡、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开展工作、形成共识的本领,该集体研究的就不要擅自表态,该征求意见的就不要简化程序,要有足够的耐心听取大家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真正做到从谏如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要善于进行正确集中,及时做出决策。一经组织决定,党员个人就要坚决服从,并付诸实施。

正确处理好自由与纪律的关系。自由是在纪律约束下的自由,没有一定的纪律约束,自由也就无法实现。毛泽东同志指出:“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党员在党内享有党章规定、制度保障的自由,但必须以遵守纪律为前提。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认识到,纪律是个圈,自由在里面,与纪律统一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在纪律约束下的自由才是真实的自由。正确处理好自由与纪律的关系,一要存敬畏之心。始终保持对纪律的高度敬畏,把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敢于向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亮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纪律“红线”。二要明规矩之限。搞清楚党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弄明白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应该怎样做,明确纪律的界限,切实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三要负担当之责。在遵守纪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和主动性、创造性,把个人理想追求与党的事业、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勇于担当、干事创业,为推动改革发展多做贡献。

正确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自律是内在自我约束,他律是外在强制性要求。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同时,党的纪律又是建立在党员自觉遵守基础之上的,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只有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才能保证纪律的有效执行。

遵守纪律,贵在自觉。古人云:“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严格自律,关键在“四慎”:一要慎独,就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够严格要求,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不做有违道德和纪律的事,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能不能慎独是检验一个人自制力和自觉性强不强的重要标志。二要慎微,就是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洁身自好。许多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往往是从不注重小事小节开始的。党员干部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做起,切实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违纪之事不干,坚决守住第一道防线、避免第一次放纵。三要慎情,就是要理智对待亲情友情,不能错位,不能越界。共产党人不是六亲不认,也有亲情友情,不是不讲义气,但不是“哥们”义气、江湖义气,而是讲民族大义、事业大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教育引导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友靠自身的努力干事发展,决不允许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防止为情所累、为情所伤、为情所误。四要慎友,就是要在社会交往中把握好尺度,不能把人际交往异化为酒肉关系、交换关系和金钱关系。党员干部要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广交益友、诤友,远离“小圈子”、“小兄弟”。特别是官商交往要有道,不要搞成“拍肩膀”的关系,不要搞成彼此不分、公私不分的关系,真正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严明纪律,仅靠个人自律是不够的,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理直气壮抓纪律,一贯到底抓纪律,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

三、把从严要求落实到纪律建设的方方面面

从严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管党治党,重要的是管好纪律。必须坚持严的态度、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严格党性锻炼。严守纪律,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早在1941年,我们党根据长期分散的游击战争环境下某些党员个人主义、无组织状态、分散主义比较严重的情况,专门印发了《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提出:“应当在党内更加强调全党的统一性、集中性和服从中央领导的重要性,更严格地检查一切决议决定的执行,坚决肃清阳奉阴违的两面性现象,在全党加强纪律的教育。”党性观念强,组织纪律性就强;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以坚强的党性作保障。

锤炼坚强党性,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锻炼。现在,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多受过高等教育,比较系统地学习过党的奋斗史、国家发展史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知识,但锤炼党性修养不是读了几本书就能解决好的,必须真正在思想上得到升华、灵魂上得到净化。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与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增强严守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章是我们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纪律集大成。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自觉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认真贯彻党章、带头维护党章,把党章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

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的熔炉。党性是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而党性不可能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强,也不可能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增强,必须在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现在我们很多地方党内生活的制度坚持得不好,质量普遍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要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使各种形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第一批参加单位普遍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使党员干部心灵上受到触动、思想上受到教育,达到了“洗澡”、“治病”的目的。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经常性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不断清除思想上的灰尘,使党性修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得到提高。

严格管理监督。加强纪律性,离不开有效的管理和有力的监督。现在干部管理监督中普遍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倾向。要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实到管理监督的全过程,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严格管理监督,对组织来说,重在管早、管小、管日常。我们党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是从“管小”开始的。秋收起义时期,毛泽东从战士难忍饥寒偷挖老百姓红薯事件中以小见大,先提出了“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后来根据实际情况充实两项内容,变成“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受到群众的欢迎,成为人民军队铁的纪律。现在,一些党组织对干部中的一些小毛病小问题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藏着捂着、视而不见,以至于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小漏洞变成大窟窿。各级党组织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干部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让干部时刻保持警醒,只有多打“预防针”,才能避免伤筋动骨的“外科手术”。抓纪律,要敢于板起脸批评,挺直腰杆批评。很多人感到,对别人批评比表扬难开口,对自己批评比赞扬难接受。这是人之常情,但爱惜羽毛、怕得罪人,你好我好大家好,就会使有些党员干部放松自我要求,甚至违反了纪律还浑然不觉。及时有力的批评是对党员干部的真诚爱护、极大帮助,是增强组织纪律性的有效途径。

