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5年中国反腐

八项规定如何改变中国?——数说八项规定三周年

到12月4日,八项规定将迎来出台三周年。这三年中,很多人都感受到了变化:“三公消费”大减、“舌尖浪费”被遏制、“会所歪风”停刮……八项规定正在以每个人能切身体会到的方式,逐渐改变中国。

三年来,八项规定取得了哪些成果?哪些违纪被重点关注?今年以来,违规形势有何新变化?“中国网事”记者梳理了数据,为您解读八项规定三周年给中国带来的变化。

——八项规定三周年,处理案件超过10万起

【权威数据】中央纪委网站的数据显示,自2012年12月4日八项规定颁布起,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04934起,处理人数138867人,其中5528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专家解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处理案件超过10万起,处理人数超过13万人。相比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国有企业员工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规模,这两个数字还是引人关注的。

中央纪委网站刊文表示,今年以来,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月报统计分类项目进行了调整,去掉了“违反工作纪律”项目,“其他”项目中不再包括“庸懒散”。对比发现,将2 014年“违反工作纪律”数据剔除后,从通报问题类型看,今年前10个月多项数据已超过去年。从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看,今年前10个月已超过去年全年总数。

廉政专家认为,这表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八项规定不过是“一阵风”。心存侥幸,会诱发行为失范,触碰纪律的高压线。这同时说明,执纪问责力度不断加强、没有放松,反映出从严治党的力度与强度之大。

——八项规定查处最多的问题是什么?

【权威数据】中央纪委网站的数据显示,违规使用公车、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排在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主要类型的前四位。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0295件;大办婚丧喜庆:8662件;违规公款吃喝:5305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4790件。另外,公款国内旅游:2846件;楼堂馆所违规问题:839件。

【专家解读】汪玉凯表示,这“四多”问题成因复杂,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就已存在。以往虽然有文件措施却缺少落实,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再加上这类问题的惯性较大,不易根治。作风建设有长期性、反复性,只有持续高压打击,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官员的习惯和意识。

——超过13万人被处理,“他们”身居何职?

【权威数据】中央纪委网站的数据显示,在被处理的干部中,省部级:7人;地厅级:678人;县处级:7389人;乡科级:130793人。其中,一些省部级干部被处理的影响尤为明显。例如,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严重后果,被处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湖北省人大副主任王建鸣宴请花费公款1.7万余元,被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专家解读】汪玉凯表示,“老虎”以高级领导干部居多,“苍蝇”多分布在基层。被处分的省部级领导干部达到7人,查处的力度还是非常严厉的。

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基层干部手中权力、资源虽有限,但离百姓更近,直接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他们比较容易出现小微违纪问题,问题发展的势头更需要遏制住。

——今年以来,地厅级干部被查处人数明显增加,体现什么趋势?

【权威数据】中央纪委网站的数据显示,与去年相比,截至10月31日,今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问题数和处理人数呈增加趋势,特别是地厅级干部增幅明显。2015年前10个月则为373人,而去年全年为198人。

【专家解读】汪玉凯表示,数据的变化表明正风肃纪无禁区,不仅盯着基层,同时也“盯”着领导干部,对他们的监督执纪力度正不断加大。县处级、地厅级领导干部承上启下,掌握着不少行政实权与资源。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无论是县处级以上干部、还是乡科级干部,他们被查处充分表明,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向下延伸的部署,正在收获“政策红利”;一层管一层、一级治一级的压力传导机制,正在健全完善之中。

——今年以来,查处违纪问题的手段有何新变化?

