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天下之国性——梁济《敬告世人书》

1918 年 11 月,一个秋风萧瑟的早晨,北京城北积水潭边一家临湖小阁里的莹莹灯火灭了,一位六旬老人在那里度过了好几个孤独的不眠之夜后, 独自打开房门,来到了积水潭畔,他神色庄重,沿着杂草丛生的小径徘徊了许久,最后走到一颗大柳树边,纵身跳进了冰冷的湖水之中。

这位自杀的老人就是当时的文化名人梁济,亦即当代“最后的儒家”代表梁漱溟的父亲。

一、从容就死,多篇遗嘱

对于梁家来说,梁济的自杀显然太突兀了。他们没有想到他会自杀,更没有想到他会选择这种时候自杀!再过几天就是他的 60 岁生日了,他的子

女,以及他的一些亲朋好友,几个月来一直在为他的 60 大寿忙碌。他们正在竭尽所能,准备为他举办一个隆重的生日庆典。他们分头为他征集的生日诗文也已陆续收到,一切都已安排就绪,就等他回来接受子女和亲朋好友的生日祝福,谁能想到他竟会在自己的生日迫近之际的这个节骨眼上,投湖自尽呢!

大概任何一个家庭出了这种事都会被惊呆的,更何况梁家原本就是一个“真正雍雍熙熙之家庭”,一个标准的儒者家庭!所以,梁济的自杀,对梁家来说不啻是晴天霹雳,他们无法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本来和谐快乐的家庭顿时陷入深切的悲哀之中。不过,当他们到那间临湖小阁里翻检他的遗物时,竟意外发现了他自杀前写下的几篇分致家人、好友及世人的遗书,震悼的悲痛才渐渐地回归于平静。人们开始理解他,理解他的死,以及这种死背后所含藏着的非同寻常的意义和宇宙间不变的价值。

与梁家的惊吓之状相比,梁济的自杀却是异乎寻常的从容,这种从容在中国历史上恐怕很难找到另外一个例子。

大约在辛亥革命与宣统皇帝逊位之际,他就发愿自杀了。那时,他和一群广西籍的遗老在銮庆胡同奥西老馆行礼,就曾庄重地向神明发愿,以死来救赎“末俗”。然后,他们又到文昌和关帝庙,于香烟缭绕之中,举行了相同的带有悲壮气氛的仪式。后来,他又独自一人跪在家中的祖宗牌位面前, 向他死去 40 余年的父亲发愿,在这兴亡之际,他“当发明正义,不敢辱亲”, 决心“以死义救末俗”。从这个时候起,一直到他自杀的六年左右的时间里, 他除了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写作、修改、排演与观看戏剧之外,其余所有的时间几乎都用于撰写与世道人心有关的笔记和自杀的遗书。这些文字包括《别竹辞花记》《留奉周霖叔兄书》《留奉袁珏生兄书》《敬告世人书》(一)

《敬告世人书》(二)《再告世人》《留奉邹紫东亲家书》《留示儿女书》

《留奉彭翼仲亲家书》《留属袁、冯、林、周、彭五兄书》《留奉林墨青弟书》等。按照他的遗愿,这些遗书大都被送到北京的各大报纸发表,并影印成册,随讣告送生前各友好。1919 年,他的忘年之交天津林墨青选取其中的15 封汇编成册,集资影印,题名为《遗笔汇存》。后来,他的哲嗣焕鼐和焕

鼎(即漱溟)又将《遗笔汇存》编入《桂林梁先生遗书》,作为此书的第一卷,由商务印书馆于 1927 年 6 月正式出版。

在这些遗书中,梁济对民国初年正在堕落中的道德与日益浇薄的世道人心提出了尖锐的指控,并反复陈述自己“以死义救末俗”的深沉意念。始作于 1912 年 9 月的《别竹辞花记》,“顾念生平,遗憾百端,留恋故园,咏言悱恻”,是他决心自杀后在北京缨子胡同手建的本宅里撰写的杂感,有以“而今不可得矣”作结语的句子多条。《贻赵智庵书》作于 1913 年 6 月 7 日,是

