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村

跋涉之后

“难道美属刚果还未列入议事日程吗?”法国人问他的同伴。

“合众国又何必如此呢,亲爱的马克斯?”美国人回答道,“美利坚又何必长途跋涉呢?内战之后,在阿拉斯加和得克萨斯之间又有多少广袤的土地划入合众国的版图,但迄今为止,那里仍是荒山野岭、人迹罕至。在我看来,在对国外进行殖民统治之前,必须要把本国统治……”

“噢!天真的约翰,要是事态仍继续发展,那么非洲将是欧洲的翻版!美国人会甘心放弃非洲那大约30亿公顷的领土吗?难道他会将如此一大块肥肉拱手让给英国人、德国人、法国人、荷兰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意大利人、比利时人吗?美国人什么时候有这样的美德了?”

“和俄国人有同样的原因,美国人完全没必要建立美属刚果。”约翰·科特驳斥道。

“没必要?”

“是的,当美国人坐在椅子上可以达到目的时,决不会让身子离开椅子。”

“是吗?不过,早晚有一天,合众国会来非洲分食它‘应得’的美食的。目前,除了独立的刚果,还有法国刚果、比利时刚果与德国刚果,独立刚果还能独立多久呢?……这三个月里,这个国家处处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我们不过是普通的好奇者,决非征服者,马克斯……”

“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可敬的合众国公民?”马克斯·于贝尔争辩道,“我再强调一下,在非洲这块肥沃的土地上,自然条件优越,拥有永不干涸的水域,美利坚政府放弃如此好的殖民地岂不让人费解吗?”

“除了令人难以承受的酷暑之外!”约翰·科特边反驳边用手揩着前额的汗水。

“不过,这对我们已构不成威胁了!”马克斯·于贝尔接着说道,“对于我们这些在非洲生活的人来说,适应这里的气候决不是什么难事。现在才不过是3月,到7、8月份时,阳光照在你的皮肤上,就像火钻在你身上打孔一样!”

“当然,朋友,如果想成为帕马安人或桑给巴尔人,你们法国人和我们美国人那娇嫩的肌肤,需要接受严重的考验。但是,这次既有情趣,又收获颇丰,而且还会受到上帝眷顾的探险必会顺利结束。不过,现在,我特别想回到利伯维尔的办事处,在这次长达3个月的探险之后,稍事休息是我最大的愿望。”

“我也有同感,约翰,这次探险活动确实有趣。不过,我也很遗憾,我所期盼的一切并没有如约而至……”

“什么,马克斯?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我们跋涉了10万公里,经历了无数次危险磨难,甚至用火枪还击不太友好部落的标枪、乱箭,在努米底亚雄狮与利比亚特猎豹出没的场所打猎;因为尔达克斯要贩卖象牙,我们成了百象大祭的刽子手,获得如此多的优质象牙,足可以制造全世界钢琴的琴键!……而你竟还说不满意?”

“我是满意之中有点遗憾,我的朋友。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来非洲中部探险的人的家常便饭,这也是读者看到的在一些探险家的笔记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例如:巴尔特、布尔通、加里尼、勒让、威斯曼、迈斯特、玛萨里斯派克、格兰特、杜莎吕、利文斯通、斯坦利、塞尔帕、潘托、安德尔松、卡边隆、玛日、布拉扎、第博斯凯、布翕方提……”

忽然,四轮大车猛然摇晃了一下,打断了马克斯继续列举非洲冒险家的清单,原来是撞在了一块大石头上。美国人趁机对他说:

“那么,你原本期盼在我们的探险过程中遇到一些奇妙的事啦?”

“确实如此,亲爱的朋友。”

“是那种出奇不意的东西吗?”

“比这还要棒。但我承让,我们已经碰到过许多意想不到的东西。”

“是那种可想而不可及的东西?”

“是的,约翰。在旧利比亚这片土地上,‘神奇的非洲’这个非同一般的词语,也许是由古代的吹牛高手吹出来的。”

“哦,朋友。我原以为,法国人可比……”

“可比美国人更难满足,是吧?假如这次探险活动令你心满意足的话。”

“回味无穷,马克斯。”

“假如你在归程上仍非常满意的话……”

“非常满意……特别是现在!”

“那么你肯定会认为,那些读到这次探险故事的人,一定会这样惊叹:‘太棒了!这可太奇妙了!’对吗?”

“要是他们不如此惊叹的话,他们的胃口也未免太大了!”

“但在我看来,他们会更加苛刻呢!”

“也许吧,”约翰说,“要是我们在一头雄狮的肚子里或者在乌班吉河食人兽的胃里结束探险的话……”

“也倒不必如此,约翰。当然,读者,尤其是一些女性读者,会对这样的结局兴味十足的。不过,你敢向全人类宣称,我们所发现的和观察到的东西要比前辈们发现并观察到的多吗?”

“当然不能,马克斯……”

“因此,我希望能够成为最棒的……”

“贪吃的家伙总宣称嘴馋是一种美德!”约翰·科特反驳道,“至于我,这次探险已带给我很多奇异的东西了。”

“那么说,你不再期待任何事情了,约翰。”

“不过,马克斯,此次旅行还没有结束呢,从这到利伯维尔办事处还需要5~6个星期,还不知会发生什么事呢!”

“你太多虑了!”马克斯叫喊道,“这只不过是一段很平常的旅程,是此次探险活动中最简单易行的道路而已。就好像在阳光明媚时坐着马车游荡一样。”

“恐怕只有上帝才会知道。”

这时,四轮车停在一座小山丘脚下,一行人决定在此扎营过夜。山丘上长着几棵树木,在这片夕阳余辉笼罩的荒原上,它们更显得孤单。

此地位于北纬9度,几乎没有黄昏,晚上7点钟,夜色很快便笼罩了四周,今晚的夜色也特别浓重。因为新月刚刚消失在天边,满天的星光又被浓厚的云层遮蔽。

四轮大车只是用来载客。显然,车内放不下货物或食品。您完全可以这样认为,这是一节由6头牛拉着前行并且安装着4个粗大轮子的车厢。在车厢内部用隔板分成前后两个房间。后面的一间供两个25岁的年轻人使用,他们一个是美国人约翰·科特,另一个是法国人马克斯·于贝尔;前面的一间由商人于尔达克斯(葡萄牙人)和赶车人卡米(喀麦隆的土著),卡米是乌班吉河地带有名的向导。

大车非常坚固,即使经过这番跋涉,除了它的轮稍有磨损以外,其它的地方仍然完好无损,甚至都未变形。谁也不会相信这辆大车已做了一次2000多公里的探险旅行了。

在3个月前,大车从法属刚果首都——利伯维尔——启程,在乌班吉平原上一直向东行进,它的行程远远超过了注入乍得湖南部的阿比亚德河的河道长度。扎伊尔河右岸有一条主要支流——乌班吉河,这片平原的名字就是来源于此,乌班吉平原一直延伸到由德国西非总领事管辖之下的德属喀麦隆东部。即使在最新绘制的地图上,也找不到这片平原的精确位置。如果夸张地说,这里是一片沙漠,一片与撒哈拉沙漠毫无相似之处的沙漠,一片可以生长植物的沙漠。但至少可以说这里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地区,散落着许多相距甚远的部落。例如,生活在尼罗河与刚果之间的穆布图人,他们时常还要吃儿童来满足他们残忍的食人本性。于是,来本地的传教士们纷纷投身于救助这些儿童的事业当中,或者强行带走孩子,或者将他们赎出带走。

在西朗巴河沿岸建立的传教团驻地,被救儿童在此接受基督教方式的教育。但请牢记一点,如果欧洲国家,特别是法国停止解囊相助的话,那么这些传教团必会陷入缺少资金的困境。

此外,还应该说明一点,在乌班吉地区,当地的儿童常被当作流通的货币来进行贸易活动。生意人将商品带到地区中心地带,当地人便用儿童来交换适当的物品。当地土著人最富有的人就是那些拥有最庞大家族的人。

尽管于尔达克斯并不是为了儿童才穿越这片平原的,尽管他没有与任何一个部落进行贸易活动,尽管他除了弄点儿优质象牙之外别无所求,但是,有一点却不可否认:他与那些残酷的食人部落有来往。甚至在好几次相遇中,他都对那些怀有敌意的土著们阿谀奉承,而且还将自己的猎枪送给他们。不过,迄今为止,可以说这次探险硕果累累,而且还没有人员伤亡。

此外,在一个临近阿比亚德河源头的村落,马克斯和约翰还救出一个正面临被人吃掉的男孩,只用了几个玻璃珠子。这个男孩13岁左右,身体健康,长相可爱。但在他身上,黑人的特征并不是很鲜明,肤色很浅的面颊,金黄色的头发,而且不像一般黑人头发那样又短又卷;他的鼻子也非黑人特有的塌鼻子,而是鹰钩鼻;他的薄嘴唇取代了黑人特有的厚嘴唇;他的双眼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没过几天,他对两位救命恩人便表现出了一种子女对父母的那种亲情。

这个可怜的孩子叫朗加,他的父母死后,他被人从部落里掠走,此后,被传教团收留了一段时间,学了几句英语和法语。然而有一次,他落入了当卡人手中,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猜到,等待他的是什么命运。

朗加对两位恩人充满感激之情,两个年轻人对此也很感动。他们非常喜爱朗加,并且不惜花费金钱,供他吃、穿,抚养着他。

从那时起,朗加的命运有了天壤之别,他不再是活货币,他幸福地生活在利伯维尔的办事处,成了两个年轻人的养子——抚养他而且永远不会抛弃他!每当马克斯或是约翰用手抚摸他的头时,他都会流下幸福的眼泪。显然,小家伙懂得这份关爱。

当大车停歇时,由于在难耐的高温下长途跋涉,几头拉车的牛累得疲惫不堪,躺在草地上休息。

当两位年轻人从车厢中出来时,刚才一直在牛车左右行走的朗加跑了上来。

“你累吗,朗加?”约翰握着朗加的手问道。

“不……不累!……腿很棒……喜欢跑。”朗加开心地回答说。

“现在来吃饭吧。”马克斯说道。

“对……吃饭……我的朋友,马克斯!”

说罢,约翰亲吻了一下朗加的额头。然后,他们一齐走到小山丘的树荫底下。

四轮大车只是于尔达克斯、卡米以及两个年轻同伴的代步工具,行李、食物和象牙都交由探险队的雇工搬运。

雇工大约有50人,绝大多数是喀麦隆的黑人。雇工黑人将箱子放在地上。他们丝毫不必为食物担心,除了自备食物之外,乌班吉还为他们提供了丰盛的野味。

这些黑人都是熟悉这个行业的雇佣工,由于此次探险获利颇丰,因而他们的工资也很高。如果说那些从不出门的土著为“孵蛋的母鸡”,那么,这些雇工则可以说成是“从未孵过蛋的母鸡”。他们从小就开始搬运货物,只要有胳膊有腿,他们就会坚持下去。当然,这工作非常辛苦,尤其是在这种气候条件下干活,他们扛着重担,赤身裸体地从拂晓一直走到上午11点钟,午饭后再重新上路,一直到夜幕降临时才会停歇。他们的双脚通常走得鲜血淋淋,身体被植物的尖刺戳破。

当然,商人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不但付给他们工资,供给他们食物,而且还不能让他们太劳累。商人们必须遵守以上几个条件。在猎象时遇到危险是经常的事,而且还可能会碰到雄狮和猎豹。在这种情况下,商人必须有一批忠诚的雇工。此外,商人们一旦获得所需的物品,那么,快速、安全地返回办事处是重要的事情。

雇工最好不要因为过度劳累或是疾病而在路上有所耽搁,尤其是不要染上天花,这可是一种最令人恐怖的病。基于此,于尔达尔斯极其关心雇工的健康问题。因此,在这次深入非洲中部的探险活动中,队伍仍平安顺利地前行。

在这片非洲赤道地区,于尔达克斯获得了大量优质象牙,这些象牙都是从阿比亚德河以东的达尔富尔地区的边缘地带获得的。

探险队在几颗高大的罗望子树下休息,雇工们打开食品箱,年轻的美国人向葡萄牙商人提了一个问题,商人用流利的英语说:

“约翰先生,我认为这个地方很适合我们休息,而且我们的牛也有现成的草料可吃。”

“是的,那边又肥又多的草很快就会让它们恢复过来的。”约翰·科特说。

“我们也可以把它当成一顿美餐,”马克斯·于贝尔补充道,“如果我们拥有反刍类动物生理结构的话!”

“我就不必了,”约翰·科特说,“我还是更喜欢一块烤羚羊肉、几块饼干,再喝点马德拉葡萄酒。”

“而且在葡萄酒里加上几滴穿越这片平原的清澈河水。”于尔达克斯说道。

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那段流淌在小山丘1公里之外的河水,这肯定是乌班吉河的一条支流。

人们很快就搭起帐篷,象牙整齐地排列在大车旁,拉车的牛在草地上吃草。雇工们燃起了堆堆篝火。

卡米检查了一遍探险队的物资,此次探险队带回了大量的驼鹿皮和羚羊皮。在此地区,猎手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这些毛皮。

不久,烤肉的香味就弥漫了小山丘,在整整走了好几个小时后,此时大家的胃口都出奇地好。当然,这并不等于说枪支弹药也可以闲置了。于尔达克斯、卡米、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使用的武器,均处于高度戒备状态,弹药也放在旁边。

一个小时过去了,每个人都已吃饱喝足,食品很快收拾起来了,精疲力尽的探险队员们很快进入了梦乡。

当然,向导肯定会让几个雇工负责站岗。

在这荒凉地带,不管是两条脚的人,还是长着四只爪子的动物,都是些图谋不轨的家伙,提防他们是很有必要的。

于是,于尔达克斯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防范措施。尽管商人已年过50,但他仍很结实,而且对这种活动也很在行。同样,35岁的向导身体也很健壮,机敏灵活、沉着冷静、勇敢不凡,他是整个队伍的领路人。

此时,两个年轻人和葡萄牙人正坐在一棵罗望子树下吃宵夜,食物是由一个土著厨师刚刚做好的,朗加给端上来的。

当然,三个人的舌头和嘴巴都没闲着,如果嘴里不塞满太多的烤肉,咀嚼烤肉绝不会妨碍说话的。他们在谈论什么呢?是在回忆探险时遇到的小插曲?不是,完全不是。这几个幸运的人比较讲究实际,因为回到利伯维尔办事处还有2000公里,还需要9~10个星期。

“唉,谁知道这期间会发生什么事?”约翰·科特向他的同伴说,他的同伴总在期待非同寻常的事发生。从达尔富尔的边缘地带探险队跨过阿乌卡得贝河及支流以后,正朝乌班吉河走去。

这一天,探险队刚好停在东经22度和北纬9度的交点处。

“以后,”于尔达克斯说,“我们将沿着西南方向走……”

“要是我没看错的话,”约翰接着说,“很显然,南边有一片从东到西一眼望不到边的森林。”

“是的,确实很大一片,”于尔达克斯说,“如果我们从东面绕过它的话,那么,我们得花费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将它抛在身后!”

“要是从西面呢?”

“如果从西面走,”于尔达克斯说,“只要沿森林边缘走,我们很快就可以到达乌班吉河。”

“要是穿越森林呢,是否会缩短行程呢?”马克斯说道。

“当然可以,可以缩短两个星期的行程。”

“那为什么不穿越森林?”

“因为这片森林是不可穿越的。”

“什么意思?”马克斯·于贝尔面带怀疑地问道。

“从来没有人穿越过它,”于尔达克斯说,“即使我们用牛车去冒险,也可能是白费力气。”

“头儿,您刚才是说这片森林从来没有被人穿越过?”

“哦,我可不知道,马克斯·于贝尔先生,不过,要是有人成功的话……绝不可能,在喀麦隆和刚果从没有人敢来冒险。谁敢穿越这片充满荆棘的森林呢?在森林里是否能用火或斧子开辟出一条小道,我都很怀疑。更不用说那些七倒八歪的枯树构成的难以逾越的障碍了。”

“难以逾越?”

“行啦,马克斯·于贝尔,”约翰·科特说,“别再激动了,若是我们能平安绕过森林,这已经很走运了!我承认,我一点儿也不想穿越这片森林迷宫……”

“甚至你不想知道里面藏着什么?”

“你到底在期盼着什么,马克斯?未知的王国、神秘的外星人、奇异的动物,还是长着三条脚的人?”

“为什么不呢,约翰?只有这些才值得冒险!”

朗加瞪着关切的大眼睛,脸上神采奕奕。仿佛在说,要是马克斯·于贝尔去探险,他一定会舍命相随。

“无论如何,”约翰·科特说,“既然于尔达克斯先生不想穿越森林到达乌班吉河流域……”

“当然不,”于尔达克斯急忙说,“这无异于自寻死路!”

“既然如此,马克斯,还是睡觉吧,也许你会在梦中揭开这片森林的奥秘,在这片不可逾越的森林中冒险。不过,仅限于在梦里,这样不是很好吗?”

“随便你怎么取笑我,约翰!不过,我却记得我们国家的一位诗人曾经说过,具体是哪位诗人就不必细究了,‘在未知中探寻以便发现新奇’”。

“不会是你吧,马克斯·于贝尔?……下面哪句呢?”

“天哪……我竟忘了,约翰·科特!”

“那么,连前一句也忘了吧。快睡觉吧!”

他们很有先见之明,没有躲进牛车的房间里去睡觉。尽管太阳已经落山,但余热仍旧未消。只要天气允许,在小山丘脚下躺一夜,这些习惯露宿的人是不会太介意的。更何况,躺在罗望子树荫下,还可以避开一些暑气。当天晚上,虽然厚厚的云层挡住了繁星,但不会下雨。因此,在外面露宿是很合适的。

朗加拿来毯子,两个年轻人紧紧地裹在里面,躺在一棵罗望子树根搭成的房子里。朗加紧缩在他们身边,就好似一条看家的小狗。

在入睡之前,商人和向导最后巡查了一次草地,看看牛是否拴好,雇工是否已经上岗值勤,篝火是否完全熄灭,因为即使一点点火星儿也会引发森林大火。巡查之后,两人回到小山丘。不久,两人都进入了熟睡状态——他们睡得那么的香,即使惊雷也叫不醒他们。

也许值勤的雇工也抵不住瞌睡虫的引诱,反正,10点钟以后,所有的人都睡着了,甚至没人警告大家那些燃烧在迷宫森林边缘的火光。

移动的火光

那片漆黑的树丛距小山丘不过2公里。此时,那里燃起了摇曳不定的火焰,大约有十几处,一会儿连成了一片,一会儿散布在四周。虽然没有风,但它们却燃烧正旺。

难道是一群当地土著在林中宿营?不过,营地的篝火可不是这个样子,宿营地所燃烧的篝火,火苗一直集中在一起,而这些火光却四处移动。

请记住一点,一些来自巴吉尔地区或乌干达地区的游牧部落时常会光顾乌班吉平原。不过,他们想在黑暗之中靠近探险队,决不会如此粗心大意的——借助火光通知探险队自己的出现。这只能是一些当地土著在这片树丛中宿营。难道他们想掠夺探险队的财物?

不管怎么说,无论是当地土著对探险队起歹意,还是其他的土著想借着人多的优势来威胁探险队,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探险队中没有一个人采取了防御措施。所有的人,不管是主人,还是仆人,都在小山丘上睡熟了,就连站岗的雇工也沉浸在梦乡之中,情况太糟糕了。

幸运的是,小朗加醒来了,而且他向南边的地平线处看了一眼。毫无疑问,如果他不看这一眼,肯定会重新入睡。

尽管他睡眼惺忪,但他仍感觉到了这道划破黑暗的亮光。他又揉了揉双眼,更仔细地看去……天啊!没错,在森林边缘确实有些零乱的火光在移动。

朗加立刻想到队伍也许要遭到偷袭了。这也是一种出自本能的想法,而并非是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难道那些准备抢劫或屠杀探险队的土著并不知道,当他们采取突然袭击时,他们的成功率会更高吗?以前,他们是决不会让别人发现自己的,但是,现在他们为什么会暴露自己呢?……

朗加并没有吵醒两个年轻人,而是自己无声地向牛车爬去,当他爬到卡米身边时,把他拍醒,并用手指给他看林边移动的火光。卡米站起身,观察了整整一分钟,然后大声喊道:

“于尔达克斯!”

这个早就习惯立刻从睡梦中醒来的冒险家一下子便站了起来。

“什么事,卡米?”

“快看!”卡米指着森林边缘的火光说。

“有敌人!”于尔达克斯大声喊道。

几秒钟后,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他们都被眼前严峻的形势深深震惊了,甚至没有一个人记得要去责备那几个失职的站岗者。很显然,如果没有朗加,大家都在熟睡中,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现在是晚上10点半钟过几分,平原的北部、东部和西部完全被漆黑的夜色笼罩着,只有南部被移动的火光照亮了。此时,这些火光已不下50处之多了。

“这无疑是当地土著,”于尔达克斯说,“而绝非那些经常出没于此的游牧部落。”

“错不了,”卡米补充说,“这些火光决不是自己燃烧的……”

“还有,”约翰·科特说,“我观察到有人的手臂举着火把移动!”

“不过,”马克斯·于贝尔却说,“手臂应该长在身体上,但是,在这片火光中,我可没看到人的身体。”

“因为他们的身体被树挡着。”卡米说。

“但是,”马克斯·于贝尔又说,“我仍不认为这是一支路过森林的队伍,绝对不是!虽然这些火光前后不连贯,但它们却总回到同一地点。”

“那里一定是土著们的营地。”卡米肯定地说。

“您认为呢?”约翰·科特问于尔达克斯。

“我们应该立刻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受到袭击。”于尔达克斯回答道。

“不过,这些土著为什么要暴露自己呢?”

“黑人与白人的思维不同,”于尔达克斯说,“虽然他们很愚蠢,但是他们人数众多,而且生性残忍,他们还是很危险的。”

“这是一群连传教士都无法将他们驯服的猎豹!”马克斯·于贝尔补充道。

“开始准备!”于尔达克斯命令道。

是的,准备抵抗,直到临死的那一刻,千万别指望这些土著心慈手软。最残忍的幻想家也想象不出他们残忍的程度。澳大利亚、新几内亚等地的最野蛮的部落与这些土著相比也简直称得上是上帝。

在乌班吉平原上,尽是一些食人者的部落,那些不惜牺牲生命的传教士也深知此点,也许将这些人面兽心的家伙划归为动物之列是明智的。在这片地区,软弱是一种罪孽,力量才是一切的源泉!实际上,这些土著居民即使到了成年,也没有人能达到5~6岁孩子所具备的智力水平。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而且这样的证据不胜枚举。这里仍然实行着人祭,而传教士就是这些惨不忍睹场景的见证人。奴隶要为奴隶主殉葬。他们将奴隶绑在柔软的树干上,当拜物教的祭师将奴隶的头颅砍下来后,就将其扔到远处。在盛大的节日里,10~16岁的孩子会被当作食物来吃,部落首领尤其爱吃孩子的嫩肉。

如果说食人是他们本性的话,那么,抢劫就是他们自然的天赋,在偏远地区,他们便会在商队经过的道路上进行攻击,杀戮和劫掠。

尽管他们没有装备精良的枪支,可是,他们却人数众多,而且不怕死,数百个土著总能战胜几十名雇工的。向导对此并非茫然无知。他们会远远躲避开这些村庄的,例如纳贡贝·达拉村、卡拉卡·泰默村以及阿马卡德贝和阿比亚德河地区的一些村庄。

传教士还没有来到这里,但不久他们会来的,任何邪恶的事物都阻止不了这些无畏的献身者,幼童也会得到救援,他们会用基督教的文明重新繁衍这些食人兽。

自从探险活动开始以来,于达尔克斯也时常遇到这些野蛮种族的偷袭,不过,他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既没花费太多的代价,也没有人员伤亡,归途上还是很安全的。探险队从西边森林的边缘绕过,就可以抵达乌班吉河的右岸。然后再顺流而下,他们就可以到达刚果河的右岸,在乌班吉河流域,就会有商人和传教士出入了,探险队也就不必担心碰到游牧部落了。法、英、荷、德等国的殖民者都希望能将这些残暴的种族驱赶到偏远的地区去。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几天以后,探险队便可以顺利抵达乌班吉河了。不过,在这段路途中,他们会不会由于遇到人数众多的抢劫者而全军覆没呢?主人和雇工都有必要为此担心。但不管怎样,探险队决不会放弃任何希望的,在于尔达克斯的号令下,人们做好了抵抗的准备。

很快,于尔达克斯、卡米、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都已全副武装了,他们手握卡宾枪,腰别手枪,枪里都装满了子弹。剩下的几支步枪和手枪交给了几个忠实可靠的雇工使用。同时,于尔达克斯让雇工们集中在几棵高大的罗望子树旁,躲避致命的毒箭。

人们苦候着,但并无任何动静。也许土著们还没有决定攻击呢。火光仍在不停地移动,而且到处都冒着缕缕黄色的烟。

“他们正沿着森林边缘行进。”

“是的,”马克斯·于贝尔说,“我仍有点纳闷,假如这些土著想偷袭我们,为什么他们非要点燃火把来暴露自己呢?”

这确实令人费解。不过,既然他们是智力低下的野蛮人,那么,这好像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半个小时过去了,形势依然如此,大家仍严阵以待。他们还不停地注视着远处的阴暗地带,也许会有一支小部队借着黑暗来袭击探险队。

不过,在这个方向上,肯定是没有一个人的,即使有进犯者,在于尔达克斯以及同伴们拿起武器之后也放弃偷袭了。

快到11点钟时,马克斯·于贝尔离开了队伍几步,坚定地说:

“应该先出击。”

“有用吗?”约翰·科特问道,“我认为,最谨慎的做法就是守到天亮。”

“还等?”马克斯·于贝尔反驳斥道,“我们的美梦就这样被打断了,还要手握枪支再等6~7个小时?不,应该尽早知道该怎么做!无论如何,要是这些土著完全没有恶意的话,我还想继续我的美梦呢!”

“您想怎么办?”约翰·科特朝一言不发的于尔达克斯问道。

“也许马克斯·于贝尔的建议是对的,”于尔达克斯回答说,“不过,应该谨慎行事。”

“我去侦察情况,”马克斯·于贝尔说,“请你们相信我的能力。”

“我和您一起去,”卡米补充道,“要是于尔达克斯先生没有意见的话。”

“也只有这样了。”于尔达克斯也无奈地说。

“我和你们一起去。”约翰·科特说。

“不,我的朋友,你应该留下来,”马克斯·于贝尔说,“我和卡米已足够了。何况,我们也不会走得太远,如果发现有偷袭者向这边走来,我们立刻会回来的。”

“好吧!你们的枪都上好子弹了吗?”约翰·科特提醒道。

“没问题,”卡米回答道,“不过,我不希望它们能派上用场,我们应该避免暴露自己。”

“我也这么认为。”于尔达克斯道。

于是,马克斯·于贝尔和卡米并肩离开了小山丘。那边的平原已经显得不那么阴暗了。不过,100米以外的地方还是看不清楚东西。刚没走多远,他们发现朗加不言不语地跟在身后。

“啊!你怎么也跟来了,小家伙?”卡米问。

“对啊,朗加,”马克斯·于贝尔也说,“你为什么不和大家呆在小山丘上呢?”

“快回去吧。”卡米接着说。

“哦!马克斯·于贝尔先生,”朗加依恋地说,“我想和您在一起,和您在一起。”

“你的朋友约翰·科特在小丘上……”

“对,可我的朋友马克斯·于贝尔在这里。”

“回去!我们不需要你!”卡米严厉地说。

“好了,即然他已跟来,就让他跟着我吧!”马克斯·于贝尔说,“他不会妨碍我们的,卡米。而且,在黑暗中,他的眼睛像猫一样敏锐,也许能发现我们看不到的东西呢。”

“对,我能看得很远呢。”朗加保证地说。

“很好!跟在我旁边走,睁大眼睛向四周看。”马克斯·于贝尔说。

随着这个小插曲,三个人向前走。一刻钟后,他们走到了小丘与森林的中间地带。

森林处的火光仍在闪烁,只是火光更亮了。但是,不管卡米的视力有多佳,也不管马克斯·于贝尔的眼镜如何优质,更不管朗加小野猫似的目光多么犀利,他们全都没看清谁在移动火把。

也许,于尔达克斯的观点是对的,这些火光来自森林深处,它们的主人隐藏在茂密的荆棘丛中或粗大的树干后,显然,这些土著并没有走出森林,也许他们根本就没此打算。实际上,这确实难以理解,假如这仅仅是一些打算在拂晓重新上路而此时正在此休息的土著,那么他们为什么要点燃火把?是什么活动使他们在这个时候还不入睡呢?……

“我甚至有点怀疑,”马克斯·于贝尔说,“他们是否已经发现了我们,是否知道我们在小山丘上休息。”

“是的,”卡米说,“也许他们是在夜幕降临后才到达的,而且我们的篝火也熄灭了,可能他们根本不知道我们在小山丘上宿营。不过,明天他们肯定会发现我们。”

“假如我们没有出发的话,卡米。”

三人又继续沉默不语地前行。此时,他们距离森林还只有几百米远了。

这片被火把的光芒映亮的土地上没有任何可疑的迹象,而且东、西、南三个方向也未发现任何可疑迹象。也许,他们还不想立刻发起进攻。此外,尽管三人离森林如此近了,但是他们仍没有发现任何一个人。

“我们还继续走吗?”马克斯·于贝尔问卡米。

“有用吗?”卡米反问道,“难道这样做不是更危险吗?总之,我们也许还未被发现,如果我们连夜上路的话……”

“我也许更想留下,”马克斯·于贝尔说,“这种局势太奇特了。”

从这点小事上,我们便可以看出法国人那丰富的想象力。

“回去吧。”卡米说。

不过,他只好再向前走了几步。因为另外两个伴都不愿意回去。不久,三人已经走到了森林的边缘。

突然,卡米停了下来。

“别走了。”卡米低声说。

是什么迫在眉睫的危险令卡米停住了脚步?他看到土著了?他们被一队土著包围了吗?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森林边缘亮着火光的地方骤然发生了一个变化。

一瞬间,这些火光都消失在几棵模糊不清的大树后面了。

“小心!”马克斯·于贝尔说。

“快往后退。”卡米说。

考虑到目前的形势,他们是否应该后退?也许应该。但无论怎样,在没有准备好之前,切勿先开火。三个人把枪放在肩上仍不停地在这片黑暗的森林边缘中搜寻着。

突然,20多处亮光又重新照耀这片阴影。

“啊!”马克斯·于贝尔惊呼道,“这一回,如果不算是意想不到的奇迹,也该算是件奇怪的事情吧!”

的确!刚才这些火把还在与平原同一水平线的地方闪耀,此时,它们却在高出地面50到100法尺的高度上燃烧。至于火把的主人,他们时而在低处的树枝上挥动,时而又在树冠上摇晃,就好像一只火鸟在树枝间穿梭。但他们三个人谁都不能从中辩认出一个人影来。

“天啊!”马克斯·于贝尔叫道,“这不会是在树枝上跳动的鬼火吧?”

卡米摇了摇头否定了马克斯·于贝尔的猜测,认为马克斯·于贝尔的猜测丝毫没有说明性。

尽管这里有燃烧后发出的气味,不过,这里的火焰决不能与圣·艾尔姆那哥特的鬼火相混淆。这20多处火光就好像是雷电击在树枝上或是船只的桅杆上引起的放电现象。但是,天空虽被乌云遮盖,但还没有化成雨呢。

不然,在树丛中休息的土著在点火庆祝,可为什么会有的人趴在树中间,而又有的人呆在树木的最高处呢?他们为什么要举着这些麦杆火把或松脂火把上下移动呢?

