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东共和奠基石

1911 年 10 月 10 日,武昌城内新军发动起义,辛亥革命爆发,腐朽的满清政权土崩瓦解。两湖和山西、陕西等省纷纷宣布独立。正在吉林的廖仲恺鉴于吉林反革命势力较为强大,只好只身南下,赶回广东参加如火如荼的革命。

在廖仲恺抵达广东以后不久,鉴于他专攻经济,因此任命他为广东军政府枢密处参议、财政司(部)副、正司长等职,由此开始了廖仲恺一生为革命理财和从事革命活

动的生涯。

在广东独立的最初的 4 个月内,廖仲恺一直做财政司司长李煜堂的助手,为副司长,他全面协助李司长致力于恢复广东财政,使之走向正轨。

对于一个新生的政权而言,财政是至关重要的。而当时的广东革命政权,财政方面的问题尤其困窘,面临着三大问题:一是府库空空如洗;二是财政收入来源匮乏,收入锐减;三是百废待兴,财政支出极为浩大。为解决这种窘困,廖仲恺积极出谋划策,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筹措革命政权所急需的军政费用的款项,来解除财政上困窘的局面。

廖仲恺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这三个方面:一是劝募各层民众和海外侨胞捐款助军;二是成立了筹饷局,发行债券借款;三是大量启用和发行纸币,使之流通于市面之上。

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对头,保证了军政两方面的款项支出,很快稳定了广东的政局。

1912 年 5 月 24 日,年仅 35 岁的廖仲恺出任了财政司长。他克尽职守,廉洁奉公。当时在他手下工作的一些职员在后来的回忆中提到:“供职财政司 10 余年,所见长官不少,然无一能及廖之精勤廉洁者!”尤

其令人信服的是廖仲恺用人唯才,绝无徇私废公的举动,深受时人的敬服。

廖仲恺担任财政司司长不久,在孙中山的支持下,开始推行“地价税契法案”。这是一项极为重要的经济改革措施,这实际上是孙中山所倡导的“平均地权”的单税社会主义纲领的具体的实施方案。

在当时全国独立的各个省中,广东是唯一提出了实施同盟会“平均地权”具体法案的省份。廖仲恺想通过这个抽地价税的法案,在改善广东财政收入的同时,将广东建成全国实施同盟会纲领的模范省。在孙中山和广东都督府的支持下,廖仲恺为争取这个法案的通过与实施,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坚决的斗争。

1912 年 6~7 月间,廖仲恺几次出席广东临时省议会,解答议员对于“地价税契法案”提出的各种问题。虽然,廖仲恺的工作做得十分地细致认真,但由于省议会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绅商和旧官僚分子,这个“地价税契法案”触及了这些议员自身利益,因而遭到了许多的非难和阻挠。其中,争论最大的主要是税率和地价以什么为准的问题。到了 7 月底,“地价税契法案”在省议会勉强通过,但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了,尤其是重新核定地价的条款给取消了。由此可以看出这些议员对于“平均地权”实在是缺乏积极

性,这无形中为“地价税契法案”的实际推行增添了不少的阻力。

廖仲恺全然不顾这些阻力,大力推行修正过的“地价税契法案”。在推行过程当中, 鉴于离城较远的乡镇换契不方便,又制定了“乡村换契简便办法六条”,并从严追究营私舞弊者。

现在看来,廖仲恺所推行的“地价税契法案”其直接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广东政府财政困窘的境况,筹集大量的现款,以解济当时军政开支的燃眉之急;但不可否认其中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为了实现孙中山提出的“平均地权”的伟大的纲领,议定比较合理的征税制度,以求消除社会上的不合理的贫富不均的社会弊病。可以说,在当时的人中,廖仲恺是少数的几个真正极力推行孙中山纲领的人之一,而且是实施“平均地权”纲领的第一人。

比较切实地讲,“地价税契法案”即使真正地实施,也并不能解决贫富不均这个社会弊病;但这个法案若能真正地执行,却可以发展农村的资本主义,消灭封建剥削。这也就是这个法案在广东这个当时最为先进的省份推行,也困难重重的症结所在。广东尚且如此,全国更不用说了。

到了后来,“地价税契法案”的推行困难重重,不久,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在

上海车站被暗杀,“地价税契法案”也由此失去了一个有力的支持者。而国事的变化更是难如人意,最后,“地价税契法案”的推行被迫中止了。

在廖仲恺担任广东财政司司长的这段期间内,他还以很大的精力整顿财政金融, 稳定金融市场,来维护和巩固新生的民主革命政权。

在廖仲恺最初上任的时候,广东财政面临的是严重的财政赤字和金融市场的激烈动荡,1913 年度出现了严重的入不敷出的困窘局面。在如此困境下,廖仲恺竭尽全力, 终于在短短的 1 年多的时间内取得了极大的成效。到了 8 月的时候,省库中已经存有现

洋 700 余万,纸币数百万,这是中华民国成立以来财政当局从未见过,甚至可以说是未敢想过的事情。

在辛亥革命趋于失败的最为困难的逆境中才接手广东财政的廖仲恺,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一露头角,就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绩,令周围的同志们都惊叹不已。

可以说,廖仲恺在广东民主革命政府理财期间,既是廖仲恺职业革命生涯的初始阶段,也是他为新生的革命政权奠定基石做出了巨大贡献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