他写给时任内务总长的赵秉钧(字智庵)的一封长达 8000 字的信,力劝赵氏

“以道德为立国之谟,勿徒以才能为应事之具”。作于 1914 年 6 月 16 日的

《贻曹、汪二君书》,则规导曹、汪二君“和平务实,勿标榜沽名”。敬告世人书》(一)写于 1918 年 10 月 25 日,《敬告世人书》(二)初作于 1814

年 6 月,1918 年 10 月 27 日补写修改完毕,二者均是他标明死节之作。《再

告世人》作于他投湖自杀前夕,是他的绝笔。其余各封遗书均撰于 1918 年11 月 1~9 日之间,或明死志,或与友人道别,或嘱以后事,或功诫规勉, 但无不以世道人心为念,处处透显出梁济的真朴之气。这些遗书不仅真切体现了在儒家道德伦丧时代里身为一个儒者的人格与良心,而且为我们提供了一份一个自杀者何以走上自杀之途的破译暗码。

二、为挽国性,以死悟世人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梁济如此从容地走上自杀之途的呢?这个问题恐怕还得由梁济自己来回答,事实上,他在上述遗书中业已做出了明确、彻底的回答。在《敬告世人书》中,他竭诚敬告世人说:

“梁济之死,系殉清朝而死也。⋯⋯ “吾因身值清朝之末,故云殉清。其实非以清朝为本位,而以幼年所学

为本位。吾国数千年先圣之诗礼纲常,吾家祖先之遗传与教训,幼年所闻以对于世道有责任为主义。此主义深印于吾脑中,即以此主义为本位。

“殉清何又言非本位?曰义者天地间不可歇绝之物。所以保全自身之人格,培朴社会之元气,当引为自身当行之事,非因外势之牵迫而为也。清朝者,一时之事耳。殉清者,俱之事耳。就事论事,则清朝为主名;就义论义, 则良心为通理。设使我身在汉,则汉亡之日必尽忠;我身在唐,则唐亡之日必尽忠;在宋在明亦皆如此。故我身为清朝之臣,在清亡之日则必当忠于清, 是以义为本位,非以清为本位也。且诸君亦知鄙人何为石乞矻拘执以行此义乎?设使今日风俗尚厚,或辛亥壬子有大老名流殉节者,继续世道,则我尚不及亟死。诸君试思,今日世局因何故而败坏至此极,正由朝三暮四,反复无常,既卖旧君,复卖良友,又卖主师,背育平时之要约,假托爱国之美名, 受金钱收买,受私人嗾使,买刺客以坏长城,因个人而破大局,转移无定, 面目腼然。由此推行,势将全国人不知信义为何物,无一毫拥护公理之心, 则人既不成为人,国焉能成为国?欲使国成为稳固之国,必先使人成为良好之人。此鄙人所以自不量力,明知大势难救而捐此区区以聊为国性一线之存也。”

从表面上看,梁济在民国七年犹高悬“殉清”之帜,确乎有点不合时宜, 有点不可思议,有点迂腐,甚至有点傻,但是,他的自杀,决不是单纯的“尽忠”,即使是尽忠,也是尽忠于世道人心,尽忠于近乎灭顶的“国性”,尽忠于“天地间不可歇绝”的义。其所以如此,正因为这些万古不磨的天理已逐渐地被民国以来最流行的不要脸主义侵蚀殆尽了,民国在权奸乱国的蚕食

之下已成为没有灵魂的躯壳。他沉痛地指出,民国已失去一个真正共和之国的应有之义,“南北因争战而大局分崩,民生因负担而困穷憔悴,民德因倡导而堕落卑污”,人心浇薄,世教凌夷,一切只可能在王朝末季出现的病象、弊端、秕政和风气,在民国开国之际就已竞相呈现出来,事实上,民国已成为权奸与利禄之徒的奔竟之场。他原本指望国会议员出面挽救民生民德,“铲除世上不公不平,使吾国跻于高尚优美”,但他最终还是大失所望,他在遗书中痛切地写道:

“癸丑国会开后,一般议员乃全非素日心中想望(向往)之议员,全不以救民救国为心,捣乱行私,不成事体。凡吾国所尊重之道德,皆彼辈之所贱视。始而犹希望其数月之后渐就安静,乃竟私欲迷心,躁嚣悖廖谬,除竞争兼纵欲外,一无所知。即使以民生国计恳切陈词,亦断难望其静气平心筹维挽救,议员大失人望,几于通国一词,少数之优者尽被多数者所累”。

国会议员如此,整个官场又何尝不是如此,梁济痛心疾首地在遗书中继续写道:

“官场风气不惟狃于旧污,抑且变本加厉,于数千年改革之大机会并不视为可重可珍,始终存一自营利禄之心,并无乘势澄清涤秽更新之意,一任伦常破坏,不求代价相偿,一任事理不公,不让再酝革命。数年来,流民失业者,憔悴呻吟,到处皆是,堆积眼底,彼终视如不见,一切脑后置之。国家之债务愈深,而官吏之浪费愈重,惟务抬高官之地位,一若官之为物应与大众区别,诸事可缓,独官之快乐不可缓,而国家与人民无妨供其牺牲者, 而所费又非用以建设正务,不过维持一麻木痹痿之现状。搜括小民之脂膏, 以供粉饰;举借亡国之外债,以充干修。曾不顾与共和之原理相抵触,致使政治变成伪善,全国人之观念愈趋愈卑。⋯⋯政变日多,党争日烈,祸害日亟,应接不暇,纸不胜书,较之甲寅年更有目不忍视、口不忍言者。今日剥民脂以养多数无用之兵,其害更惨于甲寅年百倍!驱爱国人为娼为盗,否则即不能存活,而一般人犹抱乐观,是尚有我存身之地乎?”

应当说,梁济对民初政治的指责是信而有据的。孙中山及其他一些有良知的政治家与知识分子都曾发表过与梁济极为相近的言论。但在梁济看来, 官场风气的卑劣只不过是“果”,而不是“因”。那么,“因”在哪里呢? 梁济认为,“因”在于弃绝国俗所尊信持循的传统,在于轻贱数千年圣哲所创垂的忠孝节义和法度纪纲,一句话,就是作为立国之本的国性已在新学家和政客的交相排诋之下荡然无存了。当国性及其他先代遗传的自家学理失去整合焕散的人心的力量时,社会上那些“无骨无气之人”就会蓬蓬然而起。他们不知礼义为何物,寡廉鲜耻,只要能满足自己的私欲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不管它是否有益于社会。于是人心渐入兽途,一切以利为原则,以利为标准,将国家推入了前所未有的厄运浩劫之中。要挽救此厄运浩劫,必须从心术根本处着手,恢复国性。

“国性”一词,最早并不是梁济提出来的,倡导“国性”救国之说本是梁启超的专利,他曾在民国初年创刊的《庸言报》上发表《国性篇》,系统地论述了“国性”及其在近代的式微。梁济就是受梁启超等人的启发而开始构筑“国性”救国之说。在他看来,“国性”是立国之本,“国性”完了, 国家也就无药可救了。他甚至解释说,他的自杀就是“欲使国性复光明于大多数之众”。他在《留示儿女书》中写道:

“何谓国性?曰如正义,如真诚,如良心,如公道,皆国性也。换言之,

即天理民彝为圣道所从出者,是吾国固有之性,皆立国之根本也。我何为死? 曰我确见国性不存,国将不国。国性何以不存?目清季秕政酝酿,风俗日媮。至民国当局与政客提倡谋诡,贱弃正义,遂至奸险邪曲无以自存而国基已危。欲使国性复光明于大多数之众,赖有一二人为之先驱。此先驱之著手处,在士大夫,提倡道义,主持风化,唤起国人,返回正道。⋯⋯当此乖戾弥漫、昏迷不醒之际,苦口和平之劝导,毫不见功,不得不以悲栗之举动行之,冀世人谅此苦衷,憬然有觉,因此发生不忍,相与纠合挽回,是固非常大幸! 倘竟毫无感恪,则我已无负于社会,而社会忍于负我,冤沉海底,我亦无恨于心。我不怕冤沉海底,我愿再有似此冤沉海底者数十人,剖赤心与天下相见,则真理终必显明圣道,不致论亡。将来圣道复明,由中国人自复之,不必俟圣道行于外车。⋯⋯吾国果有爱国之人,不忍国性沦亡。每一省中得三五人,一国之中可得百余人,相与联合讲学,从心术上挽回,不必效忠于君主,而必效忠于天理民彝。有斫丧天理民彝者,即毅然起而救之,恳挚(须防娇激)和平,勿为激烈,积诚以感,同志景从,必能感召结合多众,或者上规政府于公平,下导人民于敦厚,可为治标之一策,此我所以不自量力, 愿为前驱,以忠于清为发端,以忠于世界为结果也。”

梁济把“天理民彝为圣道所从出者”,如正义、真诚、良心、公道等等, 称为“国性”,这就是说梁济恪守的正是儒家的立国之道与修身处世原则, 他的自杀与其说是殉清,倒不如说是殉国性,即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他希望通过自己的自杀能唤起更多的人来保存国性,培朴社会的元气,最终使国家走上正轨。他在同一篇遗书中说:

“若使世事未坏到极处,我亦不妨优游作一太平之民,不必倾身救之。若世事虽坏,而辛亥与丁巳或有耆儒,或有大老表彰大节,使吾国历史旧彩不至断绝,我亦不必引为己责。抑或真正了解共和,不必拘拘志节,国中风俗尚不至坏到极处,时常有人提倡正义,注重民生,渐渐向好处做去,则世道有人补救维持,不至于黑暗灭绝,我身可作隐沦,尚无须必出于死。换言之,即有人救世,尚用不着我救世也。无奈民国以来,专尚诡谋,不由正义, 自上上下下全国风行,将使天理民彝丧失净尽,国将何以为国,我又何以对我先民,此我所以不能不以死悟世人也。须知我之死,非仅眷恋旧也,并将唤起新也。⋯⋯国性存否,虽非我一人之责,然我即见得到国性不存,国将不国,自必我一人先殉之,而后唤起国人,共和国性为立国之必要也。世事若尚未坏极处,我尚可以不死。今自传人政客提倡诡谋,贱弃正义,不但彼自身不爱国性,并将导国人灭绝国性,将来人人全失其中心点,国家焉能成为国家!我虽识见不广,而骂信发挥国性之责甚重,故虽有极可喜之家而不敢恋,不能不牺牲快乐也明志,所以动世人之省察也。”

类似这样的话,梁济在其他遗书中也曾反复说过,他觉得在人心风俗已坏到极处的社会,不去殉身,不去唤起更多的人共同挽回世运,既愧对祖宗神灵,也无法消除内心的不安。这大概可以说是他毅然投入积水潭而死的根本用意所在。

三、世风日下,一死讽世

梁济为救赎国性而自杀,与五四新文化运动猛烈抨击国性恰成鲜明对照。表面看来,梁济的行为似乎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是顽固守旧的典型。但事实并非如此。在西潮拍岸而来的近代中国,梁济曾和许多改革者一样,急切呼唤改革,鄙视顽固守旧者流的盲目愚昧,有时他的言论与行为显得十分

