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源

李源(1904~1928)又名梦福、泉。广东博罗人。

李源出身于贫农家庭。15 岁时赴香港,在亚洲皇后号轮船上当海员。1921 年下半年,加入中华海员工会联合会,成为工会的积极分子。1922 年 1 月参加香港海员大罢工,并和罢工工人一起返回广州。罢工胜利后,重返香港当海员。1925 年 6 月参加了省港大罢工,初期在省港罢工委员会建立的工人武装纠察队工作,随后,到广东沿海港口执行截缉走私货物、抵制英货、缉拿帝国主义的走狗和封锁香港的任务。同年秋天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后担任中华海员工会联合会支部书记。

1926 年奉党的指示,李源到广州国民革命政府财政部的缉私队工作,任

指导员。在反走私的斗争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财政部的表扬。1927 年 4 月 12 日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15 日,广州国民党反动派也开始了灭绝人性的反革命大屠杀,下令包围缉私队,他率众突围脱险后仍留在广州坚持地下工作。4 月中旬,中共广东区委改为中共广东省委,李源担任省委特派员,负责与中共广州市委联系,并组织省港罢工工人利益维持队、义勇团、工人自救队等秘密武装,打击敌人。6 月协助中共广州市委和省港罢工委员会发动两万省港罢工工人举行群众大会。同年冬,任中共广东省委委员。广州起义前,他协助周文雍改编组织广州工人赤卫队,并担任广州第五区暴动委员会的负责人。12 月 11 日广州起义爆发后,他率领赤卫队员、工人与敌英勇作战。起义部队及广州工人赤卫队撤出广州时,他又带领少数工人武装担任掩护任务。广州起义失败后,中共广东省委遭受严重破坏,省委书记邓中夏和其他省委委员先后被捕。他到香港寻找关系,设法营救,终于把他们保释出狱。1928 年 2 月受中共广东省委派遣到海南岛工作,出席了中国共

产党琼崖第二届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共琼崖特委书记。不久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回香港在省委机关担负领导工作。4 月,中共广东省委在香港召开扩大会议,李源被任命为中共广东省委代理书记,不久任省委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他因工作关系未能出席,但仍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1928 年秋末,李源到潮汕、兴博地区部署工作。传达中共六大精神, 组织开展游击战争。在三河坝不幸被反动民团逮捕。在狱中,他遭受种种折磨,但他坚贞不屈,牺牲时年仅 24 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