【权威数据】中央纪委网站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31日,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出国境旅游同比增幅,分别为278%、221%。

【专家解读】庄德水表示,重拳打击下,有不少腐败改头换面,“变装”出现;有些干部继续顶风违纪,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凡想借公款报销餐饮费用的,就一定会有迹可循。

随着形势发展,一些地方利用多重手段查处公款吃喝。例如,利用相关财务手段,查找封堵漏洞;直接查询餐饮单位的税务数据库,专查发票的抬头单位;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利用大数据分析寻找蛛丝马迹;公款旅游则紧抓护照签证。整体上看,只要标准清晰、证据客观,执纪就会有明显效果。

庄德水说,“最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将八项规定制度化的表现。”他还表示,这既有助于各级纪检部门更好履职尽责,也表明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新华社北京2015年12月3日电 记者乌梦达、萧海川)

2015中国反腐八大亮点

2015年,反腐是中国最具热度的话题,与猛烈反腐风暴相呼应的是一系列落地有声的制度性建设。梳理一年来的反腐行动,八大亮点值得关注。

亮点1:反腐没有休止符

新闻盘点:随着京沪“首虎”的落马,全国31个省区市打虎全覆盖。截至12月15日,今年已有郭伯雄、周本顺等20多个省部级以上干部落马。至此,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超过120个,所谓“反腐转段”“一阵风”等论调不攻自破。

反腐不断深入,正风执纪越来越严。据中纪委统计,八项规定出台三年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万余起,处理人数13万余人。今年以来,包括4个省部级干部、283个地厅级干部在内的23951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专家点评: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今年以来,反腐方向越发清晰,反腐“红利”也越发突出。通过严厉查处减少腐败存量,通过制度建设堵住腐败增量和变量,反腐行动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推进起到重要作用。

亮点2:明确党纪严于国法

新闻盘点: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明确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今年以来,各级纪委通报中鲜明的“纪律语言”是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明确信号。中央纪委对河北省原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通报中,首先提到的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

专家点评: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于国旦说,今年的重要变化是纪检部门执纪中将纪律挺在前面,明确对党员的要求高于群众。具体思路是靠法律惩治贪腐的极少数,靠党纪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从源头防止腐败滋生。

亮点3:海外追逃成反腐“第二战场”新闻盘点:去年海外“猎狐”行动成效显著,今年中国政府更是积极有效张开“天网”。

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截至10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从63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各类外逃人员627个。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62个,逃往境外超过10年的32个。江苏、北京、广东、江西、浙江、河南等地先后有多个“红通人员”落网归案。美国首次向中国遣返的“百个红通人员”之一杨进军,是“中国第一女贪官”杨秀珠的胞弟。

专家点评: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认为,海外追逃已成我国惩治腐败的“第二战场”。中国正在通过不断完善自身的法律制度为国际合作创造更多条件,海外不再是逃避司法打击的“避难天堂”。

亮点4:对“团团伙伙”“山头主义”零容忍

新闻盘点:今年以来,纪委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审查重点,对“团团伙伙”“山头主义”加大打击力度。

中央纪委通报显示,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因严重违纪被审查,并有“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的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等的违纪通报中都有“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的表述。

专家点评:高波表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今后,“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将难有生存空间。

亮点5:聚焦群众身边“蚊蝇腐败”

新闻盘点:今年以来,各级纪委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通报频率显著提高。中央纪委专门督办一批基层干部的典型违纪问题,进一步释放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信号。

“顺吃苹果”、大办婚宴等一些小贪小腐、抓早抓小的问题更多出现在纪委通报中。此外,截留农村低保户“养命钱”、骗取农业保险“救灾钱”、冒领已故五保老人“死人钱”、克扣贫困家庭“扶贫款”等民生领域腐败也被大量通报。

专家点评:于国旦说,群众身边的“蚊蝇腐败”行为小危害大,有的表现出“小官大贪”“腐败窝案”等特点,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执政党形象。以“打苍蝇”“抓问责”为重点,最终要让群众看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亮点6:对腐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

新闻盘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有90 00多个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

因任内连续发生3个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河南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被免去领导职务;云南德宏27个“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

专家点评: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说,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意味着明哲保身当“老好人”、对下属贪腐苗头熟视无睹的“太平官”不好当了,也让日常的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成为组织生活常态。

亮点7:专项巡视“利剑出鞘”

新闻盘点:在去年完成31个省区市中央巡视全覆盖的情况下,今年,中央巡视组加大对中管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探索分行业、分领域专项巡视,实现对中管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的巡视全覆盖。

