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译本序言
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的名著
《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是一部在经济学说史上有重要地位的资产阶级经济学著作。
李斯特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历史学派的先驱者。历史学派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后是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中居统治地位的学派,它一方面反对资产阶级古典学派,一方面又同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作斗争。十丸世纪下半期又兴起了新历史学派,它成为当时庸俗经济学的主流之一,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反对马克思主义,它的学说也是修正主义思想的一个来源。历史学派对其他国家,特别是对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制度学派就是德国历史学派在美国的变种。
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出版于 1841 年。当时德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地主贵族掌握着政权,国内保留着封建农奴制度。拿破仑战争以后,德国的邦数已由三百个减少到三十八个,但是各邦有自己的关税壁垒, 各邦内部各个省区也分别规定有地方税率。这种情况大大妨碍了商品流通的发展和全国市场的形成。为了消除这种阻碍,德国资产阶级早在 1819 年就建立了工商业协会(由李斯特等人领导),1834 年更成立了统一的关税同盟, 除了奥地利和一些小邦,其他各邦都参加了。由于共同税界的确立,大工业特别是纺织工业获得了比较迅速的发展,1835 年建筑了第一条铁路。可是国内政治上的统一还没有完成,工业的发展还远远地落后于英国和法国。当时英国已经完成了从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的过渡,法国的工业也有很大的发展,它们竭力提倡在国际市场上开展自由竞争,以大量廉价的商品冲击德国的市场。怎样摆脱外国自由竞争的威胁,促进德国大工业的发展,成为德国资产阶级的迫切要求。李斯特的这部著作就是适应德国资产阶级的这个需要而出版的。
英法资产阶级的主张是以古典学派的经济理论为依据的。针对英法资产阶级的主张,李斯特提出了自己的生产力理论,并且创立了国家经济学来同古典学派斯密、李嘉图等人的经济自由主义理论相对立。
李斯特理论体系的中心是对于生产力的研究。他的生产力概念中,既包括“物质资本”形成的生产力,也包括“精神资本”所创造的生产力,即人类知识积累所创造的生产力。他认为,不仅体力劳动是生产力,而且脑力劳动、管理、组织都应包括在生产力之内。他认为古典学派的理论是狭隘的, 因为它只讨论“价值”,不注意生产力。季斯特的这些观点,一方面反映了他对生产力问题的重视,另一方面却表现出他对价值理论的不应有的轻视, 因为如果没有科学的价值理论作为基础,是不可能正确理解生产力的发展及其在经济中的作用的。
斯密、李嘉图从他们的价值理论出发,认为在别的国家中生产费用较低的商品,毋庸在本国生产,因为花钱向别的国家购买更为合算和有利。李斯特反对这种说法。他说:“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到多少倍。”(本书第 118 页)向别的国家购买廉价的商品,表面上看起来是要合算一些,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德国工业的生产力就不能获得发展,德国将处于落后和从属于外国的地位。而采取保护关税的政策,起初会使工业品的价格提高,经过一定时期,生产力提高了,商品生产费用就会跌落下来,商
品价格甚至会低落到国外进口商品的价格以下。因此,“保护关税如果会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本书第 128 页)我们知道,国际间的自由贸易,是一些先进资本主义国家掠夺落后国家的手段,斯密、李嘉图的说法显然掩盖了这种性质。
李斯特的保护关税主张是同古典学派的自由贸易政策针锋相对的。但保护关税并不等于李斯特的全部政策主张。李斯特从自己的生产力理论出发, 提出了包括实行保护关税在内的一系列发展生产力的建议。例如,他主张实行专利政策,保护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创造;他主张从国外吸收先进的技术和学习经营管理的方法;他认为有必要发展本国的教育事业,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他主张制定各种经济立法,等等。尽管他错误地把宗教、政权、司法都包括在生产力概念之内,认为法官和行政官员也是生产力,但他的有关发展生产力的政策建议却有利于德国工业的发展,有利于工业落后的德国赶上工业发展早的资本主义国家。
为了加速发展本国的生产力,李斯特认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是不可缺少的。这一点又与古典学派的学说截然不同。