“再靠近一点儿?”马克斯·于贝尔说。

“没什么用,”卡米说,“在我看来,今晚营地肯定不会遭到袭击,我们还是返回小山丘,免得同伴们担心。”

“不过,卡米,要是我们能搞清这现象的原因,我想他们会更安心的。”

“不要再往前冒险了,马克斯·于贝尔先生,这肯定是一些土著在此宿营,这一点毋庸置疑。至于他们为什么要燃火把?为什么要藏在大树上?也许他们是为了驱赶野兽吧。”

“野兽?”马克斯·于贝尔问道,“那么我们应该听到动物的低吼声,可是,除了听到火把燃烧的噼啪的声音以外,其它的什么声音也没有。我要探个究竟。”

于是,马克斯·于贝尔又向前走去,而小家伙朗加也紧随其后,丝毫不听卡米的召唤。

该怎么办呢?卡米思忖着。因为他无法将这个富于想象的法国人叫回来。而又不愿让他一个人去冒险,卡米不得不陪着他进行这种不可饶恕的鲁莽行为。

突然,卡米停住了。同时,马克斯·于贝尔和朗加也停了下来。三个人转过身来,背对着森林。此时,那片火光已不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了,而是一种类似于暴风雨发出的声音。与此同时,所有的火把一下子都熄灭了,整个地区完全被深邃的黑暗笼罩着。

此时,一阵阵低语声从远处飘来。准确说,是一阵阵长长的低吼声,一阵阵从鼻腔中发出的一种打鼾声,就好似远处有一架巨大的管风琴在平原上散播音符。

难道是要下阵雨了?这是下雨的雷声?不!绝对不是!尽管暴风雨经常光顾这个地区,可这次绝对不是。这种声响决非云层之间摩擦而产生的回声,只有某种动物才能发出这种很有特点的低吼,更准确点,这种声音来自某张大嘴,决非云层。

“什么声,卡米?”马克斯·于贝尔问道。

“回去吧。”卡米回答说。

“这到底是什么声?”马克斯·于贝尔又重复问道。

卡米竖起耳朵听着,在这种愈来愈响的低吼声中,他还听到一声更为清晰的尖叫,和火车汽笛的尖鸣声没什么两样。

“快跑!”卡米惊叫道,“快跑!”

象群

三个人只用了几分钟就跑回了小山丘,他们甚至没敢回过一次头,也没注意土著在熄掉火把之后是否开始攻击他们。所有人已无暇顾及了,只想快点跑回小山丘。

当三个人跑回小山丘时,那里已充满了混乱和躁动不安,人人都惊恐万状,惟恐受到袭击。难道只能面对这次偷袭了吗?不可能!逃跑?时间充足吗?

马克斯·于贝尔和卡米立刻跑到约翰·科特和于尔达克斯面前。

“大象!”卡米说。

“是的,”于尔达克斯说,“过不了一刻钟,我们就会遭到袭击。”

“躲进森林里去。”约翰·科特说。

“森林也挡不住他们。”卡米反对说道。

“那些土著是什么样的?”约翰·科特问道。

“我们根本没见到他们。”马克斯·于贝尔答道。

“不过,他们决不会离开森林的。”卡米补充道。

“绝对不会!”

此时,在半里左右远的地方,有一片波浪似的阴影正在百余米外托瓦兹宽的平原上移动,好像一阵肆意呼啸的潮水。阵阵沉重的脚步声在这片柔软的平原上蔓延,即使在小山丘上都感到颤动。与此同时,低吼声也越来越刺耳。

其实,这些非洲冒险家完全可以将这种声音比作一队正行驶在战场上的炮兵辎重队所发出的声音,而且都是那种令人撕心裂肺的音符。在这种情况下,读者们完全可以想象雇工和商人的惊恐程度。

如果想围猎大象,那是相当危险的。当你恰好碰到几头离群的大象时,如果你能够立刻将子弹射入大象眼睛与耳朵之间的部位,而且能将它们立即射死,那么,猎捕的危险就很小了。即使是这样,象群最多也不能超过六头,而且猎手也需极其谨慎。在10到12头发怒的大象面前,任何抵抗者都是很无力的,用一位数学家的话来说,它们的破坏力等于它们的质量乘以它们的速度的平方。要是一百多头这样的发怒家伙冲向一个营地,那么它们的攻势是不可阻挡的,就好像人们无力阻挡一场泥石流或是火山喷发的岩浆一样。

总的说来,象群的数目过多,人肯定会无力阻挡的。不过,每头大象的象牙大约能值100法郎,因此,人们还是不惜牺牲性命去围猎它们。

从佛阿先生的统计可知,在非洲大陆,每年都有4万头大象被围捕,可以获得75千克的象牙。照此速度,无论大象的寿命多长,用不了半个世纪,这里的大象也将剩不下一头。

一头大象能够负载32个人才能搬运的重量,能够比人多走4倍的路程。那么,驯养这种庞然大物不是更明智吗?的确,一旦驯服之后,在印度每头象价值1500到2000法郎,而将大象捕杀后,人们只能获得几百法郎的象牙!

世界上,目前仅有非洲象和亚洲象两大家族,它们之间有一些区别。非洲象比亚洲象个头稍小,肤色更深,额头更为凸出,耳朵更宽,象牙也更长,性情也更加粗暴、凶猛,而且是不可遏制的那种。

在此次探险中,于尔达克斯和两个年轻的朋友都觉得很幸运。需要说明一点,在利比亚领土上,大象的数量非常多,而且乌班吉地区有特别适应它们生活的环境。在这里,象群通常是在一头老象的统领下过着群居的生活。在此次围猎过程中,于尔达克斯他们将离群的大象引入栅栏内,然后开始屠杀它们。于尔达克斯认为他们干得非常漂亮,既没有人员伤亡也没有因此而过度疲惫。

不幸的是,在返回的途中,他们碰到了一群异常愤怒的象群,它们那充斥在空间的吼叫声,仿佛是在发誓要踏平这些捕杀同伴的凶徒。

如果说刚才面对残忍的土著所发起的抢劫,他们还有时间组织反击的话,那么现在呢,而对这群庞然大物,他们该么办呢?顷刻之间,营地便会化为碎屑和灰尘!现在面临的难题是:探险队的全体人员是否能通过疏散到平原上来躲避象群呢?不过,有一点别忘记:大象的行进速度很快,即使一匹善跑的马都不能追上它们。

“逃跑!赶快逃!”卡米对于尔达克斯肯定地说。

“逃?”不幸的商人喊道。

于尔达克斯知道,顷刻之间,这次硕果将化为乌有。

不过,即使留在宿营地,他就能保住这批物资吗?如果明知难以抵御,却仍要顽固坚持,那是否有点愚昧不智呢?

不管怎样,两个年轻人都会接受和服从。

此刻,象群更近了,它们所发出的嘈杂声大得几乎使人们听不见彼此的说话声。

卡米又一次提醒道,他们应该马上离开。

“去哪儿?”马克斯·于贝尔问。

“森林!”

“如果碰到土著怎么办?”

“那总比这强吧。”

无论如何,有一点是千真万确的,绝不能留在营地,而且,为避免被踩死而现在所能做出的惟一决定便是躲进森林里去。

不过,时间够用吗?宿营地距离森林2公里,而大象距此最多只有1公里了。

每个人都在等待着于尔达克斯的命令,但他却迟迟不做选择。最后,他终于叫道:

“牛车!把牛车藏在山丘后面去,那可能会安全点儿。”

“来不及了!”卡米说。

“立刻照我说的做!”可怜的商人命令道。

“什么?”卡米反问道。

事实上,拉车的牛在挣脱束缚它们的绳索之后,是很难以控制的。甚至有几头惊慌失措的牛跑到象群前面,象群轻易地踏平了它们。

无奈之下,于尔达克斯希望黑人雇工能帮助他。

“搬运工,快来推车!”他叫道。

“搬运工?”卡米说,“他们都已逃远了,决不会再回来了。”

“胆小鬼!”约翰·科特嚷道。

的确,雇工们纷纷冲到牛车的旁边,有的抢走包裹,有的扛走象牙。他们这些不忠的家伙,竟还干起了小偷的勾当!这些黑人是指望不上了,他们决不会回来了,他们会在附近的土著村落里找到藏身之处的。现在,整个探险队只有商人于尔达克斯,向导卡米,法国人马克斯·于贝尔,美国人约翰·科特和少年朗加。

“牛车……牛车!”于尔达克斯仍固执地坚持要将牛车藏起来,嘴里不停地叫嚷着。

卡米无奈地耸耸肩,但他还是服从了。在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的帮助下,他把牛车藏好了。

但当象群冲到小山丘而散开后,大车能幸免于难吗?

当一切都准备好之后,显然,已不可能再逃到森林里去了。卡米四下观望了一下,说道:

“上树!”

是的,这是惟一的办法。如果爬到罗望子树上,至少可以躲过前面几头大象的踩踏。

在此之前,两个年轻人已将剩下的弹药都带到了身上,以保证能有足够的子弹对付大象;也为了在归途上,能即时配合于尔达克斯和卡米。在此之前,谁又能想到自己会遇到发怒的象群而回不了利伯维尔的办事处呢?

现在几点了?11点17分——约翰·科特划亮一根火柴,看了看表。

约翰·科特仍然很从容镇静,这使得他能够看清当前的形势。在他看来,此时正是千钧一发之际,而且,如果象群破坏完后,继续停留在山丘上,那他们就惨了。

马克斯·于贝尔也意识到了当前的可怕危险,显得格外紧张。他在大车旁来回地走动着,注视着那片继续推近的阴影。

“这绝对可以和炮后辎重队相媲美了。”他喃喃地说。

从外表看来,卡米没有丝毫变化。他具有非洲人那种特有的冷静,他的血像阿拉伯人的血液,比白人的血液更浓,但颜色更浅,这使得他的感觉有些迟钝,对肉体的痛苦不是很敏感。他把两支手枪别在腰间,肩上扛着步枪,静心地等待着。

至于可怜的于尔达克斯,他丝毫不能掩饰自己的绝望。目前,他想得更多的不是象群的袭击,而是他损失的财物,他不停地呻吟、咒骂,用他的母语骂着最难听的话。

而朗加则站在约翰·科特身边,注视着马克斯·于贝尔,他一点也不害怕、担忧,因为他的两个亲人都在他的身边。象群越来越近,刺耳的嘈杂声如汹涌的潮水向四处涌去。此情此景,好似有一场狂风暴雨即将来临。在夜色的映衬下,大象看上去就像庞大无比的畸形怪物,甚至可以说是一群可怕的怪兽,它们那长长的鼻子好似无数疯狂扭动着的毒蛇,洁白的象牙好似雪亮的刺刀。

他们剩下的时间已不够跑到森林了,不得不藏身到罗望子树上,或许象群在经过此处时不会发现他们呢?

罗望子树属于椰枣树种,与胡桃树很相似,树冠离地面有60法尺,而且是枝繁叶茂。这种树在非洲的不同地区分布极广,非洲黑人不仅将它的果实里粘粘的部分制成凉饮来喝,而且,他们还喜欢将它的果实拌着米饭一起食用。这种吃法在海滨各省尤其普遍。

小山丘上的几棵罗望子树相距很近,而且枝叶交织在一起,人们可以轻松地从这棵树攀到那棵树。底部树干的周长为6~8法尺,在上部快到分叉处周长约为4~5法尺。但像这样粗壮的罗望子树,是否能够挡住发怒象群的蹂躏?

罗望子树在离地面30法尺的地方才开始分枝叉。这30法尺的树干光滑、粗壮,是很难爬到树枝上的。幸运的是,卡米带了几条“尚鲍克斯”,这是一种用犀牛皮制成的皮带,通常用来拴牛。

于是,于尔达克斯和卡米将皮带抛到一棵罗望子树的枝叉上,并系牢,然后攀了上去。

依这种方法,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也攀上了树。然后,又用皮带将朗加给拉了上去。

落荒而逃

此时,象群距此还有300法尺,用不了二三分钟,它们就会到达小山丘上。

“这回你该知足了吧,我的朋友?”约翰·科特揶揄地问他的同伴。

“这才不过是出人意料的事,约翰·科特!”

“或许吧,不过,要是能够逃离此地,那可够非比寻常了吧?”

“也许是,但最好还是不要受到象群的攻击。”

“这可真是令人难以想象,可爱的朋友,这次我们竟然观点相同。”

至于马克斯·于贝尔又唠叨些什么,约翰·科特完全听不到了。因为此时发了一阵可怕的怒吼,恐怕连最勇敢的人也会被吓得颤抖。

他们拨开枝叶看到了可怕的一幕。

此时,那几头挣脱绳索的牛正向森林边缘逃去。它们能逃掉被踩死的厄运吗?

不能,它们很快就被追上了,尽管它们也用蹄子、犄角反抗、抵御,但它们很快就血肉模糊了。现在仅有一头躲在罗望子树下的牛不幸地活着。

为什么不幸呢?这简直太不幸了。因为象群包围了罗望子树,并开始追逐它。没过几秒钟,大象那铁砣般的大脚就把它踩成了一堆肉泥。

现在,大象包围了小山丘,要想赶走这群发狂的家伙,简直比登天还难。瞬间,大车被这些庞然大物的鼻子推倒,然后被踏碎。在它们的眼里,牛车好似一件儿童玩具,它们轻易地就把它摧毁了,使它再也没有一块完整的部位。

见此情景,于尔达克斯又开始咒骂起来,但这群发怒的家伙可没被咒骂吓退,甚至有一头象已用长长的鼻子卷住了于尔达克斯藏身的那棵大树,于尔达克斯开枪射击它,但子弹竟没能射进它的身体,而是被弹了回来。

约翰和马克斯非常清楚:即使大象的数量很少,他们也必须能百发百中地射杀它们,才能最终摆脱这场可怕的攻击。即使这样,这些大象的尸体必会遮天蔽日。

但是,现在竟有几千头这样的庞然大物!太罕见了!以前怎么从没有听商人谈起过,这片开阔的平原上竟生活着无数头这种反刍动物呢?

“事情很难预料了!”约翰·科特说。

“而且也越来越有趣了!”马克斯·于贝尔补充道。

继而,马克斯·于贝尔问身边的朗加:

“你害怕吗?”

“一点也不,我的朋友,有您和约翰·科特在,不怕!”朗加回答说。

其实,在此种情况下,即使大人都会感到惧怕无比,更何况是一个孩子呢!事实上,大象根本没有发现树上躲着人。

不过,在后面同类的拥挤下,包围圈越来越小。大约有十几头大象直立起后腿,试图用它们的长鼻卷住靠近的枝叶。多亏枝叶离地面有30多法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突然,传来了枪声。原来躲在树上的人开始凭估计的方位射击了,因为在阴暗的枝叶间根本无法瞄准。象群愤怒了,叫声也更尖锐了。显然,大象被打中了。不过,即使少了几头大象,又于事何补呢?

大象已不再尝试用鼻子卷枝叶了,它们开始用鼻子卷住树干,用力地摇晃着大树,尽管这些树的根系深植在土壤中,但是,它们还是无法抵御这剧烈的晃动。

又响了两声,这是于尔达克斯和卡米开的枪。他俩所在的大树晃动得异常剧烈,他们几乎要掉下去了。

尽管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也做好了射击的准备,但他们并没有开枪。

“有用吗?”约翰·科特说。

“没用!还是少浪费子弹吧,”马克斯·于贝尔说,“如果子弹用光了,我们将后患无穷。”

与此同时,卡米他们躲身的大树摇晃得更加厉害了,甚至都发出了大树的断裂声。

很显然,这棵罗望子树即使不被连根拔出的话,也会被这群庞然大物撞断。在那棵树上多呆一分钟,都可能会惨遭不幸的。

“快转到别的树上。”卡米一边向于尔达克斯说,一边努力地向另一棵树爬去。

然而,于尔达克斯已吓疯了,他继续在浪费子弹。

“快走吧!”卡米再次提醒道。

此时,这颗罗望子树受到更加猛烈的攻击。同时,卡米终于抓到两个年轻朋友所在的那棵树的树枝,他们所在的那棵树所受的攻击和破坏相对小一些。

“于尔达克斯呢?”约翰·科特嚷道。

“还在那里,”卡米说,“他已经被吓昏头了。”

“这个不幸的商人可能会……”

“我们快去救他。”马克斯·于贝尔说。

“不管他愿不愿意,都要把他拽过来!”约翰·科特补充道。

“已经来不及了!”卡米说。

是的,太晚了。在大象一阵猛烈撞击下,那棵罗望子树终于被折断了,它倒在了小山丘下面。

约翰·科特他们并没有看到于尔达克斯,但是听到了几声凄惨的叫喊。显然,他正在象脚下挣扎。

很快,叫喊声停止了。

“可怜的商人!”约翰·科特喃喃地说。

“马上就轮到我们了。”卡米说。

“真遗憾!”马克斯·于贝尔冷静地说。

“难得,朋友,我们的意见又一次一致。”约翰·科特说。

怎么办呢?大象一边用脚踩着山丘,一边撞击着其它的罗望子树。大树就像被狂风吹得一般,摇摆不停。

于尔达克斯那可怕的下场是否会在这几个只比他“长寿”几分钟的人身上重演呢?在罗望子树倒下之前,他们能离开吗?即使他们离开了大树,他们是否能够逃脱象群的追逐而平安抵达森林呢?此外,森林里有危险吗?他们是否会落入那些并不比这群发怒的大象温和多少的土著人手里呢?……

显然,既然有逃到森林去的机会,那么,就不应白白浪费这个机会。因为理智告诉人们:一个还不明确的危险总比一个既定的危险要好。由于大象的猛烈摇晃、撞击,大树上的人几乎都要抓不住了。马克斯·于贝尔用左手紧紧地抓着朗加,用右手紧紧地抱着枝干。

很显然,这棵大树如果不被连根拔起,也会被撞断,如果在罗望子树倒地之前离不开的话,那么,这几个长寿的人也会步于尔达克斯的后尘。在越发剧烈、快速的摇晃下,树根终于坚持不住了,大树横躺了下去。

“往森林方向跑!”卡米喊道。

在大树倒下之前,大象向四周退了几步,留下了些许空地,卡米一喊完,他便迅速地跳到了地上,其他三个人也迅速地跳到地上,向着森林边缘跑。

开始,大象并没看到这几个逃跑的人,仍在撞击其它大树。马克斯·于贝尔抱着朗加,竭尽全力地跑着。约翰·科特跟在他旁边,随时准备接过朗加,也准备向第一头追来的大象开枪。

当三个人刚刚跑了半公里的路程时,开始有十几头大象向他们追来。

“快跑!”卡米喊道,“加油!我们会到的!”

也许是吧,但无论如何,也不要耽搁。朗加明显地感到马克斯·于贝尔已经累了。

“放下我!我的朋友,我的腿很能跑,放下我吧!马克斯·于贝尔。”

马克斯·于贝尔并没有放下朗加,仍在尽量地跑着。他们已跑出一公里了,那十几头大象还没有追上他们。不过,此时,这几个人开始上气不接下气了,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现在距离森林边缘还有几百步远了,那里将是一个可靠的藏身之处,因为在那荆棘丛生的地方,这些庞然大物是无法发威的。

“快!”卡米不断地说,“马克斯·于贝尔先生,我来抱朗加吧。”

“不用,卡米,我还能跑到那儿!”

这时,有一头大象离他们仅有10米远了。他们都听到了那长鼻发出的声音,甚至都感到了它那长鼻喷出的热气了。大地在它那飞奔的铁脚下颤抖。一分钟后,它就会追上马克斯·于贝尔。马克斯·于贝尔吃力地跟在同伴的身后。

见此情景,约翰·科特停了下来,他转过身,举起卡宾枪,瞄准之后开枪射击,随后,那头象倒在地上。看来,子弹打中了它的心脏。

“太可怕了!”约翰·科特一边喃喃地说,一边转身继续逃命。

几秒钟之后,剩下的大象赶上来了,围着它们那个倒在地上的同伴。

卡米和两个年轻人仍在继续逃跑。

在小山丘上,剩下的罗望子树也被撞倒了,然后,其他大象也向森林这边飞奔。在森林边缘和深处再也没有出现火光,昏暗的夜色下,一切都显得模糊不清。

这几个精疲力竭、气喘吁吁的人能摆脱这群可怕的庞然大物吗?

“快……快点儿……”卡米声嘶力竭地喊道。

如果他们需要跑5分钟的路程,那么,大象只需1分钟就跑完了。

在强烈的求生欲望下,卡米、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做了最后的一次努力。好了,几个人终于冲入了森林里。随后,他们便倒在了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大象也追上来了,但它们无法穿过森林的边缘。这里的树木就像栅栏一样阻止它们前进,而且树干粗壮,树杈高大。即使它们想从树的缝隙中穿过也是徒劳之举,甚至在后面同类的推动之下也无济于事,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几个漏网之鱼。

几个幸运者再也不必提心吊胆了,看来,乌班吉地区的这片森林对象群也是同样不可穿越的。

心意已决

现在已快午夜12点了,还要在黑暗中度过6个小时的恐惧与危机!既然已躲进这片可怕的森林,那么一切便注定了。虽说几个人摆脱了发怒的象群,但是,他们却面临着另一个危险。

在午夜时分,那些火苗还会窜出吗?还会在大树上上下移动吗?是否真有粗暴的土著在此宿营?如果有攻击,这次能抵御吗?

“提高警惕,”当卡米休息过来之后,便对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说道。

“是的,”约翰·科特补充道,“而且还要准备击退另一次攻击,那些不比怒象温和的家伙肯定就在不远处休息,这里还有未熄的余烬。”

是的,在离他们5、6步远的树下,木炭仍在发着微红的光亮。

马克斯·于贝尔站起身,端着卡宾枪走进矮林。

卡米和约翰·科特也站了起来,准备随时帮他一把。

马克斯·于贝尔深入了几十步,他没发现任何可疑的地方,也没听到什么动静。

“这时,这部分林中没有人,”马克斯·于贝尔说,“显然,那些土著离开了这里。”

“或许他们看到大象后躲了起来。”约翰·科特观察后说。

“也许,因为当北边响起象的低吼声时,”卡米说,“这里的火光便立刻熄灭了。这是什么原因?是出于谨慎还是由于恐惧?对此,我不能做出更合理的解释。”

“这确实令人难理解,”马克斯·于贝尔接着说,“黑夜难以观察,只有等到天亮了。我承认,我需要好好休息一会儿。”

“现在可不是睡觉的时候,马克斯·于贝尔。”约翰·科特提醒道。

“不会出现更糟糕的事了,约翰·科特,我的瞌睡虫已不听我的指令,它在命令我说:‘晚安!明天见!’”

说着,马克斯·于贝尔躺在一棵树下,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你也躺在他身边睡吧,朗加,”约翰·科特说,“我和卡米来值班站岗。”

“我一个人来吧,约翰·科特先生,”卡米说,“熬夜对我无所谓,我认为您该也休息一会儿。”

卡米确实不同凡响,他决不会松懈一秒钟的。

朗加紧贴在马克斯·于贝尔的身旁。

约翰·科特和卡米闲谈了一会儿。他们说起可怜的于尔达克斯,卡米已经跟随他很长时间了,在此次探险中,大家都很敬重他。

“可怜的人,”卡米重复着,“当他看到那些不忠的雇工抛弃了他,并干起小偷的勾当,他便气昏了头。”

“不幸的人!”约翰·科特喃喃地说。

随着这四个字的吐出,他也躺在草地上睡着了。

卡米警惕地睁着眼睛察看四周,竖着耳朵监听着附近的动静。他手握卡宾枪在漆黑的夜色中巡视。他时而站起身检查地面的矮树丛,时而准备叫醒自己的伙伴们。就这样,卡米一直在守望着,直到东方发白。

其实通过以上的事件,大家大概已对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有了很深的印象。

约翰·科特不但严肃认真而且务求实际,这也是新英格兰人惯有的优点。他出生在波士顿,虽然从籍贯上来讲他是北方人,可是,在他身上所体现的尽是南方人的优点。他非常喜爱地理学和人类学,而对人种的研究更感兴趣。此外,他还非常勇敢,是那种能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的人。

马克斯·于贝尔是法国巴黎人,由于偶然原因才来到这片遥远的地区,在才智和心地方面,他和约翰·科特是半斤八两。不过,他是一个富于幻想的人。如果说约翰·科特是一篇散文,那么,马克斯·于贝尔便是一首诗。他的本性使其自然而然有些特别追求。因此,如果没有他那个小心谨慎的好友提醒,他会为了满足自己好奇的本性,而做出更多令人担惊后怕的遗憾事。

利伯维尔是法属刚果的首都,建于1849年,位于加蓬港湾的左岸,有1500到1600人居住在此。除了殖民地统治者的住宅之外,这里再没有什么象样的建筑了。那儿也修建有煤场、医院、商店、工场、商业区和传教团驻地。

而格拉斯村距离首都3公里,村里有德国、英国及美国的驻法办事处。

五六年前,马克斯和约翰在格拉斯相识,并结下深厚的友谊。他们的家庭在格拉斯都有着无上的权力,而且两个年轻人都身居要职,这个机构有很多油水,它从事多种贸易活动,如买卖象牙、花生油、棕榈油和其他产品等。便如,这里有开胃健身的古鲁树果实,又有香味沁人心脾而且还强身健体的卡菲树及阿罗姆树的浆果。将这两种果实运往美洲或欧洲的市场,会获得丰厚的回报。

至于于尔达克斯,是葡萄牙罗昂戈人,是个头脑灵活的商人,同时,也是猎象协会的会员。斯坦利曾于1887年到1889年在伊波托城见过几个刚从刚果北部返回的臭名昭著的会员。不过,于尔达克斯与他们完全不同,他并没有打着猎象的旗号而去屠杀当地土著。在勇敢的斯坦利的回忆录中写道:从非洲带回的象牙,每支至少沾着100个土著的鲜血,难道就不怕琴键底下的冤魂吗?

3个月前,马克斯和约翰打算到法属刚果和喀麦隆以东的地区旅游,这时,于尔达克斯的探险队恰好经过格拉斯。于是,两个年轻朋友便决定和他们结伴而行,他们俩都是出色的猎手,各自带了枪支、弹药兴致勃勃地出发了。

显然,这次探险的前半程是很幸运的,两个年轻人在强大的适应力和毅力下,承受住了这次探险的一切劳累。即使在归途中遇到这件不幸的事件,他俩的身体还是很棒的。不过,他们肯定会瘦了一点。现在,于尔达克斯不在了。而他们离办事处还有2000多公里呢?

卡米是这次车手兼向导,他是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非常忠诚和热情的人。

现在,他们逃进了这片无人敢穿越的大森林,如此形容这片森林,一点也不夸张。在地球已知的领土上,有这样一片生长着数以百万计林木的地方,它的面积如此之大,甚至大多数欧洲国家在领土上都无法与之相媲美。

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四片森林分别分布在北美、南美、西伯利亚和中非。

北美那片森林位于圣劳伦斯河北部的魁北克省和安大略省境内,它向北一直延伸至哈德逊湾和拉布拉多半岛,长为2750公里,宽为1600公里。

南美那片森林位于巴西西北部的亚马逊河流域,长3300公里,宽2500公里。

西伯利亚那片位于中西伯利亚,西起奥比河流域的平原,东至第第吉斯卡谷地,其长4800公里,宽2700公里。生长着高约150法尺的巨型针叶林。

非洲这片是最大的一片森林,从刚果盆地一直延伸到尼罗河与赞比西河源头。而这片森林大部分又位于奥古维和刚果北部鲜为人知的地域。这片森林的面积相当于法国领土面积的二倍,大约有100万平方公里。

大家一定还记得,于尔达克斯曾建议不要冒险穿越这片森林而应该从森林北边和西边绕道而行。何况,大车如何通过迷宫般的森林?

虽然沿森林边缘走多花费一点时间,但是不必冒未知的危险,况且,从那条路可以抵达乌班吉河右岸,而从乌班吉河回办事处就方便多了。

但是,现在情况发生改变,他们没有辎重物的拖累了,只剩下三个成年男子和一个孩子了。如果他们仍回到于尔达克斯指明的路线上,他们缺少交通工具,那么该怎么办呢?

试图徒步穿越这片森林?也许可行,不但缩短了旅程,而且还碰不到发怒的象群。不过,如果碰到那些不很温和的游牧土著怎么办呢?

当两个年轻人在第二天醒来时,这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在这几个小时里,卡米一直处在高度警惕状态,丝毫没有失职。两个年轻的朋友睡得十分香甜,没有任何事件打搅他们。

拂晓时分,两个年轻人一醒来,便立刻站了起来。

“土著呢?”约翰·科特问。

“他们没出现。”卡米回答道。

“难道也没留下什么痕迹吗?”

“也许在森林边缘附近留下一些足迹,约翰·科特先生。”

“过去看看,卡米。”

于是,三个人带着朗加,谨慎地走到森林边缘。在离平原30步远的地方,他们发现一些迹象:这里树下的草丛中有一些脚印,正燃烧着的松脂碎屑,荆棘丛中还冒着烟。但是却没有发现一人,五、六小时前亮着火光的树枝间也没有人的踪影。

“看样子,他们已经走了。”马克斯·于贝尔说。

“也许走得很远了,”卡米接着说,“我们没必要再害怕什么了”。

“但是,土著人虽然走远了,”约翰·科特提醒大家说,“那并不代表大象也会追随他们而去。”

约翰·科特的担忧是对的,在森林外面,一直有几头大象在固执地撞着大树。小山丘上的罗望子树都被撞倒了,光秃秃的小山丘现在就像一个小土包似的孤立在平原上。

朗加、卡米、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此时多么希望大象能够离开平原。

“那样我们就可以回到营地去了,”马克斯·于贝尔说,“回去看看还有什么,大概可能还有几箱食物和弹药。”

“还有就是,”约翰·科特补充说,“我们必须得把不幸的于尔达克斯安葬好。”

“那要看象群愿不愿意成全我们,”卡米回答,“如果它们仍然还在森林边缘,恐怕我们就很难办到了,而且那些物资也迟早要成为一堆碎屑了。”

卡米说的是实情,象群的确没有丝毫要离开的意思。没办法,卡米、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和朗加只好从半途折了回来。途中,马克斯·于贝尔突然发现不远处有一只灰色毛皮中夹杂着棕毛的羚羊,他迅速抬起枪,顷刻间,那猎物应声而倒,马克斯·于贝尔欣喜若狂地跑了过去。

当地人管这种羚羊叫安雅拉,这只雄羚羊个头很大,犄角呈螺旋状,胸部和腹部的毛很厚,它足有200到300斤重。足够大家吃上两三天的。

在马克斯·于贝尔跑过去时,朗加也追过来,他们把这只羚羊抬到一处平整的地方,然后,由卡米熟练地把它肢解了,又留下有用的部分带回他们的篝火旁。约翰·科特又向火堆里加了一些枯枝,过了一会儿,火苗较旺时,卡米架上了几块令人垂涎欲滴的美味的羚羊肉。

现在探险队的成员们只有以野外打猎来添饱肚子了,因为他们带来的大量食品罐头以及饼干,都被那些搬运工偷走了。

好在这片野味丰盛的大森林为他们提供了充足的食物来源。但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现在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和卡米三个人手中都有一支卡宾枪和一把手枪,虽然他们都很精通这些武器,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子弹,然而,在他们离开车之后带的子弹现在只剩下50多发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离乌班吉河还有600多公里,谁也不敢保证在这长途跋涉中不会遇到野兽或是游牧部落的袭击。因此卡米和同伴们必须要想办法获得一些军需品,或是从村落里,或是从传教士驻地,必要时也可以从那些顺刚果河而下的小船上。

在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羚羊肉又喝了一些清澈的溪水后,卡米、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开始坐下来讨论下步该怎么办。

约翰·科特首先开口说道:

“卡米,这段时间以来,我们一直都听于尔达克斯的,他是我们的头,但现在他不在了,而您,由于您的品质与您的经验,我们也同样非常相信您,在目前这样的境地,请您为我们指出一条可行之路,请放心,我们会顺从您的意见的。”

“您说得对,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补充道,“您不必担心,卡米先生,在我们之间是永远不会有分岐的。”

“您了解这个国家,卡米,”约翰·科特又说,“许多年来,您一直热忱地在探险队做向导,对此,我们都非常钦佩。我们相信,您也同样会全身心地帮助我们的。”

“约翰·科特先生,马克斯·于贝尔先生,我很感激你们对我的信任,请放心,我会竭尽全力的。”卡米认真地说。并且紧紧握住了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伸过来的手。

“您有什么意见呢?”约翰·科特问道,“我们是否继续执行于尔克斯那个从森林西边绕行的计划?”