今年多个省部级国企高管被查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被发现存在违规围标串标等问题,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中远集团一些领导人员在巡视前“顶风”公款旅游、公款打高尔夫球、滥发奖金、到风景区开会等,均被通报处理。

专家点评: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从近年查处的腐败案来看,国企已成腐败高发、易发、多发领域。专项巡视把一大批专业性强、带有行业特点、之前不易发现的腐败问题揭露出来,使巡视工作更加深入,反腐更加高效。

亮点8:纪委“清理门户”自我净化

新闻盘点: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 00多人。纪检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相继被清理出去,体现了反腐部门不护短、不手软,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

8月,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钟世坚被立案调查;9月,北京市怀柔区原纪委书记周燕因公款旅游被撤职;12月,山西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刘向东严重违纪被“双开”、安徽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专家点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解决“灯下黑”问题至关重要。2015年,各地纪检机关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主动“清理门户”,从制度上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新华社北京2 0 1 5年12月15日电 记者乌梦达、毛一竹、甘泉)

2015主体追责:扬起“问责鞭” 打醒“糊涂官”

今年9月,被免职的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一夜成名”。在李庆贵任期,其辖下连续发生了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李庆贵因负有领导责任而被免职。

2015年,突出责任追究的一年。

今年初,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并尤其突出“问责”二字。10月,“主体责任”首次写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而且比起以往有了全新的表述,从以往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扩展到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问责之鞭”抽向了谁?

什么是主体责任?一个单位或组织的党风廉政情况好坏,关键看“两个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尤其是党委书记“一把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如果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理应被追责。

——还当“老好人”?那就“摊上事了”

李庆贵被处分并免去领导职务,并不是因为自己腐败。他在任新乡市委书记期间,三名被调查的干部中,其中一人曾在干部调整中向李庆贵行贿,李庆贵虽将钱上交廉政账户,却也在换届中向上级组织仍然推荐该人选。他虽掌握另一人的相关举报材料,却并不深究,经他推荐这个人得到“带病提拔”。作为党组织负责人,对发生在身边的各种不正之风、腐败问题置若罔闻,甚至袒护包庇,最终导致养痈成患,自酿恶果。

一批像李庆贵这样长期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官场“老好人”在主体责任的追究之下碰了壁。

今年,由于治下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党组织“一把手”被追责占据了相当比例。

如湖南省临湘市委书记黄俊钧因任期内,临湘的市长、公安局长、检察长3人腐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木岗镇党委书记杨明兰,因党委班子成员11人不同程度违纪违法被从副县级降为副科级。

——管不好家属和下属?家长得“吃药”了

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原副主任文仲亮,其下属、妻子等人多次聚众赌博,文仲亮明知此情况,却一再放任、纵容。不仅如此,文仲亮还对下属嫖娼问题隐瞒不报,编造理由欺骗组织。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文仲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相关职务。

今年12月,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炤因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被教育部通报。其中,学校党委书记郭淑兰和纪委书记逄焕磊,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虽提出要求但未予阻止,且亲自出席婚宴,没有严格履行责任。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郭淑兰、逄焕磊党内警告处分。

院长违规,书记受罚;下属生病,领导吃药,何冤之有?

“党组织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如果你的一亩三分地出现病树、歪树、烂树,那么作为‘护林员’责无旁贷。”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

——还做“太平官”?那可不好混了

那些“占着位子不干事”,过着“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慵懒日子的干部,那些不作为、乱作为,以至发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也是主体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

江西抚州市商务局,未按省市有关规定及时将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办理变更事项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结果造成企业办理事项时市、县两级受理和审批,给企业增加了办理难度,群众反映强烈。副调研员罗晓川作为分管领导不作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案

上半年,全国已问责了37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7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这意味着,2015年上半年责任追究总人数超过2014年全年责任追究总人数,其中近半数为党组织“一把手”。

今年以来,责任追究成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突出特点。从中央到各地,纷纷出台文件,列出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规范了落实“两个责任”的主体、内容和责任追究形式。有些省市明确提出“终身追责制”,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而免责。