古典学派认为,资本主义各国都只生产生产费用比较低的商品,其他商品向别的国家购买,就可以形成合理的国际分工,而实现这种分工只须经由自发的自由竞争,国家不要干预。李斯特认为,这种理论是一种世界主义经济学,它抹杀了各个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特点,错误地以“将来才能实现”的世界联盟作为研究的出发点。李斯特提出各国的经济发展必须经历五个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只有每一个国家都达到了它们可能达到的阶段,并“有一个包括一切国家在内的世界联盟作为持久和平的保证”(本书第 109 页),国际间的自由竞争才对一切国家有利。他认为当时德国正处在农工业时期,要过渡到农工商业时期,必须依靠国家采取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扶植本国工商业的发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关税政策。因此,在现阶段不能有什么世界主义经济学,而只能有所谓国家经济学。国家经济学的任务就是“研究如何使某一指定国家(在世界当前形势下)凭农工商业取得富强、文化和力量”,提出“国家为了改进它的经济状况所应当遵行的政策”。(本书第 106 页)李斯特与古典学派之间的这场争论反映了英法资产阶级和德国资产阶级
处于不同的历史地位。在英法资本主义工业发展初期,西欧各国的工业发展程度差别不大,谁也不能操纵国际市场,但是为了防止外国的工业品侵入本国市场,英法资产阶级曾经觅取国家的保护。产业革命以后英法工业生产技术大大提高,国内市场已不能满足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需要,同时资产阶级也有了充分的力量来在国际市场上开展自由竞争,因此他们放弃了保护贸易的主张,竭力倡导自由贸易。在这时德国的工业技术却落后得多,资产阶级面对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竞争,比工业发展初期的英法更加需要保护关税制度,因为这样,以季斯特为代表的德国资产阶级也就特别强调国家的干预作用。
古典学派的自由贸易和国际分工理论为英法资产阶级夺取国际市场提供了理论根据。但是他们在考察经济问题时运用了抽象方法,认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某些客观规律(比如价值规律)具有普遍性,这在经济科学上是有积极意义的。李斯特从德国一国的情况出发,强调研究各国的历史特点,反对抽象的理论分析,这就使他沉陷在纷繁复杂的历史事实和表面的经济现象当
中,看不到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联系。李斯特关于国家经济发展的五个阶段的论点,就是从表面现象出发的,它只看到了各个时期的国民经济部门的消长,而没有看到社会发展过程中最本质的关系——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化, 因此它不可能反映社会经济形态的真实变化。从李斯特反对古典学派的劳动价值论,否定一般经济规律,用错误的社会发展阶段论来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等方面来看,李斯特经济理论中的庸俗性是明显的。
另外,李斯特所谓当资本主义各国达到了高级阶段,它们就可以建立起平衡发展、和平合作的关系,这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实际也是不符合的。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一种绝对规律。历史表明,资本主义越发展, 这种不平衡性就越严重,各国的利害冲突也就越发激剧,根本不可能实现他所设想的德、法、英、美等国的平衡发展。李斯特自己也早就说过,未开化民族和热带国家不能超越畜牧时期和农业时期,只能处于殖民地的地位,而德国则具有一切优越的条件,应当运用国家力量拥有大量殖民地,并且应当吞并比利时、瑞士、荷兰等邻国,以便尽快地过渡到最高阶段。这里丝毫没有什么和平合作,而只是殖民主义、兼并原则在主宰一切;国家也已经不作为保卫民族独立的手段,而是实行殖民政策和侵略政策的工具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李斯特的所谓国家经济学是以德国资产阶级的利益为中心的一种经济学。正如一切资产阶级学者一样,李斯特是把阶级利益假托为国家利益的。在这个争论当中,李斯特和自由贸易论者一样都是以人民利益代表者的姿态出现的。古典学派说,实行自由贸易有利于全国人民,可以使工人得到“廉价的粮食,高额的工资”。李斯特却说,“在保护制度下使国内工业有了保障,国内市场由此获得的利益是人人可以自由享受的。”(本书第 148 页)工业发展了,对农产品的需求就增加了,农产品的价格、地租和地价随着提高,工人也就可以获得较高的工资。(本书第 325 页)实际上这些说法都是资产阶级为了取得劳动人民的支持而散布的,它们掩盖着资产阶级贪得无厌的私欲。马克思、恩格斯早已指出,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都是资产阶级的政策体系,采取这种政策还是采取那种政策取决于资产阶级所处的历史条件,但是资产阶级考虑问题的出发点都是本身的利益。恩格斯说得很清楚: “不论占统治的是保护关说制度还是自由贸易制度,或者是以这两者的原则为基础的混合制度,工人得到的工资都不会多于他维持起码生活所绝对必需的。不论实行哪种制度,工人得到的都只能是维持他这架开动着的工作机所必需的。”①因此,对于工人阶级,问题不是在于选择哪一种政策,而是如何从资本的奴役下获得解放。
李斯特是十九世纪中期德国资产阶级的经济思想家,而当时的德国资产阶级在政治上是软弱的。这种软弱性也反映于李斯特的经济学说中。例如, 在德国地主贵族阶级势力强大的情况下,李斯特只主张对工业品实行保护关税政策,而反对对农产品的进口征收保护关税;又如,由于资产阶级害怕人民力量壮大,不敢提出消灭封建统治的任务,他们只想争取建立地主贵族和新兴的资产阶级共掌政权的国家,在这样的情况下,李斯特就不敢明确提出反对地主的高额地租,而要强调工业生产力的发展如何有利于地主和农业经营者(第 20、34 章),以便说服他们在这样的国家里实行工业化。尽管这样, 李斯特所宣传的工业保护关税政策还是遭到了普鲁土地主的反对,李斯特本
① 《保护关税制度还是自由贸易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 卷,人民出版社 1958 年版,第 68 页。
人也受到了迫害。
