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找真凶

原来是罗马的一位历史教师,后来成为敌国的间谍,他不幸被一次反间谍行动暗杀了。在垂死之际,他用粉笔在床头留下了“||||”的记号,为此,警方调查了3名嫌疑份子。

首先调查3号的当铺老板,他却辩解:“若指明是我的话,不是多画了一条线吗?”4号的钟表店职员则辩解:“若是指我的话,还不如写4或Ⅳ来得快呀。”5号的店家也说:“若是指我的话,在他断气之前,倒不如写V来得快些。”

每个人都否认自己有嫌疑,那么,这3人之中,何者是真正凶手呢?

聪明的你也细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