“不,我想我们应该穿越大森林,”卡米说出了自己的提法,“这样我们就会远离土著人。因为那些帕马乌人、当卡人、富昂人、布戈人以及乌班吉地区的民族无论如何是不会到大森林中冒险的,所以,只要我们向西南方向走,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走到宗戈湍流的。”

卡米的建议是正确的,要知道,这座大森林就一直延伸到宗戈湍流,只要他们在赤道上一直沿着平原走就可以了。而且,在这片土地上还经常有车队出没,他们可以在这里得到交通工具以及军需品。

另外,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那就是他们走这条路线肯定会缩短到乌班吉河的路程,现在摆在他们面前的问题是,在这片森林中不仅有水牛、犀牛与一些大型哺乳动物会攻击他们,而且地面上还布满了荆棘,不过,这时卡米随身携带的小刀就有用武之地了。除此之外,他们在行进过程中,也许不会用去太多的时间。摆在眼前的重重困难都被解决了,至于今后在穿越森林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什么突发事件,卡米是这样做解答的:

“先生们,事实就是这样,在我们穿越行进过程中,肯定会出现我们预想不到的困难或障碍,但你们也必须相信,在这片森林中,肯定会有乌班吉河的支流在其间流淌。”

“是否就是那股从小山丘东边流过的水流?”马克斯·于贝尔说,“它已流向森林,只可惜它并没有形成一条大河,那样,我们就可以用树枝建造一个木筏顺流而下。”

“还是回到现实吧,我亲爱的马克斯·于贝尔,”约翰·科特说,“你要它变成一条大河,那太不切合实际了。”

“马克斯·于贝尔先生说得没错,”卡米说,“也许在快日落时,我们就会碰到这股注入乌班吉河的水流。”

“那就走着瞧吧,”约翰·科特反驳道,“不过大家都应该记得,非洲大部分河流都是不能通航的。”

“要对未来充满信心才对,我亲爱的约翰·科特。”

“先苦后甜才是常理,我亲爱的马克斯·于贝尔。”

约翰·科特说得很对。非洲的河流与美洲、亚洲和和欧洲的河流都不同。非洲有四条主要河流:尼罗河、赞比西河、刚果河、尼日尔河。这些河水都有许多水流注入。它们流域内的河网都非常宽广。然而,除此之外,这些河流对于深入黑非洲的探险活动仅有一些有限的帮助。根据那些在激情下穿越广袤非洲的探险家所做的描述,非洲的河流是无法与密西西比河、圣劳伦斯河、伏尔加河、伊拉乌阿第河、布拉子普特拉河、恒河、印度河相媲美的。非洲河流的水量都很小。另外,尽管它们的流程与那些大河相同,但是,非洲河流在离开河口不远的上游处,中等吨位的船只就不能通航了。而且,在非洲河流的流程中,常能遇到一些洼地,有时还有在两岸之间将河流断开的瀑布,还有一些湍流,船只根本不敢在其中航行。这也正解释了为什么至今人们还没有开发中非这片地区。

“这样吧,”卡米说,“如果我们遇到一股水流,那我们就一直顺流而下,直到遇到阻止前行的障碍,但要是我们可以绕过去的话就绕过去继续前行,如果没有希望那就另寻别路。”

“我没有意见,”约翰·科特说,“卡米,我认为,要是我们一直沿着乌班吉河的一条支流行进,那么我们极有可能到达乌班吉河。”

在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之后,大家的意见已经一致了。

“先生们,请上路吧!”马克斯·于贝尔大声说道。

接着,约翰·科特、卡米和朗加也重复说了一遍。

事实上,这个计划是很适合马克斯·于贝尔的:深入这片广阔的森林中探险——这片森林至今还没有人穿越过,或者说它根本就是不可穿越的……

行程的第一天

早晨8点多钟,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卡米和朗加开始向西南方向前进。

他们准备沿着流入乌班吉河的水道前进。可他们又不知道何时才能碰到那条水道。那股流经罗望子树的水流,会不会折向东流呢?水流中是否有岩石和激流的阻挡?它们能通航吗?如果这片森林确实无路可走,甚至连野兽的踪迹也没有,那么,仅靠几个步行者能开辟出新的道路吗?卡米和他的同伴是否可以穿过荆棘,发现一条可行的路呢?

约翰让他们别走得太远,而朗加像小白兔一样一直往前跑,只能听到他的叫喊声:

“跟我来,从这儿走……”

3个人就顺着朗加走过的路向前走去。

当大家都搞不清东西南北的时候,就需要卡米了。或者透过树叶的缝隙,也可以辨认出太阳的位置。3月份的太阳,正午时正好在他们的头顶。

由于森林中的枝叶太密,在大树下,只能透过几束微弱的光,阴天时,则是漆黑一片;到了晚上,更是无法行走。卡米则想让大家在夜晚时间好好休息,雨大时就停下来避雨。他还让同伴们在中午前后等打完猎后才能烧烤猎物。他担心森林里有游牧部落,因点火而被这些土著人发现,就等于暴露了自己。如果需要烧烤猎物,最好使用几束燃烧颇旺的火苗。

实际上,非洲的气候很热,探险队在经过热带草原时,已经感受到了它的威力,而现在在森林中气候则又好多了。

虽然森林中的道路崎岖,但气候条件较适宜。只要夜间不下雨,露天入睡还是挺方便的。

在这常年多雨的地区,人们担心的就是下雨。由于其位于信风带,气候变化较小;但水蒸汽经常汇集成云后连续出现降雨。但最近几天,这儿的天气较晴朗。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在半个月内不会有多少降雨,所以不必担心过多。

这片森林的地势在靠近乌班吉河处呈缓坡状。这里沼泽很少,但土质坚硬,草丛厚密,道路极其难走。

“真遗憾!”马克斯·于贝尔说,“怎么没有大象到这里来过,它们可是无所不能啊!”

“如果那样,我们就有路走了。”约翰·科特说。

“我们还是沿着水牛和犀牛开辟的道路走吧……”卡米接着说。

由于卡米穿越过刚果和喀麦隆的森林,所以他对中非的森林都很熟悉。他能说出林中的大部分树种和名称,并对奇妙的树种研究感兴趣,他还采下了许多奇异的花作标本。

这里有大片的罗望子树、猴面包树及奇高的含羞草。有些树高达30多米,树枝上长满了刺,树叶宽6寸,树皮双层,内含乳状物质。当树的果实成熟时,果核会自动裂开,核内16个小方格会向外喷射种子。另外,在迷路时,卡米可以依据一种名为“西尔菲闹姆·拉西那多姆”的树来判别方向。因为这种树根部卷曲的叶子总是一面朝东,一面朝西。

当马克斯·于贝尔诅咒着那些低矮的灌木丛时,约翰·科特却不停地欣赏着这一大块碧绿的立体挂毯。这里生长着20多种蕨类植物,有的木质坚硬,而有的木质松软。当地土著人用这些树的枝叶就可以修建临时性的小茅屋。

另外,在这片大森林中还有鸡腰果树、绿心树、铁树以及木质不腐的洋苏木、乔木状的芒果树,堪与东非最漂亮的树相媲美的假挪威槭;树干像刷过石灰一样的雪白的无花果树等树种。

湿热气候条件下的树木间距不太密,树枝上的叶子自由生长。如果探险队牛车的卷缆饰没有张开,牛车则可以顺利通过。藤条盘绕着树干、树枝交错在一起,宛如花朵装点成的花海,点缀着整个林子熠熠生辉。森林中的树枝基本上都交错生长,有的藤条垂到地面,好像钟乳石一般!树皮上大都布满了青苔,有许多闪着金光的昆虫爬在上面。

在这里,人们不时会听到虫鸣或猫头鹰的叫声。森林中的交响音乐会一天到晚都不会散场。

还有许多小鸟口中发出有节奏的颤音,像有人在轻唱着歌曲,又宛如海军下士吹的哨音。置身于由鹦鹉、猫头鹰、蜂鸟等各种鸟类组成的世界中,有一种非常愉快的感觉。

对于那些不和谐的调子,则大多是由各种猴子发出的,其中有狒狒、长毛瘦猴、黑猩猩、山魈,最可怕的要数大猩猩了。但这里的猿猴对人类却显得很友好,没有表现出一点敌意的情绪。我们完全可以推断,以前没有人到过这里,所以猴子才对人类显得极其好奇。而刚果和喀麦隆那些地方则就不同了,那些猴子对成群结队的猎象者一点也不陌生,其中有许多猎象者死于非命,猴子是最好的见证人。

午休后,他们又开始前进了。道路仍然不平坦,许多枝条盘绕在一起,想把它们折断还挺困难。所幸的是,有很大一部分道路,水牛都可以走过。

由于水牛的力气很大,因此,猎人们在打猎过程中要防止被它撞倒。只有把子弹打在水牛的两眼之间时,才可以顺利地将其猎杀。

这里的动物很多,他们是打不完的。因此,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商量要节约子弹,除了自卫或猎取食物外,他们不再浪费一枪一弹。

到了天黑的时候,他们一行来到了一块空地上,卡米要求大家围坐在树下歇息。这棵大树约有6米高,树冠呈灰绿色,有白色绒花点缀其间,像雪一样落满了树周围。根部呈拱形,人可以躲进去。

“这里有一张铺好的床,床上还有棉花床垫。”马克斯·于贝尔喊叫道。

卡米逮了许多火绒,把它们点燃后做了一顿饭。他们不知何时丢了饼干,现在只能干吃烤肉,不过,他们对于烤肉的胃口还都不错。

晚饭后睡觉时,约翰·科特对卡米说:

“我们现在一直在朝西南方向走吗?”

“是的。”卡米说。

“我们今天大概走了多远?”

“四、五公里吧。如果按这个速度走下去,不出一个月时间,就可以到达乌班吉河沿岸。”

“那太好了。”约翰·科特说。

“如果要能遇上河流,那就更好了。”马克斯·于贝尔插话道。

“现在估计很难,我的马克斯·于贝尔。”

“由于我们向西走还很近,”卡米说,“说不定我们在明天或后天可能要碰到水流。”

“如果我们碰不到河流,”约翰·科特反驳道,“那么我们在以下的旅途中碰到的困难能克服吗?这可是以前非洲猎手不曾到达的地方啊!”

“别考虑那么多,约翰·科特,让朗加去睡觉吧。”

在这一整天的行程中,朗加一直跟在大人后面,一点也不落后。现在实在坚持不住了。

因此,只好让朗加躺在树根里面的床上。卡米要求自己一人守夜,而他的两个伙伴都不同意,知道那样会太疲劳,他们还是决定轮流守夜,谨慎一点好,天很快就会亮了。

马克斯·于贝尔在前夜值班,这时约翰·科特和卡米躺下后就睡着了。

马克斯·于贝尔将卡宾枪装满了子弹,抱在怀里,身子靠在树根上。

夜间,树林里很静,偶尔的几声虫叫更增添了林子的幽静。月亮挂在空中,月光穿过叶缝射在地上,在这黑白相间的环境里,一般人难以体会到那种感受。

马克斯·于贝尔陶醉于大自然的诗情画意中,像是在晚上欣赏着一件伟大的艺术品,又像是在梦中不停地云游名山大川。

这真是一个五彩缤纷的植物世界!他在想着这隐秘的一切:如果人要想揭开地球的最新秘密,是否就非要到地球的极点去呢?探险是要付出代价的,可能会遇到困难、危险,甚至生命。但人类还是不惜一切代价去做这件事,这又是为什么呢?虽然他目前正在充当着这样的角色,但他却又受到这个问题的困惑。如果与北冰洋和南极洲相比,在这片无人穿越的森林中探险,一定更新奇、更有趣。同样,在美洲、亚洲也有这样的大森林,为什么他们中就没有人有这个勇气来穿越这片大森林呢?这里有许多人类的难解之迷。

这里还有许多传说中的神奇树木,比如农牧神、林神、山林女仙等,他们在这里能自由自在地生长,他们可以自由自在的做着想做的事……在古代高卢时期,外高卢人还没有完全开化,却有着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最后强大的罗马人费了很大的力气终于把这些民族藏身的森林划定了界限。……

马克斯·于贝尔在不断的想着。

在非洲这片赤道地区,民间传说着一些完全传奇的人物。经施万弗特和朱恩克鉴定,乌班吉河森林的东面与尼昂人领地毗邻,尼昂-尼昂人的长着柔软的尾巴。享利·斯但利在伊图里以北地区发现了身高不到1米的俾格米人,小矮人的身体非常结实,皮肤细腻而有光泽,两只大眼睛显得很温柔。英国传教士艾伯特·里德在乌干达地区发现了约10000多个属地俾格米人种邦比斯底人,他们大多藏在枝叶中或栖息在树上。另外斯但利还碰到了身高不足1.3米的乌昂布提人、巴提那人、阿卡人和巴棕古人。这些人中有的只有0.92米,重量不到40千克……这些人在灵巧、好战方面不亚于其他民族,他们的武器非常小巧,人和动物都惧怕他们,甚至连上尼罗河流域的农牧民也十分害怕……

马克斯·于贝尔的头脑里充满了幻想,他一直认为乌班吉这片大森林中肯定还会有奇异的人种,他也在想象着何时能碰到希腊神话中的独眼巨人,头上长着象鼻一样长的鼻子,他们是否就可以归于长鼻目或大象科呢?

马克斯·于贝尔一直沉浸在科学与幻想的虚构中,甚至忘了自己是在守夜。

突然,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

“谁?”他惊叫了起来。

“我。”约翰·科特说,“你去休息吧,该我值班了……”

这一夜就这样平静地过去了。约翰·科特和卡米值班时一样也没有什么意外。

一直奔西南

第二天,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卡米和朗加又从疲劳中恢复了过来,他们准备新的旅程。

他们在离开此地时,周围无数的小鸟在鸣叫着为他们送行,清晨鸟儿的叫声实在是美妙动听,让人流连忘返。

他们吃了点早餐,然后开始上路。

他们一直向右走,这是经过仔细辩认后选定的方向。

这片森林中常有四足动物出没,他们在上午就发现了几只水牛以及远处的犀牛。他们与动物互相之间都没有伤害,然后又各自上路了。他们一上午走了12公里后,然后停下来休息。

约翰·科特去森林中打了两只大鸨,这就解决了他们四个人的午餐。

“我提议今后用飞禽代替羚羊。”马克斯·于贝尔说。

“这既简单又实惠。”卡米应和着。

几个人迅速将其中一只大鸨去毛,清洗干净,然后将它穿在一根小棍上,烤好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卡米和同伴们接着又重新上路了。

越向西南走,发现动物留下的足迹越少。他们只有靠自身来开路。遇到高高盘绕的藤蔓,就用力把它砍断。走着走着,又遇上了一场大雨,但由于林中枝叶浓密,他们很好躲避,为此,大家依然感到很高兴。

“没有迹象能说明这里有水流。”晚间休息的时候,约翰说道。

于是,大家共同认为:小山丘附近流淌的那条河流一定从森林外围流走了。

“然而,现在只能沿着这个方向走了,我相信从这儿一定能抵达乌班吉流域。”卡米说道。

卡米看了看周围之后又说:“我们这样走下去,也许还能发现一条新的河流呢。”

3月11日到12日夜里,他们又在一棵高大的“邦巴克斯”树下度过的,地面上铺满了厚厚的叶子,像是一层毛绒绒的地毯。

他们依旧像以前夜里那样轮流值班,偶尔可以听到几声水牛的叫声。他们不必担心会有狮子一类的野兽,它们大都生活在高纬地区,刚果以北和苏丹以南的撒哈拉沙漠地带。这里厚厚的荆棘丛和藤蔓根本不适宜喜爱自由的狮子类的动物生存,它们需要广阔的空间和阳光充足的平原,那些地方才能让它们自由奔跑。

第二天天刚一亮,他们就出发了。马克斯·于贝尔首先打死了一头羚羊。这是一只“奥里克斯”羚羊,它身上长着红色的有规律的道道和黑色斑纹。而它腿部的毛色则偏白,白中带着黑点。黑色的尾马拖着地面,它的颈下喉部也有一簇黑毛。羚羊的两个犄角有一米多长,根部则有30多个小圆圈。犄角向外稍微弯曲,是自然界中少有的对称。

“奥里克斯”羚羊的犄角作用很大,它能够抵御凶猛的狮子的进攻。然而这头漂亮的羚羊未能逃脱猎手瞄准的一枪。

这一头羚羊的肉可以够他们吃上几天的了。卡米和朗加负责加工,一个小时完工后,他们才开始新的旅行。

“这里才可以得到最便宜的肉,只不过是用上一颗子弹。”约翰·科特说道。

“必须当机立断。”卡米说。

“运气还要好。”马克斯·于贝尔补充了一句。他是同伴中最谦虚的一位。

平时,卡米和他的同伴们为了狩猎才放枪,可是,今天,他们却要破例自卫了。

在距离一公里的地方,卡米发现了一群猴子,猴子在这儿无拘无束地跳跃着,它们灵活得简直就像体操运动员。

这里有好几个大个头的4足动物,比如身上着三种不同颜色的狒狒,人和兽见了它都感到害怕,但它又是猴子中的纨绔一类,是猿类中看上去最优雅的一类。

当猴子散去之后,他们一行四人也踏上了一条新的道路。

虽然他们侥幸找到了一条好走的路,但他们却又遇到了令人着急的麻烦事。

他们走了一会儿之后,就听到两头犀牛长长的吼叫声。卡米判断很准确,他让同伴停了下来。

“这些犀牛可不好对付。”他一边说着,一边将子弹推上了膛。

“那我们将要怎么做?”约翰·科特问。

“最好别让它们发现,”卡米建议说,“另外我们全体人员都做好随时开枪的准备,当它们袭击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放枪打。”

四个人将卡宾枪检查完毕后,然后走进小道,藏在小路两旁厚厚的密林中。

几分钟过后,两头巨大的犀牛昂着头,大踏步向这边走来。

犀牛身长近4米,四肢短粗,竖着两只耳朵,头上有一只角,专门用于防卫和攻击。它的下颌坚硬,就连仙人掌的刺也不怕。

两头犀牛停下不走了。卡米知道暴露了目标。一头巨大的犀牛靠近了密林层。

马克斯·于贝尔等人举起了枪。

“要打他头部两只眼睛之间。”卡米嚷道。

“砰!砰!砰!”接连着三声枪响,子弹打偏了,但子弹却穿不透犀牛铠甲一般的厚皮。

枪声没有吓跑犀牛,反而使它们变得更凶了。犀牛横冲直撞,三二下就把周围的丛林给踏平了。

卡米和他的同伴们一看有危险,迅速向外围跑去,他们害怕极了,如果被犀牛追上,一定是没命了。他们四人边跑,边想着办法,但他们无论如何也不如犀牛跑得快,因为犀牛可以轻而易举地越过藤萝。

忽然,他们发现丛林中有一棵巨大的猴面包树,如果能爬到顶上,也是很好的办法。这棵猴面包树高而粗大,它完全能够抵挡犀牛的进攻。

但这棵树干粗得像一个大圆盘,人的手和脚无法找到合适的地方可以攀援。

卡米知道这个办法行不通,他正在琢磨着新的主意。突然,丛林中探出一个脑袋来。

接着第四声枪响了。

约翰·科特的运气也不比他的同伴们好,子弹打到了犀牛的肩部。犀牛由于疼痛而变得更加凶猛了,两头犀牛同时冲向丛林,一个劲地向他们冲来。

这时,躲闪已来不及了,他们四处逃散,最后,他们四人本能地躲到一棵猴面包树后面。如果犀牛来到跟前时,他们将如何对付呢?他们能否躲过犀牛的共同围攻呢?

在犀牛的不断冲撞下,猴面包树从上到下全都一齐晃动起来,似乎马上就要倒下来一样。

突然,犀牛停了下来。原来,树干皮上有个大的裂口,犀牛的角正好插到树干里去,而一时拔不出来了。

这时,另一只愤怒的犀牛也停止了进攻。

卡米看到这种情况后,立即大叫道:

“快跑!”

他们几个人同时跑了起来。

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卡米和朗加拼命地跑了5分钟后,卡米让大家停下来。

“发生了什么事儿?”约翰·科特问。

“犀牛的角受伤了。”卡米回答。

“那太好了!”马克斯·于贝尔嚷道。

“很遗憾没有杀了它,它的肉是可以吃的。”

“是的,但它的肉有一种强烈的异味。”

“那就不管它了。”马克斯·于贝尔结束了话题。

四个人绕了个圈子,避开犀牛,又重新回到了原来的小路上,直到下午6点时,他们才在一块岩石上歇脚。

第二天他们再也没有遇到多少麻烦。他们沿着原来的方向一直走了30多里。

他们都迫切希望有河流出现,然而却没有。

晚上,吃了点前天打的那只羚羊肉,他们便歇息了。这个晚上与以前不同,夜间有几千只大小不等的蜗蛹搅乱了他们的美梦。

“哪来这么多蜗蛹?”马克斯·于贝尔说。

“没有必要详细查考了。”卡米说。

“为什么?”

“遇上蜗蛹总比遇上蚊子强。”

“卡米,最好都不碰到。”

“蚊子是躲不掉的,马克斯·于贝尔先生。”

“那我们什么时候会碰到?”

“在靠近河流处。”

“以前我们希望遇到河流,”马克斯·于贝尔说,“而现在我们却害怕遇到了。”

“也许我们一会儿就能碰上……”

卡米已经从土质的变化上发现了问题,同时,这片森林比其它地方要潮湿得多。这里出现了长有许多水生植物的水坑。在水坑附近还可以听到野鸭和青蛙的鸣叫声。

余下的路程极其难走,脚下尽是些显花植物。树木虽然间距很大,但有许多根部的藤缠绕在地面上。

他们虽然都有点着急,但卡米的预言依然没有得到证实。

但有一点值得大家高兴的是,水坑的数量越来越多了,也许很快就会有水流出现了。

但水坑里爬满了蚂蝗,如果不小心陷了进去,蚂蝗就会叮满身,想起来太让人害怕了。

这里还有各种各样的蝴蝶,体态轻盈的蜻蜓,眼色变化的魔猫,甘守寂寞的寡妇鸟。卡米还发现这里有飞舞的胡蜂,胡蜂的刺很厉害,如果蛰了人一下,马上就会肿起来,而且消下去很慢。他们又走完了一天,到晚上6点半时,卡米又为大家挑好了一处休息的好地方。这时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听到了朗加的叫声。

他们一听到朗加的叫喊声,就急忙跑了过去,害怕他碰到野兽了。

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都做好了射击的准备……但他们马上就放弃了。

朗加有了新的发现,他用手指着说:

“那边有河!”

约翰·科特对卡米说:

“这是我们盼望已久的河!”

河离他们只有半里地,两岸是一片宽阔的地带,河水中荡漾着落日的余辉。

“我想应该去那儿休息……”约翰·科特说。

“它有可能把我们带到乌班吉河去。”卡米赞同道。

这需要建一个木筏子才行。

但在抵达河岸之前,需穿越一片泥泞的土地。由于赤道地区黄昏持续的时间较短,所以当卡米及同伴到达那里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约翰·科特隐约可以看出河宽近40米,水流较缓慢。只有等到天明以后才能搞清楚它的具体位置。

现在重要的是要找一干燥处过夜。卡米在附近找到了一处岩洞,岩洞里干燥低平,正好可以容纳他们四个人。

他们选好休息地后,只是把剩下的烤肉吃了,这样,他们的晚餐就不用点火,以避免招来野兽。

约翰·科特又是第一个值夜班。虽然周围有许多蚊子叮咬,但他的同伴却早已睡着了。

在他值夜班过程中,他不止一次地听到一个哀怨的声音,声音好像是从人的口中传出来一样……声音的发音是“恩高拉”,当地土著的语言是“母亲”。

空笼

河岸天然的地理环境使得卡米一伙人得以安然入睡。洞内铺满了松软的细沙,很干燥,侧面和顶部也不显得潮湿,他们四个人住在洞里,晚上躲过了一场倾盆大雨。他们后来就把这个洞作为建造木筏的栖身场所。

初升的太阳照亮了天空,炎热的一天就要到来了。卡米及同伴们非常想念最近5天来他们所走过的那些凉爽的地方。

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的心情显得格外高兴。他们认定这条河流是乌班吉河的支流,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航行400公里,抵达乌班吉河的入口处,那么剩下的路程就顺利了。

他们向四周张望了一下。

河流上游的河道相当笔直,在距此一公里的地方消失了。

而河流的下游则呈现出一片葱茏的景象,河流正好在这里拐了一个弯。从拐弯处开始,森林又出现茂密的景象。

他们所处的河流的右岸是一片广阔的沼泽地,对岸那高低不平的土丘上,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树冠在旭日的映衬下,清晰地突显在地平线上。

河流中的河水清澈见底,偶尔在水面上有漂浮的树叶。

约翰·科特自从在值夜时听到“恩高拉”的单词时,他一直都在留心着,看周围是否有人。因为有些游牧部落常常顺流而下抵达乌班吉河,或者一些游牧部落人员在这里游荡;也可能是一些足不出户的部落在这里定居。

约翰·科特在四周并没发现有人的踪迹。

“难道那天晚上是幻觉?”他想着,“要不就是中间睡了一会儿,在梦中听到了这个词?”

他没有把这件事向任何同伴说。

但他接着说道:“马克斯·于贝尔,你曾怀疑这条河流的存在,而卡米则坚持会出现,所以现在你要向卡米道歉才对。”

“即使道歉我也很乐意,因为这条河流可以让我们毫不费力地到达乌班吉河。”

“这也不一定吧?”卡米说,“也许会碰到瀑布或湍流……”

“尽量往好处想,”约翰·科特说,“我们想找河流,现在找到了……我们曾想建造木筏,那么我们动手吧。”

“要不今天早晨就开始,”卡米说,“约翰·科特,你最好给我帮忙。”

“放心吧,卡米。马克斯·于贝尔一定会给我们提供食物的。”

“这是当务之急,”马克斯·于贝尔说,“现在一点吃的东西也没有啦,剩的食物都让朗加偷吃了。”

“我?……”朗加辩解着,他没有意识到马克斯·于贝尔是在开玩笑。

“哦,孩子,别把这点小事放在心上,你跟我一块到河流拐弯处去,在那儿也许能捉到几条鲜嫩可口的鱼来改变一下口味。”

“你们可要当心鳄鱼。”卡米提醒道。

“卡米,给我们来一只烤好的河马腿,我们大家都会欢迎的。它是一种性情温和的动物,如同淡水里的猪。”

“虽说它性情温和,但如果人激怒了它,也是相当吓人的!”

“如果害怕冒险,又怎么能吃上河马肉呢?”

“但你要发现了险情,就立即赶回来,以防出现意外。”约翰·科特补充道。

“放心吧,约翰·科特。走,朗加……”

“去吧,我的孩子。”约翰·科特说。

反复交待一番后,我们可以确信马克斯·于贝尔是不会有其它意外的。他们二人带上卡宾枪出发了。

“一定要节约子弹……”卡米嘱咐了一句。

“尽力而为吧,卡米,大自然在非洲森林里创造了树木果实,但却没有创造出天然的子弹,这真太遗憾了!否则我们会带足够的子弹的!”

马克斯·于贝尔说完后就,沿着高地下面的一条小道,和朗加一起慢慢走远了。

他们走了以后,约翰·科特和卡米就到处寻找制造木筏的材料,他们准备建造一只简易的木筏。

目前他们手中只有一把斧子、两把小刀。他们能砍倒树吗?就连小树也会很难砍呀。卡米认为用藤条把地上的树枝捆在一起,树枝上再铺些泥和草就行了。只需做成长12法尺、宽6法尺的木筏就可以承载3个大人和一个小孩了。

在这片沼泽地上,许多大树被风吹倒了,而这些大树身上含有丰富的树脂。

卡米知道,树脂是粘结枝条的最好材料。于是他让约翰·科特和他一起收集树脂。

沼泽地周围非常寂静。约翰·科特和卡米沿着河流两岸上路了。

他们只走了几分钟,就发现了漂浮在水面上的木材。他们如何才能把木材捞上岸呢?有时他们拖不动了,就只好放手,等他们那两位伙伴回来。

正当他们二人束手无策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枪响,他们立即意识到这是马克斯·于贝尔不凡的身手,他们出去绝不会空手回来,最起码可以保证他们4个人的食物。

当卡米和约翰·科特在挑选木材时,他们突然又听到了马克斯·于贝尔的叫喊声。

“是马克斯·于贝尔的声音吗?”约翰·科特问。

“是的,”卡米回答说,“也有朗加的声音。”

“不错,这是大人和小孩混杂的声音。”

卡米二人重新穿过沼泽地,来到岩洞上面的小鼓包上,他们在这里发现了朗加二人也停在一处高地上,他们一边喊,一边向这个方向招手,但看不出他们有任何急躁的情形。

当卡米和约翰·科特二人飞快跑过以后,马克斯·于贝尔才心平气和地对他们说:

“卡米,我们建木筏可要省力了……”

“为什么?”卡米问。

“这儿有一个旧的木筏,估计还能用。”

卡米按马克斯·于贝尔手指的方向看去,那是一个平台状的东西,几块厚薄不同的木板靠一根旧绳连接着,绳子的一端固定在一根小木桩上。

“真是一只木筏。”

约翰·科特和卡米同时嚷了起来。

“是不是以前土著人顺流而下来到过这个地方?”卡米提出了疑问。

“不是土著人,就是探险者?”约翰·科特说,“但如果有人到过乌班吉河,那我们在刚果时该知道啊。”

“这些都无所谓,”马克斯·于贝尔说,“关键是看这只木筏能否继续使用。”

“绝对没问题。”

卡米正要下河时,朗加的叫声却阻止了他。朗加手里拿着一样东西,在不停地挥舞着向这边跑过来。来到跟前时,他把手中的东西交给了约翰·科特。

这是一把生了锈的铁锁。

“这一定不是中非国家或附近游牧部落的,因为他们不会使用现代锁!”马克斯·于贝尔说,“肯定会有白人乘木筏到过这里。”

“白人永远不会再回来了!”约翰·科特补充道。

从生了锈的锁和破烂不堪的木筏来判断,时间大概要有好几年了。

通过一番争论过后,马克斯·于贝尔、卡米都接受了约翰·科特提出的两个推论:

1.有一些非本地土著的探险者从森林的北面或南面乘木筏来过这片空地。

2.探险者将木筏弃置在这里,目的是便于考察河右岸的这片森林。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这些人再没回来过。因为约翰和马科斯已在刚果河住了几年,从未听说过曾有人进行过这样的探险。

虽说这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但它也是众人意想不到的。他们无法享受到第一个探险这片大森林的殊荣啦!

