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英国政府的炮舰政策

对于在鸦片贸易中获得的巨额利润,英国资产阶级及其政府并不满足。他们采取鸦片输入和军事侵略双管齐下的方针,企图用鸦片和大炮的双重威力打破中国对外贸易的限制。

1832 年,英属东印度公司让本公司的广东商馆职员林赛化名为胡夏米, 冒充“阿美士德”号船的船主,又派德国传教士郭士立做他的助手,对中国进行侦察活动。郭士立是东印度公司的翻译兼医生,多年从事鸦片走私活动,

会说广东话和福建话,到过中国的许多地方,熟悉中国的风土人情。他们纠集了七十多人,自澳门出发,到南澳岛、厦门、福州、宁波、上海和威海卫等地活动。每到一地,他们就打着“通商”的旗号,向当地人们递上一份传单,以及《英吉利国人品国事略说》等小册子,要求进行贸易。他们还以替人治病为名义收买人心,引诱人们信教,暗地里,却派人沿途测量河道和港湾,绘制航海图;了解各地的地形、物产以及商品贸易的情况;刺探中国方面驻扎军队、武器装备等军事机密,并一一做了详细记录。

胡夏米的这次行动,为英国政府提供了可靠的第一手情报。他们通过观察,了解到了中国沿海装备废弛等详情:各地炮台年久失修,有的既无人驾炮,也无人守卫;有的炮台质量很差,不堪一击;中国士兵装备简单,只有一把刀和一面藤牌,或者一杆矛,或者一支火枪;中国的战船也没有多大战斗力。尤其是胡夏米一行乘船闯过甬江后,深叹宁波守军连阻止一支商船进港的能力都没有。为此,他们得出结论说:“清朝的国力十分虚弱,秩序非常紊乱,采取商议的办法不会取得任何结果。对中国必须采用武力征服。整个中国舰队,也不敌一艘英国战舰。”不久,胡夏米致信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提出了武装进攻中国的办法:“只要一支小小的海军舰队,就足够对付中国了。船上载运六百人,以炮兵为主,以便登陆作战。”

当然,胡夏米的报告,不免有浮夸不实之处,但它却为后来英国政府在鸦片战争中制订作战计划提供了依据。

巴麦尊接受了胡夏米的意见,一方面极力主张英国政府对华作战;一方面对英国政府派往中国管理对华贸易的商务监督律劳卑下达指示:1、大力推销鸦片,不要干涉鸦片走私;2、开辟商埠,在广州以外的其他地方发展英国的商业势力;3、在中国沿海寻找适当地点作为海军基地,以便在发生敌对行为时,保证海军的安全。

律劳卑是英国废止东印度公司的对华贸易垄断权后,第一个具有女王使节身分的驻华商务监督。1834 年 7 月,律劳卑到达澳门,成立了驻华商务监督处。律劳卑声称:“同这样一个政府交涉(指清政府),必须以实力为后盾”,“中国政府外强中干,使用武力威胁,比用外交手段收效大”。因此, 他一到中国,便无视中国主权。

按照清政府的外交惯例,澳门是葡萄牙人租借地,允许外国人进出居住。但如果从澳门进入广州,则必须领取获准入口的“红牌”。外国人需要与广东官府交涉,则一律采用禀帖说明,由行商代为转达。律劳卑认为自己是英国政府官员,不愿遵守旧规。他未申请红牌就蛮横闯入广州,并违反中外交涉必须通过行商的惯例,坚持直接与两广总督公函往来。9 月 2 日,两广总督卢坤以律劳卑“不遵法度”,下令照例封舱,即停止贸易。5 日,律劳卑采取强硬态度,以保护英商及其财产为名,命令停泊庄外洋的两艘英舰强行间入珠江。7 日,英舰顺潮闯入海口,炮轰虎门、沙角、镇远、横档炮台。不久,又闯过大虎炮台,进抵黄浦。在黄浦抛锚后,英舰陷于清军包围之中, 而清政府的封舱之举又使英国商人的利益受损。不得已,律劳卑放弃进攻退回澳门。10 月,律劳卑在澳门病死。

1836 年,查理·义律被英国政府任命为第四任驻华商务监督。义律自两年前随律劳卑来华,曾先后充任船务总督、监督处秘书、第三监督、第二监督等职,他了解中国情况,力主维护鸦片贸易,用武力征服中国。就职的当天,为了去广州探听虚实,他权且用禀帖的形式领取红牌,作为入境凭证,

前往广州,在广州活动了 7 个月之久。然后,他充满信心地向巴麦尊报告: “不管实际的禁令是怎样的严厉,我仍认为鸦片贸易合法是可以盼望的”, 建议英国政府“必须使用武力,声言只要有一艘军舰到达白河口,就可以使清朝皇帝作出让步”。于是,1838 年 7 月,巴麦尊派英国东印度舰队总司令马他仑少将率领“威里士厘”号、“拉尼”号、“阿吉林”号三艘军舰来到中国沿海,准备从事武装挑衅。然而这时广东水师关天培等已经在虎门设防把守。马他仑担心有可能出现不利的结局,未敢贸然行动。

上述情况表明,在罪恶的鸦片贸易背后,隐藏着英国侵略者更为险恶的计划——武力征服中国。

中国面临着严酷的斗争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