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

  • 《规划》指出: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 胡锦涛指出:“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 温家宝指出:“要通过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努力构建人人享有学习和成才机会的学习型社会。”

中央制定农民工培训规划

2003年9月9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农业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2003年-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这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农民工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而特别制定的农民工培训规划。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促进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加快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促进了城市的发展。

农村劳动力转移,已成为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我国是人口大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

农村劳动力素质一般不高,缺乏劳动技能,影响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难以在城镇中实现稳定就业。

在跨地区进城务工的农民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员没有稳定的职业和居所。

在2001年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占18.6%。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农民工素质亟待提高。

为此,国家6部委专门制定了《2003年-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规划》制定的培训的主要任务是:

开展引导性培训。

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

引导性培训主要由各级政府,尤其是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统筹组织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来开展。

引导性培训要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

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

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一些具有特色的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

《规划》还指出:

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农民工培训计划的落实,保证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加强对政府扶持项目的评估。

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工单位要加强监督和规范,防止借培训之名,对农民工乱收费,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具体监督检查办法由农业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科技部、建设部制定。

此外,《规划》还对农民工培训的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就业准入制度、教育培训资源、农民工培训服务工作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划。

《2003年-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实施,力求让更多的农民通过接受专业技能培训,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水平。

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

2003年12月19日至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出席了这次会议。

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领导同志还有王兆国、回良玉、刘云山、周永康、贺国强、曾培炎、王刚、徐才厚、何勇、路甬祥、唐家璇、华建敏、陈至立、肖扬、贾春旺、王忠禹、刘延东、陈奎元、徐匡迪。

中国科学院、江苏省、四川省、北京大学、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5个单位,在会上发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负责同志,以及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驻京各大单位负责同志,中央管理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21所高校负责同志,出席了这次会议。

胡锦涛强调指出:

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全党同志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努力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大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强调:

做好人才工作,落实好人才强国战略,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当代世界和中国深刻变化着的实际出发,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科学人才观。

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

要牢固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努力形成谁勤于学习、勇于投身时代创业的伟大实践,谁就能获得发挥聪明才智的机遇,就能成为对国家、对人民、对民族有用之才的社会氛围,创造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温家宝在讲话中指出:

国家兴盛,人才为本;人才培养,教育为本。开发人才资源必须优先发展教育。要通过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努力构建人人享有学习和成才机会的学习型社会。

坚持培养和引进并举,加大引进海外智力和人才的工作力度,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为国服务。

要改革人才工作体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不论资排辈,不任人唯亲,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和任用人才。

温家宝说:

“国家大事,唯赏与罚。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咸惧”。

要建立赏罚分明的机制,从根本上形成良好的风气。要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支持人才干事业。

对待人才,要指导他们,使他们敢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提高他们,使他们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水平;要正确对待他们,鼓励人才出成就,也允许人才犯错误,并帮助他们改正;要严格要求他们,加强自律;要照顾他们的生活。

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这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是一次具有全局指导意义的会议。

胡锦涛和温家宝的重要讲话,对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工作,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贯彻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环境,进一步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执政党,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人才资源强国,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指导作用。

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

2003年12月25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闭幕。

这次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关于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系统总结了2003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正确分析了当前形势,全面部署了2004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着重研究了促进农民增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村改革等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会议,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以及计划单列市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等。

这次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

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决策,提出了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中心任务和基本目标,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会议强调: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产品供求关系、农村劳动力就业格局和转移动因、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农村发展对城镇和国民经济的依赖程度、中国农业与世界农业的关联程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内涵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这既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许多新气象和新机遇,也带来了不少新课题和新挑战,对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的转变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

会议指出:

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既是当前紧迫而繁重的任务,也是今后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是农村工作的基本目标,也是整个经济工作的重大课题。

随着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和任务的变化,促进农民增收的思路和方式也要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增加农民收入,必须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明确、更加有力的措施。

会议对促进农民增收,提出4项要求:

一是推进结构调整,壮大县域经济,充分挖掘内部增收潜力。

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改善就业环境,努力拓展外部增收空间。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调整投入结构,积极发挥国家政策对农民增收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四是认真落实政策,放活农村经济,充分调动农民自主创业和增收的积极性。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农民尽快改善生活质量,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而“加强技能培训,改善就业环境,努力拓展外部增收空间”,则成为启动“阳光工程”的重要指导思想。

中央国务院下发一号文件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2004年1号文件正式公布。

《意见》指出,全党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意见》指出:

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2003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抵御住了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的严重冲击,克服了多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严重影响,实现了农业结构稳步调整,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农村社会继续保持稳定。

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

《意见》强调:

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意见》确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中央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

中央一号文件的公布,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一件大事。

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不仅是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在此《意见》的指导下,中央有关部门加快了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步伐。

全国阳光工程正式启动

2004年4月7日上午,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在人民大会堂宣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正式启动。

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以及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出席了“阳光工程”启动仪式,并作了重要的讲话。

启动仪式,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张凤桐主持。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2003年—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农业部等6部委,共同组织实施这项培训工程。

“阳光工程”分3个阶段实施:

2004年至2005年,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探索转移培训工作机制,为大规模开展转移培训奠定基础。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500万人,年培训250万人;

2006年至2010年,在全国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3000万人;

2010年以后,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使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总体上与我国现代化发展水平相适应。

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表示,为加强“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有关部委共同成立了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指导小组,负责对各地组织实施“阳光工程”进行业务方面的指导,各地也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对此进行。

“阳光工程”的实施,让更多的农民掌握了技术,增强了就业竞争力,让受训的农民真正享受到了“阳光工程”的温暖,为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