卡米对这些名誉可不太重视,他只是在认真检查着木筏上的厚薄木板,薄的地方则需要更换。

即使这样,也比重新建造一个木筏要省事得多。卡米非常高兴,木筏可以成为他们临时的水上运载工具。

卡米在检查木筏时,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又争论了起来:

“可以肯定,”约翰·科特说,“白人已经来过这条河流的上游,毋庸置疑。但若从木筏来看,又极有可能出自土著人之手,即使是,但这锁……”

“这锁也能说明一些问题,还不包括其它未发现的物件……”马克斯·于贝尔说。

“还会有别的东西,马克斯·于贝尔?”

“当然喽!约翰·科特,我们可能会发现一些宿营的迹象,但不是我们刚住过的那个岩洞……”

“要不,我们一起再去河流的拐弯处看一下吧!”

“空地一直延伸到河流的拐弯处,别处是否还有呢?”

“卡米?”约翰·科特叫了一声。

卡米来到了两个朋友身边。

“木筏怎么样?”约翰·科特问道。

“估计不用多大力气就可以修好。”

“我们现在先沿着河岸往下走一段吧,”马克斯·于贝尔建议道,“说不定我们能捡到一些器皿,也许上面的商标能注明产地。……也许这些能补全我们的厨房用具呢!省得我们整天只用一个葫芦来喝水,连个茶杯和水壶都没有。”

“你是否希望能找到一处为过路行人准备好的桌子和配膳室呢?马克斯·于贝尔先生?”

“我什么也不希望,只不过有些事让人挺费解的,我们找出一个合理的答案来不好吗?”

“马克斯·于贝尔、卡米,我们走一公里不会有什么不便吧?”

“我们最多也就是走到河流的拐弯处,既然我们能坐船航行,”卡米问答,“那就没必要走冤枉路了。”

“好吧,卡米,那我们就乘木筏航行,”约翰·科特说,“也许我们能看到前人的宿营地。”

他们四人一起沿高地行走,高地位于河流与沼泽地之间,像天然的大坝一样。

他们一边走一边低头寻找着……

虽然他们在高地上到处都找了,但什么迹象也没有发现。当卡米及同伴们走到一片树林时,有群猴子尖叫着向他们打招呼。可是当他们真正走近时,猴子们还是一齐跑开了。只是有个别狒狒,体态像大猩猩,其他的和它们的非洲同类一样,尾巴很短,它们仍然在树枝上跳跃。

“猴子再聪明,也建造不了木筏,”约翰·科特逗乐道,“它们更不可能会用锁……”

“据我所知,他们也不会使用笼子。”马克斯·于贝尔说。

“笼子?”约翰·科特叫道,“你怎么想起笼子了呢?”

“因为我发现一处矮丛中似乎有个笼子状的建筑物就在离岸边20多米的灌木丛中……”

“是不是笼子状的蚂蚁窝或大蜂窝呢?非洲的蚂蚁非常善于制造这种东西。”

“那又好像是建在两株含羞草下的一座小木挪,正面还有金属网格……”卡米证实说,“这一次,马克斯先生看得很正确,我也看到了。”

“到底是笼子还是小窝棚?不如进去看看吧?……”约翰也来了兴趣。

“我们要小心一点儿,”卡米说,“我们从大树那边绕过去,最好不要发出任何声响。”

“我们怕什么?”马克斯·于贝尔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说道。同时也表现得很焦急。

周围的一切看起来似乎很凄凉,偶尔只能听到几声鸟叫,空地的边缘丝毫也看不出有宿营的踪迹。只有一些杂乱的水草漂浮在河面上。另一端也是如此景象。他们沿高地又走了100多米,水流在这里拐了个弯,沼泽地的边缘也一直延伸到这里。在树林的深处,地势慢慢变高,地面上也变得干燥起来。

现在,他们终于看到那奇怪的建筑物了。它建在几株大的含羞草中间,枯黄的茅草布满了倾斜的屋顶。它的外围都是些栅栏,如同动物园中游客与动物隔离的铁丝网一样,所以从远处看上去像个笼子。

栅栏边上开有一个门,门上没有上锁。

但笼子里却空无一人。

马克斯·于贝尔看见屋内无人,就闯了进去。他发现屋里有几件器皿:一个锅,一个金属水壶,一个茶杯,3、4个破瓶子,一把斧头,另外还有几块破布,一床蛀蚀的羊毛毯,有个制造商姓名模糊不清的破烂眼镜盒。在屋子的角落里还放着一个带盖的铜盒。

盒子打开后,他们发现里面有一个笔记本,笔记本的封面上印着四个字:

“庄森医生。”

庄森医生

一看到这个名字,大家感到很惊讶。

大家对“庄森”的名字都很耳熟,是他解开了现代科学中的部分秘密,这些大胆的尝试既严肃又有趣。但又带有悲剧色彩,这主要是对其结局而言。

大家也许记得,美国人加尔纳为了研究猴子的语言,而对自己的理论进行了实地考察。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对这位教授的名字很熟悉,他曾在纽约《海瑟斯周报》上发现过他的文章。

“我们好久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了……”其中一人说。

加尔纳先生做了庄森医生之前所做的工作。而这个美国人所做的并非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业,因为他也是一位效仿者。

在去非洲前,加尔纳教授就与猴子打上了交道。通过长时间的相处和仔细观察,他得出了结论:这种4足动物会说话,发音非常清晰,它们可以表达吃、喝的需要,而且彼此能够听懂,于是加尔纳先生就用留声机记录下了猴子的语言。

他发现了猴子与人类最大的区别——必要的时候才讲话。

加尔纳认为:“我所掌握的关于动物世界的知识使我坚信: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有一定的语言天赋,这与它们的习性和需要相关。”

在加尔纳之前,人们就已发现:狗、猴子以及一些哺乳动物像人类一样拥有喉部发音器官及声门。然而,有许多人却不同意这种观点——思想产生于语言之前,要想说话,就必须先学会思考,思考则需要概括、总结、归纳等综合组织能力,这些正是动物所不具备的。鹦鹉虽然会说话,可它对于自己所说的词的含义一点也不懂,这说明大自然没有赋予他们足够的天赋。

一位博学评论家得出这样的结论:“语言的产生需要有判断力和推理能力,而这两种能力又暗含在抽象和普通的概念基础之上。”

但加尔纳不愿听这些规律性的结论。

加尔纳教授决定去非洲热带森林验证他的理论。他在那里接触到各种各样的猴子。他在学会了大猩猩的语言之后,他就回到美洲,用猴子语言和词汇出版了一本书,后来人们不得不承认他的学说有道理。

加尔纳先生是否恪守了他许下的诺言呢?正是在此出了问题。在这方面,庄森先生不相信加尔纳先生。

1892年,加尔纳从美洲来到非洲刚果,在利伯维尔的约翰·罗兰特公司驻当地办事处安了家。他在此处一直住到1894年2月。

从1894年2月开始,加尔纳教授开始进行他的研究工作。他乘一小汽船溯奥古维河而上,在朗巴莱纳下了船,并于4月22日到达费尔南-瓦茨的天主教传教团驻地。

神父们在美丽的费尔南-瓦茨湖畔的宅第中热情接待了他。为了方便这位动物学家的考察,传教团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加尔纳教授对此非常感激。

传教团驻地后面那片广阔的森林就有许多猴子。没有比同那个地方的猴子打交道更方便的了。当然,加尔纳先生要先与猴子亲密相处。

因此,加尔纳先生做了个可以自由拆卸的铁笼子,然后运到了森林里,接着,他在笼子里生活了3个月,大部分时间都是独自一人。

铁笼子离传教团驻地需要走20分钟的时间,在传教团的蓄水池附近,他将此命名为“福特-高里”。他沿着一条林荫小道可以到达这里,他甚至有时连在这里住3个晚上。但由于蚊子太多,最终他还是拆了笼子回到了传教团驻地,神父们依然热情款待了他。

他终于在6月18日离开了传教团驻地,并带走了2只固执地拒绝和他交谈的小黑猩猩作为此行的纪念。

这就是加尔纳先生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但有一点尚需证实:猴子是否真有自己的语言,还有待于人们去发现。另外人们还需要进一步去发现猴子在语言形成过程中起作用的器官。

加尔纳教授强调自己已分辨出几个不同的声音符号,如“whouw”表示“食物”,“cheny”表示“鱼”,“iegk”表示“当心”等等。他根据在华盛顿动物园作的观察及留声机记录,记录了一个词语专门用来统称与吃喝有关的,一个指手的用途的以及一个推算日期的。加尔纳认为,这种语言由8种或9种主要声音组成,有30或35个声调变化,发音总是升〔ia〕。

加尔纳认为,人类的进化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观点相似。但我们从中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如果人类是由类人猿的一支进化而来的,那么为什么人类的语言却没有类人猿的原始语言成份呢?”

人类的祖先仅仅是猴子吗?这还有待于人们进一步揭示。

后来人们认为,由博学家加尔纳发现的所谓猴子的语言,只不过是这种哺乳动物在与同类交流时发出的一系列声音,如狗、马、羊、鹅、燕子、蚂蚁、蜜蜂等一样。观察家认为,动物之间是通过叫喊,或用符号、特殊动作等来完成的。虽然这种交流没有思想,但它至少代表一种强烈的感受,或者发自内心的感情。

总体来说,这位美国教授所作的研究及少量的实践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两年之后,一位法国医生决定重新开始加尔纳先生的尝试,这一次,医生住到了大森林中,天天与这些4足动物生活在一起,他肯定也会成为蚊子的攻击目标。这个人就是庄森医生。

庄森医生在喀麦隆的玛兰区生活了几年。由于职业的习惯,他对动物学和植物学则更感兴趣。虽然年过50,他还决定继续完成加尔纳的事业。约翰·科特在利伯维尔曾与他交谈过。

庄森医生虽然年龄很大,但身体很好,他能流利地讲英语和法语,他甚至能听懂当地土著人的方言。他很有钱,有时免费给人看病,没有亲属可以继承他的财产。他作出决定时,不需要向别人汇报。他坚信自己最后能够成功,既然钻进去了,就不准备走出来。他是那种不搞个水落石出就不罢休的人。

有个土著人帮了庄森医生的大忙,医生提出的条件,土著人都尽最大的努力去满足他,这一点,庄森医生对那个土著人很满意。

庄森医生和他的仆人共同开始工作。他在法国订做了一个可自由拆卸的笼子,他用一条驳船将笼子从法国运到了大森林,驳船中途在玛兰巴城停靠了一段时间,他买了许多食物、罐头及弹药等物品。他在森林里长住时,屋内的陈设非常简单:只有一张床,被褥,衣服及厨具等,这些东西大都是医生家里的。另外,他还带了一架旧手风琴,医生认为猴子对音乐有独特的反应。

1896年2月13日,医生及仆人带上物资从玛兰巴登上了恩巴西河的一条小船,溯流而上……

庄森医生没有向外人透露最后的去处。他们准备得很充分,可以长期不用添置物品都能自给自足。这样他和仆人就可以安静地进行长期研究,当他和猴子打交道的时候,就不会有外人来干扰了。

庄森医生将会沉浸在与猴子对话的乐趣中。

后来人们才发现,庄森医生坐的小船在航行了百余里之后被搁浅了;他后来雇佣了20多个黑人挑着物资东行。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谈起这位医生。那些回去的恩吉拉村黑人也说不清他们是在什么地方离开庄森医生的。两年过去了,人们没有见到他的影子,也不知道他的任何消息。

下面是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的推断。

庄森医生让搬运工到达了乌班吉村西北部的一条河流之后,他又让黑人帮他建造了一只小木筏;完工之后,他就把黑人打发走,他和仆人则沿河顺流而下,就在马克斯发现的那所房子处停了下来,同时建造了这所房子。

可对于庄森医生目前的处境,人们只好继续猜测……为什么笼子是空的?……为什么庄森医生及仆人不见了?……他们究竟在此住了多长时间?……他们是自动离开的还是被别人绑架了呢?……是那些土著人干的吗?……是遭野兽袭击逃跑了还是被野兽吃了?……庄森医生及其仆人还活着吗?……

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提出了一连串的疑问,但他们却无法找到答案,他们深深地陷入了这个谜团中。

“我们看看笔记本吧?”约翰·科特提议。

“那好吧!”马克斯·于贝尔说,“恐怕里面除了一些日期外,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约翰·科特打开了笔记本,有的还粘在了一起。

“我想从这个笔记本上,我们是得不到什么信息的。”约翰说。

“怎么了?”马克斯问。

“所有的纸页都是空白的……除了第一页……”

“第一页上写什么……”

“有几个日期和几句话。”

约翰·科特好半天才辨认出德语写的文字,他们翻译了下来。

1896年7月29日——和搬运工到达乌班吉森林边缘……河流右岸宿营……建造木筏。

8月3日——筏毕……搬运工回恩吉拉……和仆人一道上船。

8月9日——顺流航行7天……顺利在一片空地停下……周围有很多猴子……这个地方很合工作……

8月10日——卸下货物……在空地右岸第一排树下安装笼子……

8月13日——安好家……装好笼子……周围荒无人烟……河里水产丰富……一阵风刮来,躲在屋里很安全……河里有很多鱼……有充足的食物。

8月25日到27日过去了……生活有规律……河中有河马……但它们都很友好……打死了几只羚羊……有几只大个猴子来到笼子附近……它们没有任何敌意……它们是什么猴子?还有待研究……我看到了几百步远树下的火光……奇怪的火苗有待证实……猴子真听话……一只小猴子说“恩高拉!……恩高拉!……”这是当地土著称呼母亲的话语。

朗加听到这里,高喊了起来:“是的……恩高拉……恩高拉……恩高拉……妈妈……”

当听到朗加不断重复这个词的时候,约翰·科特想起了前天晚上听到的这个哀怨声。这说明庄森医生也发现这一点,于是他想告诉他的同伴。

马克斯·于贝尔嚷道:

“看来,加尔纳教授是对的,会说话的猴子……”

“我也亲自听到过,‘恩高拉’这个词,我正想告诉你呢。”约翰·科特说。

于是,他就把14日夜里他值班时听到这个声音的事告诉了马克斯。

“这有什么稀奇的呢?”马克斯·于贝尔说。

“难道你不想知道结果?”约翰·科特反问。

卡米听完了阅读,仍然显得很冷静。他对庄森医生的故事无动于衷。他最庆幸的是以后他们可以使用医生建造的木筏以及笼中的器具。他可不想医生及其仆人的下落如何?他也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为此而担忧,他更不理解有人竟会冒险到森林中去寻找医生。在他看来,他们两人一定是被绑架了。如果他的同伴建议去找医生的话,那么他肯定是不会同意的。他只想让同伴和他一起沿河顺流而下。

现在,任何一种尝试都变得不太现实,他们不知道向哪个方向才能找到医生?如果有了医生的线索,救助他则是属于义务……但是,日记本上的日期截到8月27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啦。只能看到一些白页……

约翰·科特又得出了结论:

“医生的日记是从某年的8月9日开始,而结束日期是8月25日。这可以说明他只在小屋里住了13天……可能是由于某种原因离开了……”

“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怎样了?”卡米说,“而且,没有任何线索,我们根本想象不出。”

“这个没关系。”马克斯·于贝尔说。

“你今天怎么有点儿反常啊……”

“是的,约翰·科特,为了揭开这个谜……”

“不说了,我们走吧。”卡米又说了一句。

他们不能再拖延时间了,他们最好修好木筏,乘上它顺流而下。就算要去寻找庄森医生,或者到大森林的边缘去探险的话,也要等条件允许了再进行。有些事情如果大家认为有必要去做的话,那么以后再商量决定,自由参加。

卡米在走出屋子之前又四处找了一遍,他想能够发现一些新的东西。这种行为也并不算无礼,由于医生已走两年了,他不可能再回来取东西啦……

不管怎样,小屋还是挺结实的,上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茅草,恶劣的天气也影响不到内部。正面朝向东方,周围有金属网格。屋内的桌子、床、椅子、箱子等都没有人动过。

当时医生没有把它们带走,有点让人想不明白。

屋子已废置了2年,许多地方都需要重新修理一下了。墙壁的木板明显松动,屋中间的立柱也有点歪斜了。当然卡米和他的同伴是不会动手的,因为他们知道不可能再有人到这房子里来居住了。只管保持这原样吧。

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捡了金属锅、眼镜盒、斧子及笔记本盒子,其余的器皿、箱子等就没有人要了。当他准备离开时,脚底下好像踩到了什么,发出了一声金属的声响。

“有什么东西?”他说。

“可能是钥匙?”马克斯·于贝尔说。

“为什么?”约翰·科特问。

“哦!它可以打开神秘之锁呀!”

卡米捡起来一看,发现它是一个马口铁盒子,盒子里竟然装了百余发子弹!

“谢谢医生,”马克斯·于贝尔喊道,“有一天我们会感谢你帮的忙!”

这确实是意想不到的收获,也真要感谢庄森医生,因为这些子弹与约翰他们的卡宾枪的型号是一样的。现在他们又回去准备修理木筏。

“我们不如先到周围去转转,看是否有医生及仆人的痕迹,如果是被土著绑架了,就有可能在自卫时遇难了……”

“如果发现了他们的尸首,我们就将其埋藏。”马克斯·于贝尔说。

“若不是被土著人绑架了,那又会是谁呢”卡米说。

“不管怎样,我们最好还是要小心点,说不定乌班吉的大森林中有游牧部落……”

“是的,约翰·科特先生。”卡米赞同道,“咱们回到木筏那儿去吧。”

“这位可敬的德国人到底怎样了?”马克斯·于贝尔问,“他们究竟能到什么地方呢?”

“他一定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约翰·科特说。

“你能肯定吗?约翰·科特?”

“这只是我惟一的答复,马克斯·于贝尔。”

他们4人回到岩洞时就10点了,卡米开始做午饭,用铁锅炖肉,改善一下口味,大家中午时美美地吃了一顿肉。美中不足的是缺少了面包、蔬菜和盐。

在午饭前,他们几个人就在小屋后面找到了几块薄木板,用以替换木筏底部腐烂的木板。因为没有工具,他们只好继续用藤条连接,直到下午时才修好。

晚上,他们在岩洞中过了一夜。

马克斯·于贝尔依然想着那些狒狒、猩猩、黑猩猩及会说话的猴子,他断定医生碰到土著人了!大森林对于马克斯·于贝尔来说,依然神秘,他想象着,这里可能还存在着一个新的民族,新的部落,或者新的人种,隐藏在人们未发现的地方……

在钻入岩洞之前,马克斯·于贝尔说:

“约翰·科特,卡米,我有个建议……”

“是什么,马克斯·于贝尔?”

“我们是不是该为这个医生做点什么?”

“把他找回来吗?”卡米大声说道。

“不,”马克斯·于贝尔继续说,“我是想用医生的名字来命名这条河。”

这就是至今在地图上的赤道靠近非洲的地方会看到庄森河的原因。

这一夜,轮流值班的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和卡米都没有再听到一个词。

在庄森河上

第二天也就是3月16日清晨,天刚发亮,他们就起来了。

原来,昨天夜里下了一场雨,现在雨虽然停了,但天仍然阴沉沉的。

一阵风强劲地吹过,太阳出来了,云层向远方的天际飘去。

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和卡米往一只宽7~8法尺,长12法尺的木筏上装上他们的物品——一铁盒子弹、枪支(包括三支卡宾枪)、一个金属水壶、一口锅和一只茶杯后跳上小船,在庄森河上顺流而下。

云层也变得很淡了,随着一阵强风的吹过,太阳露出了万丈光芒,阳光直射在木筏上。雨后的空气格外清爽,这使约翰·科特三人郁闷的心情有所好转。

他们在木筏的前端铺了一层土,土上放了一些干木,以便在休息时,卡米可以用它生火。

除此之外,他们还用一块薄木板做了一支摇橹固定在木筏后部,一是用来划木筏,最重要的是用它来做舵,使木筏保持在水流的方向上航行。

这条河的河道宽有50多米,水流速度大约为每小时1公里。按这个速度,约翰他们估计木筏大概在20天到30天之内就能完成400多公里的航程到达乌班吉河。这个速度与他们在森林中行走的平均速度几乎一样,但相比之下,他们现在可要轻松得多了,因为不用费力用脚走路。

尽管这条庄森河水流速度很快,而且深不见底,但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并不担心,因为有机灵的卡米在,他会对随时发生的意外情况见机行事的。

身手敏捷的卡米目光直视前方,用他那结实有力的胳膊准确无误地把握着木筏躲过陡峭的河岸和那一个个的漩涡。

直到中午休息时,航行没有受到任何阻碍。

在航行过程中,约翰·科特一直都手持卡宾枪站在船首,他是想打一些猎物给大家改善一下,换换口味。

上午将近9点半时,机会终于来,一只非洲产的大羚羊出现在河畔的森林边缘,约翰·科特忙举枪瞄准射击,羚羊应声而倒。

“好枪法!”马克斯·于贝尔喊道。

“遗憾的是我们不能上岸去捉住它,恐怕这颗子弹是白费了。”约翰·科特说。

“别这么说,约翰·科特,那用不了多少时间。”卡米说。

于是,卡米将木筏靠在岸边,大家下了船,把那只大羚羊抬到岸边的一片小沙滩上,卡米开始肢解它,留下有用的部分留待日后食用。

马克斯·于贝尔可不愿放过这极好的机会,他正在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用两根在医生家里找到的线头制成钓鱼钩,用刺槐的刺和几块肉做成鱼饵,准备钓鱼。

朗加蹲在旁边饶有兴趣地观看着。

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一会儿,马克斯·于贝尔便钓上了一条白斑狗鱼,它足有八到九斤重。

看到这些猎物,木筏上的乘客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当下拾柴点火,美美地饱餐一顿烤羚羊和白斑狗鱼。这条鱼被吃得精光,最后只剩下了几根白刺。晚饭,他们还会用上好的羚羊肉做上一锅美味汤。由于汤要几个小时才能做成,因此,卡米便在木筏前端燃起了篝火,并将锅架在上面。

然后,木筏继续航行,直到晚上才停歇下来。

他们选择了一处狭窄多石的沙滩旁将木筏靠了岸,这片沙滩笼罩在一棵“克拉巴”种的桉树荫下,在这里过夜最合适不过了。河滩上的石缝中有许多软体的双壳动物可供他们生吃或煮熟食用。

晚饭过后,卡米担心木筏偏航,因此他将木筏停靠在岸边。大家则在那棵桉树脚下的草丛中露宿。按惯例,他们三个人仍轮流值夜,因此,一整夜他们没有受到任何不素之客干扰。只有那些可恶的猴子,从傍晚一直叫到第二天天亮。

“那些可恶的家伙肯定会被撑死的!”清晨,马克斯·于贝尔一边把他那被蚊虫叮过的脸和手浸泡在清澈的河水里,一边懊恼地说道。

然而,还有一件事更令大家不愉快,那就是刚才还风和日丽的天空,刹时便乌云密布,大雨倾盆,没有夹杂闪电的滚雷在河流上游方向隆隆作响。

约翰·科特他们躲在那浓密的枝叶下,等待太阳出来与他们见面。

但是,天公一直不作美,约翰觉得有必要提醒大家:

“看来,这场暴风雨还要持续一段时间,我想,咱们可以呆在这里不动,我们现在还有弹药,惟一缺的就是换洗的衣服。”

“这并不难,”马克斯·于贝尔笑着回答,“我们可以效仿当地人的打扮,站在河水中,把衣服脱下来……然后在荆棘丛中蹭几下就算是浆洗衣服了。”

事实上,这两个好朋友用这种方式洗衣服,已经持续8天之久了。

一小时过去了,暴风雨还没有停。于是大家开始准备早饭,朗加爬上大树,取下了一些大鸨蛋,这是一道非常受欢迎的新鲜菜,他把它们放在金属水壶里煮了一下,马克斯·于贝尔这个离不开盐的先生又埋怨大鸨忘记下蛋时在里面撒下一些盐粒了。

上午7点半时,大雨才停了下来。但狂风还在肆虐,这时,木筏已航行在河流中央了。

木筏后面拖的钓鱼竿,迎来了几个客人,它们将用自己招待木筏上的乘客。

由于暴风雨耽误了一些时间,所以卡米建议大家放弃午休的时间,大家接受了他的建议。约翰·科特点了火,架在火上的大锅里的水很快就开了。卡米又放上美味的羚羊肉。

马克斯·于贝尔又架起卡宾枪瞄准了那些在岸边成对出现的美丽的动物。

约翰·科特则建议他节省一些子弹,另外,如果把那些猎物都抬上船的话,木筏会超载航行,那样就增加了危险系数。因此,马克斯·于贝尔只有对那些驼鹿、红毛的黄鹿、小个的羚羊“斯但伯克”等等许多野味一饱眼福了。尽管手里的卡宾枪在蠢蠢欲动。

“有什么办法呢?亲爱的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自言自语地说,“每当我看到那些美丽动物出现在射程之内,能够让我漂亮地打上几枪时,我都会忍不住将我的卡宾枪瞄准它们。”

虽然马克斯很想开枪,但他还是接受了好朋友的劝告,只是把枪架在肩上,而没有放枪,木筏平静地沿庄森河顺流而下。

然而下午,马克斯·于贝尔的这方面的损失得到了补偿,也许是出于自卫,也许是为了进攻。

现在,他们的木筏已经航行了10多公里。他们沿着曲折的河道朝正西方向顺利地漂流着。

陡峭的岸边长着参天大树,那些邦巴克斯树的枝叶一直垂到河面,它们互相交错,形成一个绿色的摇篮,河水在摇篮下缓缓地流动着。

这些连接的枝叶好似一座桥给岸边的4手动物去河对岸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此时,太阳已透过朵朵乌云,直把光辉撒在了河面上。

木筏上的乘客,悠闲地欣赏着这次在厚厚的绿色穹顶下进行的航行。这次航行使他们想起了沿着绿树成荫的小路在森林中行进的那段行程。那时,地上布满了“斯兹布斯”草和其他带刺的草丛,而如今,他们不用双脚就能轻松前进。

人猿大战

航行中,两个年轻朋友愉快地交谈着。

“的确,乌班吉的这片森林真像个公园,”约翰·科特说,“一个拥有树木和流水的公园。就像置身于美国的国家公园区,或是亲临密苏里和黄石的清泉边呢!”马克斯接着说:“这里还是猴子们的乐园,在这里几乎聚集了所有的猿亚目动物……我们身处于一个黑猩猩、大猩猩、长臂猿三足鼎立的王国中!”

成群的猴子迅速从四面八方跳出来附合着马克斯的理论。卡米等呆呆地看着数量如此巨大、生性异常活泼的猴子。如果摄影师在这里,将能捕捉到它们吵闹、翻跳、作鬼脸的珍贵场面。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马克斯又说:“因为我们正好在非洲中部,我觉得,除了卡米之外,这些刚果土著人与4手动物没有什么区别……”

“一点不错,”约翰说,“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就在于他能从受本能驱使的生命中产生了智慧……”

“但其实还是本能更可爱些,是不是约翰?”

“我也这么认为,马克斯,不过在本能与智慧之间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至于说人是由猴子变的,我觉得靠不住……”

“非常正确,”马克斯答道,“人和猴子间应该有一种过渡的物种,例如它的本能少一点而智慧多一点……但事实上没有,这就表明有可能根本就没有这种物种……而且,就算它的确存在,我也觉得达尔文所说的并没有解决所有的问题……”

“而我们当前不要只是想着要如何解决问题,应该去做一些实事,常言说得好‘大自然的发展不是跳跃式的’。生命之间应该存在着某种普遍的联系。而我们应该对那些由于大量繁衍而危害人类的动物采取必要的措施。否则将会后患无穷。像现在这些猴子,如果人们再听任它们的队伍继续扩大的话,那用不了多久,卡米他们的生存环境就岌岌可危了。”

卡米也对这群不安分的猴子表现出了极大的忧虑。他不时皱紧眉头,双颊涨红,而且眼睛里闪耀着警惕的光芒。

“我们要小心,”他说,“把枪支和子弹准备好,后面的事很难预料……”

“怕什么?只要一放枪,这群胆小鬼就会仓皇而逃……”马克斯不以为然地说。

他一边说着,就将卡宾枪举了起来。

“不行,马克斯!……”卡米大声道:“千万别激怒它们……我们只能想办法自卫!”

“不过,我看他们好像……”约翰担心地说。

“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开枪!……”卡米说。

猴子们更加放肆地进犯,它们竟能把那么大的石头和树枝扔出这么远,看来这里面还真有大力士。不过毕竟缺少了智慧,有时还会飞过来一些味道鲜美的果子。

卡米他们尽量使木筏行驶在河中央,以便使飞过来的“炮弹”能减小些力量。但可惜袭击者越聚越多,“炮弹”更加逐渐密集。但说实在的,那些东西打在身上并不是太疼。

“我忍不下去了……”马克斯吼道。

说着他向一只最活跃的大猩猩开了一枪。

一声枪响,引起了猴子们一片嘲笑声,它们更加紧了攻势,而且没有丝毫怯意,但如果要给每只猴子都“发”一枚子弹,那肯定是不够用的。况且也不见的就能一枪消灭一只。

那可该怎么办呢?

