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判死刑的法官

春秋时期,晋国的李离任大狱官。他办案一向一丝不苟,刚正无私、执法严明。有一次,他在清查旧案时,发现自己曾误听奸言,错判了一个无辜

者的死刑,不禁大惊失色,坐卧不宁。第二天,他就命侍卫把自己五花大绑, 押送到晋平公殿前。

李离跪在地上,满脸愧色,沉痛地对晋平公说:“臣才德疏浅,误杀良善,既有负于大王,更愧对百姓,求大王按律治臣死罪。”

晋平公一向器重李离,见他对自己要求这样严格,深受感动,赶忙离坐, 走到李离身边安慰道:“卿有功于国,万民敬仰,虽然有误判之过,寡人谅解。此事作罢,你起来吧!”说完,便要为李离松绑。

哪知李离却说:“臣罪有应得,大王切不可宽恕!”

晋平公说道:“常言道,官有贵贱,罪有轻重,何苦对自己如此严厉呢? 何况那案子也不能全怪你呀,下面的吏属也有责任嘛!”

李离严肃地说:“臣的下属虽有责任,但臣是大狱官,应负主要责任, 依法治臣之罪理所应当!”

晋公平有些气恼,大声说:“照你的说法,下属犯罪,上司有责,寡人乃一国之主,不是也有罪了吗?”

李离慷慨激昂地回答说:“国家狱典订有反坐的法律,判错了什么刑, 就当反受什么罪。我身为大狱官,误判人死刑,自己就应当定死罪,依法偿命。否则国家法典就形同虚设。”

说到此,李离挣脱晋平公的手,朝着卫士手执的利剑扑去,顿时剑穿腹背,鲜血迸溅,倒地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