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高

简谱用七个阿拉伯数字表示调式中的七个自然音级,即用 1、2、3、4、5、6、7 来代表 do、re、mi、fa、so、la、si,这七个数字就是简谱中的音符。在音符的上方加一个圆点(叫做高音点)表示高一个八度,在音符下方加一个圆点(叫做低音点)则表示低一个八度。若在上方加两个圆点,即表示高两个八度,在下方亦是如此,依此类推。

不带点的音符称为“中音”,带高音点的音符称为“高音”,带低音点的音符称为“低音”。为了演奏(演唱)的方便,一般将乐曲音域的中音区记成不带点的音符(中音),这样可以减少一些记谱符号,看得更清楚。

do、re、mi、fa、so、la、si 只说明了音与音之间的相对关系,并没有规定每个音的绝对音高,所以在乐曲开头的地方(和转调的地方)要用调号标明某一个音的高度,以便据此推断其它所有音的音高。调号的形式是“1=C”、“6=A”、“2=D”等;用作调号的音是调式主音,“1=C”就意味着这首乐曲是 C 大调(或 C 宫调式,关于民族调式的概念,下面将会介绍), “6=A”意为 A 小调(或 A 羽调式),2=D 意为 D 商调式。不过,近来更常见的标记方法是无论什么调式都用“1”来作为调号的基准音,即“1=C”、“1=D”、“1=E”等等。这样做的好处是一目了然,人们常说一首歌是“C 调”、“D 调”,就是指“1”的高度;其主要的缺点是不能反映乐曲的调式,容易在说法上和概念上造成混乱。例如,一首“1=C”的小调歌曲,其调性是 a 小调(因

为主音的高度是 A);

临时变化音记号(升、降号)的写法和用法与五线谱完全相伺,可参见前面的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