“别浪费子弹了,”约翰喝止道,“这会让它们更恼火!算了,我们忍一会儿得了,如果上帝能开恩……”

“已经开恩了!”马克斯正巧被一块石头击中腿部。

岸上的猴子一直簇拥着木筏顺流而下。但河道越行越窄,也越走越弯曲,有时河岸会突然之间缩进三分之二。不过毕竟窄了水流就会加快,木筏也就越来越快了。

是不是天黑时,群猴会放松进攻?甚至它们会返回森林里去?但卡米已经豁出去了,如果它们不散,他就宁可在夜间冒险航行。但是到7点钟夜幕降临还有3个小时呢,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其实他们已经够惨的了,在木筏上根本就无处躲避。如果猴子能像猫那样怕水就好了,因为那样卡米他们就会在那由藤萝和枝叶搭成的垂落在河面上的桥下航行。不过猴子这种动物真是既灵活又讨厌,它们竟个顶个都是游泳高手。

5点钟左右的时候,有一棵大树出现在前面50步远的河流转弯处,长长的枝条垂到河面上。但那上面已经“驻扎”了好几只大猩猩,正恶狠狠地看着无路可退的木筏。

凭约翰他们的智慧,当然能一眼看穿几名“猿匪”的图谋。

“假如再不采取强硬手段,”马克斯叫道,“任何一个跳下来都会把我压死……”

“打!”卡米一声令下。

随着3声枪响,站在树枝最高处的3只猴子应声栽进河中。但这更激怒了它们,20多只猴子叫嚣着跳上树枝。但卡米他们又飞快地重新装好了子弹,他们一边向前走,一边猛烈地扫射,群猴四散逃去,丢下了十几只大猩猩或黑猩猩的尸体。

现在大家不约而同想到,假如加尔纳教授也跟庄森医生学习,在这森林纵深处定居下来的话,那肯定也会落得与庄森医生同样的下场。卡米、约翰和马克斯在经受了这群猴子的一番“款待”之后,也明白了他失踪的原因。

但就算庄森医生也受到“石头加树枝”的礼遇,最起码应该能发现什么才对呀!猴子是最具破坏性的动物,那庄森医生的笼子不该这么安然无恙,应该“不齑粉乎”才说得过去。

当然现在这个德国医生的安危并不是最紧要的问题,应该关心一下木筏的前途问题。河道变得更加狭窄了,而且前方右侧百步左右的地方,已经看到明显的是有漩涡出现的迹象。万一木筏翻在那里的话,它就会不可避免地撞到河岸上,虽然卡米能凭借摇橹稳住木筏,但却不能使它躲开漩涡。另外别忘了,还有岸上那群虎视耽耽的猴子,随时都会袭击他们。所以,当木筏在漩涡中原地转圈时,卡宾枪也要不停吆喝着来吓退这些家伙。

不久,猴群竟自行散去了。但明显不是卡宾枪的作用,而是在这一小时中,暴风雨已经敲响了前奏。这时,天空乌云翻滚,不时从云团中发出道道闪电,而热带地区的闪电好像也特别快。猴子当然也和其他动物那样害怕闪电,它们吓得纷纷躲进密林中,去用树木、石块挡住这恐怖的亮光。不一会儿,除了20只已经没有生命的猴子之外,两岸上已经一只猴子也看不到了。

河马

经过了雨水一夜的冲刷,第二天,展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个一尘不染的世界,碧空如洗,上帝把天空着意用蓝色喷刷了一遍。丽日初升,树叶和草丛抖落了身上的水珠,大地也把水蒸汽抛开了。这是森林中难得的好天气,但卡米和他的同伴们却不需要在森林中穿行。在庄森河的引导下,卡米断言,用不了20天就能到达乌班吉河流域。

这场雷电交加、大雨倾盆的交响音乐会一直到凌晨3点钟才散场。木筏在极力摆脱漩涡后,停靠在岸边避雨。幸运的是,他们找到了一颗中空的巨大的猴面包树。大家将所有怕湿的东西都搬了进去,然后相互紧贴着一直躲到天亮,他们又把东西搬上木筏。

“老天爷!这可真是一场及时雨呀!”约翰·科特向马克斯·于贝尔感慨地说。

卡米则在一旁正用剩下的野味作早饭。

经过了一番猛烈射击,必须把卡宾枪拆开擦拭一下,两个年轻人一边交谈着,一边干着这项工作。

朗加见他们都在忙碌,自己也钻进芦苇和草丛中去找些鸟蛋之类的野味。

“我也有同感,约翰·科特,这场雨来得太及时了,”马克斯·于贝尔说,“这群可恶的东西可千万别再骚扰我们了!但不管怎样说,小心使得万年船。”

卡米和他们同样担心这些家伙去而复返。但目前的情况还算安全,太阳已经升起来了,周围没发现什么可疑的情况。

“我到岸边看了看,一只猴子也没看到。”约翰·科特也说。

“但愿如此,”马克斯·于贝尔说,“如果把子弹浪费到抵抗猴子上可太不值得了!……那非把我们所有的子弹打光了不可……”

“如何想办法再搞些子弹呢?”约翰·科特说,“总不能异想天开能再遇到一个装着子弹的笼子吧……”

“嗨!”马克斯·于贝尔嚷道,“说出来谁会相信,一个善良的医生竟想和可恶的猴子交朋友!美丽的猴子乐园!……真要把猴子们如何交友、请客,如何说‘早上好’、‘晚上好’弄清楚,也非加尔纳教授或庄森医生莫属了!美国和德国既然有此等高人,我想法国肯定也不乏其人……”

“你是说法国?”

“是!如果我们到法兰西科学院或索邦大学中去。从那些研究各地方言土语的教授学者中找几个人……我看肯定能把加尔纳和庄森在刚果森林中的事业进行下去!”

“你说啥呀,马克斯·于贝尔?我们虽然已经不用担心加尔纳教授了,因为他已与猴子绝交了。但我们却还要为庄森医生的命运而担忧……”

“你怕他已经丧身于狒狒或猩猩的尖牙利爪之下了!……”

马克斯·于贝尔接口道:“经过昨日与它们一番会晤,我们都已看出了这些家伙的文明程度,而且我敢断定它们决不可能变成绅士!”

“看你说的,马克斯·于贝尔,这叫江山易改,猴性难移。”

“人又怎么样!……”马克斯·于贝尔笑道,“不管怎么说,不能把庄森医生的消息带回利伯维尔都终究是一种遗憾……”

“对,可你别忘了,我们能否走出这无边无际的森林还很难说……”

“肯定能……”

“那就借你吉言了!”

其实下面的航程已经容易多了,只要庄森河上没有大的急流和险滩,他们只管随波逐流就行了,但卡米一直对此还很担心。

早餐好了,卡米召唤大家开饭,朗加回来时带着几个鸭蛋,加上剩下的一些羚羊肉,中午以前是不用再打猎了。

“照我说,”约翰·科特说,“为了节省子弹,我们不妨尝尝猴子肉的味道……”

“呀!呸!”马克斯·于贝尔啐道。

“那东西太恶心了吧!”

“依你看,约翰·科特,莫非我们要尝一下大猩猩的排骨、长臂猿的里脊、狒狒的大腿……”

“也亏你想得出,不过当地土著人还真把烤猴肉当成美味呢!”

“你当我吃不下么?”约翰·科特说。

“你连人肉也吃得下!”马克斯·于贝尔叫道,“你不觉得这是骨肉相残……”

“你也是我的骨肉!马克斯……”

经过一番争论,最终还是放弃了这项被马克斯·于贝尔誉为“骨肉相残”的美食。也许是乌班吉大森林不想看到这副惨景,所以它为人类提供了充足的其他动物和鸟类来代替猿亚目的代表。

卡米觉得要让木筏冲出这些漩涡很不容易。

所有人共同努力,费了一个钟头才成功了。他们要准备一些树干,然后每人用力才能离开岸边。如果那些猴子趁木筏陷在漩涡里时来袭击他们的话,他们肯定不能幸免于难。

如果反抗,在众寡悬殊的人猴大战中,此时“智慧”的人类肯定会败在“本能”的4手动物“手”下。

人心齐,泰山移,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逃脱了险境,重新行驶在庄森河上。

天公作美,估计不会再有暴风雨发生了。

不过很快下了一阵太阳雨。雨后天气又闷热起来。现在连一丝风也没有,否则可以用风帆来加快木筏前进。

在向西南行驶的过程中,河逐渐变得开阔起来。而且也不再有高大的树木把枝条垂下河面了。现在就算那群4手动物再出现,也已经不具什么危险性了,只能慨叹“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了。

不过现在两岸却没有猿声,只有那成群的水鸟如鸭子、大鸨、鹈鹕、翠鸟等,向人们展现出一片鸟语花香的景象。

约翰·科特猎杀了几只水鸟,再加上朗加掏的鸟蛋,就会有一顿丰盛的午餐了。

他们为了赶时间,就没有像往日停下休息,这天上午一切顺利。

但下午却发生了意外。

4点钟左右,卡米要约翰·科特替他在船尾摇一会儿橹,他则走到了船头上。

马克斯·于贝尔觉得很奇怪,因为当时两岸并没看到任何险情,他诧异地问卡米:

“您看到了什么?”

“不知道那是什么?”

卡米说着指向下游一急流处。

“又碰到漩涡了,”马克斯·于贝尔叫道,“呀!看起来漩涡更大!……留神呀,卡米!可别到时候掉进去……”

“不是漩涡。”卡米说。

“不是漩涡会是什么?”

一句话还没说完,突然河面上喷起一股10多法尺的水柱。

马克斯·于贝尔骇然叫道:

“真邪门了,这条小河难道也会有鲸鱼……”

“不是鲸鱼,……这是河马。”卡米纠正道。

随着一声大大的喘息声,人们看到有一颗巨大的头颅浮出水面,张大的口中露出坚固的牙齿。如果把这张大嘴当作屠宰场的一大块鲜肉的话,而那两只眼睛就是荷兰茅屋的天窗。许多想象力丰富的旅行家在他们的游记中就是这样比喻河马的。

其实,从好望角到北纬23度的这片广大地区的河流、沼泽和湖泊中,随处都可以见到河马的踪影,不过,有些极有见地的人假设,如果庄森河能流入地中海的话,人们就不会为遇到这种两栖动物而担心了,因为它们会向上尼罗河游去,而不会呆在这么高的纬度,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

虽然河马本性善良,但可千万别惹火了它。因为它一旦被激怒,就会变得异常凶猛。它会不顾一切地攻击猎手,愤怒地沿着河岸把他们撵得仓皇而逃;而对于船,它那两排牙齿可以将小船嚼烂,最客气的做法是把船一头拱翻。

现在,包括酷爱打猎的马克斯·于贝尔在内,木筏上所有的人都对这头两栖动物表现得很友好。但是,如果这河马主动攻击他们的话,凭它那2000公斤的体重,可轻易地把木筏撞翻,而且它那张大嘴足以咬断人的腿或胳膊……

卡米他们将如何应付呢?……

虽然水流得很快,但最好还是靠岸行驶,因为河马喜欢在水中游泳,而且它在水中的威胁更大,可以轻易地制造船毁人亡的事件。但到了岸上就不同了,它那小短腿拖着笨重的身躯会变得像猪那样慢而不是野猪那样快,而人则相对要灵活得多了。但若要让它把木筏弄坏呢?再重新造一只木筏多烦人啊!

“我们偷偷从它身边溜过去,”卡米提议,“大家都伏下身,尽量不要让它发现,更不要弄出声响,情况紧急时,大家就弃筏跳河。”

“到时你跟紧我,朗加。”马克斯·于贝尔嘱咐道。

大家都在木筏上趴好了。

木筏快速向前驶去,大家心里都在祈祷着这一刻河马能闭上眼睛打个盹。

木筏摇晃起来,说明已经航行在河马的领域中了。耳旁传来河马“轰隆隆”的喘息声,如同一头熟睡的猪。

大家屏住呼吸,漫长的几秒钟……这家伙会用大脑袋把木筏拱翻吗?它会将木筏压沉吗?……

又过了一会儿,喘息声逐渐变小了,木筏也不再摇晃了,几个人才慢慢放下心来。大家长出了一口气,站起身来向后望,看到那只河马又沉到水下去了。其实,他们在经过时甚至都感到了它呼出的热气。

按理说,在刚刚和于尔克斯车队经历了与大象的搏斗后,这几个猎手不应该表现得如此怕河马。但应该知道,他们在乌班吉河沼泽中虽然也多次捕杀过这种动物,但那时的条件对他们有利。而现在,可怜的他们不过是在一条简陋的木筏上,而且还要尽力去保护这条仅由几块木板捆扎成的木筏,所以,只有先忍气吞声怕它一次了。幸运的是,他们与这只庞然大物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不愉快。

傍晚,卡米发现左岸一条支流的入口处有几棵香蕉树,就把木筏停在了那里。的确,在香蕉那宽大的叶子遮护下过夜是最好的选择。空气中到处弥漫着香甜的味道,连小河中的水也像饮料一般沁人心脾。另外,沙滩上爬满了可以生吃或熟食的各种软体动物,树上长满了美味的香蕉。

“要是再能美美地睡上一大觉,”马克斯·于贝尔说,“那简直可以说是人间的仙境了……噢!真可惜,这里竟有这么多讨厌的蚊子,它们肯定不会放过我们,这下我们惨了,又没有蚊帐,明天肯定会伤痕累累!”

的确是这样,但幸亏朗加发明了一种方法,能把这群可恶的蚊子赶跑,否则,大家就只能承认马克斯·于贝尔“料事如神,言之有理”了。

这时,大家听到朗加在远处的小溪边大声叫喊。

卡米迅速奔向那里,朗加把河滩上那一堆堆的羊、鹿、牛等反刍动物留下的干粪指给他,这是它们在这儿饮水时留下的。

如果把这些干粪放到火上一烧,就会发出极其浓烈的烟雾,这样就可能把蚊子赶跑。当地土著往往就是用这种方法来驱赶蚊子的,据说效果不错。

于是大家兴冲冲地把干粪堆到了树下,然后,把枯枝点燃,卡米先试着把几块干粪扔到火上,随着一大片极为呛人的浓烟,那些贪婪的蚊子也一下子不见了。

约翰·科特来看守篝火,马克斯·于贝尔和卡米则轮流守卫。这一夜大家睡得都很安静,因此,第二天个个都很精神,于是,又沿着庄森河继续向前行驶。

非洲中部的天气是很多变的,有时晚上还是月朗星稀,而天亮后就会突然阴云密布。但一般这里下的都是毛毛细雨,但俗话说:“大雨不提防,小雨湿衣裳。”让人身上粘乎乎得极不舒服。

卡米在此又显示了他的聪明才智,因为当地这种香蕉树的叶子十分宽大,有时土著人会用这种叶子来搭设茅舍的屋顶。

几个人把几张大叶子用藤萝扎住叶柄,就如同一个天然的雨伞一般。然后把这把大伞竖到木筏上,这样就会避免饱受风雨的侵袭了。

这天上午,又有一大群猴子出现在河的右岸,叫嚣着向木筏发出挑衅,大家都意识到,最好莫过于好汉不吃眼前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看到左岸猴子少些,卡米就将木筏向左岸靠了靠。

约翰·科特注意到,其实两岸的猴子之间的交流是很少的,因为它们只能通过水面上少数几“座”由藤萝和树枝搭成的“桥”进行友好往来。而且这也要由强壮胆大的猴子来完成。

这天中午大家又没休息。下午时,约翰·科特击毙了一只躲在岸边芦苇丛中的羚羊。

木筏停下来,把那只羚羊拖到木筏上。

拐过一道河弯之后,庄森河却突然改变了方向,它折了一个90度的角而反向东南流去,那势必将把他们带入森林深处。而他们却是要向西南方向的大西洋沿岸去呀,但卡米却对这种东辕西辙不甚在意,因为他知道,只要庄森河是乌班吉河的支流就一定能将木筏带到法属刚果的边界,然后,从那儿更容易返回利伯维尔。但庄森河在这片独立的刚果中部要曲折穿行几百公里才能汇入乌班吉河呢?幸好下午卡米就凭借他的本能(而不是借助太阳)判断出,乌森河又在向西南流去。

下午6点半时,前面左岸处出现了一个小河弯,而小河弯正好被一棵与塞纳加尔森林中的鸡腰果树相仿的“卡耶·赛拉”树笼罩着,卡米用力一划,将木筏驶入了树冠之下停住。

空气中湿漉漉、雾蒙蒙的,不下场大雨是不会出太阳了。但不能据此就认为夜里会很冷。事实表明,温度计上的刻度为25~26摄氏度。大家很快在石块间燃起了篝火,又在上面架起木架烧烤羚羊肉,但这次却没有什么软体动物来助口味了。并且这里也没有令人垂涎三尺的香蕉。惟一与昨晚相似的是蚊子仍然来光顾他们了。他们幸好又找到了足够的干粪来驱赶。马克斯·于贝尔抱怨说,庄森河与约翰内斯堡河无一点共同之处,为什么要把名字起得这么相似呢?

恩高拉

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和卡米从四处收集了大量干草,把树下铺得厚厚的,已经准备睡觉了,而朗加则在河边跑来跑去尽情地玩耍着。

一会儿,朗加就沿河向上游走出了30多米,在那儿看到了一棵歪倒着的光秃秃的树干。在树杈下面五六法尺的树干上,有一道新近裂开的缝隙。而最低的树枝则折断垂在河面上,上面还残留着几片叶和果子。

从这棵树倒折的情况看,很可能是被闪电击倒的,可能是从河岸上一路滑到河面上来的,因为旁边的芦苇丛被拖出好长一段痕迹。

但朗加当然没有判断出这些,他无暇注意这些。但是他却注意到,这棵树干上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

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呢?

在树干的缝隙里,朗加惊讶地发现竟有个东西在蠕动,他吓得一溜烟跑回去……

朗加把情况告知了马克斯·于贝尔等人,几个人一齐向那棵树走去,但这时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

朗加刚才看到的那棵树干竟自动向木筏停泊的地方漂来,同时,他们听到了一声奇特的叫声,如同一个溺水的人发出的呼救声或者绝望的呼唤一样。随后,大家看到,正当树干经过小河弯时,从里面跳出一个小家伙,但它很不幸地落入了水中。

那个小家伙身材比朗加还要小,大家都认为是个小孩,但他显然不善游泳,所以一直苦苦地在树干上支撑了这么久……

他已经越游越慢了,只剩下无力的扑腾了,他在河面上时隐时现,口中不停地发出“啊,啊”的叫声。

朗加不及多想,就一下子跳进水中,他很快就游到了那个小孩的身旁。

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也从岸上迅速跑到了小河弯边上,他们帮朗加把那个小东西救到了岸上。但由于天黑,没看到朗加救出来的是个什么动物。

“喂!…朗加,”马克斯·于贝尔喊道,“你怀里抱着个什么东西?……”

“是个小孩,……马克斯·于贝尔朋友……是个小孩……他落水了……”

“真是个小孩?”约翰·科特半信半疑。

“真的,约翰·科特朋友。”

朗加在那个小孩身边坐了下来。

马克斯·于贝尔很感兴趣,他弯下腰想看个清楚。

“嗨!谁说是个小孩?”他叫道。

“你看是什么?”约翰·科特问。

“明明是只猴子……就是曾攻击过我们的那些可恶的家伙的孩子!……朗加,你还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它?真是……”

“是个小孩,真的……是个小孩!”朗加坚持说。

“我已经说不是了,你还是让它回它森林的家中去吧。”

但朗加却不相信马克斯·于贝尔的话,他固执地认为这是个小孩,只不过还没苏醒而已。他甚至把小家伙抱在怀里,一会儿也不愿放开。唉!他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吧!

朗加对小家伙备加爱惜,把它抱到火旁烤干,抚摸着它,把它轻轻放到干草上,耐心地等着它重新醒过来。

大家都睡去了。卡米和马克斯·于贝尔照常轮流守卫,而朗加却一夜没睡,他体贴入微地照看着小家伙,和它并肩躺在一块,握住它的手,听它喘息……到11点左右时,他惊讶地听到这个小家伙竟然微弱地喊出了“恩高拉……恩高拉”。

原来它在呼唤自己的妈妈!

3月19日

截止今天,他们大约已走了200公里,其中有一半是在木筏上度过的。不过是否还要走200公里才能到达乌班吉河呢?……卡米说没有这么远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很快就会走完剩下的航程。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开始启程了,其中又增加了一名乘客,就是朗加的“同年好友”。朗加关怀地把它放在香蕉伞下,并一直守在旁边,观察着它的一举一动。

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却认为这肯定是非洲森林中那些猩猩或狒狒大家族中的一员。他们对此并不是关心,也没有想研究它的热情,甚至连看都不愿看它一眼。

但朗加就不同了,他对他的小伙伴给予了极大关注,这很正常,我们如果无意间收留了一条可怜的小狗小猫,不是也这么爱怜它们吗?朗加这么做也充分表明了这个土著孩子的心地善良。现在他们收留了朗加,而朗加又收留了一只小猴子,说不定日后这小猴子又会收留什么别的动物……但等它们有机会重返森林乐园时,也肯定会沾染人类的习性——忘恩负义。

但是,假如现在朗加告诉他们:“他会说话……我听到他说过‘恩高拉’这个词,而且说了好几遍。”那他们肯定会对这个小家伙产生兴趣的!……他们可能会将这个小动物研究一番!……他们就会认识到这是一种至今仍不为人类所知的一种会说话的4手动物。

但遗憾的是,朗加没有告诉他们这些,因为他担心自己是否听错了,他决心等等再说,如果接下来再听到它说出“恩高拉”时,他才会肯定地告诉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

所以他一会儿也不离开地呆在小猴子身旁。但小猴子显然是已经饿得奄奄一息了。但现在又能拿什么来喂它呢?猴子又不能吃羚羊肉,因为它是食植动物,但他们身旁却连一只果子也没有……况且它正烧得厉害,也根本吃不下东西,它就这么一直昏迷着。

“你的小伙伴醒过来了吗?”马克斯·于贝尔笑着问道。

他们已经走出一个小时了。

“没有,马克斯·于贝尔朋友,它就这么一直昏迷着。”

“你要收留它吗?”

“没错……如果您不反对”

“我当然不会反对,朗加……只是你千万别让它伤着你……你小心点吧……他的爪子像猫一样尖利!”

“知道了,马克斯·于贝尔朋友,不过它不会伤我……它这么弱小,你看它的小脸有多可爱!”

“对了,朗加,给你的小伙伴起个名字吧。”

“行……叫什么好呢?”

“那就叫约克吧!……因为是猴子都叫约克!”

不过朗加看来并不很赞同,他一声不吭地回到小猴子身边。

上午的航程还算顺利。幸运的是厚厚的云层遮住了太阳,因而天气并不是很热。如果在这宽敞的空地经过时,既没有树荫遮挡,又碰上烈日炎炎,那可真够受的。

现在,虽然没有暴风雨发生,但天空始终这么阴沉沉的,压得人心里很不舒服。

沼泽地上不时有成群的小鸟飞来飞去,不过马克斯·于贝尔还是盼着能发现一只反刍动物。一连打了几天的鸭子和大鸨,他很想用羚羊换换口味。但很失望,他一只都没发现。

但他还是坚持站在船头,把卡宾枪放在肩头,随时作出射击的准备。

卡米将木筏在岸边停了下来。

这顿午餐,他们无味地嚼着鸟的大腿和翅膀。这几个于尔达克斯探险队的幸存者,对这种单调的伙食越来越厌烦了。

每日的伙食都是烤肉,喝的也只有淡水,吃不到水果和面包,也没有盐和调料,鱼嚼在嘴里像棉花似的!他们更渴望能早日到达乌班吉河附近的传教团驻地。到那时就可以在传教士的热情招待下忘掉这一路的烦恼。

但这一整天都没有一处可供木筏停靠的地方,岸边到处都是高高的芦苇,而且,岸上也是一堆烂泥,根本无法上岸。所以,卡米并没有停下的意思。

木筏继续航行到下午5点左右。而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也在海阔天空地闲聊着,他们把从伯利维尔出发以来的每一件事反刍了一遍:在乌班吉时那富有情趣和刺激的狩猎,有意思的向着象大祭,以及接下来两个月的历险记;他们如何历尽千辛万苦而终于安全返回到那个小山丘,看到那火光流动的景象;还有那大象群的突袭,搬运工仓皇而逃;领队于尔达克斯竟不幸跌落树下而被大象踩成肉酱,那群凶猛的大象……

“但从探险开始到那时我们一直还算顺利!”约翰·科特作了一次小结:

“但天有不测风云,谁知道这第二阶段竟然灾难重重……”

“唉!约翰·科特,世事真是难预料啊,但愿我们不再倒霉……”

“不错,有时我可能真是杞人忧天……”

“这也不怪你,其实我看这片森林并不如你们远西地区那片森林恐怖!起码我就不怕那些红肤人!而且这里没有野蛮部落;即使有希鲁人、当卡人,也没有穆布图人,那些喊着‘吃肉!吃肉!’的灭绝人性的家伙一直都在东北部地区活动,这群食人兽!对了,我们以庄森医生来命名这条河,我们是希望能找到庄森医生,不过我们始终没发现他的足迹。但愿这条温柔的河流会把我们幸运地送到乌班吉河……”

“啊!……乌班吉河,如果我们仍按不幸的于尔达克斯计划的路线,马克斯·于贝尔,我们就会沿森林的边缘到达乌班吉河。我们那储备丰足的舒适的牛车,我想到我们旅行结束时也用不完……”

“是啊,亲爱的约翰·科特,那有多好啊!总之,这片森林没有一点值得考察的地方,毫不出奇!……到处都是大树,一点神秘感也没有。想当初我还对这次探访兴奋不已呢……记得刚看到森林边缘那移动的火光时,还有那些燃烧在树枝之间的火把……但奇怪的是,竟连个人影也看不到!……那些黑人都躲到哪儿去了?……我在那些猴面包树,邦巴克斯树和其他大树上仔细找过了,也没有发现一个黑人……真的,一个也没有……”

“快看……”约翰·科特突然惊叫一声。

“什么?”马克斯·于贝尔问道,四处张望,不知道约翰·科特又发现了什么。

“那边……对,下游左岸……”

“那是什么?……是个土著人吗?……”

“哦,不错……不过是个四脚土著!……左岸那些芦苇丛中,多么美丽的一双角……”

卡米也随着向那里凝望。

“是只水牛。”他说。

“真是水牛!”马克斯·于贝尔已经抓枪在手了,“卡米,慢慢靠近它,我们终于有牛肉吃了。”

卡米使劲摇着橹,木筏斜斜地向左岸靠了过去,很快离水牛只有30多米了。

“天哪,这可真是一顿美餐……”马克斯·于贝尔贪婪地舔着嘴唇,将卡宾枪慢慢托在膝上。

“你打第一枪,马克斯·于贝尔,”约翰·科特说,“如果不行我再给它补一发子弹。”

水牛却没意识到灾难正在降临,它依然在水中站立着,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马克斯·于贝尔知道,猎杀水牛不能打心脏,而应该射击它的头部,他举枪向牛头瞄准。

一枪声响,水牛发出一声痛苦的吼叫声,尾巴把芦苇扫得“啪啪”直响。从它那不同寻常的叫声中,可以表明刚才那一枪是致命的。

“爽!”马克斯·于贝尔得意地叫道。

约翰·科特也知道他又可以节省下一颗子弹了。因为水牛已轰然倾倒在了芦苇丛中,头上伤口处向外汩汩地冒着鲜血。

卡米用力摆了一下橹,木筏靠近了水牛,他想就地把水牛肢解,然后取走可以吃的部分。

马克斯和约翰看着这头巨大的非洲野水牛“啧啧”称赞。他们甚至想到,在非洲的平原上,二、三百头这样的牛纵蹄驰骋时会是一副什么情景!

这种水牛当地土著人称为“翁雅”。外形与欧洲的水牛有很大的差别,更高大,前额略窄,但鼻子尖而长,喜欢独自行动。

“翁雅”的用途很广,牛皮可以制成坚硬的鞭制牛皮,角能用来制造鼻烟盒或牛角梳,它们浓厚的黑毛可用来填充椅子和马鞍。尤其是牛里脊和牛排骨,更是补体强身的佳肴。

卡米说,幸好马克斯刚才那枪一击中的,否则,如果激起它的凶性,可能约翰连开第二枪的机会都没有。那将非常危险。

卡米开始用刀、斧子来往下卸水牛肉,几个人也同时上前帮忙。他们不用给木筏过多地增加负担,只要带上20公斤肉,就够他们好几天享受的了。

不过,在他们大肆向死水牛进攻时,朗加却在雨篷下呆着无动于衷。这不太合常理,往日遇到这种事他都会兴高彩烈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原来,刚才卡宾枪的响声把那只一直昏睡不动的小家伙惊醒了。它先是手臂动了一下,然后就张开了嘴巴,虽然它的双眼依然没有张开,但那两片嘴唇又发出了让朗加感到惊讶的那个词:

“恩高拉……恩高拉……”

朗加这次可真听清楚了,因为这回小家伙说得很清晰,虽然略带些颤音。

这几声痛苦的呼叫深深震撼了朗加那幼小的心灵,他含着热泪握住小家伙那仍然发烫的手,然后用茶杯舀了一杯水,想喂给小家伙。但它双唇紧闭,无法将水倒进去。

朗加于是又用草蘸着水来滋润它那干裂的嘴唇。

小家伙终于有了反应,它无力地拉着朗加的胳膊,口中喊着:

“恩高拉!”

大家都知道,这种刚果语是表示“妈妈”的意思……显然这个小家伙正在呼唤着妈妈……

朗加看到小家伙那奄奄一息的样子,想到它可能再也不会喊出这个词了,他从心底可怜起它来……猴子!……马克斯为什么把它看成猴子,其实不是……但朗加毕竟还不能解释它为什么不是猴子,因为他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

他就呆在那儿过了一个小时,时而用手握握它的手,时儿又用草往它的嘴唇上滴些水。

在木筏准备完毕要重新启程时,朗加终于忍不住了,他走近他的同伴们。

“喂,你怎么不守着那只猴子了?……”马克斯笑着问他。

朗加似乎有点拿不定主意,但他终于拉住了马克斯的手说:

“他根本不是猴子……”

“难道是人?”……”约翰反问道。

“是的,他是个小孩,……不是猴子。”

“哟!你瞧朗加那认真劲儿!……”马克斯笑道,“好吧,你难道非认定他也和你一样,是个孩子?……”

“的确是个孩子……虽然不和我一样,但他的确是个孩子。”

“告诉我,朗加,”约翰见朗加说得这么郑重,“你为什么认定他是个孩子呢?……”

“因为……它会说话……我昨天夜里听到的。”

“它会说话?……”

“对!而且刚才我又听见它说了……”

“它是怎么说的,……”马克斯问道。

“它明明在喊‘恩高拉’……”

“恩高拉!……你没听错吧?……”约翰骇然叫道。

“我没听错,真是‘恩高拉’”,朗加坚持说。

如果不是朗加听错了,就是朗加疯了。

“我们去看看,马克斯,”约翰说,“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了!”

两个人钻到雨伞下,细细地观察着这个小东西。

但是,怎么看这个小东西还是一只猴子。不过约翰经过仔细辨别后,惊讶地发现这并不是一只4手动物,所谓4手动物当然是因为有4只手而得名,绝不会有两只手的小猴子吧?眼前这个小动物是用脚来走路的,而不像猿亚目动物能用脚来抓东西。

约翰迅速把这一发现讲给马克斯听。

“真不可思议,……简直是见鬼了!”马克斯叫道。

这小东西大约有75厘米高。可能也就在5、6岁的样子,看来还是个儿童。身上有一层红褐色的细绒毛,但绝非动物身上那种长毛。而且额头、下巴和脸上也没有一根毛,毛都聚集在了胸部、大腿和小腿部。它还有一块又圆又软的耳垂,这又是与4手动物截然不同的。它的双臂弯曲着,而大多数猴子甚至连尾巴都伸展了开来用作第5条手臂来触摸或卷住物体。当然眼前这小家伙根本就没有这第5条手臂。扁平的鼻子镶在圆圆的头部正中央,上面是略凸的脑门,它的头发也像中非土著人那样浓密而卷曲。总而言之,它显然是七分像人……越看越不像猴子了,至于内部构造,想必也更趋向于人类。

大家能够想象到,当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面对着这样一个从未被人类学家揭示的介于人和动物之间的生命时,会是什么表情!

除非是朗加搞错了,把一些没有意义的源于本能而非智慧的叫声认为成说话,否则这更证实了它是一个——人!

两个好朋友只好耐心地等着这一证据出现。

朗加则又拿起干草,蘸湿了滋润它。它逐渐呼吸变得平静了,身上也不如原来那么烫了,就连嘴唇也慢慢张开了。

“恩高拉……恩高拉!……”这个声音终于清晰地喊了出来。

“天哪!”马克斯·于贝尔惊讶地叫道,“你听见了吗?这竟然是真的!”

