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出台政策
- 在凛冽的寒风中,许多反捆着双手的人被解放军押解着,从老北京城的一些胡同里垂头丧气地走出来。
-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利用封建会门,进行反革命活动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轻者处三年以上徒刑。”
- 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指出:“全面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工作,是这次镇压工作的重点方面之一。”
首都取缔邪教行动
1950年12月中旬,在凛冽的寒风中,许多身穿长衫、头戴瓜皮帽、被反捆着双手的人,在荷枪实弹的解放军战士的押解下,正垂头丧气地行走在老北京城的一些胡同里。
这是北京市政府的执法人员正在对罪大恶极的280名邪教道首和骨干分子实施公开逮捕。
随后,北京市政府又对近6000名办道人员进行登记或管制。
12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传达党中央的指示,肯定北京市的做法。社论说:
我们希望各界人民以及一切觉悟了的道徒会众,积极协助人民政府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以保护革命秩序,并挽救受骗道徒跳出陷井。这是巩固人民民主政府的一个重要工作。
人民政府既然有决心有力量肃清一切反动组织,少数邪教头子的顽固执迷,就只能是自寻绝路。
《人民日报》的社论,吹响了全国打击反动会道门的号角,把1949年1月4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布的《解散所有会门道门封建迷信组织》的布告变成实际行动,使全国人民切实感受新政权坚决打击反动会道门的决心。
1年前,华北人民政府曾发布如下布告:
查会道门不仅为封建迷信组织,且常为反动分子操纵利用,以进行各种反革命活动。在过去抗日战争中及目前解放战争中,都曾发生破坏作用,例如充当敌探、刺探军情。散播谣言、煽惑人心,甚至组织武装暴乱,扰乱社会治安,迭经各地公安机关破获有案。若任其存在与发展,则对于革命事业与人民利益必将大有损害。本府为保障人民利益、维护社会治安,并挽救一般误入歧途的会员群众及其首要分子以自救自新之路,特规定取缔办法如下:
一、自布告之日起,所有会门道门组织,应即一律解散,不得再有任何活动。
二、所有会门道门的首要分子,应即向当地县市政府所属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其曾与匪特勾结或有犯罪行为者,如能悔过自新,当予以宽大处理;若抗不登记,继续活动,一经查明,定予严惩。其未与匪特联系,亦未有犯罪行为者,只要履行登记,停止活动,即予免究。
三、所有被胁迫或被诱骗而参加会门道门的一般会员群众,一经脱离组织,停止活动,即一律不予追究。其能揭发匪特奸谋及各种破坏活动者,并酌情予以奖励。
以上办法,旨在保障人民利益,维护社会治安,挽救一般误入歧途之会员群众免遭祸害,并予极少数首要分子以自救自新之机会。希各界人民,共体此旨,本治病救人方针,用说服劝告方法,群策群力,贯彻实行。务望慎防破坏分子之制造谣言乘机破坏。并希不滥施斗争,以免别生枝节,予奸特以鼓煽之隙。
从这个布告中可以看出,人民政府早就有惩治反动会道门的决心,但以前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一直没有对其采取行动。
早在全国解放前夕和解放初期,人民政权曾将各种会道门称为“秘密封建会门”、“会门道门封建迷信组织”、“封建迷信道门会门”“封建会门”,并定性为“封建迷信组织”和“反革命组织”,予以取缔。
1948年2月20,中共中央东北局发出《关于取缔封建会门的指示》指出:
应该教育群众,反复说明秘密封建会门的组织是国民党特务及地富、反革命分子操纵利用的工具……
1949年6月20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社会部发出《关于处理封建迷信道门会门问题的指示》,宣布取缔“封建迷信道门会门”。
而这次统一行动,是对反动会道门愈演愈烈的对抗政府行为的一种强硬回应,是为了让这些执迷不悟的反动会道门分子知道新政府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威力。
中央发布惩治条例
1950年10月10日,中南海毛泽东寓所。毛泽东、周恩来和刘少奇正在听公安部长罗瑞卿汇报当前的工作。
只听罗瑞卿说道:“自朝鲜战争爆发后,我国国内的形势变得十分严峻,国民党潜伏特务以及各种旧势力、反动会道门纷纷散布谣言,声称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要爆发,国民党还要回来,造成了民众的惊恐不安。”
罗瑞卿见毛泽东等人都在聚精会神地倾听,继续说道:“尤其严重的是,一些反动组织趁机发动暴乱,给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罗瑞卿翻开笔记本说:“仅华北地区在短期内就发生各种暴动10余起。规模较大的就有:河北武安县‘黄兵道’武装暴动事件、山西稷山县国民党流散官兵袭占五区区公所及县府事件、河北省通县‘全佛大道会’暴动事件等……”
毛泽东接过罗瑞卿的话对周恩来、刘少奇说:“看来,我们以前对反革命分子太宽容了一些,现在是到大张旗鼓地清除反革命分子的时候了。”
周恩来赞同地说:“我们刚刚出兵朝鲜,现在开展打击反革命的行动,也是比较好的时机。”
毛泽东接着说:“以前财经问题还没有解决,同资产阶级的关系也比较紧张。如果那时提出大量镇压反革命,是不合适的。现在情况不同了,财经问题基本解决了,抗美援朝战争也打起来了,因此不能浪费了这个时机。”
刘少奇也认为此时镇压反革命是一个有利时机,他说:“抗美援朝的锣鼓敲起来了,我们的很多事情都好办如搞土改、订爱国公约、搞生产竞赛、镇反等。因为抗美援朝的锣鼓响得很厉害,土改的锣鼓、镇反的锣鼓就不大听见了,就好搞了。”