激进,并不亚于潮流中人。早在 1883 年,他就敏锐地指出中国的经典已不能回应因西方侵略而产生的新问题。而那个时候,洋务派只承认西方在物质技术方面的优越性,至于中国传统的基本价值与文物制度则远胜于西方。这说明梁济的某些言论远比洋务派进步。在风气未开之际,他“留心时务,雅以西学为急”。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洋务西学新出各书深切时事,断不可不看,盖天下无久而不变之局,我只求实事,不能避世人讥讪也。”“只求实事”,是一种实用主义原则,也是明末清初以来,“经世致用”学风的具体表现,任何个人、制度或政策都必须依据它在富强中国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来评判。他鄙视那些不求实效、好作空头讲章的作者,他不相信只要把儒教的教义置于雅致的风格之中就能拯救中国。与这种功利的评判原则相对应,梁济极赞成康有为等人激进的制度改革主张,认为那才是“自强之本”。在戊戌维新时期,他还曾拟奏“正人心为变法之本”,虽然此奏章因戊戌政变而没有上达,但从中可以窥见他思虑所及与维新派并无二致。后来的义和团运动使他看到民众愚昧和迷信的一面,他因而认为没有改造国民的教育事业以影响和动员普通群众,就不可能有国家的复兴与发展,这种想法又促使他从关注来自上层的改革转到了思想启蒙的轨道上来。

1902 年,他和彭诒孙先后在北京创办了《京话日报》和《启蒙画报》, 致力于传播科普知识、时事和外国文化。为了使更多的人能看懂,他们采用白话,把陈独秀所引进的“赛先生”介绍给北京人。与此同时,梁济还从戏剧改良上努力,曾创作一部《女子爱国》的新剧,以激发民众的民族主义感情。1906 年,他在巡警部得到一个职务后,他继续从事改良活动,在监狱里设习艺所,兴办小学以教育贫苦儿童。

此外,更能体现梁济超出同时代人的地方,则是他对子女的教育。 1903 年,当京师译学馆第一次招生时,梁济就送长子焕鼐到该校读书,三年后还让焕鼐去日本东京学习传统士大夫最瞧不起的商业。他还将两个失去父母的表外甥也送到译学馆就读,后来又让他们去英国攻读法学学位,并为自己没有机会到外国留学深感遗憾。尤其与当时的习俗相违背的是,梁济不仅让他的两个女儿上学,而且进的都是新式学堂。

所有这一切无疑都说明梁济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顽固守旧,相反,作为一个讲求实效的爱国者,他的观念与行为都与顽固守旧者判然有别,他不仅站在进步的改革运动的前沿,就是在个人生活方面也树立了接受西方影响的典范。但耐人寻味的是,就是这样一位传统文化的攻击者,最后为什么又为了挽救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而走上自杀之途呢?这是个容易引起误解的问题,许多论者就是因为这一点而把他视为守旧的典型的。其实,他的自杀与他上述的进步观念和行为实质上并不矛盾,他的死来自他人格的另一面。而这另一方面的人格是由对国家和社会承担义不容辞和义务和责任的儒家传统铸造而成的。假使他对社会弊端、国家秕政、人民困苦、世教凌夷一概不管的话,他不仅可以不死,而旦还可以活得很好。他在《别竹辞花记》中对此有专门解说:

“每当疲劳困苦已极之时,辄喟然曰:‘几时修得消闲安逸,领略人生乐趣?夫吾欲清闲安逸、领略乐趣亦非甚难,只将社会弊端、国家秕政、人民困苦、世教凌夷,一切不管,与一般流俗同一见解,方谓人生不过如此, 何必计较是非,则此心毫无所忧,大可清闲安逸,自寻乐趣。设我入民国后, 不但不坚决辞职,而且苟求富贵利禄,所得之财,大之则供蕃菜、马车、花