两个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再怎么说吧,它目前也只能被看作一种动物,但它却有语言功能!……尽管两人到目前还只听到它喊出这一个刚果词语,其他词语它会不会说呢?它是否有思想?是不是能说出有思想的话来?……

如果它能睁开眼睛就好了,因为可以从眼神中,发现区别于动物的,属于人的有思想有感情的目光。但很遗憾,它始终紧闭着双眼,根本没有要睁开的意思……

约翰弯下腰,把小家伙的头轻轻扶起来,看它会不会醒过来,或者发出其他词语。但没有效果,不过约翰却又有了新发现……

在它的脖子上绕着一条丝带。

约翰把这条丝带慢慢抽出来,他惊呼一声:

“有一枚徽章!……”

“什么徽章?……”马克斯赶忙问道。

约翰把丝带从小家伙的脖子上解下来。

这确实是一枚镍质徽章,大概有一个苏大小,一面是文字,一面是图案。

而文字却赫然写着“庄森”,图案却正是庄森医生的肖像。

“庄森医生!……”马克斯大吃一惊,“我们已经发现了这位德国医生的空笼子,没想到他的徽章竟戴在这小家伙的脖子上!”

如果从喀麦隆地区的刚果人身上发现这种徽章,那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庄森医生曾经将许多徽章赠给他们。但没想到在乌班吉大森林中,在这个神秘的动物身上,竟然也发现了这样的徽章……

“真让人纳闷,”马克斯说,“要么就是这猴妖偷来的,或许就是从那个笼子里……”

“卡米!……”约翰叫道。

他想把这件事告诉卡米,听听他对这件怪事的看法。

但这时,他们却听到卡米也在喊。

“马克斯先生……约翰先生!……”

两人赶快从蕉叶伞下钻出来,奔到卡米身旁。

“什么事”

“你们听!”卡米对他们说。

河流再向下500米处,有一个茂盛的树林出现在河弯处,河水在那里向右拐去。但从那个方向,他们清晰地听到了一阵不绝于耳的轰鸣声,但它区别于其他动物发出的声音。并且越往前走,这种声音就越响……

“这是什么声音……”约翰茫然地说。

“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动物叫……”马克斯说。

“会不会是瀑布或急流?……我觉得从那儿吹过来的风都是湿的。”卡米说道。

卡米说得完全正确,那里正吹过来湿润的风,这无疑是因为有水流强烈波动而导致的。

现在,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已经把关于那小家伙是人是猴的研究抛在脑后了,因为他们有可能要面对更大的危险。

木筏继续向前快速航行,等过了那道河弯,他们就能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奇怪的声音了。

但过了河弯处,就证实了卡米的预言。

前面100托瓦兹左右,河道突然被从两岸探进来的一片黑色岩石阻住,只在这黑色堤坝的中间留有一道狭窄的缝隙。湍急的河水怒吼着涌向那缝隙,真个是“乱石穿空,惊涛拍岸”。激起了大团的浪花。中间是激流,而两旁从岩石上方涌过去的水则形成了瀑布。如果不能成功地将木筏靠在岸边,那就有可能被这些石头把木筏掀翻。

所有人都静静地等待着。

水流明显加速了,现在已经刻不容缓了。

“快向岸上靠!”卡米大叫。

现在已经6点半了,在浓重的雾色中,天空一片昏暗,景物都变得朦朦胧胧的。

这真叫祸不单行,看来靠岸已经很困难了。

卡米费尽了力气,也没把木筏划到岸边。

马克斯当然也没闲着,他们一齐努力,果然木筏向岸边靠近了些。

人该倒霉就什么也别说了,这时偏偏摇撸又被折断了。

“大家准备好,必要时我们赶紧跳到岩石上去……”卡米叫道。

“朗加!”约翰赶忙叫道。

朗加从雨伞下钻了出来。

他知道了这些情况以后,首先想到的却是如何救助那个可怜的小家伙。

他奔到后面,把它紧紧地抱在怀中。

木筏随着急流向前奔去,一副听天由命的架势。

他们有可能躲过这场灾难吗?……

不幸终于发生了。脆弱的木筏一下子撞到了左边的岩石上,被撕得四分五裂了。

卡米他们赶紧把子弹盒、枪支、器皿等抛到了岩石上。但他们却万万没想到,他们自己竟然随着木筏的残骸一齐被卷入了激流之中。

在树林中

过了一夜,有三个疲惫不堪的大男人倒在一堆早已熄灭的篝火前。他们衣服早就被烤干了,他们正在酣然入睡。

他们忘记了黑夜和白天,忘记了时间。不过按一般的规律来估计,现在已该是清晨了吧,但究竟哪个方向是东方呢?……没人能说得清。

莫非他们已掉进了一个深渊中,这里太阳光照不进来?

当然不是,他们正处在一片茂密的森林中。但是,就算他们把火燃得再亮,在这密叶交织的绿荫下,也找不出一条明显的路径。最矮的树冠离地面大概有50多法尺,但都无一例外长得枝繁叶茂,什么光也别想照到树下的地面上来。

就算在囚室中也不致于黑到这种程度吧?就算囚室也还总能找到可以跨越的围墙吧?

原来他们是约翰、马克斯和卡米。

他们怎么到这儿来的?……这谁说得清?当险情发生时,木筏被撞毁了,他们没能成功跳上岩石,纷纷被急流卷走了。但后来发生了什么他们就不知道了。

但到底是谁救了他们?他们为什么会被带到这片大森林下的灌木丛中呢?……

但更不幸的是,一直被约翰和马克斯视为养子的朗加却没有和他们被一起救到这儿来,另外还包括那个半人半猴的小家伙……说不定朗加就是为了救它才无法躲过这场灾难的……

现在,三个人已经变得两手空空了,既没有枪支子弹,也没有了所有器皿。多亏他们一直随身带着小刀,并且卡米也一直是斧不离身。

但木筏没有了,又找不到庄森河,他们该往哪个方向走呢?……

更严重的是,现在他们已经饥肠辘辘了,但拿什么来充饥呢?……既没有带上那些牛肉,手上又没有武器,难道让他们三个人吃树根和野果吗?这个问题很难办……再过几天他们会不会被饿死?……

约翰首先醒了过来,他看到了——一团漆黑,等他逐渐适应了这种黑暗时,他隐约发现了马克斯和卡米躺在树下。

他想先把火燃旺了再叫醒他们。于是他就捡了一大捆枯枝和干草放在火堆上,不久,他们面前就一片光明了。

“当前至关重要的是想办法走出森林,”约翰暗想,“但该朝哪个方向走呢?……”

马克斯和卡米也在火光的照耀下醒来了。两人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

三个人聚在火堆旁,研究目前的处境。

“我们这是在什么地方?”马克斯首先发问。

“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约翰答道,“我们可能都说不清发生了什么事,肯定是有人救了我们……”

“从昨天夜里一直到今天……不知是白天还是夜晚,”马克斯·于贝尔接着说,“我们的木筏昨天撞到了岩石上……卡米,是昨天吧?”

回答他的只是卡米摇头的动作,他们弄不清过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救了他们。

“还有朗加,”约翰又说,“可怜的孩子,他很可能是遇难了,救我们的人却没有能救出他……他和我们失散了……”

“不幸的朗加!”马克斯凄然说道,“他多么招人喜欢!……他很爱我们……我们本来要让他过得幸福些!……我们刚把他从当卡人手中解救出来,但是……不幸的朗加!”

两个人为了朗加可以宁肯牺牲自己……但当时他们已是自身难保,而现在竟连是被什么人救了也不知道……

显然,他们已经把朗加救起的那个小家伙忘记了,认为它当然也和朗加一起遇难了。另外他们要考虑的问题这么多,每件问题似乎都比研究这种半人半猴的动物有意义。

约翰继续说道:

“我想了好半天,但是对木筏撞到岩石之后的事连一点印象也没有,……而我仅能记得,当时,好像我们把武器子弹等都扔到岩石上了。”

“不错,”卡米说,“幸好这些东西没一齐掉到水里……随后……”

“随后,”马克斯接着说,“在我们落水的一刹那,似乎……哦……我好像看到了一群人……”

“人……不错!”约翰也兴奋起来,“是一些土著人,一边手舞足蹈,一边朝我们跑过来……”

“是土著人?……有多少?”卡米惊问。

“可能有一打,”马克斯说,“我们可能是被他们从庄森河里救出来的……”

“后来”约翰接口道,“他们趁我们尚未苏醒,就把我们带到这儿来了……然后,点然了篝火,他们就离开了……咦……这不是我们的水牛肉吗?”

果然地上放着一些牛肉,三个人赶紧借着火烤着吃了。

“就这么一走了之,”马克斯边吃边说,“而且不留一点线索,让我们连声谢谢也来不及说。”

“别着急,马克斯,”约翰说,“或许他们就在附近……既然他们能把我们救了,就不会这么置之不理……”

“这是在哪儿啊!……”马克斯·于贝尔叫道,“我真没想到,乌班吉大森林竟会有这么密!周围一团漆黑……弄得我们什么也看不清。”

“是啊……不过我估计现在天应该亮了吧?……”约翰·科特又问。

经过仔细观察,证明约翰估计得没错。因为从一些高大的树冠的缝隙中,毕竟还是能隐约透进来一些光的。现在是白天已经确定无疑了。

但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的手表因为在河中进了水而看不出时间了。如果要凭借太阳位置判断的话,当然只有找块更大的空间能看到太阳才行。

马克斯和约翰进行着毫无结果的争论,而卡米则一声不吭地坐在旁边。他不时站起来走几步。

但树林太密了,中间只有极少的空地,周围还长满了很多藤萝荆棘,像一道天然的围墙。

卡米试图从枝杈的缝隙中发现更大块的空间,以便能重新恢复自己的方向感,否则就显得自己太无能了。

但是,尽管他曾多次穿过喀麦隆森林,但在这样的密林中平生还是第一遭。要穿过这片大森林,甚至比当初从森林边走到庄森河那段还要困难。现在他们无疑应该朝西南方走才对。

可是,卡米该如何才能找到正确的方向呢?

约翰也知道卡米正在为什么而烦恼,他正要安慰几句,却听卡米突然问道:

“马克斯先生,您在我们遇难时真地看到了土著?”

“是的,卡米,就是木筏被撞毁、我们落入水中的时候。”

“是在河的哪边?……”

“左边。”

“您能确信是在左岸吗?”

“没错……是左岸。”

“那么,我们目前应该是在庄森河东面。”

“不错,”约翰也激动起来,“看来这片森林是在河东面,但不知此处离河有多远?”

“估计远不了,”马克斯说,“绝对不会超过几公里。不管怎么说,我都不信我们的恩人能将我们带出很远……”

“说得对,”卡米赞同道,“这里肯定离河不远……我敢说我们一定能找到河流,到时候只要我们重造一条木筏,就又可以继续航行了……”

“但是,我们这段时间又如何生存呢?而且就算到了河上,又靠什么生活呢?”马克斯说,“我们根本没有办法打猎了。”

“而且,”约翰补充说,“我们就算想回到庄森河,又该朝哪个方向走呢?也许我们是从左岸被救起的,但现在我们根本辨不清方向,又知道哪边是西南方向?”

“当前最重要的,”马克斯·于贝尔说,“是要确定该如何走出密林。”

“你们看。”卡米突然说道。

两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到藤罗网上有一个缺口,这无疑就是他们进入密林时的入口,而且外面还有一条弯曲的小径,显然这是惟一的出路。

小径的尽头是什么地方?……是庄森河吗?……说不清……其间有没有其他的叉道?……他们会在这森林迷宫中走失吗?……剩下这点牛肉只够吃两天了……吃完了牛肉还能吃什么?他们倒不担心饮水,因为这一地区雨季不断。

“无论如何,”约翰建议道,“我们决不能坐以待毙,与其饿死,还不如闯一下试试……”

“先填饱肚子再说。”马克斯提议道。

1公斤左右的牛肉一分为三,每人勉强吃了一些!……

“真见鬼了,”马克斯抱怨道,“天晓得我们这是吃的早饭还是午饭。”

“有的吃就行了!”约翰说,“只要我们的胃能满足就够了。”

“话是这么说,但我已经渴了,我的胃要喝到庄森河的水才能满足,而且最好是能喝上法国的优质葡萄酒!”

大家又默默地吃饭。

置身于这无边的黑暗中,总是让人觉得有些恐慌。空气中潮乎乎的,而且厚厚的枝叶也似乎使空气变得重浊了。这里甚至连鸟儿也极少光顾,四周听不到一声鸟叫,更不会有鸟儿展翅高飞的声音。如果侧耳倾听,只能时而听到枯枝落地发出的轻微响声,因为树下的地面上有着一层厚厚的植物。不时远处会有一声尖叫,或者有小蛇从荆棘丛中“唰唰”地穿行而过。这种蛇有50~60厘米长,但多亏它们没有毒。不过听到更多的是昆虫的嗡嗡声,而且它们把平生的叮人绝技展示给几个人看,以便讨些人血施舍。

几个人吃完后都迫不及待地站了起来。

卡米把剩下的水牛肉装进口袋,然后几个人沿着那条小径向前走。

一路上,马克斯不停地高声呼叫:

“朗加!……朗加!……朗加!……”

但遗憾的是,没有人来回应他。

“快走吧,”卡米催促道。

几个人又向前行。

神秘的向导

突然卡米在前面惊叫一声:

“有光!……”

后面的马克斯和约翰急忙赶了上去。

“有土著人吗?”约翰问。

“看看再说,”卡米回答。

确实,就在离此大约100多米远的小路前方,有一支燃得正旺的火把,尽管它在这无边无际的森林中还显得太渺小,却又在黑暗中显得分外强烈。

这个人要拿着火把到哪儿去?那会是个人吗?会不会有人来进攻他们?还是救他们的人来了?

三个人满腹狐疑,举步不前。

一直沉默了几分钟。

但火把依然停在那里。

也许只有鬼火才会这么奇怪地停在空中。

“我们该怎么办?”约翰问。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不妨过去瞧个究竟。”马克斯说。

“那就过去看看。”卡米赞问道。

但他们向前走,那火把却也在向前移,似乎拿火把的人已经发现了他们?……莫非这是给他们指点迷津的神灯?莫非上帝有意要把他们带到庄森河或乌班吉河的其他支流身旁?

现在别无选择了,姑且随着这神秘的火光向前走,然后再找机会辨明去西南的方向。

3个人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走到小路的尽头去!很快他们就发现了草丛中有被人或动物践踏过的痕迹,有的地方藤罗都被折断了。

他们一路上碰到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树种:有一种“古拉·克雷皮淌”树,只有中非和南美才有,它的果实可以爆裂开来,属大戟科。因为它那柔软的树皮中包着一种乳汁,在果实成熟时,会发出响亮的爆裂声,把种子射到远处;还有一种在努比亚的森林中才能找到的“曹发尔”树,只要有风从它的枝杈间吹过,就会发出“呜呜”的呼啸声。

约翰、马克斯和卡米就样一直向前走了3个小时左右,而那火光一直与他们若即若离,随走随停……

“这是多好的向导,”马克斯笑着说,“对我们照顾有加!……如果我们能知道它有什么目的就好了……”

“我倒没想那么多,”约翰·科特答道,“我只是指望着能被尽早带出这座迷宫!……马克斯,这就叫天无绝人之路,吉人自有天相。”

“你还挺会诌!哈哈……”

“只是别被带到陷阱里去!”约翰又提醒道。

下午,曲曲折折的林间小径逐渐暗了下来。

三个人以卡米为首,一个接着一个鱼贯而行,由于小径太窄了,仅能允许一人穿过。

有时他们想加快脚步赶上那个向导,但那向导却有意与他们保持距离,也加快了脚步。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四、五个小时,他们已经很累了,但卡米不愿意这么放弃,所以鼓励他们一直跟着火把走下去。

但等他们再抬头时,火光却突然不见了。

“站住,朋友们,”约翰说道,“这预示着什么?”

“这可能是个信号。”

“这肯定是某种命令。”马克斯颇有见地地说。

“那咱们就听从他的命令,”卡米说,“今晚我们就在这里过夜怎么样?”

“但是,”约翰问道,“如果明天这火把不出现怎么办?”

这个问题谁也回答不出。

3个人找了一棵树,坐下来分吃一点牛肉,并幸好又发现有条小溪躺在草丛中。他们伏在小溪上痛饮了一番。

奇怪的是在这多雨的地区竟接连两天都没下雨。

“真多亏了我们的向导,”约翰说,“如果不是他引导我们,我们可能自己不会找到这条小溪。”

“真得好好谢谢他,”马克斯一边说话,一边用树叶卷成的锥形桶从小溪中舀水喝,“这水胜过了醇美的葡萄酒,我们的向导可想得真周到。”

虽然他们的处境并不安全,但沉重的困倦向他们袭来,3个人都有点支撑不住了。但临睡时,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又想起了朗加,真是个苦命的孩子,他会不会已经死在河水中了?如果他也被救的话,那他无论如何也要来找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的。但遗憾的是,一直没看到他,这更加重了两个朋友的担心。

第二天3人一觉醒来,竟意外地看到从枝叶间透进了更多的亮光。

卡米断言他们正在向东走。但这样显然只会与目标背道而驰。可他们别无选择,只有走下去。

“你看到那火把了吗?”约翰问卡米。

“看到了,就在前面,”卡米答道。

“上帝呀!”马克斯·于贝尔惊叫道,“那不会是三王星吧?我们跟着他走是不会走到西边去的,那样我们永远也不会到达贝特莱姆城!”

但3月22日这一天又平静地过去了,他们一直在跟着那支火把向东走。

小径两侧的树木更变得密不透风,树和树紧贴在一起,荆棘和藤罗杂乱地交织在一起。他们只能在这条似乎永无尽头的绿色长廓中勇往直前。

有时也会出现几个这样那样的小叉道,但只有这条路前方有向导。否则卡米他们可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了。

这里是不会有反刍动物出现的,这么密的树林是不允许这么大个的动物穿过的。卡米原来找到庄森河时曾经凭借的是追踪反刍动物的足迹,但现在没有发现这种足迹,他们该怎么办?

所以,别说他们现在两手空空,就算有猎枪在身边也是白搭,没有猎物该向什么东西开枪?

当他们看着剩得越来越少的食物时,心中不由得担起心来。这完全可以理解,因为他们只剩下一天的食物了。

如果再过一天,那神奇的向导还不能把他们带出这座迷宫的话,他们可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一切照常,到了傍晚火把照常熄灭,他们也照常度过了平安的一夜。

第二天,又照常约翰首先醒来,但他惊讶地叫醒了他的同伴:

“快看,我们到了什么地方了!”

卡米和马克斯·于贝尔也醒来了,他们惊奇地看到,眼前一堆燃得正旺的篝火,小溪边有一棵高大的刺槐,在树枝上竟然吊着一大块羚羊肉。

但这一次,马克斯却没像往常那样发出惊叫声。

因为他似乎已对此种奇怪现象见怪不怪了。既然知道他们身前有一个神秘的向导,那给他们点堆火,送块羊肉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饥饿的人们立即动手烤羊肉,卡米还储备了足够他们中午和晚上吃的羚羊肉。

与此同时,向导又向他们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他们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

下午的时候,前面的树木已经有些稀疏了,能透进一些明亮的阳光。

不过,他们仍看不清向导的真实面目。

他们估计这一天也走出了五六公里,那么现在距离庄森河已大约有60多公里远了。

傍晚,卡米、马克斯和约翰在火把熄灭的时候停了下来。森林中又是一团漆黑了。他们也已经走得累极了,就将就着吃了些羚羊肉,喝了几口水,3个人倒头便睡……

但是,在这天夜里,马克斯·于贝尔在睡梦中,仿佛听到头顶上传来了某种音乐声,而且演奏的是韦伯那世界闻名的《魔弹杀手》。

空中村落

当几个人第二天一觉醒来,却发现眼前仍是一团漆黑,比他们第一次苏醒时的森林中还要黑。他们也不知天亮了没有,不过更令他们惊奇的是,一直引导他们前行了60个小时的火把却没有再次亮起来。

约翰·科特和卡米、马克斯·于贝尔根据各自的观察,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真让人琢磨不透,”约翰说,“那个向导今天没有出现,而且也没有趁我们睡着时给我们送来今天的食物。”

“确实值得考虑,”马克斯·于贝尔也说,“我们已经弹尽粮绝了。”

“据我看,”卡米却说,“我们也许已经到了……”

“到什么地方了?”约翰问。

“到了他们需要我们到达的地方,约翰先生!”

这句话和没说一样,不过却并非没有道理。

他们同时感觉到:尽管眼前什么也看不见,但耳朵里却并不清净。空中好像有一种类似飞机一样的嗡嗡声,弄得头脑中乱哄哄的。而且这种声音是从头顶的树冠上方传来的。

3个人不约而同举头上望,似乎看到有一个宽大的天花板在头顶100法尺高的地方。

但那肯定是由紧挨在一起的密不透风的树冠形成的。因为连一丝阳光也透不进来,所以整个树林中才会比一般的茅草屋中还要幽暗。

不过今天他们过夜的地方和以前很不一样,小径的两旁再也看不到那些杂乱地缠绕在一起的荆棘丛和藤罗了。

这里只有一些低矮的草丛,而且没有反刍动物走过的痕迹。这只是一片没有雨水没有小溪也没有阳光的草地。

那些如同教堂石柱般的大树间距达20~30法尺,它们的树冠却覆盖了数千平方米的面积。

这里有非洲产的假挪威槭,树干由无鼓根茎杆组成;有树身匀称、树根巨大、高于其他大树的邦巴克斯树;有非常容易辨认的猴面包树,其根部形状宛若南瓜,树身周长约为20到30米,枝叉呈垂柳状;还有树身有分叉的“杜恩”棕搁树;树干上有许多突起的“德尔布”棕榈树;吉贝树的树心是空的,宛如一个个岩洞,甚至可以容纳一个人倦缩在里面;桃花心木的树干直径为1.5米,人们可以将它掏空作成15到18米长、载重量为3到4吨的小船;另外还有巨大的龙血树和羊蹄甲,这种羊蹄甲在其他地区只是一种普通的豆科灌木,而这里长的却是这个家族中的擎天巨人。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这些高达几百法尺的大树顶端该是如何一番生机勃勃的景象啊!

整整过去了一个小时,卡米仔细地四周观望,试图再发现那根作为向导的火把……为什么那神秘的向导不再出现了呢?……卡米凭他那天赋的直觉判断出:他们现在一直朝东走。但这显然会离乌班吉河越来越远……可是,那个神秘的火把为什么要把他们带到这儿来呢?……

没有了向导,他们该如何行动?……当然要离开这里……可向哪个方向走呢?……坐在这里等吗?……会有人送来食物吗?……他们已饥渴交加了……

“但是,”约翰·科特说,“我认为时不宜迟,我们应该立刻出发……”

“那你说向哪个方向走?”马克斯问道。

这才是关键问题,可是谁能指点他们呢?

“管那么多干嘛!”约翰烦燥地说,“我们又不是自己没长脚……况且还可以在这些大树间穿行吧?过一会儿我们可能还会看到点什么……”

“那就走!”卡米也说。

3个人向四周侦察了一番。一直遍及了方圆半公里,但脚下始终踩在松软的“地毯”上,没有荆棘拦路,这就如同走在一间不怕风雨侵袭的大厅中似的。周围的树木几乎全都一个样,但他们看到的只有最下面的树枝。那种飞机似的嗡嗡声一直在头顶不绝于耳地发出,但他们都分辨不出声音的确切来源。

难道这是一片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但卡米却好像能从树枝间看到一些影子在晃来晃去。他会不会看错?也许是他的幻觉吧。他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搜寻了半个小时,最后3个人都失望地坐在了一棵大树下。

他们已经能适应这里的黑暗了,但是这也可能是天空更明亮了。阳光明亮,能看得更清楚一些,他们甚至能看清20米以外的景物。

突然,卡米作了一个手势:

“你们看那边。”

“是人还是动物?”约翰边看边问道。

“好像是个小孩,”卡米说,“最起码从身材上看。”

“别是猴子吧!”马克斯惊恐地说。

3个人站在那里,大气也不敢出,他们惟恐打草惊蛇。最好能抓住它——尽管马克斯一直对吃猴子深恶痛绝……但现在他们没有火,想烤着吃也不成。

但那个动物却慢慢地向他们走来,而且表现得很镇定。另外,它竟然是用两条腿走路的,最后它在距他们几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这赫然竟是是朗加救起的那个小家伙!

大家可以想象,当马克斯和约翰认出他时,他们会有多么地惊讶!

两个低声交谈着。

“是它……真是……”

“肯定是……”

“但为什么只看到他,而朗加却没和他在一起?”

“你们真相信自己没看错?”卡米问道。

“绝对没看错,”约翰·科特满有把握地说,“我们不妨试探它一下!”

说着约翰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枚庄森徽章,它曾经被系在这小家伙的脖子上,那么它肯定会认出这枚徽章。

果然,小家伙一看到徽章就猛地扑了过来。

它已经一点儿病态也没有了,才不过3天,它就重新变得健康活泼了。

它跳起来去抢约翰手中的徽章,因为这原本是属于它的。

卡米一把抓住它,不过这次小家伙却清晰地说出了如下几个词语:

“里-玛依!……恩加拉!……恩加拉!……”

这几个词就连卡米也听不懂。3个人正想讨论一下这几个词的含义,但突然从不远处走来了几个和它相同种类的动物,他们也和小家伙身材差不多,身高大约只有5.5法尺。

马克斯·于贝尔、约翰·科特和卡米都说不清眼前站着的到底是人还是其他动物,不过他们明白一点,千万不要轻易与这些森林中的居民发生冲突。

卡米作了个手势,3个人赶紧回头就跑,但那群家伙在后面手舞足蹈地穷追不舍,就这样一直跑出了五、六百米,他们终于被包围了,被那伙人押着往回走。

有些树枝在相距很近的大树间横着搭起一架架天然的楼梯,有五、六个家伙从梯子上爬了上去,另外几个在后面强迫卡米他们也向上爬,不过却没有殴打他们。

等卡米他们爬上一段高度后,他们就看到了更多的阳光。别忘了,3个人自从在庄森河遇险后,还从未见过阳光呢!

假如马克斯这次再否认眼前的事不够神奇的话,那肯定谁都不会赞同他。

他们爬到了大约100法尺的高度时,已经到了顶端,他们对眼前的一切惊呆了!眼前竟是一个阳光明媚的绝佳的平台。天空中有大树的树冠来遮荫。平台上还有一排排黄土墙、绿叶顶的小茅屋。

这竟是一个面积很大的空中村落!

村子里人来人往,但显然都是和小家伙同一种族的土著人,他们和人一样能站着走路,并且姿势也和人差不多。所以,我们也应该用欧仁·杜布瓦医生用在爪哇岛上的森林中发现的直立猿人身上的形容词来形容他们——“直立的”人,“直立”是由猿类过渡到人类的重要标志之一,这不但是杜布瓦医生的观点,而且也是达尔文的观点。

人类学家曾这样告诉人们:虽然有些高级的猿类在外形上很像人类,但两者之间有一个最显著的区别:4手的猿类奔路时都需要4只手着地。而空中村落的居民显然不具备这一特点。

但这个问题只能等待于他们以后再来研究了,因为无论这些家伙是否应被归入动物到人的过渡类型中,反正现在他们正用一种特殊语言喝斥着把3个人推向一间小屋。而且他们并未对卡米、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显现出太大的兴趣。紧接着门就在身后一下子关上了,他们现在是真正落入低等人的牢笼里了。

重逢

“这回好了!……”马克斯说,“可是,我发现他们并没有要研究一下我们这群高等人的意思!……难道他们早就见过人类了?……”

“这不奇怪,”约翰说,“但我们首先要关心的是他们会不会给俘虏提供食物。”

“这会不会是一种吃人的部落?”马克斯由“吃”想到了这一点。

这也有可能,因为诸如穆布图等非洲部落的土著就仍然保持着吃人的陋习。那么既然他们能,有理由相信这群堪与穆布图人相媲美的家伙,极有可能也会保持着吃人的陋习。

但不管怎样,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是一种高级的类人猿,但他们要更接近于人类,比一些加蓬的大猩猩、几内亚的黑猩猩、鲍尔内奥的猩猩更加进化了些。

确实,他们已经懂得了火的产生及利用,从他们看到的篝火和作为向导的火把可以表明这一点。现在我们终于明白了:几个月前他们在森林边缘看到的那些移动的火光也肯定是这群家伙点燃的。

事实上,关于4手动物能否使用火的问题早就有人论述过了。例如爱米尔·帕莎就曾讲过:在穆绍克高尼森林里,每当夏天的夜晚,都会有成群的黑猩猩点着火把到农田中偷庄稼。

还必须承认一点,这群不知该如何分类的家伙站立行走等姿态都和人一样。那他们就比其他4手动物能更无愧于“猩猩”的称号,因为这个称号通常被解释为“森林中的人。”

“而且,他们还有语言。”约翰在和同伴们谈论这些空中村落的居民时补充道。

“不错,他们有语言,是因为他们要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思想,”马克斯道,“我很想知道‘我饿了’和‘快给我们食物’这两句话该怎么说。”

卡米是他们3人当中尤为感到惊讶的。因为他无法用人类学的知识来解释这些问题。他仅意识到,这群家伙不能叫动物,而且至少不能叫猴子,因为这是些能走路,会说话,还会生火、盖房子的——猴子,姑且先这么叫着吧。

而且他震惊于在乌班吉的森林中竟生活着这样一群神秘的家伙。而且和自己这样的土著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这让卡米的自尊心无法接受。

囚犯照样有温顺的和暴躁的之分。而约翰他们,特别是马克斯,尤其显露出了人类特有的暴躁。他们对被关在小矮人的小茅屋里极为恼火,而且四周什么也看不清。另外,他们更担心会受到残酷的待遇。他们到现在已经有15个小时没吃东西了,3个人都听到了肚子的咕咕叫声。

但他们并非完全绝望了,因为他们知道这是那个小家伙的家乡,他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不妨先把这个家族称为乌班吉的保护神。

“既然这个小家伙还活着,而且还活得这么健康,我们就可以相信,朗加也有可能得救了,”约翰说,“因为当时他是被朗加抱在怀中的。如果朗加也被带到这儿来的话,他就一定能找到我们。你们注意到没有,我们并没有受到过多的虐待,这可能和朗加有关系……”

“那个小家伙竟能恢复得这么快,”马克斯说,“但我们却没看到朗加呀……我还是担心不幸的朗加会有什么不测。”

谁也不敢肯定什么。

话音未落,小茅屋的门被人打开了——它本来是被两个强壮的家伙把守着的——朗加竟真地出现了。

“朗加……朗加!……”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同时叫出声来。

“马克斯朋友……约翰朋友!……”朗加欢呼着扑了过来,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你什么时候被带到这儿来的?”卡米问朗加。

“昨天早晨。”

“谁带你来的?”

“我没有看到他。”

“但他是不是比你要走得快些?”

“是啊,我怎么追也追不上!”

“那你后来见到他们了吗?”

“是啊,原来那个小孩子也在其中……原来是他们救了我们。”

“你看他们是人吗?”

“是的……不是猴子……绝对是人,不是猴子。”

小朗加的表情依然那么认真。

我们姑且给这些特殊的家伙在“人”的面前加个“负号”吧,因为他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或动物,只能是一种特殊的原始猿人的代表。

当他们都落入水流中之后,朗加认为马克斯和约翰可能都被淹死了,现在见到他俩可真是百感交集。

他也简单讲述了一下自己这几天来的经历。

“木筏被岩石撞毁了。我紧抱着里-玛依也落入水中……”

“里-玛依?”马克斯听到这个名字惊叫一声。

“是啊,他就叫做里-玛依,他曾经指着自己对我喊了好几遍:里-玛依,里-玛依……”

“那他们都还有名字?”约翰蛮有兴趣地问。

“这有什么奇怪的,约翰!只要彼此之间能交谈,那起个名字不是很有必要吗?”