今年前10个月,交通运输部对13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予以问责;辽宁省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追责668人;湖南怀化324人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中纪委研究室处长苏静说,突出问责根本目的在于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增强主体责任的敬畏感和震慑力。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发生,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反思这些案件的发生,除去腐败分子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客观环境的诱因。“这恰恰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一把手’治党不严。”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说,主体责任虚化,甚至失位、缺位,这为主观恶行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不可否认,仍有些“一把手”认为只要自己不犯错误就没问题;有的则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自己当起“甩手掌柜”。

“强化问责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唤醒敬畏,尤其是一把手,真正把主体责任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建立起严格的行为规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近期就纠正“四风”有关情况展开调查,结果显示省级、省级派驻、市级、中央企业四级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抓作风建设“非常好”以及“较好”的分别占90.2%、88.3%、82.1%、82.2%。相对应的认为纠正“四风”工作成效显著的分别占45.5%、42.1%、40.2%、32.9%。

可见纠正“四风”的工作成效与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成正比。“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会出问题,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哪里的反腐败工作就有新进展。”汪玉凯说。

主体责任追究释放哪些反腐新信号?

信号:调任?退休?主体责任追究无“后路”可退。

今年中纪委首次通报党风廉政追责典型案例中有一则比较特殊: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所属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多次发生组织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活动,违规发放补贴等严重违纪问题。问题的发现,让即使已退休的原党委书记、副局长李伟红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通报批评。

离开了原岗位脱不了责,甚至退休也脱不了责——这为那些“明哲保身”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发出“断其后路”的强烈信号。“两个责任”是硬约束,而非软任务;党委的主体责任实行“终身追责”,倒逼各级责任人把应尽的责任担当起来。

信号:抓早抓小,落实主体责任要冲着纪律去。

盘点通报的案例不难发现,公车私用、违规发放补贴、办公用房超标……很多都是“小事”。这表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图之一,就是把严明的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之中,抓早抓小。

党员干部往往是从“破纪”开始,进而“破法”。“作为党风廉政的第一责任人,自己不贪不腐仅仅是底线,更要把敢于担当,作为可贵品质。”河南省内乡县委书记李长江说,对下属出现的问题苗头,多咬耳朵扯袖子,让多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信号:记住,这是常态

“主体责任不是新增加的义务,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过去一直有但却失之于软,现在则是问责起来真问、真抓、真严。”高波说。

“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汪玉凯说,现在不仅要“书记抓”,落实不好还要“抓书记”。

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高波说,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势必越牵越紧,越往后只会治党越严、执纪越严、问责越严、监督越来越严、处分越来越重。通过主体责任的问责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化。

(新华社北京2015年12月20日电 记者史林静)

扎紧“笼子”:三部党内法规密集出台——盘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词之一

新年伊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为8700多万党员进一步拧紧了党规党纪的“发条”。

2015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迈出重要步伐,《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上述两部法规先后修订出台,磨亮了巡视监督的“利剑”、标明了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划清了党规党纪的“底线”,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之笼扎得更紧。

确立自律“高线”

为突出以德治党,展现共产党人高尚道德追求,体现古今中外道德规范从高不从低的共性要求,中央修订出台了廉洁自律准则。

新准则化繁为简,把原有的3000多字浓缩成约300字,鲜明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为全体党员确立了努力践行的高标准,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适用范围更广,这是新准则的一大变化。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适用范围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也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用权、修身、齐家等方面。

新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原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出,树立起一条看得见、够得着、易懂易记的“高线”。

新准则发布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一种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正在全党逐渐形成。

划清纪律“底线”

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是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最突出的亮点。

在法规修订过程中,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现行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新的违纪条款,将原条例中的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六大类,从而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厘清了一份“负面清单”。

“把纪律细化、具体化,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这些变化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说。

条例出台后,党内外高度关注。围绕“什么是妄议中央”“党员用自己的钱买豪车名表是否违纪”“明显超过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标准是什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央纪委以访谈、解读等形式给予权威回应,澄清了概念,统一了认识。

参照新的条例,近期各级党委纪委通报的案件中,出现了“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等新的“纪言纪语”,以案释纪,在广大党员心中逐渐树立起党规党纪意识。