酒、牌局,小之亦能衫履投时,烟茗适口,以细娱为正荣,以靡丽为文明, 以唱戏为美术,诩诩然侪于新人物之列,而不解新智识真正理由,似此浮佻庸俗之身何尝不清闲安逸!亦有高于此数等者,青岛、上海悠然高蹈,不啻世外人得桃源,托足亭台、池沼、花木、图书,或著作自娱,或钧游自适, 既得心旷神怡之乐,又成高人遗老之名;又或日以饮酒赋诗陪侍贵胄为事, 京辇浮沉,长安行乐,真以听戏、吃馆为务;或研究丝弦宫尺,或快适口腹、烹调,逐队于浮华浪荡之场,置身于怠惰偷安之列,以及遇堕落之人不存悲悯,蹈狭邪之行谬诩疏狂,纵欲恣情,事难枚举。此就习俗最显著言之,若此种种皆非我力之所能为、我心之所欲为也。夫我之所欲领略者,不过寒士贫居清风明月之趣味,非甚难得之事也。⋯⋯

“抑吾之地位在他人视之可以不死者也,既未受清朝显爵,并未食一日之俸,今人于食焉不避其难之义尚且不讲,况余未曾食俸者,又非素有品望, 负海内重名,为万人所仰瞻,不死不足以维持世道人心者。假使吾以辞职为己尽吾责,而于社会弊端、国家秕政、民生困苦、世教凌夷坐视不问,在积水潭葛巾野服,萧散徜徉,常向播稻之人,课晴问雨,有时咏‘独立衡门秋水阔,寒鸦归去日衔山’,‘荡胸生层云,决眦入飞鸟’等句,则心中悠然自得;或回至缨巷与儿女团绕笑言,料理笔床茶灶,自比嫠妇残年,疏粝安贫,盐荠送老,春秋佳日行乐及廛,雅俗随我自为,但取一身安乐,并可自加解说,谓世道沦胥乃大众使之沦胥,非我使之沦胥也,如此则苟活十年真可享清闲安逸之福。”

在中国近代史上,梁济在自杀之前可以说是个极为寻常的人物,不用说那些声光灿然的新学家,就是在潮流之外的遗老孤臣中,他也绝对算不上深负时望者,他自始至终都抑郁不得志。在功名意识深入骨髓的时代里,他仅考中举人;在轩冕荣利的奔竞场中,他 40 岁才得到一个内阁中书的官职。八年后改隶巡警部,奉派为外城巡警总厅刚刚设立的外城教养局、分局两局的总办委员,此外再没有担任别的官职。由此可见,清朝对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恩德与荣宠,纵使他不殉清而去领略清闲安逸,决不会有人去指责他,或对他说三道四。然而,梁济无法抛开对世道人心的沉痛关怀,去领略人生中的种种乐趣。他是个诚笃的儒者,深受传统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的熏染,对世道人心怀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对于一个儒者来说,道德上的自我完成必须和社会相干,只有通过自己的道德努力来影响感化社会,并在影响感化社会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自我的真正价值。否则,修身就会失去社会意义。

儒家的最高理想“内圣外王”从来都是一体的两面,内圣既是个人完成自我的目的,也是影响感化社会的手段,外王则是内在完成的内圣的外向表现,是内圣光辉的散发。

就内圣一面而言,梁济是无可挑剔的。当大多数小官员为了个人利禄奔走营求之际,他则宁愿放弃晋升的机会,也决不投机钻营。他说:“久住京师,日与名利场中相接触,而未尝注意营求富贵。其中以梯荣仲华(禄), 不钻营肃(王)邸,最为心安之事。至于旧交父执,则尚非不可请求栽培。但余材质鲁庸,不谙世事。生平未得权贵援助,不妨举以自明。余前云:“请求故旧间或有之,钻谒夤缘敢云绝迹。’实抚膺愉快之语。”这是一种极为少见的个人品德,但在梁济的内心中,伴随这种因人格的纯正完整而感到快慰的,却是一种深切的挫败感,社会中日益沦丧的道德并不因为自己的人格纯正和出自儒家良心的道德实践而发生转变。他坚守自己的道德原则,却根

