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从作曲家到听众
音乐(这里,只包括创作的音乐)在作曲家的头脑中产生,但是我们听到的并不是作曲家的直接产品,而是经过了两次“变形”的产物。首先,作曲家必须将音乐用某种符号体系(比如说五线谱、简谱)记录下来;之后, 必须由一些人演唱或者演奏。可以这样说:作曲家的头脑是一个艺术素材的加工厂,他运用敏锐的艺术感受力、丰富的想象力和熟练的技巧将他的意图写在谱纸上;然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记谱方法能够令人满意地记录“音乐”,换句话说,如果不了解这位作曲家的习惯语言和作曲手法,就无法将乐谱准确地按照作曲家的意图“还原”。因此,演奏者或者演唱者(还有乐队指挥)所做的事情不是“还原”,而是按照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在“解释”,这个过程用专业术语来说,叫作“演绎”。听众在欣赏时,又是根据不同的知识结构、文化背景和欣赏趣味而“各取所需”,做出不同的判断和解释。从同一个作品得到不同的感受是很正常的事情,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情绪或环境下,也会对同一个作品有不同的印象。作曲家、作品和听众之间的关系可以这样表示:
创造者—→创造过程—→作品
—→感知过程—→听者
由创造者到作品的过程即作曲的过程,其成品是乐谱。听众欣赏的当然不是乐谱,而是音响,于是,所谓作品就有了两重含义,一是中性状态的符号,二是根据这些符号演奏出来的声音;但是,在演奏是已经加进了演奏者对作品的理解。由这些关系可以看出,只有中性的乐谱是不可更易的(因此将它称为中性),由作曲家到听众的其他环节都是人为的、文化的因素在起作用。
上面讲到,没有一种记谱方法能够令人满意地记录音乐。这句话似乎有些危言耸听,其实,情况的确是如此。用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看:你反复地听一个民歌手的录音(比如说是陕北民歌),将它尽量仔细地记录下来,然后请一个不熟悉这种民歌的人照着谱子唱,这时你听到的是什么呢?无疑, 它和你心中的那首歌已经不一样了。尽管你非常认真地写出了每一个音高的变化、标出了每一处强弱的转折、甚至用大量的文字来说明演唱的方法,而演唱者也尽可能地“忠于”乐谱,结果也是一样。其中的原因相当复杂,不是我们讨论的目的,只是藉此说明“中性”的乐谱和通过表演而“实现”的音乐之间有多么大的距离。
因此,虽然音乐是属于作曲家的,但是对于欣赏者来说,听到的实际上是演奏家、演唱家、指挥家对于作品的“解释”。解释的依据自然是乐谱, 而乐谱又是如此的不可靠,这就要求演绎者能够把握各个时期、各种风格的不同特点,直至掌握每一首作品的细微之处,而不仅仅是照着乐谱唱出来。从欣赏的角度来看这也是判断表演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曾经有一位作曲家在听了别人演唱他的作品后走到演员跟前说:“您唱得好极了,不过请问这是谁的作品?”正如一本翻译的小说,文笔优美、情节动人,然而却是脱离原著的“再创作”,我们该怎样评价它呢?不言而喻,“忠实”和“优美” 的结合是最理想的,就像翻译的原则“信、达、雅”的完美结合一样。遗憾的是,在实践中这种结合常常只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为此而引起了无数次的激烈争论。
理想的演绎应该是这样的:表演家用高超的技巧严谨地表现,使得听众好像直接面对作曲家而忘记了表演者的存在。这种感觉在听录音时是有可能的,但是,当我们面前有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表演的时侯,就很难说听众能够“忘记”是谁在舞台上、而只记得作曲家的名字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和艺术见解,他绝不可能将自己隐藏在音符后面,就像斯特拉文斯基要求的那样,“照着音符演奏,既不要增加什么,也不要减少什么”。归纳起来可以这样说:所谓“音乐作品”包含两种状态,即中性的乐谱和充满个性的音响,这两种状态之间的转换是由表演艺术家完成的;对于欣赏者而言,既要了解作曲家的风格,也应该认识到、并且能够欣赏演绎者所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