自觉接受管理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不仅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境界。但有些同志把严格的监督看成是与自己过不去,总是排斥监督,等到出事之后方才追悔莫及。针对这一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纠正那种监督就是不信任的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依法依规保护监督的意识,自觉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事业所要求的各种监督之下。”党员干部一定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争当执行纪律的模范。

严格程序规范。程序规范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明纪律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严格按程序办事。经过多年的探索,我们党逐步建立起以党章为核心、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议事决策、干部任用、组织管理、党内监督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具体的程序规范,有力推动了党内生活的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这些程序规范既是严肃的纪律要求,也是推动各项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

从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干群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来看,不少是由于程序不规范、工作不透明、办事不公开导致的。有些党员干部程序意识淡薄,遇到问题怕麻烦、图简单,热衷于“短平快”,随意简化程序,故意规避程序,该向上级报告的搞“瞒天过海”,该走组织程序的搞“化整为零”,该让群众知道的搞“暗箱操作”。特别是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一些重大项目的决策,不按程序办事,缺少群众参与,得不到群众认可,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讲规矩、讲原则,以严格的程序保证权力规范运行。过程公开是程序公正的重要基础。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决策都要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廉洁。

请示报告制度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一项重要的组织程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大多数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同志目无组织、目无纪律,自作主张、各行其是,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组织上都不知道。作为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允许对重大事项隐瞒不报或不据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中央要求,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对报告不实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严格执纪问责。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纪律得不到有效执行,再多再好的制度规定都只是“纸老虎”、“稻草人”,形同虚设。严明纪律要切实做到有纪必执、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有纪必执,就是对党在政治、组织、工作、财经等各方面的纪律,都要严格执行,坚决不打折扣、不予通融、不搞变通,确保真正落实到位。违纪必究,就是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格的督查问责保证纪律的贯彻执行。执纪必严,就是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不管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只有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才能让纪律真正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优良作风是纪律严明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员干部普遍反映“紧箍咒越来越紧,组合拳越来越密,高压线压力越来越大”,人民群众认为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但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对执行规定精神存在侥幸心理,严格遵守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我们一定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和劲道,持续抓好中央规定精神的落实。

延伸阅读

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再次强调了严明纪律的重要意义,提出了纪律建设的明确要求,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方向。各级党组织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但在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或是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或是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或是自由散漫、目无组织,或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或是说情拉票、跑风漏气。凡此种种,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这些问题如果不下大力气整治,就会像传染病一样蔓延开来,最终严重危害党的肌体。

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哪些?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都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规矩。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同样需要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懂得并自觉遵守这些规矩,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才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往往是从不守规矩开始的。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五个必须”,这正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不是忠诚,这“五个必须”是重要的考验、根本的检验。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对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尤须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只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才能将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人民日报》2015年1月16日 评论员文章)

深化反腐要严守“规矩”高压线

随着《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在全国出版发行,其中有关反腐败的一些重要言论引起公众热烈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指出,“有的干部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这是不对的,必须加以纠正。”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重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我党宝贵的传统。没有严格的政治纪律,很难管得好一个有着8000多万党员的大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管党治党,大力加强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当前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地方的少数干部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可以忽略不计。还有的党组织只把防线设在反腐问题上,对于党员干部不讲政治规矩等问题不及时加以追究,甚至不愿追究。这实际上是犯了规矩上的错误,损害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

现实表明,规矩不严正是一些人最终在腐败面前败下阵来的重要原因。一些干部平时放松对自己的政治要求,欲望膨胀,不畏规矩、不守规矩,有的人为了仕途升迁快一点,竟奉行起封建官场的那一套,大搞人身依附和“山头主义”;有的人在执行中央要求方面,打折扣、搞变通;有的人冒出特权思想,无视党员基本的政治要求,竟敢触碰纪律和规矩的“高压线”,这才一步一步滑向腐败的深渊。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依规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也是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的共同责任。当前,“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只有继续用好规矩的“高压线”,旗帜鲜明地树起党的政治纪律要求,才能不让“四风”问题出现反弹,对腐败始终形成高压态势。

作为地方各级党组织,理应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当身边的同志出现忽视纪律的问题,甚至听到群众当中出现相关议论,都要及时给予提醒,避免有的同志因“走神”而“掉队”;对于明显违反规矩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予以纠正,始终保持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不讲政治纪律和规矩,有损党纪国法威严。对于那些违反政治纪律已经达到肆无忌惮、胆大妄为地步的党员,纪检监察部门理应及时动真碰硬,严格执纪问责,必要时把他们清理出党的队伍,真正让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从而形成强大威慑力,为反腐败斗争提供强力支持。

(新华社2016年1月13日电 记者冯国栋、陈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