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音的基本性质

在自然界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声音,从表面看来,产生声音的办法有很多,可能由摩擦产生(比如用钉子划玻璃)、由碰撞产生(比如用锤子敲铁板)、由气息的流动产生(比如风刮过树梢),但追根究底,声音的发生有三个必须条件:一是振动体、二是传播媒介、三是动力。振动体刚才已经提到了,如果没有玻璃、铁板,自然发不出声音;传播媒介就是将振动体产生的振动传到我们的耳朵中的渠道,假设使一个物体在真空中振动,我们将会听不到任何声音,这个传播媒介是什么就无需证明了;动力的意思更容易理解,如果玻璃和铁板静静地躺在那里,谁也不去碰它,它是绝不会发出声音的,只有通过摩擦、打击使它振动,才会响起来。

声音有四个方面的性质:高低、长短、音色和强弱,这四个性质说明了一个音的全部特征。

音的高低是由振动体的振动频率决定的,在单位时间(每秒)里振动的次数越多,发出的声音就越高。计量音高的单位是“赫兹”,如果一个音是440 赫兹,就意味着它的频率为每秒钟振动 440 次。人类的耳朵能够感受到

的频率范围大约是每秒 16 次至 20000 次,但音乐中使用的范围远没有这么

宽,其最高音只到 4000 赫兹左右,其中人声能够唱出的范围更窄,大约从

60 赫兹到 1000 赫兹。音的长短取决于振动的持续时间,强弱取决于振动的幅度,这两点容易理解,无需多加解释,比较复杂的是音色的差异。音色的区别产生于泛音成份和振动波形的不同,波形的发生原理又牵扯到振动体的形状、材料及共鸣条件等等。关于泛音我们将做一些介绍,而波形的分折已经完全属于声学和电子学的范畴,与基本乐理关系不是很大,就不在这本书中介绍了。对于音乐学习者来说,需要做到的是能够分辨不同的音色,而不是从物理的角度进行研究。

问题:

  1. 声音是怎样产生的?

  2. 声音的传播媒介是什么?

  3. 用哪些特征来描述声音的性质?

  4. 音的高低是由什么决定的?它的计量单位是什么?

  5. 音乐中的音最低是多少赫兹?最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