磨亮巡视“利剑”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利剑”。2015年8月,中央颁布实施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行之有效的巡视工作方针和经验做法,以党规形式固定下来,使巡视这把“利剑”更准、更快、更灵活。

翻开新的巡视工作条例,处处贯穿着“创新”二字:

——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

——将“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写入“总则”,使“全覆盖”成为新的“刚性”要求;

——明确规定“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把巡视从程序、时间、对象等固化模式制约中解放出来……

近半年来,巡视工作在新条例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对症下药,对巡视移交的一批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立案查处;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推进速度,实现了对中管央企和金融企业的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空白、震慑常在。

(新华社北京2 0 1 6年1月6日电)

从严执纪:“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盘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词之二

2015年以来,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作风问题不仅病源未除、树倒根在,而且在正风肃纪高压下躲躲闪闪、更加隐蔽。

针对这一新动向,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咬定青山不放松,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对顶风违纪者越往后执纪越严、问责越重,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

围绕节点 抓早抓小

从具体抓起,从小处着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积小胜为大胜,是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的成功做法。

2015年以来,中央纪委继续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会议部署、开设举报窗口、通报曝光、案例剖析等方式营造工作氛围,不断释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在“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前夕,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开展诫勉谈话、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划出“高压线”,打好“预防针”,及时提醒、纠正党员干部的“小毛病”“小错误”,督促他们知禁而止。

从严执纪 动辄则咎

为使警钟长鸣、震慑常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四风”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动辄则咎、一寸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

2015年1到1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万起,处理党员干部4.3万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万人,包括8名省部级干部。

其中,查处的县处级以上干部占处理总人数的比例、受处分人数占处理人数的比例均有大幅增加,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中央纪委还对包括不正之风问题在内的89个基层问题线索进行了直接督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处,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处分的处分,抓住突出问题,着力刹风肃纪,始终保持了强有力的工作态势。

通报曝光 形成威慑

为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2015年,中央纪委先后5次对2 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分2批公开通报了20起基层典型案例;定期汇总全国八项规定月报数据,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每逢重要节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还会设立“每周通报”专栏,先后公开曝光了1600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2200多人。

各省区市纪委先后92次对495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委(纪检组)及市、县纪委也在本级范围内通报曝光了典型问题,收到了通报一批、触动一片的警示震慑效果。

中央纪委表示,下一步还将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明察暗访,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依靠群众 接受举报

去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举报方式,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中央纪委在官方网站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网址、举报信箱等,每到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通“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欢迎广大群众如实举报。

端午节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还在手机客户端上开通了操作简便快捷的“反‘四风’一键通”举报窗口,鼓励群众通过手机照片、视频和文字反映身边的“四风”问题,开通以来共收到举报4.1万余件,单日收到举报件最高达2149件。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以来,共收到各类群众举报近27万件,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办、转办、转送反映“四风”问题线索8400余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形成巨大威慑力。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注重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有的利用网站、微信平台、手机客户端开通“随手拍”“一键通”等,方便群众举报,有的为政府特约监督员开发“监督评议”APP软件,随时发现问题、随时上传。

(新华社北京2 0 1 6年1月7日电)

实践“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盘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词之三

2015年,中央纪委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强调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一重要观点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在实践上推动了纪律审查工作的重大转型。

执纪理念进一步转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党员日常管理监督中曾有一种倾向,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往往没人管、不追究。带来的后果是,纪委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只能“算总账”,造成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针对这一问题,2015年,中央纪委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从以往查办大案要案为主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紧紧扭住纪律不放,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能否自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是一个重大挑战,这个挑战更多地集中于是不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针对实践中有的同志责任感不强,担当意识不够,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习惯于做“老好人”等问题,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跟上中央的要求,坚决维护党章、执行纪律,对违纪行为敢于“亮剑”;同时,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善于用理想信念宗旨的高标准和党章党规党纪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逐步认识到,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恢复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害是抓早抓小、敢于批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重点是违纪必究,治病救人,把全面从严体现在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之后的全过程;关键是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

