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里的哭叫声
汪富舜
照片上的小男孩,名叫王健,今年 4 岁。他是遵义县团溪镇木杨村农民王仕林的独生儿子。谁能想到,这个本来健康活泼的小男孩,来到人世间才短短 3 年,却遭受横祸。残废,将伴随他度过漫长的人生。
不幸的事情发生在 1993 年 6 月 26 日下午 3 点钟左右。犯罪分子王仕利
是本村的山里娃,当时才 17 岁,也是一个未成年人。王仕林同王仕利因为一点生活小事发生矛盾。王仕利这个无知的法盲,为了报复王仕林,竟生出残害王仕林独生儿子的罪恶念头。王仕利悄悄将 3 岁的王健哄骗到村后面的深山老林里,残忍地举起罪恶的镰刀将活泼可爱的王健右手臂齐齐砍掉,然后仓皇逃离。可怜的孩子才 3 岁。3 岁呀?他有何罪?血,不断地流。他一个人在深山老林里痛哭,撕心裂肺地痛哭,这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午后,蝉儿不安地鸣,仿佛在为王健鸣不平。幸亏一个老人闻声赶来,把他抱回村。悲痛万分的王仕林夫妻问孩子谁下的毒手?天真
无邪的孩子却说:“不晓得那个叔叔把我的一只手搞到哪里去了。” 案发后,遵义团地委副书记罗明军到遵义县,同团县委的张国庆等大哥
哥,多次跑县公安局、县法院,使这起未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的案子在处理上客观、公正,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对未成年人起到特殊保护作用。遵义县少年法庭依法判处少年犯王仕利有期徒刑 7 年。
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团县委的大哥哥们对犯罪少年和受害少年的两家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希望他们两家处理好关系,孩子犯了法,大人们不要互相报复,结成家仇,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两家家长受到法制教育,非常感谢地区未保办和团县委的大哥哥们,他们表示:一定知法、守法,处理好两家关系,不让法盲的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