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劳多得是天经地义的事”
邓小平同志在几个座谈会上都指出:“调动干部和群众生产积极性的关键问题就是尽快制定‘三包一奖惩’(即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减产惩罚)和‘四固定”(即土地、劳力、耕畜、农具固定到队使用)的责任制。包产单位小一些,便于互相比较生产条件,让他们在同等条件下搞生产竞赛。当然,定产指标要力求合理,还要留有 10%的余地,照顾到有产可超。这样就会有奔头,就拼命去干了。”
在谈到分配问题时,邓小平同志说:“要认真执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承包单位之间、社员之间无论如何不能拉平,要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这样才能调动起社员的劳动积极性。评工记分必须搞得严密一些。死分死记,死分活记都不能很好地体现同工同酬,还是初级社时的老办法。比如二等劳动力干一等劳动力的活,还记二等工分,这就存在着平均主义,就会打击二等劳动力的积极性。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必须克服。一定要实行定额包工,多劳多得是天经地义的事,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
在讨论到怎样确定手工业人员的报酬时,邓小平同志指出:“手工业人员有技术,报酬低了会伤害他们的积极性,收入太多了农民不干。把他们组织起来,可以单独核算,可以作为一个大核算单位中的小核算单位。既照顾集体和大多数社员,又必须使他们多收入一些。在一个单位内,技术人员之间,也要实行定额包工、包件、包质量责任制,做到多劳多得,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这样他们就有奔头了。”在谈到拖拉机的管理时,也指出:“管理拖拉机站要像管理企业一样,采取一套管理工业企业的办法⋯⋯拖拉机手的待遇应同企业工人待遇一样,要搞个工资加奖励制度⋯⋯可以设两个奖, 一个是个人奖,以一台机车为单位,就能调动起个人的积极性;另一个是集体奖,以小组为单位,⋯⋯,各小组之间开展劳动竞赛,对生产也有好处。但要说明一点,本小组内的成员之间,必须执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
在确定吃粮指标时,邓小平同志讲:“不要拉平,人与人之间劳动有强弱,干活也有好坏,出勤多少也不一样。为了奖勤罚懒,不仅在劳动报酬的工分上有差别,口粮的差别也要相当明显。这样就能克服平均主义,农民就放心了,就能刺激生产者搞好生产和克服各种灾害的积极性。”
邓小平治理经济的才干的确不同一般,而他的经济口才更是稳稳当当、滴水不漏。