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领导机关的安全

保证领导机关的安全,是巩固党的秘密组织的重要工作之一。这有如下两方面的原因。

从党的组织来说,我们秘密党的组织是由两部分人组成的:一部分是直接深入社会,在群众中活动着的党员;一部分是专做党的工作的干部,就是各级领导机关。这两部分人是不能缺一的。但是,干部和领导机关工作的好坏,以及他们是否安全,具有决定意义。在许多场合,领导机关因被破坏而不存在时,虽然有党员,也常常会减低作用,或者没有作用,甚至党的组织完全垮台。这种事实很多,例如十年内战后期,在白区[37]许多省份和上海企业中都是如此。在相反的情形之下,即使党员很少,甚至没有党员,只要当地还有领导机关或个别领导干部,在客观形势顺利时,领导方法正确,就不难建立党、扩大党。这种事实也有过,例如一二九运动[210]以前的平津, 只有二三十名党员,农村党员与组织失掉了联系,但是作为北方党的领导机关的河北省委还保存着,所以客观形势一改变,就能把一二九运动领导起来, 党的组织很快地扩大了,后来创造了抗战以前国民党区域最大的党。因此, 从党的组织上来说,要保证党的安全,首先就要保证党的领导机关的安全。

从阶级敌人破坏我们党的阴谋来说,他们企图残杀破坏的,首先就是共产党的干部和各地党的领导机关。他们派遣和收买内奸的目的,主要的也是为了侦察党的领导干部,混进党的领导机关,以便他们一声令下,将当地党的组织自上而下地一网打尽。因此,要防备阶级敌人的袭击,领导机关必须首先而且特别提高警惕。

那末,如何保证领导机关的安全呢?

首先,必须审查和肃清隐藏在领导机关的内奸,并且经常防止内奸混入。对于领导机关的每个人,自领导者直到煮饭的工作人员,都要经过彻底的慎重的审查,保证党的领导机关内没有一个未经审查或来历不明的不可靠分子。每个工作人员都要了解这种审查的意义,而乐于接受党的审查。

其次,既须把秘密工作做好,又须真正取得社会上可靠的掩护。做好秘密工作,就要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委规定的秘密工作条例,去掉那些惟恐别人不知或者使人一望而知的“共产派头”。取得社会上可靠的掩护,就要获得社会职业,并力求持久。必须懂得,没有真实可靠的公开合法的社会掩护, 就不能保证秘密党组织干部的长期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获得和保持社会职业并不比革命工作次要些。

我们强调保证领导机关的安全,决不是说可以忽视下层组织的安全,下层组织被破坏,也会影响到领导机关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