“这么说,这个原始的部落也应该有个名字才合理。”约翰由此判断道。

“是有名字,它叫瓦格第,”朗加答道,“里-玛依告诉我的,他们是瓦格第人!”

这个词刚果话中却没有,但不管瓦格第人是什么含义,反正当他们遇难时确实是这群正在左岸的土著人发现后跑到岩石上救了他们。救朗加和里-玛依的那些人并没有把他和卡米他们3个放到一块儿。

但之后朗加就昏迷过去了,等他醒来没有看到他的朋友们时,还以为他们已被急流卷走了呢。

朗加醒来的时候,他看到正有一个健壮的瓦格第人抱着他,这是里-玛依的爸爸,而另一个“女人”则抱着里-玛依,她是里-玛依的“恩高拉”——妈妈!而且里-玛依在被朗加从水中救出之前,已经失踪好几天了,他的父母当时正到处找他。

但里-玛依恰巧被朗加所救,这一切莫非是天意?

瓦格第人对朗加照顾得很周到,等他恢复健康后才把他带回了空中村落。

里-玛依只是因为饥饿和劳累才生病的,所以他很快就恢复了健康。现在,他反过来又来照顾朗加了。里-玛依的父母也对朗加很感激。虽然动物是不会存在感恩之心的,但他们毕竟比动物要高级些,所以也懂得报恩……

今天上午,朗加还不知道为什么里-玛依要带他到这个小茅屋来,但当他在外面听到了茅屋里面有人在说话时,就知道了卡米和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也来到了瓦格第村!

这就是他们从庄森河上分离以来所经历的一切。

“太好了,朗加!”马克斯嚷道,“先是你救了里-玛依,而后他们又救了你,但现在我们快饿死了,你能不能……”

朗加也知道马克斯要说什么。

他转身走出了小茅屋,没过多久他就带来了食物:一大块略带咸味的烤水牛肉、6只猴面包果,另外还有新鲜的香蕉,加了乳汁的清水盛在葫芦中,这些乳汁是一种出产橡胶的“朗多尔菲亚·阿布里卡”藤萝分泌出来的。

正所谓饥不择食,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还有卡米三人没有管食物洁净不洁净就把水牛肉、面包及香蕉一扫而光。

然后,约翰·科特问小朗加道:

“这里是不是有许多瓦格第人?”

“对,对,是有许多,大街上茅屋里……多得很。”小朗加回答道。

“有布尔努或巴克尔米村落里的土著人多吗?”

“有那么多……”

“他们始终不外出吗?”

“不,有时他们出去,为了打猎、采果还有……”

“你和他们交谈过吗?”

“不,我听不懂他们所说的话,但‘里-玛依’这话我懂,还有……”

“他的父亲和他的母亲对你怎样?……”

“啊!简直好极了!而且你们吃的东西就是他们给的……”

“我想向他们当面致谢……”马克斯·于贝尔说道。

“这个四周有树的村子叫什么名字?”

“它叫恩加拉。”

“这个村子里有没有头领?……”约翰·科特又问道。

“有是有,但是……”

“你说你从未见过他?”

“对,我从未见过他,但我知道他叫姆赛罗-塔拉-塔拉。”

“姆赛罗-塔拉-塔拉,姆赛罗-塔拉-塔拉!”卡米反复地念道。忽然,她大声说道:

“这是个土著词!”

“那是什么意思?……”

“镜子老爹的意思。”卡米答道。

卡米说得没错,刚果就是如此称呼戴眼镜的人。

瓦格第人

瓦格第人的头领姆赛罗-塔拉-塔拉是完全能够满足马克斯·于贝尔心愿的。然而,马克斯·于贝尔知道这一切吗?知道这完全不同于他们人种的全新部落吗?知道他的愿望顷刻便会实现吗?

同时,约翰·科特的一番话又极大地鼓舞了马克斯,他由衷地赞道:

“约翰,你真伟大,这一切都在你的预料之中,你简直可称得上预言家,你……”

“对,你说得很对,约翰,不管情形如何发展,我可不愿意离开他们的首都……”

“对,马克斯,要想对这个部落有个深入的认识,得需要很长时间,短时间是不可能做到的,我们要从人种学和人类学角度……”

“完全正确,”马克斯说,“我们为了更彻底、更深入地了解他们与我们之间的差异,我们要好好观察、比较一下,但这需要两个前提条件。”

“哪两个前提条件?”约翰问。

“首先,我们得能够在村落里自由走动……”

“还有,村里人得允许我们自由离开他们的村落。”

“谁能给我们这个权力呢?”卡米问道。

“那个镜子老爹,”马克斯说道,“他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对,又为什么起了个刚果语名字?”约翰也疑惑不已。

“是不是戴眼镜的缘故?……”马克斯说道。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眼镜从何而来?”约翰继续问道。

“这倒没什么,”马克斯说道,“关键是我们将如何沟通,也许他能听懂我们说话,或者我们学习他们讲话,到那时,我们与他签订美法攻守同盟条约,他一定会给我们颁发瓦格第最高……”

马克斯的设想固然美好,但是不是脱离了实际?事实上如果他们不回到办事处又怎么有人来这森林深处寻找他们呢?同时,外界也不会知道他们在乌班吉河地区出了事。

就在马克斯和他的同伴正议论着的时候,被藤条系着的茅屋门被打开了,里-玛依走了进来。

他直接向小朗加走去,小朗加也迎了上去,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马克斯看茅屋的门已被打开,便不再顾虑什么,建议同伴出去看一看这空中村落的居民们。

大家欣然同意,他们在里-玛依的带领下来到了大街上。里-玛依和小朗加手牵着手走在他们前面,在大街上随处可见瓦格第人。

而且这条街上又有许多树,实际上并不是说这街上种植了很多树,而是说这条街笼罩在树荫下。只见这个村落坐落在粗状的羊蹄甲、邦巴克斯树及猴面包树的主枝上,距离地面大约有100法尺,在村落的地面上是一层已经被踩得很坚实的土地,它们被牢牢地支撑着,没有丝毫松动,即使下面刮得天昏地暗,上面也尘土不惊。

这时,阳光正普照在这里,一切都显得那么亲切那么温暖,天空好似一块巨大的蔚蓝色幕布,空气中也夹带着沁人心脾的芳香。

马克斯和他的同伴在空中村落里信步闲逛,对于他们的出现,村落里的居民——瓦格第人没有显现出多大惊讶,他们依旧各自做各自的事情,并互相交谈着,他们发音短促,语速极快,即使这样,卡米还是从中听出了几个刚果词组,其中就有“恩高拉”这个词。另外,约翰也发现了,他们的语言中竟夹带着英语,他清楚地听到了“water”一词,他忙把这一发现告诉同伴们。

“这没什么,约翰……”马克斯听后说,“这都在我的意料之中,我甚至相信他们会拍着我的肚子用法语说‘吃得怎么样?……朋友!’”

他们的小向导里-玛依不时地离开他们与村落里的人交谈,他得意地带着马克斯一行人穿越大街小巷。最后,马克斯等人看出里-玛依并不是就这样盲目地走着,而是要把他们带到某一个地方。

这里的瓦格第人身上长满了红棕色的毛,身体几乎全裸,但所有的瓦格第女人在腰间都系着一块由树叶做成的缠腰布来遮掩下体,但这种缠腰布制作粗糙,至少不如达荷美的波多诺伏城女人所用的遮羞布。另外,瓦格第人的外貌也与众不同,他们头部圆且小,面部棱角与人类相似,但下颌并不突出,眉弓也是略向内凹,胡子稀少,头发似热带非洲土著人的……

“这些瓦格第人的脚不能握物……”约翰说道。

“不错,除此之外他们还没有尾骨,也就是说一点尾巴的痕迹都不存在,”马克斯补充道,“这已经是一大进步了。”

约翰接着说:“类人猿虽然没有尾巴,但它们直立行走时是用弯曲的脚趾背部支撑身体,但我们看到瓦格第人的走路方式却与我们人类完全一样。”

不可否认,瓦格第人是除人类以外的另一种族,这其中绝不仅仅因为他们的脚与人类的完全一样,他们生活中的许多方面与人类也极其相似。

从体形上看,瓦格第人与人类有着相同的站姿,而且,他们从不像猴子似的做鬼脸,同时也不好动,如果说他们是猴子的话,恐怕可以算得上是世上最严肃的猴子。约翰同时还发现这些恩加拉村民有着与人类相同排列的牙齿。瓦格第人与人类的这些相似之处,从侧面验证了达尔文的物种变异学说及生物进化论,并且这些与人的对比因素在很大程度上证明了瓦格第人在生物进化中的地位,他们绝不是林奈所论及的穴居人。

沃格特却认为人类是由三种猴子演化而来。一是棕色和长毛短头型的猩猩演化成现今的尼格利陀人,二是长头型小下巴的黑猩猩演化而成现今的黑人,三是大猩猩则为现今白人的祖先。同时沃格特还说明白人的与众不同皆是由于大猩猩的与众不同而造成的。

虽然这三种动物的大脑拥有人脑所具有的1200万个细胞和400万根纤维,通过研究它们的显著特点,应该承认它们是一种高级动物,但是它们仍然不能与人类相提并论。也不能说,人类是高级的猴子,或者说猴子是退化了的人类。

也有的人类学家认为在猴子和人类之间应有个过渡,按照生物进化过程,这个过渡物种应是小头型人。虽然理论讲得通,但迄今为止他们还没发现这个过渡物种,现在马克斯等人在这次偶然的巧合中所见的瓦格第人是典型的小头型人,他们是不是这一物种的代表?

尽管这种神秘的人种在体型上非常接近于人类,但是否由此相信瓦格第人也具有人类特有的道德观念和宗教意识呢?是否他们也具有抽象思维和概括的能力呢?或者甚至还有从事艺术、科学和文学的天赋呢?

但是有一点是马克斯等人所亲眼看到的,那就是瓦格第人会运用语言,这也说明他们至少有思想,因为思想是语言形成的基础。这种语言比用眼神和手势作为辅助的叫喊要进步得多,而且这种运用语言的能力一定是他们从祖先那儿继承而来的。

约翰正是考虑到这点,才判断出瓦格第人有记忆力,并进而说明了他们受到了遗传的影响。

约翰等人就这样边观察瓦格第人的风土人情,边议论这个奇特的空中村落。

“看样子,这个村子不小,周长至少有5公里。”

“可算得上是个大村落!”马克斯说道。

事实上,瓦格第人的房屋要比那些擅于建筑的动物所修建的住宅要漂亮得多,艺术得多。这也说明了瓦格第人能把思维应用于实践,这也归功于遗传的作用。

“总而言之,历史的原因使这些瓦格第人住在了空中,住在了阳光照耀的地方,而没有生活在潮湿阴暗的地下,大自然的现象都有一定的道理。”约翰说道。

瓦格第人的房屋类似于蜂箱,用绿色植物建成,女主人正在忙里忙外地收拾着她们简单之极的家。他们每家都有很多的孩子,几乎所有妇女都拥有尚在嗷嗷待哺的婴儿。而她们的丈夫也在各尽其职,有的在忙着采摘果实,有的用坛子装满了水,还有的从外边带回了野味,整天在阶梯上忙上忙下。

“只可惜我们听不懂他们的语言,无法与他们沟通……”马克斯说道。

“这样的话,我们将永远无法与他们交流,我们也无法知道他们的名字,同时,我既没看见村落里有图书馆,也没有看见任何学校。”

由于里-玛依讲话时夹带着土著词语,所以卡米试图用最常见的词汇与他交谈。

可是,这个机灵的小家伙对卡米的问话却毫无反应,但是,约翰和马克斯却亲耳听到里-玛依用土著语说过“恩加拉”这个词,朗加还告诉大家,他曾从里-玛依口中得知村落的名字叫恩加拉,头领叫姆塞罗-塔拉-塔拉。

一个小时后,马克斯等人在小向导里-玛依的带领下来到了村子尽头。

在尽头处发现有一座茅屋,这茅屋相对要比其它的大得多,茅屋四周用芦苇围着,屋顶掩映在树叶丛中。

难道这同非洲、澳大利亚、太平洋岛一些尚未开化的部落一样,这茅屋代表着某种权势……

为了证实这种猜测,约翰走上前拍了拍里-玛依的肩膀,并指着茅草屋问道:

“姆塞罗-塔拉-塔拉?”

里-玛依听后点了点头。

这证实了约翰等人的猜测。看来,这正是瓦格第人的首领、恩加拉的头脑的住宅。

于是,马克斯越过众人向茅草屋走去。

里-玛依脸上露出了惊惧的神色,马克斯走走停了下来。

但随后,马克斯又迈开了脚步,他嘴里念着:

“姆塞罗-塔拉-塔拉。”

就在马克斯走到茅草屋门口时,里-玛依跑到了他面前,阻止了他。

“难道这儿不允许人来吗?”马克斯暗自想道。

正在马克斯沉思的时候,两个瓦格第人手执武器挡在了他面前。他们的武器分别是一把用铁树木材制成的斧子和一根原始人惯用的标枪。

“瞧!”马克斯不禁惊叫起来,“这儿跟我们文明社会没什么两样,这儿不是照样有近卫骑兵队和御用军吗?可是,这茅草宫殿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这很正常,马克斯先生……”

“那这样好啦!”马克斯接着说,“既然我们现在无法见到这位首领,那我们就写信给他,请他接见我们。”

“但是,”约翰·科特提醒道,“这些原始人虽然会说话,可这并不代表他们就会读书、写字……我觉得他们比苏丹和刚果的那些土著人还不开窍,他们还不具备应该送孩子去学校读书这么高的思想认识。”

“你说的这些我也想到了,约翰。那么,我们应该用何种方式与这些不懂其语言的人沟涌呢?”……

“那就还让这个小家伙带我们走吧。”卡米说。

“你知道他父母的小茅屋在哪吗?”约翰问朗加。

“不知道,不过我想里-玛依肯定是要带我们去他父母那里的,我们只要跟着他就行了。”

然后,朗加转身到小家伙面前,手指左边问道:

“恩高拉……恩高拉?……”

小家伙点了点头,表示他明白朗加的意思。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约翰评论道,“人类表示肯定与否定的方式是与生俱来的并且完全相同。这再次证明这些原始人与人类很相像。”

里-玛依一家

过了一会儿,他们来到一处荫凉更多的地方,这里的大树枝繁叶茂互相交错,连成一片。

里-玛依带他们来到一个小茅屋前,屋门正开着。茅屋顶是用“昂丝苔”香蕉树的宽大叶子做成的,墙是用粘土砌成的,看上去干净整洁。

里-玛依手指茅屋看着朗加。

“我认出来了,就是这里。”朗加兴奋地说。

他们走进这间茅屋,这里只有一间房。屋的最里面放着一张简单方便的草床,这种床可以随坏随换。墙角处燃烧着一堆火,用石头围着,像是壁炉。他们全部的用具就只有几个葫芦、一个水泥碗和两个土罐。他们还不会用叉子,仍然用手抓饭吃。从茅屋的四壁上伸出许多块板,上面放着些食物——水果、树根、一块熟肉以及几只被拔了毛的小鸟。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挂在结实的树刺上的树皮等材料。正当卡米他们观察这座小屋时,一对瓦格第夫妇站了起来。

“恩高拉!……恩高拉……罗-玛依……罗-玛依!”小家伙叫道。

接着小家伙又补充了一句,认为可以帮助他们理解:

“瓦泰尔!……瓦泰尔!……”

“瓦泰尔”的意思是‘爸爸’,小家伙是用德语说的,尽管发音不很准确。

这令卡米他们很吃惊,一个瓦格第人嘴里竟然冒出德语词汇,恐怕任何人都会惊讶不已。

里-玛依的妈妈一见到朗加就走上前去张开手臂拥抱他,抚摸他,用这种方式表达她很感激朗加救了她的孩子。

约翰·科特则在一旁注意着小家伙的父母:

他父亲很高,身材匀称,精神饱满,手臂比人类略长一些,手掌大而有力,双腿有些弯曲,平足。

他的头发又厚又黑且打着卷,头部大小适中,面部颜色也很浅,这说明他是食肉者并非食草者,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并不突出的下颌上的胡子密而短,全身的体毛也和胡子一样又短又密。

小家伙的母亲应该说是一位很美丽的妇人,她体态优雅,面容娇好,目光和善,笑时露出一副又白又齐的牙齿,给人以聪慧、诚实的感觉。另外,在她的身上也体现出了爱美的天性,发髻上插着几朵黄色的小花,脖子上带着一串用小块玻璃和象牙做成的项链。不由得令人想起南非的开普敦人。她的胳膊圆润,手指纤细,双腿细长且非常直,这让欧洲女性见了也要心生嫉妒。体毛柔细如同羊毛一般。她的腰间系了一块遮羞布,脖子上还戴着与里-玛依一样的徽章。

约翰因不能与两位主人交谈而显得有些遗憾。尽管这样,两位主人还是非常热情地招待着他们。

小家伙的父亲为他们拿来了放在搁板上的“玛桃菲”——一种藤萝上的果实。

看着约翰他们香甜地吃着果实,小家伙的父母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现在,我们必须承认:瓦第格人的语言正处在人类儿童时期幼稚且含混不清的阶段,语言学家根据这一特点得出以下结论:人类语言中,元音比辅音的形成要早得多。这些元音可以随意组合,表达出多种思想感情,如“orioriori,orooroora,orurna……”等等。而辅音字母有“k、t、p”,鼻音字母有“ng”和“m”,但只有与“ha、ra”等元音一起,人们才能组成表达情感的字词。即使这些字词没有标准的音调,但是它们可以区别不同的表达方式并且起到名词、代词、动词等词的作用。

瓦格第人在交谈时,所用的语音很简炼,只有两、三个词,像刚果语一样。

里-玛依的母亲没有他父亲那么健谈,大概是因为她很懂得礼节,知道应该遵守妇道。

最令约翰吃惊的是这些人在交谈时,时常会冒出一些刚果语和德语中的词组,但发音大都不标准,需要仔细听才能够分辨出来。

总而言之,这些原始人也许是由于生存的需要才产生了思想。又因为要表达这些思想,才有了词汇。尽管瓦格第人并没有自己的信仰,但他们具有集体保护意识,在同伴受到威胁时,他们会不顾一切地去救助。

另外,他们对孩子的爱也不仅仅是局限于保护,可以看出,里-玛依的父母对他具有很深的感情,而瓦格第人的子女也同样热爱他们的父母。里-玛依一家人之间洋溢着亲人之爱。……家庭的概念已在这里形成。

一刻钟后,卡米、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便告辞这一家人回到了囚禁他们的那个茅屋。他们还要在这里呆上多长时间似乎成了一个长久的问题。如果单靠自身的力量来逃离这里,简直比登天还难。

临走之时,里-玛依再次拥抱了一下朗加,然后,伸出手与客人们一一握别。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都用力握了一下他那双既不像狗的爪子也不像兽类的手,只有卡米淡淡地轻握了一下。

“亲爱的马克斯,”约翰说,“你们国家的一位大作家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在所有的人身上,都有他自己和别人的影子……但我觉得这些原始人似乎缺少这二者之一……”

“缺少哪一个呢?……”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别人的影子,我决定留在这里同他们生活几年,以便好好地研究一下他们的风俗习惯,但是,我又希望尽早离开这里,很矛盾。”

“这件事的判决权并不掌握在我们的手里,”马克斯·于贝尔回答道,“谁知道尊贵的酋长大人是不是想让我们充当他的王室侍从呢?”

三个星期的研究

被囚禁在恩加拉村已经很久了。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卡米和朗加一直在寻找机会逃离这里。但他们觉得被严密监视,无机可趁。又转念一想,即使逃出村落,也难以穿越大森林,找到庄森河。

在这四个人当中,最热衷此事的就是马克斯·于贝尔,因为他怕再在村里呆下去,这件原本非同寻常的事的吸引力会大打折扣。因此他急切地想回到乌班吉流域。虽然他和约翰·科特从未想过利伯维尔办事处的人会前来营救他们,但回利伯维尔的渴望却与日俱增。

卡米则为落入这些原始人的手中十分懊恼。他认为这些低等的家伙根本不能同人类相提并论,他们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与四足野兽没什么区别。事实上,他想离开恩加拉村的焦急心情丝毫不亚于马克斯·于贝尔。同时,他也在时刻做着准备,一有机会,就会不顾一切地逃出去。

至于约翰·科特,他是最不着急的一个。因为这些原始人的风俗习惯引起了他极大的研究兴趣。他想在这里呆上几个星期,只几个星期就足够他深入了解他们的人种特点、价值观念以及他们与动物的区别以及与人类的相似之处了。但到底留在这里多长时间能按照他个人的意愿决定吗?

囚禁会不会无期地延长下去?几个月或者几年……他无从知晓。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在这里并没有受到虐待,这些森林的保护神,瓦格第人,肯定心里也明白,他们的俘虏要比他们更高级一些。恩加拉的村民对他们这几个高级动物似乎并不加以注意。不过,如果卡米他们想借助武力逃跑的话,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所以他们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们应该试一下,”马克斯·于贝尔首先发表意见,“去与酋长谈判,因为只有得到他的允许,我们才能获得自由。”

不管怎样,他们应该还有机会与酋长见面的,除非这些原始人不愿让陌生人看到他们至高无上的首领。

事实上,即使约翰·科特他们见到了酋长,又将怎样进行交谈呢?语言不通是他们之间最大的障碍。而且,这次谈判结果又会怎样呢?瓦格第人扣留他们这些陌生人,难道不就是为了不让外人知道在乌班吉大森林深处还有这样一个种族存在吗?

约翰·科特认为他们呆在这个小村落不会有危险,更重要的是他们发现了一个新人种,这给比较人类学的学者们提供了宝贵的研究资料,学者们会因此感激他们。但他们什么时候才能把这些资料公布于众呢?

“我怎么就想不到这一点呢!”马克斯·于贝尔说,他可没有加尔纳先生和庄森医生那么高的觉悟。

他们边走边谈回到了小茅屋,刚一进门,便发现有些异样,而且这种变化是友好、殷勤的表示。

显然,他们的房间被瓦格第人清扫过,而且又增设了床铺,上面铺着厚厚的干草。由于瓦格第人既不用桌子也不用椅子,所以在沙土地上又摆了几样粗糙的器皿——瓦格第人自己制做的罐子和坛子,外加一些不同的水果和一块熟“奥里克斯”羚羊肉。

只有食肉兽类才会吃生肉。而人类,即使是最低等的人类都不会吃生肉。

在茅屋的一角还摆着一个用扁平石头垒成的壁炉,炉里的火烧得正旺。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一位行动敏捷聪明伶俐的小伙子,他看到约翰·科特他们进来,就停下手中的活,把一些物品指给他们看。

四个人都同时发现了几支卡宾枪,虽然有一点生锈,但还可以继续使用。

“哦!”马克斯·于贝尔叫了起来,“它们是最好的礼物……这样,机会一旦出现……”

“我们就能用上这几支卡宾枪了,”约翰·科特接着说,“要是我们可以找到子弹盒的话……”

“但它会在那儿呢?”

“就在那里!”

卡米指着那个放在左侧靠门的地方的金属盒说道。

这些卡宾枪正是卡米他们在木筏快要撞到岩石时,被他们扔到岩石上的,瓦格第人就是在那里找到它们并带回恩加拉村的。

“他们竟然把卡宾枪还给了我们,”马克斯·于贝尔惊奇地说,“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武器的功能吗?”

“我不清楚,”约翰·科特回答道,“不过,他们知道物归原主,说明他们的品质很好。”

“阔罗……阔罗!……”

那个年轻小伙子已经清晰地重复了几遍这个词,并用手拍着自己的胸,好像在告诉他们:

“阔罗就是我!……”

马克斯·于贝尔猜测这个阔罗是他们的新仆人。于是他也叫了几遍这个名字,阔罗高兴地笑了起来,但也仅是笑着,并没有其他特别激动的表示。

从人类学角度看,这些原始人会笑是他们区别于其他四足动物的重要标志。因为即使是最聪明的动物,例如狗——尽管有时我们会在它们身上感觉到微笑的迹象,但那也只是在眼神中或嘴角上才能看出来的。另外,几乎所有的四足动物在吃食之前都要用鼻子嗅嗅,并且挑最愿意吃的东西吃。而瓦格第人却不具备这个特点。

看来,约翰·科特他们四个人以后就要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了,在这个村子里,他们活动自由,但只限于村内,至于出村则必须得到酋长的同意。

所以,现在,他们也只有抑制自己的感情,暂时在这里安身,伺机脱离村落。

这些瓦格第人并不健谈,生活也很乏味,没有大喜大悲,而且对他们这些陌生人的态度也十分冷漠。这一点很像其他非洲土著,并不会对几个白人或刚果土著而表现出惊奇。他们惟一的爱好就是在两棵大树之间像猴子一样悠来悠去,并以此来表达他们心情愉快。

除此之外,瓦格第人眼力还特别准。他们用短箭猎取鸟类或是黄鹿、驼鹿、羚羊,甚至水牛和犀牛时,可以说是百发百中。也正是出于这方面的原因,马克斯·于贝尔特别想与他们一起去打猎,其目的除了欣赏他们打猎的高超技艺,更重要的还是找出逃出这里的路径。

这个想法一直在马克斯·于贝尔的脑海萦绕,经过观察,他发现,要想逃跑,首先要避开在必经之路上巡逻的几个卫兵,但他们戒备森严。

马克斯·于贝尔知道,这些瓦格第人对各种鸟类的需要量很大,但不知为什么,他们的仆人却只给他们吃不同品味的羚羊肉,这是在乌班吉森林中最常见的动物。仆人阔罗每天都供给他们足够的饮水和烧火用的干柴。

仆人阔罗经常把那些羚羊肉用火烤熟或用他们瓦格第人自制的土罐煮熟给他们吃。有时,他也答应让朗加或者卡米帮助他做。但是,卡米却从不答应他的请求,为的是自己的尊严。

最令约翰·科特他们满意的是,再也不必为没盐吃而苦恼了。这些盐不是从海里分离出来的氯化钠,而是亚洲和非洲、北美洲分布极广的岩盐,在恩加拉村附近的土壤表面覆盖了许多这种岩,这也是惟一能够食用的矿物。瓦格第人凭本能已足以了解这种矿物的用途。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吸引着约翰·科特,那就是这些原始人是采用了什么方法取火的。他们是否也是像野人那样,钻木取火呢?不,他们要比那先进得多,这些瓦格第人是用火石撞击出火星来取火的。在非洲森林里常能见到“罗德尼埃”树,这点火星就足以点燃这种树。这种树的果实表皮上有一层绒毛,这层绒毛具有火绒的一切优点。

同时,约翰·科特还发现,瓦格第人平时摄取的食物可以补充他们体内缺乏的含氮量。其中一部分来源于食用的树根,另一部分则来源于一些不同品味的水果。

例如:有“人类的面包”和“猴子的面包”之称的“昂尼桑尼娅树”果实;还有一种果实里充满着几种可以代替黄油食物的脂肪物质的“卡里塔”;还有一些野生的香蕉、无花果、芒果与鲜美的“特索”果。

另外,瓦格第人还追随蜜蜂的嗡嗡声发现了蜂蜜,并利用它与不同植物的汁液尤其是一种藤萝分泌出的汁液“吕克德斯”一起掺在河水里发酵,酿成一种含酒精浓度很高的饮料。我们大可不必为这一点惊讶,因为人们不是曾经发现非洲那些山里的猴子也非常喜欢喝酒吗?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必须说明:在恩加拉村有一条宽约30到40法尺盛产鱼的小河,通常瓦格第人会划着小船在河中捕鱼。只是他们造船的工艺没有大洋洲上其他部落的船那样复杂。首先,他们用斧子砍下并在火上掏空树干做船身。用一种平桨划船。船上的帆则是用木质极为坚硬的铁树木材做成木槌,然后再用这种木槌不断捶打树皮,使其变得柔软,最后做成风帆。当微风轻拂过时,小船就可以在河里任意漂游了。最主要的是在小河的四周是茂密的树林,这为卡米他们的逃跑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另外,约翰·科特还注意到这些原始人从来不吃谷物和蔬菜,也不种植非洲中部民族的高粱、大米和木薯等作物。当然,现在我们还不能要求他们像当卡、方德、穆布图人这些土著人一样,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虽然约翰·科特了解了瓦格第人上述的特点,但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答,那就是这些瓦格第人是否有自己的信仰和道德观念。

一天,马克斯·于贝尔向他询问对这个问题的观察结果。

“瓦格第人懂得礼节,也很正直,”约翰·科特说出自己的看法,“他们有你我之分,因为那天我亲眼看到一个瓦格第人从一个茅屋里偷走了几块生肉。”

“他是不是受到了很严厉的处罚,或是处以罚款?”马克斯·于贝尔问。

“不是的,这种处罚方式说起来你可能会笑,那个小偷被失主以及失主的邻居痛打了一顿。不过,我还发现一点,这些原始人在某一点上与人类非常相像。”

“哪一点?”

“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我发现他们与自己的孩子之间有着很深厚的感情。另外,他们甚至有人的情感,他们会因为羞愧、难为情、谦虚而脸红,这一点在我们的仆人身上可以得到证明,他有时也会脸红。”

“那么,”马克斯·于贝尔又问道,“瓦格第人的这些特点,还不足以说明他们是人类吗?”

“不能,因为他们似乎还缺少一种人类具有的观念”

“那是什么?”

“这是人类特有的一种观念,那就是宗教信仰。即使人类最低级的部落都有这种观念,而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发现瓦格第人有自己的偶像和祭司。”

“说不定他们的信仰就是那个不愿露面的酋长。”马克斯·于贝尔猜测。

由于约翰·科特他们在恩加拉村里居住期间,村里一直没有人得病或是因其他原因而死亡,因此他们没有机会观察瓦格第人是怎样送葬和埋葬的。

尽管约翰·科特他们没有看到瓦格第人祭司或是有巫师,但是他们看到了一些卫兵,个个都全副武装——弓、标枪、长矛和小斧子。显然,这100名士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他们是国王的卫队呢?还是可以御敌的军队?也许在这座大森林里还住着其他类似的部落?但为什么他们之间没有战争呢?