李斯特的国家经济学不仅是用来反对古典经济学的自由贸易理论,而且是用来抵制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影响的。德国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给工人阶级带来了悲惨的境遇,当时工作时间没有限制,工资十分低微,资本主义的罪恶已经明显地暴露出来。这种情况引起了德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批判,英法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著作也在德国传播开来。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李斯特极力强调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对于国家的“危害”作用。他说:“也许世界潮流正趋向于实现这类学派所想象或预见的局势;但是依我的看法,这种局势无论如何总要经过许多世纪以后才有实现的可能。⋯⋯就我们这个时代的任务来说,似乎并不是在于将人类组织拆散成象傅立叶所提倡的许多‘小型共产制社会’(法郎吉),从而使每个人获得尽可能均等的身心享受,而是在于改进或提高一切国家的生产力、文化水准、政治状况与权力,并使各国在这些方面尽可能趋于均等,为世界联合事前做好准备。因为即使我们承认,在当前世界形势下,那些在傅立叶派心目中的直接目的可以通过每个‘小型共产制社会,实现,由此对于国家权力与独立自主权又将发生什么影响? 这时已被分划成若干‘小型共产制社会’的国家,就有可能被一些比较落后、依然保持着旧制度的国家所征服,使这些未成熟组织连同整个国家一并遭到毁灭。”(本书第 302 页)为了进一步抵制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影响,李斯特还把“国家生产力的联合”中的生产关系理想化。他说:“在一个国家, 就象在一个制针厂一样,每一个个人、每一个生产部门、以至整个国家的生产力所依靠的是彼此处于适当关系中的一切个人的努力。我们把这种关系叫作生产力的平衡或协调。”(本书第 141 页)这就是说,在资本主义国家内部,各个根本利益不同的阶级可以和谐相处,共同为发展生产力努力;资本主义各国的生产力的发展,可以形成资本主义世界的联合和协作。空想社会主义者早已看穿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的破产,而李斯特却仍在大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最理想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社会将永恒存在,并以反对资本主义社会只能使国家毁灭来危言耸听。从这里可以明显地看出李斯特理论的阶级本质。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肯定地指出,季斯特在同古典学派争论中所作出的实际结论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保护关税制度对于当时的德国资产阶级是必要的,它使德国的大工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从而加强了资产阶级的力量,提高了他们在反对专制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指出:“保护关税成了它反对封建主义和专制政权的武器。”①为了有效地实行保护关税制度,李斯特在这本书里强调要实现德意志政治上的统一,实行资产阶级“自由制度”。他说:“一个单独的城市或一个小邦与大国进行竞争时,决不能成功地建立或保持保护政策。”(本书第 16 页)“缺少了自由制度以后,公民个人方面无论怎样地勤奋、俭约、富于创造能力和智慧,也不能有所弥补。”(本书第 98 页)以上这些主张,对于德国由封建制度加速地向资本主义制度发展无疑是起到了促进作用的。
但是,马克思、恩格斯也指出了,李斯特的理论体系是错误的、不科学的。李斯特把政治经济学归结为一门研究特定国家的国民经济的科学,从而否认了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内在联系的客观规律具有普遍的意义。在他的国家
① 《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 卷,人民出版社 1958 年版,第 459 页。
经济学中,他把他的生产力理论同古典学派的价值理论对立起来,片面地强调了国家对于经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他关于国家经济发展阶段的学说,把社会历史的发展归结为国民经济部门的变迁,而撇开了生产关系这个根本因素。在他的“国家”中,各阶级为了共同的利益紧密合作,一切阶级矛盾都消失不见。李斯特的理论,对于德国后来经济思想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 资产阶级历史学派的庸俗经济学就是承袭并发展他的这些庸俗观点而形成的。
李斯特的理论和他的保护关税的主张,在解放前对我国的一些经济学者也曾发生一定的影响。早在 1927 年他的这部著作就曾在我国翻译出版(书名为《国家经济学》)。翻译出版李斯特的著作,反映了当时某些人士依靠国家的保护来发展本国资本主义的愿望。但是,旧中国的情况和十九世纪三十、四十年代的德国有很大的不同。当时的德国缺乏民族统一,统一的国内市场刚开始形成,因而李斯特创立了保护关税政策,对内是要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对外又是要和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英、法两国一争长短。中国的情况则是:辛亥革命以后,军阀混战,国家处在四分五裂的状态中,这首先是国际帝国主义侵略政策的结果;关税不能自主,也正是国际帝国主义在政治上、经济上全面控制中国的结果。在帝国主义的手掌中倡议保护关税政策,在实质上是不会触动帝国主义的一点利益的。不进行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斗争,企图依靠保护关税政策来求得中国的独立富强,这显然是一种幻想。
胡企林
1980 年 9 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