执纪方式进一步改进:紧扣三个环节,聚焦“六大纪律”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需要转变执纪理念,也需要改进执纪方式。201 5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三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执纪方式。

线索处置是纪律审查的源头和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全覆盖;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种方式,规范科学处置问题线索,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领导干部。

在纪律审查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改过去以抓大案要案为主的倾向,守住依“纪”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将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听到反映就找本人谈话核实;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方式处理违纪行为。

执纪审理是纪律审查的最后关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改进审理方式,由以往重点审理违法犯罪问题,转为聚焦审理违纪问题,加强对纪律条规适用和处理方式的审核,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适用;改进对涉嫌犯罪问题的审理,对认定存在较大分歧的,原则上不作为处分依据,而是作为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改进审理文书,将违纪问题与违法犯罪问题分开表述,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

执纪效果进一步增强: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

随着执纪理念的转变、执纪方式的改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上不断取得新的成果,执纪效果进一步增强。

2015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数量均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起到了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作用。通过在线索处置环节加大对谈话函询的再核查力度,已查实潘逸阳、乐大克等中管干部在组织谈话函询中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行为,并作为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问题予以严肃处理。通过在纪律审查环节加大对重点问题审查力度,已对周本顺、杨栋梁、霍克等中管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以及多名中管干部对抗组织审查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从“小节”抓起,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去年以来审核处理了多起省部级干部违规收受礼品、出入私人会所、打高尔夫球、接受公款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央批准,有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有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情节较重的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同时还免去其所任职务。

(新华社北京2 0 1 6年1月8日电)

巡视全覆盖:覆盖面已超过50%%——盘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词之四

2015年是中央巡视扎实推进、不断深化的关键一年。通过创新方式方法、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巡视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实现了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金融单位的全覆盖。中央提出的全覆盖任务已完成52%,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打法有创新 巡视再提速

按照中央提出的全覆盖要求,中央巡视对象达280多个,包括地方、部门、央企、金融、事业等五大板块,要在一届任期内巡视一遍,时间紧、任务重。

巡视工作落实中央要求,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大胆探索新思路、新方式、新打法。2015年第一轮巡视首次实行“一托二”,每轮一个组巡视两个单位。到第三轮巡视时,巡视组数量增加到15个,同时试点“一托三”模式。

巡视组实行模块化管理,成员由7到8个方面人员构成,其中在编人员约占三分之一,借调人员约占三分之二,由在编人员牵头,包括中央纪委、中组部和审计、财政、监事会、金融监管等部门人员,体现了“专业性、结构性、衔接性”特征。

一年来,中央巡视全覆盖步伐进一步加快,共巡视83个单位,在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巡视全覆盖的基础上,又实现了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金融单位两大板块的全覆盖。

与此同时,中央巡视办还分两批组织开展了对9个省区市巡视工作的专项检查,实现专项检查全覆盖,更加全面了解省区市巡视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有力促进了地方巡视工作。

聚焦再聚焦 定位更精准

“巡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根据中央的这一要求,2015年巡视定位更精准,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认真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严格按党章规定办事;是否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牢固树立“三个自信”;是否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空化、党的观念淡化、党的纪律软化、“两个责任”虚化等问题。

——更加注重用党纪戒尺衡量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着力发现腐败、“四风”、纪律、选人用人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抓早抓小。

推动改革 促进发展

2015年,中央巡视组在发现问题上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累计谈话1.5万余人次,受理各类信访12万余件次,发现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000余件、“四风”突出问题400余件,督促查处450余名非中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巡视是发现问题,整改是解决问题。一年来,中央巡视机构共向83个单位反馈了750余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650余条。注重结合巡视前、中、后三个时期的不同特点,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巡视对发现的共性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查根源、挖病灶、找病根,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促进完善体制机制。一年来,中央巡视机构向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和国资委通报巡视情况10次,向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提交专题报告52份,提出关于国企改革的意见建议159条,系统梳理22份专题报告为改革提供参考。

与此同时,各省区市巡视组发现厅级干部问题线索3991件,处级干部问题线索14760件,立案查处厅级干部265名、处级干部1386名;53家中央单位巡视组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125件,涉及局、处级干部1519名。