“要知道,”马克斯·于贝尔说,“如果瓦格第人与外人互相残杀的话,那他们就是真正的人。”

事实上,这些士兵也并非游手好闲,有时他们会失踪两三天,当他们重返村落时,会发现他们中间有的人受伤,同时还会带回一些瓦格第人制造的器皿或武器等不同的东西。

有几回卡米试图走出村落,都被守在阶梯处的士兵粗暴地拦了回来,最恶劣的一次要不是里-玛依恰巧经过那里解了围,卡米肯定会被他们痛打一顿。

当时,里-玛依为了保护卡米与那个叫拉吉的士兵吵了起来。从他身上穿的毛皮、腰间的武器以及插在头上的羽毛可以看出,拉吉是个小头目。

自从这次以后,卡米就再也没有尝试过这种活动了,因为他知道这样做有时也会有危险。

时间过得很快,几个星期就在平淡之中一晃而过,这期间卡米他们除了在森林中散步,偶尔还会碰到一些稀有动物,恩加拉村似乎很安宁,他们没有受到鳄鱼、河马或海牛等凶猛动物的袭击,在非洲的河流中,经常有这样的动物出没。

然而就在4月9日这天,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打破了这里多日的宁静。

当时,大家听到了一阵嘈杂声,是从小河那边传来的。

一听到声响,拉吉就带领三十几个士兵向小河那边跑去。与此同时,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卡米也在里-玛依的带领下奔至小河边,到那里才知道,不是人在攻击村落,而是一群会游泳的非洲野猪正在向河边的小茅屋发起猛攻。

这些野猪被布尔人称为“bosch-waik”,而英国人称为“bush-pigs”,它们大部分都在好望角地区、几内亚、刚果和喀麦隆,它们比欧洲的野猪个头要小,全身裹着近似橙黄颜色的棕色光滑长毛;耳朵很尖,在耳尖处还有一小撮毛,沿着脊柱的猪鬃黑中带白;公猪的鼻子和眼睛之间还有一块突出的肉。

它们的破坏力极强,而且这次来的数量也很多,大概有百余头,不一会儿,河边的大部分小茅屋就都被它们掀翻了。

约翰·科特他们躲在大树林里,透过缝隙看到这场人猪之战。虽然战斗的时间很短暂,但却足以显示出这群士兵的英勇。只见他们有的手持标枪,直刺向野猪头部;有的则用小斧头劈向野猪的脖颈,总之,不到一小时,他们便把这一大群野猪打得四处逃窜,很快就结束了这场搏斗,并且胜利凯旋。

马克斯·于贝尔见状也非常想加入这场人猪大战,他认为自己只要把枪拿来并向群猪放上几枪,那样战事会很快结束,同时这也会令瓦格第人惊奇不已的。可约翰上前阻止了马克斯。

“现在还不到我们出手的时候,马克斯先生,要是现在出手的话……”

“马克斯,约翰说得对,现在还不是用枪的时候,让我们把枪收起来吧!”卡米说道。

姆塞罗-塔拉-塔拉酋长

就在4月15日下午,瓦格第人将打破他们往日宁静的生活。已经21天了,他们一直处于严密的监控下,没有机会逃出这个村落,想重返乌班吉河流域只能是梦想。约翰则利用这段时间,观察研究类人猿与人类之间在风俗习惯上有什么区别和相似之处。这些研究结果将在讨论达尔文进化论时提供有利的证据。然而,要想把这些宝贵的资料和研究结果告知其他学者们,他们就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摆脱囚笼,找到返回法属刚果的道路并且回到利伯维尔。

现在,正午早已过去了,但外面仍然非常炎热,似火的太阳丝毫没有减弱它的照射,刺眼的强光久久笼罩着村落。

在这个村落里,约翰和马克斯与里-玛依一家之间每天都要相互拜访,从没有间断过,他们之间的友谊是真诚的。至于那个小家伙,他一步也不肯离开朗加,他喜欢朗加。

遗憾的是,约翰这些人与这里的村民一直都存在着语言障碍,瓦格第语对他们来说简直是天外之音。

村里的原始人用来表达思想感情的词汇很贫乏,但这对他们来说已经够了。在约翰的记忆中,在瓦格第词汇中常夹杂着一些不同的,土著词在大约有12个左右,这是不是能够说明瓦格第人与乌班吉地区的部落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呢?是否说明有某个刚果人没有回到刚果而留下来了呢?这种可能不是没有。我们以后会得到证实的。

此外,里-玛依还会时常说几句发音不准的德语,只是要仔细听才能够听懂。

然而,这恰恰是令约翰最想不通的一点。假如瓦格第人真的与土著人有联系,但那就能说明他们也同喀麦隆的德国人有联系吗?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最先发现这个秘密的人就不是约翰和马克斯了。即使约翰可以讲一口流利的德语,但在这里却毫无用处,因为里-玛依只知道几个德语单词。

“姆塞罗-塔拉-塔拉”在土著语中是首领的意思,这个词在村民里应用最广泛。

这两个好朋友是多么渴望能被酋长接见啊!每当他们说出这个名字时,里-玛依都要低下头表示深深的敬意。并且,在他们散步到“王宫”门前时,如果约翰或马克斯表示要进去时,里-玛依就会把他们推向旁边,或是将他们带离此地,总之,他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他们,那是神圣的宫殿,任何人也不能冒犯它。在当天下午三点时,里-玛依和他的恩高罗和恩高拉来找卡米他们。

里-玛依一家人的服装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他们都穿上了最漂亮的服装,父亲身穿一件树皮大衣,头戴一顶树叶毛帽,而母亲则穿了条瓦格第人自制的“昂克里”树皮为料子的短裙,在她的发髻里还插了几片绿叶,颈上戴着一串由玻璃和小铁片做成的项链。他们的儿子也在腰间系了一块十分精美的缠腰布。

马克斯对他们一家人三口的“盛装打扮”首先做出了反应,他惊叫道: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难道想带领我们去进行一次正式的拜访吗?”

“我想可能是要过节,”约翰回答道,“会不会是要去朝拜神灵呢?……这恰好可以解答他们是否信奉宗教的问题……”

这时,里-玛依打断了约翰的话,径自说:

“姆塞罗-塔拉-塔拉……”

“镜子老爹!”马克斯做出解释。

接着,他走出小茅屋,希望能够得到酋长的接见。痴心妄想,马克斯连酋长的影子都没有见到!但,现在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在今天恩加拉村有活动。那些从四面八方涌来的同里-玛依一家一样身着盛装的一群人可以做证。人们有的手挽手,就像刚喝过酒一样兴致高昂;还有的像猴子似地在树之间来回悠荡。

“一定有什么事……”站在茅屋门口的约翰说。

“我们会看到的。”马克斯说。

然后,转过身问里-玛依:

“姆塞罗-塔拉?……”

“姆塞罗-塔拉?……”里-玛依在回答的同时交叉着双臂,并低下了头。

从里-玛依的动作,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猜测,大概今天是瓦格第村民朝拜酋长的日子。不久,这位瓦格第之王就要露面了。

约翰和马克斯可没有村民们那样的盛装,他们只有那套又脏又破的猎装和那身比较干净的衬衣,所以,他们免去了繁琐的更衣、打扮的时间,在里-玛依一家人走出屋门时,紧跟了出去。

茅草屋中只剩下一个人,那就是卡米,他独自坐在那里,收拾器具,准备吃饭、擦拭武器,他不想与这群下等的家伙打交道,他认为应该做好一切准备。因为,离使用这些武器的时候不远了。约翰和马克斯随里-玛依一家人穿梭在热闹非凡的村落中,事实上,这里并没有真正意义的街道。村里的房屋都是根据个人的喜好建造的,它们大都与遮挡茅屋的树顶的位置相一致。

至少由1000人组成的人群浩荡地向恩加拉村的“王宫”拥来。

“这点他们与人类最相似!”约翰·科特评论道,“一样的方式,一样的动作,他们也用喊声和手势来表达自己的情感……”

“别忘了,他们还扮鬼脸!”马克斯·于贝尔接着说,“这倒和四手动物很相似!”

的确,沉默寡言的瓦格第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外露过,喜形于色。但是,令人们不解的是,他们对于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的存在总是表现得很冷淡,这与当卡、穆布图等非洲部落的土著人。

瓦格第人这一点可不太像人类!

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走了很长时间才来到了广场,“王宫”的周围是几排大树。

广场的前排站着身披用细藤萝穿起来的羚羊皮,头上顶着长有两只角的“斯但伯克”羚羊头的士兵,他们看上去就像一头公牛。而站在军队前的拉吉“上校”则头顶水牛头,肩背弓箭,腰挂小斧,手持长矛,俨然一副领导风范。

“他们的军队可能要接受酋长的检阅……”约翰·科特说。

“要是他不出现,”马克斯·于贝尔接着说,“那就说明这些虔诚的臣民从来没见过他!真想象不出人们会对一个从不露面的首领如此尊敬,也许他……”

马克斯·于贝尔转向里-玛依,打手势问他:

“姆塞罗-塔拉,能来吗?”

里-玛依点了点头,似乎在说:

“稍等……稍等……”

“好的,”马克斯·于贝尔回答道,“不管等多长时间,只要他能让我一睹尊容……”

“现在可不能错过演出。”约翰·科特提醒道。

接下来,他们看到了最稀奇古怪的事情:

方园半公顷的广场周围挤满了虔诚的人群,广场中间是一片光秃秃的空地。很显然,瓦格第人都很重视这次庆祝活动,他们将长时间站在这里,直到酋长的出现。他们会对酋长像人类一样行跪拜礼吗?他们会不会对酋长崇拜之至?……

“但是,不管怎么样,”约翰·科特说,“我们都不能说他们的行为是一种宗教信仰,因为他们朝拜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

“你说的对,”马克斯·于贝尔说,“除非他们的酋长是像波利尼亚土著人崇拜的那种偶像,或者是用木头或石头做的。”

“那么,也就是说,恩加拉人就和我们人类没有任何差异了,亲爱的马克斯·于贝尔,他们可以和你们刚才提到的那些土著人一样被划归为人类了。”

“勉强先承认他们算得上是人吧,”马克斯·于贝尔说。

“是的,马克斯·于贝尔,他们信奉神明,这足以说明他们已有自己的观点和思想意识,而动物是不会有的。”

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在里-玛依一家人的带领下,欣赏到了所有的精彩表演。

在人们空出的广场中心,一群年轻的瓦格第男女来到场地中间跳起舞来,而瓦格第老者则在一旁悠闲地喝着酒。这些酒来自罗望树上的荚果,并经发酵制成,这种酒的酒精含量很高,致使这些瓦格第老者不一会儿就醉意浓浓了。

而年轻的瓦格第男女所跳的舞实质上并不能算是舞蹈,别说无法与现代的快三步舞与小步舞相媲美,就是连巴黎郊区流行的扭腰舞和一字开舞也比这些瓦格第男女所跳的舞强上百倍。他们跳舞的动作只是一些翻筋斗和十分怪相的活动,活脱脱是一些受过训练的猴子。

还有一点,这些青年男女是在音乐的伴奏下翩翩起舞的,瓦格第人的乐器也同他们的舞蹈一样,古老,这些乐器是用兽皮简单做成的,敲在上面会发出沉闷的声音。还有一种用空心茎杆削成的哨子,用力一吹就会发出尖尖的哨声,极不协调。

“一点节奏感都没有……”约翰·科特说道。

“音调也是混乱之极。”马克斯·于贝尔也说道。

“但是,乐感很强,是不是,马克斯·于贝尔?”

“这说明不了什么,因为动物界中有些动物也具备这种能力。另外,音乐是可以把人类和动物联系起来的,但是动物不具有领略绘画、雕塑文学的能力,更别说为其感动或悲伤。”

但是,这些瓦格第人与那些所谓高级动物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他们不但能感受音乐,而且还会用乐器弹奏,尽管不那么和谐。马克斯·于贝尔等人就这样看着眼前无聊的舞蹈,两个小时过去了,但是还是没有看到这些瓦格第人头领的出现。

场上的瓦格第男女越舞越欢,鼓声和哨声也越发响亮,所有的瓦格第男女似乎都处于一种疯狂的状态。然而,突然之间,这些都静止下来。每个瓦格第人都伏身蹲了下来,这样保持一段静止后,鼓声和哨声又突然响起来。

首领露面

“王宫”的大门悄然而开,瓦格第哨兵分列左右,令人失望的是,人们只是抬出了一件用绿叶覆盖的像家具一样的东西,马克斯·于贝尔等人惊奇地发现这件东西竟是一架旧手摇风琴,原来瓦格第人对它很重视,他们也肯定非常喜欢听这架风琴弹奏的声音。

“这好像是庄森医生的风琴,我认得。”约翰·科特突然说道。

“极有可能!”马克斯·于贝尔肯定地说道,“怪不得,在我们刚到恩加拉村的那天晚上,我隐约听到了‘魔弹杀手’的乐曲声。”

“可从来没听你说过此事,马克斯·于贝尔……”约翰·科特说道。

“当时我以为那只不过是个错觉。”马克斯·于贝尔回答道。

“那么说风琴是瓦格第人从庄森医生那里搬出来的,那么……”约翰·科特说道。

“他们也一定把庄森医生给谋害了。”马克斯·于贝尔肯定地说。

这时,一个神情倨傲的瓦格第人坐在了这架风琴的旁边,并摇动了风琴的手柄。

这次风琴里真的飘出“魔弹杀手”的乐曲,只不过弹奏得不那么好,但瓦格第人仍听得神迷。

这场风琴的弹奏可算得上是场瓦格第人的音乐会,他们边听着边不停地点着头,似乎在和着拍,但他们是无法领略其中的深刻含义的。

这个瓦格第人的乐师正表情严肃地摇动着风琴的手柄。

“这群瓦格第人真可怜,只知道听这首,难道他们不知道风琴还可以弹奏出许多别的乐曲吗?”约翰·科特心中暗暗地想到。

乐师很陶醉地弹奏了半小时的“靡弹杀手”乐曲,最后,他拨了一下风琴旁边的弹簧片结束了弹奏。

“我猜这个乐师是瓦格第人中最聪明的人。”马克斯·于贝尔说道。

事实上,一定是有人教过他如何使用风琴,并且教他如何用风琴弹奏乐曲!……

休息了一会儿,瓦格第乐师又摇动了手柄。

这次他弹奏的居然是法国最流行的乐曲“上帝的安排”,这是首忧伤的乐曲。这首“上帝的安排”的乐曲前10小节要求用A小调弹奏,而副歌部分需用A大调演奏。

但是,这个瓦格第乐师却用C大调在弹奏。

“这是对音乐的亵渎。”约翰·科特笑着说道。

“幸亏是这些落后瓦格第人,要是在我们那儿,这样的演奏非得叫人……”

的确,这些瓦格第人丝毫没有听出这样弹奏有什么不妥,他们好像对乐师随意转调换式无动于衷,虽然他们没有像现代人类那样鼓掌叫好,但从他们的神态可以看出,他们是如此用心地倾听着。

“从这点上看,他们与动物毫无差别。”马克斯·于贝尔评论道。

令人奇怪的是,在随后的风琴弹奏中,仍然是这两首德国乐曲和法国乐曲交替出现。难道这个乐师只会弹奏这两首乐曲,还是这架风琴只能演奏这两首?

在乐师结束了他单调的弹奏以后,瓦格第人又重新在广场上跳起了舞来。此时,夕阳西下,黄昏也转瞬间过去了,这些欢乐的人又燃烧起了火把。

正当马克斯·于贝尔等再也不能忍受这份折磨时,里-玛依突然说道:

“姆塞罗-塔拉-塔拉!”

什么?难道这位瓦格第人的首领终于肯接见他的臣民了?马克斯·于贝尔与约翰·科特等人不由地停了下来。这时,只见“王宫”旁边一阵嘈杂声,人们似乎正在议论,“王宫”门忽然间被打开了,首先出来的是他们的上校拉吉。

接着,几个瓦格第哨兵又郑重地抬着一个被布匹与树叶铺盖着的沙发,沙发上面赫然坐着他们的首领,从外观上看,这首领大约有六十余岁,头发、胡子都已花白,且身体肥胖,头上还戴着用绿色植物编织而成的王冠。这几个瓦格第哨兵抬着他们的首领绕广场走了一圈,再看那些瓦格第男女大气都不敢出一口,一个个伏在地上。

而他们的首领却漠然注视着这一切,好像他已习惯了接受他的臣民的顶礼膜拜,他只是偶尔用鼻子哼了哼,表示一下满意之情,他鼻粱上正如约翰·科特等人预料的那样果真戴着一副眼镜。

当这位首领从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面前经过时,他俩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他怎么?……一个人!”约翰·科特说道。

“什么?一个人?”马克斯·于贝尔问道。

“不错,是个人,而且是个白人……”

“白人?……”

“对,他绝对是个白人,他与那些瓦格第人绝不一样,而且他也不同于乌班吉地区的土著,他一定是个地地道道的货真价实的白人!”

“可是,他为什么见了我们没什么特别反应?”马克斯·于贝尔说,“他应该感到奇怪才是,毕竟我们与这些瓦格第人有着很大的差别,是不是我们与他们生活了三个星期,变得与他们一样了呢?”

这时,马克斯·于贝尔忍不住想叫道:

“喂,首领大人,请向这边看。”

正当这时,约翰·科特突然抓住了他的手,说:

“马克斯·于贝尔,我认识这个人!”

“什么?”

“我说我认识他,他就是庄森医生!”

庄森医生的境遇

约翰·科特与庄森医生曾在利伯维尔见过一面,约翰·科特确实可以肯定,这个首领就是他认识的庄森医生。

在三年前,这位德国医生为了完成加尔纳教授的愿望,毅然带着一队黑人搬运工及足够的物资离开玛兰巴前往喀麦隆东郊。他曾告诉人们,为了彻底了解猴子的生活习性,他会与猴子生活在一起,这样他就可以日夜研究猴子的语言了。除了这些之外,人们就不知道他还有什么计划,他也没有告诉人们。

马克斯·于贝尔等人,在途中所见到的一切也证明了,这位庄森医生曾经到过马克斯·于贝尔命名的那条河流。并可推断出他当时做了只木筏,并把那些黑人辞退,并在小河右岸的树荫下建造了那个带有金属网格的小屋。

在那座金属网格的小屋里,卡米发现了一个小铜盒,铜盒里有个笔记本,在笔记本上面用铅笔写了几行字,日期是1894年7月27日到1894年8月24日。

笔记本上的记载证实了马克斯·于贝尔等人的猜测,它清楚地记载了庄森医生于7月29日下船,8月13日搭建金属屋。

但日记记到8月24日这天就没有了,这以后的日子,庄森医生到哪儿去了呢?

约翰·科特、卡米、马克斯·于贝尔等人知道瓦格第人有时也会到河岸这边来,难道是他们发现了金属屋和庄森医生,并把他及他的东西带回他们的部落中去的?

如果这个首领是庄森医生的话,那么他的仆人呢?最大可能是离开了这片大森林,因为如果他也被带到这个村落的话,约翰·科特等人理应能看到他,就今天的场面来说,他会被瓦格第人当作贵宾而出现。而实际上他并没有出现。

从庄森医生当上了瓦格第人的首领来看,瓦格第人并没有虐待他,相反地,由于庄森医生的智力水平要高出他们许多,所以他们把他奉为神明,并把他推上了头领的宝座。也幸亏是庄森医生先来一步,否则的话这个位置兴许会落到马克斯·于贝尔、约翰·科特哪个人身上呢!

这样有些令约翰等人疑惑的问题就有了答案。这同样能解释为什么瓦格第人的语言里夹杂着刚果语、德语,又为什么乐师会摆弄手摇风琴,又会制造器皿,并有了初步的道德观念。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直到回到自己的住处还在议论着此事。

“真让人奇怪,”马克斯·于贝尔说道,“为什么庄森医生对我们视而不见,难道他没看见我们,他不知道我们与那些瓦格第人是不一样的吗?什么?难道我们也变得与那些瓦格第人一样了吗?”

“是让人费解,还有他为什么不让我们靠近他的王宫,难道……”约翰·科特猜测着。

“他会不会不知道这里来了外族人?…”卡米忽然说道。

“也许,但是我还是觉得有些奇怪,我一定要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具体怎样做?”马克斯·于贝尔问道。

“暂时还不知道,但终会有办法的。”约翰·科特回答道。

事情现在变得更加明朗起来,庄森医生在乌班吉森林里被瓦格第人掠到空中村落,在这里庄森医生教他们刚果语、德语,并为他们医治身上的疾病,这样逐渐获得这些落后部落的信任与爱戴,庄森医生成功地当上了瓦格第人的首领。

在这期间,瓦格第人没有一个生病的,也没有一个死亡的,这都归功于庄森医生的到来。

可马克斯·于贝尔却说瓦格第人正是由于有了位医生首领,死亡率反而应该升高才是。

“我们现在该做些什么?我认为既然人类在这里统治着一切,至少我们的处境该改善一下,如果我们要求回到刚果,那么这位医生首领会让我们离开吗?”卡米问道。

“这很难说,”马克斯·于贝尔回答道,“现在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受着瓦格第人的严密监视,他们似乎不愿让我们去见他们的首领,但是我们还是有必要去见一见这位君王。”

“什么时间?”约翰·科特问道。

“今天晚上,我想既然瓦格第人十分尊敬他们的首领,如果得到了这位医生的允许,那些瓦格第人是会把我们安全地送到森林边缘的。”

“如果他们不同意呢?”

“有这个可能吗?”

“同样,这也很不好说,或许他会同意的,但……”约翰·科特发表着自己的见解。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我就毫不客气地告诉他,他只配与这些猴子为伍,并且是他们中间最低等的家伙。”

不管怎么说,这个办法还是值得一试的。

他们商定后,就趁瓦格第人在狂欢之际去找庄森医生,因为除了狂欢的人继续狂欢以外,另外一些人会喝得烂醉如泥,现在就有瓦格第人倒在茅屋中呼呼大睡去了,还有的已分散到森林深处去。瓦格第哨兵也不会错过这次醉酒的机会。到那时,进入他们的王宫就不会太难了。

卡米非常支持这个大胆的计划,他素来是个有主见的人。就这样卡米等人耐心地等待着瓦格第人醉酒。

就在9点钟时,约翰等人看时机已到,就断然走出了他们的小茅屋。

此时,恩加拉村处于一片黑暗之中,树上的火把已熄灭多时了,只有王宫对面的村子的另一头隐约传来嘈杂声。

这次,马克斯·于贝尔等人把卡宾枪也带了出来,并且已押满了子弹,也就是说如果征求不到这位医生君主的同意,他们也会硬闯进去,必要的话他们会不惜使用武器——卡宾枪。

马克斯·于贝尔等人在行进途中发现大部分茅屋空无一人,最后他们来到王宫。

他们发现王宫周围也漆黑一片,且寂静无声。但意外的是,君主的房间里透出了灯光。

“怎么?没有守卫?”约翰·科特忽然说道。

的确,在王宫前面见不到一个守卫。这极有可能是拉吉领着那些御林卫士去喝酒了。

但是在君主身边还很可能有几个贴身侍卫在侍候君主,所以仍不可掉以轻心。但不管怎样,现在这形式对马克斯·于贝尔等人还是有利的,于是他们决定进去。

这时,小朗加已潜身来到了王宫门口,发现王宫的门是虚掩着的,只要推开就可以进去。马克斯·于贝尔等人也忙跟了过去,他们先是仔细听了听动静,可屋里一点声音都没有。

马克斯·于贝尔断然推开了门走了进去,约翰·科特等人紧随其后,并重新关好了门。

进了门,马克斯·于贝尔发现房子里面还有相邻的两个房间,第一个房间漆黑一片,显然是没有人。第二个房间显然有人,因为灯光正从这间房里闪射出来。

卡米透过门缝看见庄森医生半卧在一张长沙发上。屋子里还有一些瓦格第人不应有的家具。很显然,这些是从庄森医生的旧居那儿弄来的。

“我们进去。”马克斯·于贝尔说道。

马克斯·于贝尔的话声惊动了庄森医生,他扭过身并站了起来,但所有人都看得出庄森医生对这些不速之客的到来没什么反应。

“庄森医生,您好!”约翰·科特用德语打招呼。

可庄森医生还是没反应,他没听懂吗?还是他不愿回答?还是他已忘记了母语?

“您好,庄森医生,我们是被您的臣民带到这儿的。”约翰·科特又说了一遍。

可依然没有回音。

庄森医生漠然地看着马克斯·于贝尔等人,眼神中既无惊讶之意,也无愤怒之情,可以说是视而不见。

马克斯·于贝尔见状走上前去,他用力地摇了摇庄森医生的肩膀。可庄森医生的反应却令人奇怪,只见他朝马克斯·于贝尔作了个鬼脸。马克斯·于贝尔没有放弃,他又摇了摇医生的肩膀。庄森医生却向他伸了一下舌头。

“他是不是神经有问题?”约翰·科特说道。

“对,他一定是个疯子,不折不扣的疯子!……”

马克斯·于贝尔不禁怒气冲冲。

现在所有在场的人都已看出这个庄森医生已神智失常了。实际上,在喀麦隆出发时,庄森医生的神智就有点混乱,也许到了恩加拉村后,他的神智便完全失常了,成了一个真正的疯子,瓦格第人也许正是看到了这点才拥戴他为王,这正如印第安人和澳大利亚人把疯子奉为神明一样。

现在的庄森医生就是这样,他傻呆呆地望着马克斯·于贝尔等,自己记不清自己是什么人,正如他分不清眼前这伙人与瓦格第人有什么不同?在他眼中,什么都是一样的,什么又都不一样。

“看来,我们不能指望这位君王了,”卡米说,“他已不能再给我们什么了。”

“是的,我们只能靠自己了。”约翰·科特说道。

“既然那些瓦格第人不允许我们离开,那我们只好乘今天夜里逃跑了。”马克斯·于贝尔说道。

“而且是现在!”卡米说。

“对,趁着瓦格第人还没醒酒的时候。”马克斯·于贝尔说。

“那么,说走就走。”卡米说道,“但首先我们应先到阶梯处,从那儿我们才可以回到森林里。”

“好吧!”马克斯·于贝尔说道,“但庄森医生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卡米问道。

“我是说我们应该把庄森医生也带上,让他也离开这鬼地方。”

“对,我同意!”约翰·科特插嘴道,“但我怕这个可怜的人会拒绝跟咱们走,要是他拒绝的话,我们该怎么办?”

“试试再说。”说着马克斯·于贝尔走近了庄森医生。

由于庄森医生身体笨重,又不会主动动弹,所以马克斯·于贝尔如何扯也扯不动他。

卡米、约翰·科特见状急忙上前来帮忙,但他们三人仍没庄森医生劲大,庄森医生一把推开了他们,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手脚乱舞。

“这个疯子!”马克斯·于贝尔气愤地说,“简直要比德、奥、意三国同盟还要难以对付。”

“庄森医生?”约翰·科特仍抱着希望。

随之而来的庄森医生又作了一个猴子般的鬼脸。

“约翰·科特,看来我们无能为力了,还是让他继续在这里做瓦格第人的国王吧,这样对他也许还有好处。”马克斯·于贝尔说道。

正在这时,庄森医生却高叫起来,只见他抓耳挠腮,手舞足蹈,声音之厉足以让附近的人都听到。

再也不能延误下去了,再这样下去的话,瓦格第人会闻知王宫出了事,等他们闻迅赶来时,就谁也别想逃出去了。到了那时,他们的命运就无法预料了,也许他们都会落得个像庄森医生一样的命运。

马克斯·于贝尔等人当机立断,毅然撇下了庄森医生,冲出了王宫。

意外的结局

幸运的是,庄森医生的叫声没有惊动什么人,不但王宫外空无一人,连通往广场的路上也不见一个人。但由于广场上的火把已熄灭多时,广场显得异常黑暗。这对于道路不熟的马克斯·于贝尔等人来讲,想尽快找到阶梯,的确难度很大。正在这时,一大一小两个瓦格第人出现在他们面前。

原来是小家伙里-玛依和他的父亲罗-玛依挡住了马克斯·于贝尔等人的去路。机灵的里-玛依一直悄悄地跟着马克斯·于贝尔等人。他见马克斯·于贝尔等人进了王宫,怕有危险,急忙回去找来了他父亲。当他们父子得知马克斯·于贝尔等人的意思后,罗-玛依自告奋勇为他们带路,这对于这群逃亡者无异于雪中送炭。

然而,意外的情况出现了,正当他们走到阶梯时,拉吉带领着12个士兵把守在出口处。他们已经别无选择了,决定用卡宾枪突击出去。这时,拉吉和另外两个士兵向他们扑来。

于是,马克斯·于贝尔后退了两步,举起卡宾枪朝他们连续打了几发子弹,拉吉应声而倒。显然,这些士兵并不了解卡宾枪的用途,也不知道它有多大威力,躺在地上满身是血的拉吉吓坏了他们,倾刻间,12个士兵便逃得无影无踪,出口处一片光明。

看到这难得的机会,卡米大声喊道:

“快,大家抓紧时间下去!”

然后,里-玛依和他的父亲在前面带路,约翰·科特4人紧随其后,一会儿便来到了小河岸边,解开一条小船的绳索,大家弃岸登船,用力向河中心划去。

此时,四面八方都亮起了火把,大批的瓦格第人向河边跑来,并伴随着刺耳的叫喊声,一排排密集的利箭向河里射了过来。

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在船上举枪向岸上开了两枪,有两个瓦格第人应声倒下,随即愤怒的人群也就散开了。

这时,小船已经划到了小河中央,树荫遮住了他们的踪影。就这样,约翰·科特他们终于如愿以偿地逃出了那个给他们留下深刻记忆的村落。

直到第二天晚上,他们才停下来,把小船系在岸边的一棵大树下,准备在此过夜。

在此次航行中,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向罗-玛依表示了最真挚的谢意,而那个小家伙则成了他们最好的兄弟。虽然他和人类还有很大的差距。同时,约翰·科特也非常希望罗-玛依和里-玛依能同他们一起回到利伯维尔去。事实上,如果没有湍流和瀑布阻挡水流前进,他们就可以顺流而下,顺利回到办事处。15个小时后,小船已航行了40公里,现在已是4月17日晚间,他们准备停船靠岸,休息一夜。大家吃过晚,由罗-玛依守夜,其他人都甜甜地睡了一觉。

第二日清晨,当大家都跳上船时,却发现罗-玛依领着小家伙站在岸边不肯上船,无论大家怎样催促,他们依然一动不动,并用手指向密林深处。

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坚持让他们上船一同回利伯维尔,同时,朗加温柔地把小家伙拥到怀里,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并尽量试图把他拖上船。这时只听里-玛依说出一个词:

“恩高拉!”

是啊,他的母亲还在村子里,他和爸爸必须回到她身边去,他们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罗-玛依和小家伙带上回恩加拉村的路上所需的食物后,便要与他们做最后的告别了。

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想到再也不会见到这两个原始人类的朋友时,不禁流下了两行热泪。

而罗-玛依和小家伙眼中也充满了难过的泪水。

“马克斯·于贝尔,”约翰·科特说,“此时,你应该相信这些原始人归属于人类了吧!”

“是的,约翰·科特,我承认,因为他们有着和人类同样的感情,他们会哭,会笑。”

然后,约翰·科特他们与两位原始人朋友依依惜别,跳上船继续航行。

此后的4月18日到21日,他们都是在河面上度过的。最后,他们来到了小河与乌班吉河的交汇处,现在他们正位于宗戈湍流处,这里的河水湍急,流速很快。小船无法通过这里,所以,他们决定上岸把船搬到独立刚果与法属刚果之间的交界处,然后沿着乌班吉河的左岸徒步行走。

在宗戈湍流以下,乌班吉河可以一直通航到它与刚果河的交汇处,在这里有村庄、小镇和传教团驻地,也有许多便利的交通工具。他们可以在这里乘汽船航行500公里回到驻地。

卡米他们于4月26日抵达了小河左岸的一个小镇附近,此时他们已是精疲力竭,口渴难忍,他们真想停下来睡上几天。他们首先去镇上买了一些新鲜饮料,喝完以后,他们又坐下来慢慢吃饭……但一想到还有900公里,他们就可以回到利伯维尔,不由得又精神大振。卡米在这里精心组织了一支车队,准备西行用24天的时间穿越刚果这片广袤的大平原。

终于,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卡米和朗加一行人,在经过六个月的探险后,确切地说是5月20日,回到了利伯维尔的办事处所在地,在小镇前,分别已久的朋友们的热烈地欢迎他们的归来。

这次经历使约翰·科特、马克斯·于贝尔、卡米还有朗加再也不会分开,朗加已经成为了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的养子,而卡米也在这次探险活动中一直忠心耿耿的跟随着他们,并扮演了向导的角色。

至于那位居往在大森林深处的庄森医生已经疯了,即使某一天他神智恢复过来,那他也绝对不能继续进行动物语言的研究工作了。他起初的良好愿望都将化为乌有。他是不是还对那段称王的日子有所怀念,这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