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总总的汉语方言

汉语方言是和普通话相对而言的。它有着悠久的历史,复杂的形态,以及曲折的演变过程。各种汉语方言之间的差异往往相当之大,比如北方人听客家话,厦门话,或上海话,差不多像听外语一样瞠目结舌,莫名其妙。

尽管汉语方言是不规范的,要逐步向普通话发展,但它又是实际生活中使用频率很高的活生生的语言。而且,方言对文学艺术用品来说有特殊的艺术作用,很多地方民间艺术,都有浓厚的方言色彩。比如黄梅戏、越剧、豫剧等地方戏曲剧种;又如上海滑稽戏、苏州评弹、山东快书、东北二人转等等。现代某些戏剧小品,也大量运用方言,可以增加文艺作品的地域文化特色。所以,不仅要重视和推广普通话,同时也要重视和研究汉语方言。

汉语方言是汉语的地方性演变,一般分为 7 大类,即①北方话,②吴语,

③湘语,④赣语,⑤客家语,⑥粤语,⑦闽语。各种汉语方言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语音差异是方言之间的最显著区别,就像音乐唱腔的差异是各戏曲剧种之间首要的区别一样。每一种方言都有自己特殊的自成规律的语音系统。例如,同北京话的语音相比,东北话中有的该读阳平的字读为上声。如国(guó)读作(guǒ),毛(máo 被读成(mǎo)等等。

汉语方言在词汇方面的差异也比较明显。往往同一事物,在不同地方就有不同的名称和说法。如北京的“馄饨”,在四川叫“抄手”;东北人的“大娘”,在山东等地叫“大妈”;“阿爹”在浙江嘉兴指父亲,而在苏州则指祖父。

方言的语法差异主要表现在词序上。如东北人说“我不知道”,山东人有时则说“我知不道”;北京话说“把书还你”,湘语则说“书把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