(新华社北京2 0 1 6年1月9日电)

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盘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词之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中管干部覆盖31个省(区、市),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力度,100名已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外逃人员19人归案……

2015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中心任务,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虎”“拍蝇”“猎狐”,使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打虎”:审查中管干部人数创历史新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把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领导干部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的重点人员,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2015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无论是立案的件数、处分的人数还是审查中管干部的人数,都多于前两年。11个省处分人数增幅超过50%,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中管干部覆盖了31个省(区、市)。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委关于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朱明国、王敏、陈川平、仇和、杨卫泽、潘逸阳、余远辉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一次性确认开除10名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党籍,彰显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拍蝇”: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力度

蝇腐成患,其害如虎。2015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与民争利、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典型问题快查严处。

中央纪委先后对20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发出通报,发出强烈信号,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地始终保持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力度。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先后6次累计点名道姓通报了860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各地积极探索治理基层腐败的有效途径。广西、河南等地不遮丑、不护短,强化通报曝光。山西省开展“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乡镇纪委立案和处分数量同比均增长150%以上。

“猎狐”:“百名红通”19人归案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将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首次作为全年七项任务之一作出安排。一年来,中央纪委坚持有逃必追,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国(境)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中央纪委推动反腐败成为国际合作重要议题,进一步拓展国际执法合作渠道,与89个国家和地区的监察和反腐败机构开展友好交往,与美国等建立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布下天罗地网。

“天网”行动以来,中央纪委等部门在首次对1995年以来全国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采取引渡、遣返、追诉、劝返等多种措施,共从68个国家和地区追逃863人,其中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6人,首次实现追回人数超过新增外逃人数,同时追赃12亿元。

在集中公开曝光的100名已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中,目前已有19人归案。特别是“百名红通”二号嫌犯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潜逃美国13年之久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百名红通”四号嫌犯黄玉荣回国投案自首,向腐败分子发出明确信号:世界上没有“避罪天堂”。

(新华社北京2 0 1 6年1月10日电)

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盘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词之六

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2015年,中央纪委始终坚持“好干部”的标准,牵头起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继续推进组织人事制度创新,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牵头起草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3月26日正式印发。

三个办法明确了省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条件、干部来源、提名考察程序,从制度上保障和加强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持续深化“三转”

一年来,中央纪委机关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探索研究直属单位职能调整,调整优化管理体制。坚持“全覆盖、分层次、抓重点”,探索“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工作调研和干部考察方式。

中央纪委组织部门还集中调研走访了各厅部室局和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同中央企业纪检部门交流座谈,对各省区市纪委班子进行走访,结合调研走访摸底掌握的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

结合干部集中培训,中央纪委组织部门通过座谈交流、个别约谈、群众口碑等途径熟悉干部、了解情况,督促省级纪委开展“三转”回头看和整改,防止职能发散现象反弹,开展县级纪委“三转”情况纪实调研,逐级落实“三转”责任。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在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上,中央纪委机关坚持“一潭水走活”。

一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通过选调工作骨干、公务员考录、遴选、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和公开招聘等方式为委部机关、直属单位和派驻机构补充干部,优化队伍结构。

二是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破除唯票、唯分、唯年龄取人问题,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干部中提名领导班子人选。

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着眼于更好地培养锻炼干部,将一批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或交流到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把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放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复杂环境中经历锻炼。

四是对能力不适应、工作不在状态、纪律意识淡薄、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在深入调查核实后,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强化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

中央纪委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常态化、制度化。

在全面从严加强监督管理方面,中央纪委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档案、基本信息填报审核环节前置,对未如实报告干部不予任职。2015年,根据核查发现的问题,取消了9名中央纪委机关局处级领导职务人选和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厅局级领导职务人选的提名考察资格。

在强化教育培训方面,中央纪委把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巡视条例等作为重点,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业务能力培养;增加问答式、座谈式、模拟式等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统筹师资力量,推动委部机关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先进典型上讲台。2015年全年培训3.8万人次。

(新华社北京2016年1月1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