本无力把这种道德原则推问整个社会,成为绝大多数人信守的原则。在遗书中,他异常痛苦地说:“今世风比二十年前相去天渊,人人争名攘利,骄馅百出,不知良心为何事,盖由自幼不闻礼义之故。子弟对于父兄,又多有持打破家庭主义之说者,家庭不敢以督责施之于子女,而去恃社会互相监督, 人格自然能好,有是理乎?势将使吾国之教义沦亡无存。吾不知前途何所底止?真堪向天大哭!”对于梁济来说,这确实是对他毕生所从事的道德实践的一种挑战。这种挑战把他一步步地逼向了绝境,除了死之外,他别无选择。他说,我若去享受清闲安逸之福,“不肯蹈死,则天地生我,父母教我,以及数百年风会之浸渍我,数十年师友之观摩我,乃尽付之东流。而我数十年所欲有为于世者,乃终无一所施,实大负我母寒宵授课之苦心!夫天既置我于一兴一亡之时代,是欲令我作兴亡时代之事也,恰好当作此事而不为,自觉于良心上、天职上太过不下去,盖手无权柄不能为吾所欲为,故以一死讽世。”

四、斯人已死,余波仍在

梁济死了,但他的死却不是一件寻常的事情,它激起了一场思想史上的轩然大波。当时北京的主要报纸都刊载了他自杀的消息,有的报纸还相当完整地发表了他的遗书,不少重要人物纷纷撰写了诗文和挽联,以示敬悼。一位居住在故宫的前清遗老,以此上奏皇室,颁发诏书,赐谥“贞端”,以表彰他诚实而正直的品节。当时的国务总理靳云鹏也专门写了一幅还愿匾。另外一些人士则举行了形式多样的悼念活动。据说,附近的居民还曾自发地组织了一个群众性集会,一个蒙古族旗人深为梁济《敬告世人书》所透示的纯正人格与诚笃的道德所感,大约在梁济自杀 20 天之后也投湖自杀了。在他自杀一周年的时候,积水潭畔树起了一块石碑,碑文记述了梁济自杀的原委, 以及时人对他的哀悼和颂扬。许多年之后,人们仍可以看到一些人在积水潭畔焚烧纸钱和哭泣,追祭亡灵。

旧式达官贵人及当地居民无论矣,就连当时激进的昌言打破偶像主义与礼教束缚的新文化运动的干将们,也对梁济之死表示了相当的兴趣。他们讨论此事的文章不久就连篇累牍地登在《新青年》杂志上,并持续到 20 年代,

直到 70 年代在港台仍有纪念和评论此事的文章在刊物上发表。自然,这些评论的观点并不一致,而存在着明显的分歧;陈独秀对梁济满怀敬意地说:“总算是为救济社会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在旧历史上真是有数人物⋯⋯言行一致的⋯⋯身殉了他的主义。”胡适则认为梁济的自杀是由于他不能接受新的西方思想所致,他因此劝告人们应从梁济的悲剧中汲取教训,“养成一种欢迎新思想的习惯,使新知识、新思潮可以源源进来。”陶孟和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认为梁济的自杀“是借断绝生命的手段做增加生命的事”,因而是没有效力的。诗人徐志摩对梁济自杀之举给予充分而又深切的理解,他连续撰文批驳了陶氏的观点,认为梁济自杀是为了一种特殊的价值,这种价值“决不是我们的常识所能测量,更不是什么社会的或是科学的评价标准所能批判的。”他的自杀,是一项由精神层次上的命令所激发的自觉行为,“他全体思想的背后还闪亮着一点不会被误解的东西——随你叫它什么呢:‘天理’、‘义’、信念、理想或是康德的道德范畴——也就是孟子所说的‘甚于生’ 的那一点,在无形中制定了他最后的惨死。这无形的一点是什么,决不是教科书知识所可淹没,更不是寻常教育所能启发的。”而这正是梁济自杀的真正价值所在。

大半个世纪过去了,也许,梁济之死最终并没有达到救赎天下国性的目的,但他的自杀毕竟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激起了一阵波澜,至今仍有些许余波,而且,他的精神价值与人格力量也将会穿越时空的限制,取得一种永久的象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