毛泽东认为,进行大规模地镇压行动,不仅对反共的旧势力会有强大的震慑力,而且会对广大基层民众起到一种相当形象化的政治教育的作用,会极大地树立起新政权的政治权威。对于刚刚取得全国政权的共产党人来说,这一点特别重要。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政务院于2月21日,正式公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条例”声明:
利用封建会门,进行反革命活动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轻者处三年以上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代表中国人民法院,专门就发表该条例的重要意义进行阐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已经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命令公布施行了。这个条例是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七条的规定制定的,它异常鲜明地体现了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中国人民在毛主席的英明领导下,经过了30多年来流血牺牲英勇奋斗,终于战胜了国内外敌人,推翻了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革命的基本问题是政权问题”,“但取得政权仅仅是事情的开始”,这是因为巩固与建设革命政权、保护与发展人民的胜利成果,比起从反动派手里夺取政权来,需要做更多更艰巨的工作,而且被推翻了的反动阶级并不甘心于自己的死亡,他们还在作垂死的挣扎,图谋复辟。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两年以来的历史事实完全说明了,一方面是各级人民政府与全国人民按照共同纲领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各项工作中所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加强人民民主政权,发展人民民主事业。而另一方面是国内外敌人继续从外部和从内部向我们人民国家进行绝望的反扑,破坏人民民主政权,破坏人民民主事业。自从美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朝鲜战争以来,这种反革命活动是更加露骨更加嚣张了,如果听任美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得势与反革命分子继续放肆活动,人民就要遭殃,革命就要失败,因之人民欢呼抗美援朝领导的好,同时要求严厉镇压反革命是理所当然的。
北京对反动会道门进行打击行动,中央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意味着刚刚成立的新中国,再也不允许产生于封建制度下的各种邪教组织毒害广大人民群众了。
公安部警告会道门
1952年10月18日,北京召开公安部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把打击反动会道门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这次会议指出:
全面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工作,是这次镇压工作的重点方面之一。
……
在已经完成土改的新区农村和没有取缔过会道门的城市,发动一次大规模的取缔会道门的群众运动,把一切应该逮捕的道首都抓起来,结合进行广泛深入的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广泛的退道活动,来一次集中解决,基本摧毁反动会道门组织。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条例”规定:
利用封建会门,进行反革命活动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轻者处三年以上徒刑。
新中国成立后,反动会道门一贯道等组织极端仇视新生的人民民主政府,他们仍然肆无忌惮地进行着各种违法犯罪和封建迷信活动。
各种各样的会道门组织,散布灾劫说和封建、落后的舆论,以“鬼神论”、“宿命论”、“躲灾避难”等异端邪说,欺骗群众,以封建家长专制的形式控制信徒的精神,残害信徒的身心健康;
他们骗奸妇女,诈取钱财;
他们反对科学、民主和社会改革,散布什么“有前清(指清朝)必有后清”的谣言,企图建立教门小朝廷,要“立中京,掌世界”,称皇称帝,说要杀尽不信会道门的人,企图把中国社会拖回到封建社会中去。
会道门中的一贯道还积极布置应变计划,由公开转入秘密活动等;
他们在外国势力和国民党特务机关的指挥策动下,大肆进行造谣破坏活动,杀害干部群众,诈骗财物,对抗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破坏土地改革运动,有的甚至还组织反革命武装暴乱。
据资料显示,在山东、河南、河北、江苏一带会道门基础浓厚的地方,会道门组织的暴乱不下上百起。道首暗中称帝登基的更是不计其数。仅鲁西南一带,会道门中就出了几十个土“皇帝”。
这些邪教组织无论在政治、经济、思想、科学文化、社会领域等,都已成为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绊脚石,成为历史发展的一股黑暗逆流,给国家、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在北京召开的公安部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上,公安部把反动会道门头子与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等一起被列为五种敌人之一,提出进行重点镇压。
从此,一场取缔反动会道门的运动迅速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展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