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两全”的最佳办法
春秋时,楚国宰相石奢有一次到地方上去视察,有人来向他报告说前面路上有人正在行凶杀人。他赶紧派人把那个凶手抓来了。石奢一看,呆住了, 原来这个凶手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父亲。
这可怎么办呢?按照封建的伦理观念,儿子不能处罚自己的父亲。但他, 杀人偿命的法律又必须执行。想来想去,石奢只好把父亲放了,然后再把自己捆绑起来,派人去向楚昭王禀告说:“我的父亲犯了死罪。如果我把他按律论处,就会担当不孝的罪名;假如我庇护自己的亲人,破坏了法律,那我就不是个忠臣。从这两方面来考虑,这个杀人的罪名只有我来承担了。”
楚昭王答复说:“你何必这样呢?这件案子完全可以作为你追捕犯人而没有抓住的过失来处理,不算是犯罪。你还是办你的公事去吧。”
石奢听到昭王的答复后,坚持说:“大王虽然赦免了我的罪名,那只是大王的恩典。而根据法律,放走杀人凶手,就该服死刑。请大王让我忠孝两全吧!”于是,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石奢没有接受楚昭王的赦罪令,自杀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