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定 三 藩

清初,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并列为“三藩”。在对待“三藩”撤与不撤这个重大问题上,唯有明珠与户部尚书米思翰、刑

① 《清史稿》卷 118《职官五》。

① 《清圣祖实录》卷 27。

部尚书莫洛等极少数人,坚决主张撤藩,与帝意完全一致。康熙帝认为:“吴、尚等蓄谋已久,今若不及早除之,使其养痈成患,何以善后?况其势已成, 不若先发制之可也。”①

当吴三桂发动叛乱时,朝廷有些人吓得惊慌失措。大学士索额图等人主张处死倡议撤藩的明珠等人,康熙帝严加拒绝。明珠竭诚效力,积极参与平定三藩叛乱的活动。康熙十九年闰八月,在处理尚之信属下兵丁时,给事中余国柱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应即撤回,三总兵官标下兵丁应予分散。议政王大臣会议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应分入上三旗中,令驻广东,另设将军、副将军管辖。三总兵官标下兵丁,有愿为兵者为兵,愿为民者为民。康熙帝则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均分八旗,另设将军、副都统管辖,分散其力量, 日后或撤或迁比较容易。二总兵标下官兵仍驻广东,归将军管辖。裁去另一总兵标下官兵。他便征求明珠之意如何?明珠主张:尚之信标下官兵共十五佐领,分入上三旗,每一旗五佐领,为数不多,不必分隶八旗。以后若撤回迁移,亦不论旗分调取,有满洲大兵押送,分入上三旗办法可行。康熙帝表示同意:“既如此,不必分入八旗。尔等可改票来奏。”②在处理耿精忠等人时,依照刑律应凌迟处死,其同伙董国瑞等十九人应立斩。明珠上奏:“耿精忠之罪,较尚之信尤为重大。尚之信不过纵酒行凶,口出妄言;耿精忠深负国恩,擅自称帝,且与安亲王内多有狂悖之语,甚为可恶。”随后又奏: “此内有陈梦雷、金镜、田起蛟、李学诗四人,犯罪固应处死,然于应死之中,尚有可宥之处。”①康熙帝命议政王大臣会议集议。于是陈梦雷等四人, 免死,给与披甲新满洲为奴。

三藩之乱的平定,巩固了清朝在全国范围内的统治,维护了全国的统一, 在此期间,明珠的工作是有积极意义的。

康熙十四年,明珠调任吏部尚书,十六年,晋升武英殿大学士。从此明珠与索额图势均力敌,共理朝政。到康熙十九年索额图解任,由明珠一人佐理朝政,一直延续到康熙二十七年。在这九年时间里,恰值清朝承“三藩” 之乱后恢复经济,明珠发挥了他的政治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